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那勾人的樣子
謝南伊怔住,她說不回去,就是不想與他住在一起。
倒是完全忘了,宋辰安之前就住在大理寺,且幾次三番提出要和她住在那裡。
「這,怕是不行。」她拒絕道,「我們今晚要守在天牢外,等著內奸出現。」
「沒事,金帛會派人守著,你不會武功,守著不僅有危險,還會暴露行蹤,到時就功虧一簣。」宋辰安說得有理有據。
謝南伊找不到反駁的理由,卻道:「那也好,既然我留下沒什麼用,我便回去侯府,你留下來。」
「這也不行,畢竟這件事是女官的案子,我一個人留下來不合適,我只是留下來保護你的。」宋辰安依舊循循善誘。
反正無論說什麼,他就是每晚都要和她住一起。
見自己怎麼都拒絕不了,謝南伊嘆了口氣,實在是找不到別的理由了。
「你先忙。」宋辰安起身,「等你忙完了,我來接你,你還未去過後院,一定等我接你。」
謝南伊還沒來得及說話,宋辰安卻像是怕她再次拒絕似的,起身快速離開。
她蹙眉,之前在侯府,好歹有好幾房人住一起。
今晚那後院,那真的只有他們兩人。
司錦年進來,看到她發呆的樣子,笑道:「伊伊,你們兩人感情也太好了吧?真是讓人羨慕。」
「羨慕什麼?」謝南伊無奈地道,「我現在都不知道怎麼辦,心裡慌得很。」
「慌什麼?你之前怎麼對宋彥初,以後減半對宋辰安就是。」司錦年坐在她對面,給她出主意,「照我說,若是你對一個人太好,毫無保留,甚至忘了自己,反而會讓這段關係變得糟糕。」
「是這樣嗎?」謝南伊好奇地問。
「自然是這樣。」吳婷雨也進來附和道,「之前我姐姐,就是對那個畜生太好了,才會讓他做出那等豬狗不如的事情!」
謝南伊突然想起,上輩子宋彥初是如何對她的。
看來,真的是不能掏心掏肺對一個人好,不然對方只會被她養得不知好歹,甚至還會恩將仇報!
如果這輩子,她選擇和宋辰安共度餘生,或許之前這種做法,的確是該改一改了。
「伊伊,你別想了。」司錦年握著她的手道,「你能找到對你這樣好,且懂得珍惜你的人,我真心為你高興。」
「年年,謝謝你。」謝南伊露出真心的笑容,「當初若非你突然鬧肚子,我可能還不會和宋辰安走到今天。」
「鬧肚子,我……」司錦年突然想起這件事,面色一瞬間難看起來,「當時因為宋辰安鬧得,我竟是忘了去查,到底是誰給我的茶點裡下毒!應該是有人不想我去和宋辰安見面!」
「難不成,是宮裡有宋大人的愛慕者?」吳婷雨沒心沒肺地說了句。
謝南伊方才還在笑,聽到這句話,面色瞬間就冷下來。
吳婷雨立刻改了口:「我只是隨便亂說的,當不得真的。」
「你說的沒錯,應該是宮裡的人給年年下藥。」謝南伊卻道,「只是,這個人到底是因為愛慕宋大人,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看來這件事,也很值得去查一查。
「我之前跟你說過,大理寺可能有內奸,我們放出消息去,就等著內奸今晚上門。」謝南伊將話題又轉回去,「今晚我要住在後院……」
「我和你一起!」司錦年想也不想地站起來道,「既然是要抓內奸,我自然是義不容辭!」
「我也是。」吳婷雨拍著胸口道,「我跟謝少卿保證過,你做什麼我做什麼,絕不離開你!」
謝南伊突然無聲笑起來。
晚上,這不就不用兩個人尷尬了?
傍晚,宋辰安將所有事都忙完,讓人收拾乾淨後院,便直接來接謝南伊。
可他沒想到的是,原本他以為只是接一個人,卻變成了三個人。
「你們……」他看著司錦年和吳婷雨,「今晚也不回去?」
「自然。」司錦年挽著謝南伊的手臂道,「今晚伊伊在哪我在哪,宋大人,你不會這么小氣,成婚了,一晚上都不讓我和伊伊住吧?」
不僅要留下來,還要和謝南伊同住!
