第202章 五大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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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2章 五大 OUT

  「好的魔圖拉先生,我會認真的研究你們索尼的合同的。」

  「不管結果如何,最遲明晚,我都會給你一個答覆。」

  「那今天就到這兒吧,很感謝你能不遠萬里的跑一趟。」

  」Okay,Bye..

  在和湯米·魔圖拉道別後,筱曉手裡的合同也壘到了第五本。

  由於五大的人全都見完了,所以她便沒再猶豫,直接就掉頭回了酒店。

  關上房門,翻開閱讀。

  約摸兩個小時的時間吧,頂著疲憊的二人終於把五大帶來的合作協約換著看完了。

  嗯,在接下來可能存在的談判里,周建輝並不會參與。

  這不是說她們不想和周建輝合作,在營銷領域,又或者說作為一名職業經理人,周建輝的專業兩人都是看得到的,但接下來的路啊,通向的是屬於她們自己的未來啊。

  所以,在做出決定之前,別說周建輝了,就連筱曉自己信任的律師她都不會叫,孫燕姿也是一樣,按照以往的習慣她會喊老爸,但現在嘛」·

  「喉——」

  孫燕姿合上了手裡的文件,搖頭道:「看似是五大,可實際上只有三家在競爭。」

  「周建輝說的沒錯,百代和博德曼不行。」

  「哈哈~」

  筱曉笑了。

  將身前茶几上歸屬於百代和博德曼的合約找了出來,而後直接丟進了垃圾桶。

  她的想法和孫燕姿一樣。

  這兩家公司,太弱了。

  當百代出生於英國,博德曼出生於德國時,它們就是沒有未來的。

  因為民營企業的發展和所在國家的實力有關。

  貧瘠的土地是孕育不出強大的民企的,當民企所在國家的實力不行時,

  就算你掌握了工業皇冠上的技術,你在那些大國同類型的企業眼裡,依舊是餐桌上的一盤菜。

  你,留不住的。

  所以當英語區的世界中心已經跑到了北美時,百代和博德曼開出的條款就非常可憐了。

  他們願意以公司合作的方式獲得筱曉和孫燕姿未來專輯的全球發行權。

  時間,暫定為八年。

  專輯數量,保底五專。

  其中,英專保底三專。

  他們不會入股兩人的公司,不對兩人的曲目進行版權上的占有,不干涉兩人的創作,只在專輯的生產、銷售和宣傳上進行把控,並且,分成的比例是六比四。

  筱曉和孫燕姿占六成,他們占據四成。

  而後,在宣傳的經費上,他們也做出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兩人出的是英文專輯,那每張專輯的宣傳經費不低於一千萬美金。

  如果是中文專輯,每張專輯的宣傳經費不少於兩百萬美元。

  除此之外,百代和博德曼還十分默契的給出了兩千萬美元的預付條款,

  只要筱曉和孫燕姿在創辦公司之後選擇他們中的任意一家合作,那在合作協約正式簽訂後的三十天內,百代或博德曼就會往她們的公司帳戶里打入兩千萬美元。

  算是提前支付版稅了。

  而這個價—

  在華語區,已經是當下最高了。

  在此之前,拿到最高簽約費的是王靖雯。

  97年百代挖王靖雯時,王靖雯拿到的是六千萬港幣的簽字費。

  現在,就算筱曉和孫燕姿一人拿一千萬,那也是超8000萬港幣。

  在英語區,這個價也不低了。

  當下,英語區拿到預付版稅最高的是牛本山,瑪麗亞·凱莉。

  01年4月,維京唱片,又或者說是百代,以4專8000萬的價格簽下了牛姐。

  單專保底2000萬。

  可就算百代和博德曼給筱曉她們開出了A-Iist的簽字費,兩人也沒心動因為這個價對於她們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麼。

  在筱曉跑三專宣發的時候,周建輝就告訴她,微軟和惠普已經同意合作了。


  並且,他們能夠接受筱曉和孫燕姿不拍GG的事實。

  然後,《AlwaysOnline》的價格被他們定到了五百萬美金。

  一家出兩百五十萬。

  還是那句話,華語區人多嘛。

  全球百分之二十五的人口所對應的全球市場份額怎麼算都不可能比英語區低多少的。

  而在微軟和惠普展現大氣的同時,他們的要求更是小的可憐,只有兩個。

  第一個,那便是兩家將享有《Always0nline》在華語區的無限傳播使用權。

  他們可以用任何形式,任何方式去播放《AlwaysOnline》這首歌,

  時間,為合同簽訂後的二十年。

  第二個,那則是WindowsXP在大陸正式發布時,筱曉和孫燕姿要到場配合宣傳。

  時間也不長。

  在正式發售後,比爾·蓋茨會來中國三天,為WindowsXP站台。

  屆時,只要筱曉和孫燕姿到場,那就不算違約。

  並且,為了繞過華納抽成,微軟和惠普還同意,9月1號之後,再和她們簽訂正式合同。

  這樣一來,五百萬美金能直接到她們手上,因為筱曉三專發完了嘛。

  當微軟和惠普都能明確認識到她們的影響力時,百代和博德曼拿出兩千萬美金簽她們?

  那只能證明這兩家手裡完全沒有牌。

  而隨著它們的退場..·

  「我覺得第二個消失的應該是索尼。」

  筱曉拿起索尼的合同抖了抖。

  孫燕姿則笑露兔牙,道:「因為和華納、環球相比,它們的合同也沒吸引力?」

  「是的,沒有任何吸引力。」

  筱曉點了點頭,將手裡的合同丟進了垃圾桶。

  有一說一啊,在翻開索尼的合同之前,筱曉對索尼還是充滿期待的。

  理由也簡單。

  索尼應該是五大里最想把音樂做好的那一家。

  作為一家日本企業,為了成為世界一流,它們是在想方設法的融入歐美。

  正因如此,他們才會不計成本的拿下哥倫比亞唱片和哥倫比亞影業。

  對於索尼株式會社來說,這兩家公司那就不是娛樂公司。

  而是改善日本形象,改善索尼形象的國際宣傳窗口。

  當索尼對這兩家公司的認知無比明確時,他們應該是手裡牌最多的人,

  但—

  很可惜,湯米·魔圖拉開出的條款和百代、博德曼大差不差。

  依舊是組建公司、以廠牌的形式合作。

  他們也給預付款,但在分成上他們甚至比不過百代和博德曼。

  這種條款·—·

  對於筱曉和孫燕姿來說沒有任何吸引力。

  不過,筱曉也能理解合同背後隱藏的痛苦。

  湯米·魔圖拉在索尼真的沒權嘛。

  他能管理的,只有除了索尼音樂本部以外的索尼音樂。

  當他的權力只有丁點大小時,他自然無法和華納、環球一樣,開出資源型合約。

  是的,華納和環球的合約很不錯的。

  自建廠牌、不占版權、六四分帳、預付版稅這些都不說了。

  除了這些,他們還在合約里承諾,能給兩人提供另外三家觸及不到的資源。

  例如,華納就明確的表示,它們能給《時代》周刊的封面。

  保底兩次。

  簽約時給一次,第一次發專時給第二次,如果簽約後的首張專輯全球賣了一千方,那第二次發專時她們能繼續上《時代》周刊的封面,後續?以此類推!

  只要你成績好,你們想上多少次封面我就讓你們上多少次封面。

  反正這是我家雜誌。

  別人不服?

  憋著!

  都他媽資本社會了,你他媽還想要公平?


  你要是有這種想法,那你這輩子都只能坐小孩那桌!

  再比如說,環球也把媒體資源寫進了合同,他們和NBC是有常年合作的。

  所以,只要兩人簽約,NBC旗下的《今夜秀》她們就能直接上。

  然後,發專時還能上。

  除此之外,環球這邊,它們的企業架構還是環球音樂控制環球影業嘛。

  因此,環球承諾,環球影業這邊的項目她們都能提前看。

  合同存續期間的每一個自然年,她們都擁有一次無條件挑選的機會。

  就比如說,環球將在2002年推出《黑金帝國》《紅龍》《蠍子王》等電影,只要兩人對其中一部感興趣,那電影的配樂也好,主題曲也罷,那就歸她們了。

  她們想怎麼做怎麼做,只要不爛到人神共憤,那環球便會無條件使用。

  嗯,這是索尼也擁有的資源。

  它們影業那邊還有《蜘蛛俠》呢。

  但湯米·魔圖拉給不出來。

  因為索尼影業是霍華德·斯金格控制的,他和湯米·魔圖拉不對付。

  霍華德·斯金格想要成為索尼北美的王,而湯米·魔圖拉—

  如果瑪麗亞·凱莉還在,那索尼美洲的最高領導人或許會在他們兩個之間誕生。

  但現在?

  湯米·魔圖拉自己都快保不住索尼音樂CEO的位置了!

  「我其實挺喜歡華納的報價的。」

  任由筱曉把那些壓根就不用談的合同丟掉,孫燕姿指著桌上那印有華納logo的文件道:「我覺得華納的條件挺好的,但—-你可能不會選華納?」

  或許是華納真的想要簽下她們。

  除了明確的宣傳資源和影視劇資源外,華納還打了別家手裡沒有的牌。

  那就是孫燕姿的歌曲版權。

  只要兩人與華納合作,那孫燕姿首專和二專的版權華納會盡數奉還。

  不用等什麼回購了,也不收錢了,直接就給了。

  而這個條款的確是寫到孫燕姿的心坎里去了。

  《天黑黑》啊,《開始懂了》這些歌她是真喜歡。

  當然了,最喜歡的其實是《LeaveMeAlone》。

  這是她入行後獲得的第一首歌嘛。

  當年拜師的人有很多,但李傀菘和李偉菘只給少數人定製了歌,

  像孫燕姿—

  那就是她喜歡搖滾,所以二李才特意想的嘛。

  雖然沒有錄音版權她依舊能唱,可.—

  誰不想把自己生涯里收到的第一個禮物握在手中呢?

  但·——·

  「你說的很對,我是不會因為這個條款而選擇華納的。」

  小獅子的言語讓筱曉點起了頭。

  偏頭望了過去,在視線觸及孫燕姿的那個瞬間,她便已經捕捉到了小獅子眼裡的失望。

  即便那一抹遺憾轉瞬即逝。

  即便.

  「的確。」

  小獅子笑了起來,揚眉道:「為了曾經歌曲的版權而選擇華納有些意氣用事。」

  「更別說這二十首歌十年後我們都能回購對吧?」

  「所以—.」

  「我不是那個意思。」

  沒等小獅子說完呢,筱曉便伸出右手,掌心向下的蓋在了她的大腿上。

  「我知道你想要拿回版權,我也知道華納的條件的確不錯,但你早就知道我壓根就不喜歡五大,不是嗎?並且,我這種不喜歡還不是感情上的抗拒,而是五大的確不適合我們。」

  「不是嗎?」

  孫燕姿沉默了。

  半響之後,她笑著長出了一口氣,「是的是的,五大的確不適合我們。

  ,

  有關五大不適合她們的事兒,其實早在一個多月前她們就聊過了。

  若是非要深究,那都是七月初的對談了。


  當周建輝在她們休息時打電話來說,《Innocence》又在北美傳播後,

  兩人便聊起了授權的問題,而後,筱曉便直白的表示,傳統的唱片公司里,

  沒有她們生存的土壤。

  至於理由?

  很簡單。

  她們不是歐美人。

  當她們以亞洲人的身份前往歐美時,就算她們再怎麼牛逼,就算唱片公司再怎麼喜歡她們了,她們也會被原生態圈裡的人敵視,就像成龍、李連杰初次進入好萊塢時那樣。

  會遇到很多的麻煩。

  坦誠的說,當你想要以一個異鄉人的身份打入他國市場時,你是不可能一帆風順的。

  所以,不想鬥爭,只想成功,那真的是幼稚的小孩思維。

  但··

  那是傳統時代的情況對吧?

  而當下..—

  是網際網路時代了啊。

  當地球都變成了一個村,傳統媒體已經鎖不住消息時,我為什麼要和你們原住民斗啊?

  既然擁抱網際網路就能彎道超車,那我為啥要和你們浪費時間呢?

  當然了,果子的iTunes筱曉沒法和孫燕姿說啊。

  她也沒法說史蒂夫·賈伯斯能爆錘音樂圈,直接改變了流行音樂持續數十年的生態位。

  所以,她當時便順著小獅子的想法說自己想的是迪士尼,當迪士尼不簽約流行歌手時,擁抱迪土尼能讓她們收穫真正的寬鬆,而現在嘛·—

  「雖然迪士尼沒來,但皮克斯來了不是嗎?」

  筱曉拿起了桌上蒂姆·庫克之前留下的名片,道:「和他聊聊?」

  「哼~你這是在詢問我的意見嗎?」

  小獅子沒好氣的撇了撇嘴。

  「你都已經作出決定了,看五大的報價不過是想和迪士尼談判。」

  」NoNoNo......」」

  小獅子這麼一說,筱曉頓時就搖起了頭,道:「我要是不尊重你我幹嘛和你說這些?」

  「我可是在一個月前就把心裡的想法和你說了啊。」

  「你要是再說我是一言堂,那我就真不高興了啊。」

  此話一出,小獅子頓時就烏起了眼。

  半響之後,她還是笑了起來。

  「快打電話吧!」

  嗯,她知道筱曉沒有替她做決定的意思。

  如果筱曉是那種喜歡掌控他人的人,那她早就不和筱曉玩了。

  而她現在的情緒低落—.

  那是真的喜歡《LeaveMeAlone》啊。

  而這個.

  『算了。』

  『反正小夕能寫。

  孫燕姿甩了甩頭,不管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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