宋辰安登時覺得自己眼前一黑,他握緊了拳頭,強忍著怒氣,才沒有直接將這兩人趕出去。
既然有兩個未出閣的姑娘在,他自然是不能住後院了。
將她們三人安頓在後院,他便和金帛一起,住在平日辦公之地。
他走後,司錦年問:「我怎麼覺得,方才看著宋辰安一臉委屈?誰欺負他了?」
吳婷雨後知後覺地道:「宋大人原本想的,不會是想要抓住這個機會,今晚和南伊姐獨處吧?」
司錦年一拍腦門:「我怎麼把這茬給忘了?新婚燕爾,如膠似漆,肯定是稱離不開砣,砣離不開秤。」
「你在說什麼?看看你說的像話嗎?」謝南伊忍不住苦笑,「哪有的事,今晚是抓內奸,哪有你想的那麼多彎彎繞繞,趕緊住下就是。」
既然已經來了,她們此刻再走,倒是顯得有些奇怪。
所以司錦年當下便給自己找了間廂房,和吳婷雨一同住下。
至於那件正屋,她是不敢去住的,擔心宋辰安真的會氣昏過去!
謝南伊進入正屋,瞧見屋內的擺件都換成了她喜歡的樣式。
床幔和被褥也都是她喜歡的,摸上去比侯府的要更柔軟光滑。
屋內所有的陳設,都要比侯府奢華許多。
看來,侯府的私庫,只是他的財產中一小部分。
本以為,宋辰安是個任爹娘長輩欺負的,沒想到他之前的一切都是裝的!
她又羞又惱地躺在床上,看著屋頂。
沒想到,屋頂也有意想不到的驚喜。
天花板上,不知用什麼東西所做,竟是像浩瀚星河般神秘美麗。
她還從未見過這樣美的星空,可他卻就這麼「搬」進了屋內。
在被子裡,她全身扭成一團,眼前全都是那日宋辰安沒穿好衣服的場景。
那勾人的樣子,竟是讓她記了這麼久,戀戀不捨。
倒是完全忘了,宋辰安之前就住在大理寺,且幾次三番提出要和她住在那裡。
「這,怕是不行。」她拒絕道,「我們今晚要守在天牢外,等著內奸出現。」
「沒事,金帛會派人守著,你不會武功,守著不僅有危險,還會暴露行蹤,到時就功虧一簣。」宋辰安說得有理有據。
謝南伊找不到反駁的理由,卻道:「那也好,既然我留下沒什麼用,我便回去侯府,你留下來。」
「這也不行,畢竟這件事是女官的案子,我一個人留下來不合適,我只是留下來保護你的。」宋辰安依舊循循善誘。
反正無論說什麼,他就是每晚都要和她住一起。
見自己怎麼都拒絕不了,謝南伊嘆了口氣,實在是找不到別的理由了。
「你先忙。」宋辰安起身,「等你忙完了,我來接你,你還未去過後院,一定等我接你。」
謝南伊還沒來得及說話,宋辰安卻像是怕她再次拒絕似的,起身快速離開。
她蹙眉,之前在侯府,好歹有好幾房人住一起。
今晚那後院,那真的只有他們兩人。
司錦年進來,看到她發呆的樣子,笑道:「伊伊,你們兩人感情也太好了吧?真是讓人羨慕。」
「羨慕什麼?」謝南伊無奈地道,「我現在都不知道怎麼辦,心裡慌得很。」
「慌什麼?你之前怎麼對宋彥初,以後減半對宋辰安就是。」司錦年坐在她對面,給她出主意,「照我說,若是你對一個人太好,毫無保留,甚至忘了自己,反而會讓這段關係變得糟糕。」
「是這樣嗎?」謝南伊好奇地問。
「自然是這樣。」吳婷雨也進來附和道,「之前我姐姐,就是對那個畜生太好了,才會讓他做出那等豬狗不如的事情!」
謝南伊突然想起,上輩子宋彥初是如何對她的。
看來,真的是不能掏心掏肺對一個人好,不然對方只會被她養得不知好歹,甚至還會恩將仇報!
如果這輩子,她選擇和宋辰安共度餘生,或許之前這種做法,的確是該改一改了。
「伊伊,你別想了。」司錦年握著她的手道,「你能找到對你這樣好,且懂得珍惜你的人,我真心為你高興。」
「年年,謝謝你。」謝南伊露出真心的笑容,「當初若非你突然鬧肚子,我可能還不會和宋辰安走到今天。」
「鬧肚子,我……」司錦年突然想起這件事,面色一瞬間難看起來,「當時因為宋辰安鬧得,我竟是忘了去查,到底是誰給我的茶點裡下毒!應該是有人不想我去和宋辰安見面!」
「難不成,是宮裡有宋大人的愛慕者?」吳婷雨沒心沒肺地說了句。
謝南伊方才還在笑,聽到這句話,面色瞬間就冷下來。
吳婷雨立刻改了口:「我只是隨便亂說的,當不得真的。」
「你說的沒錯,應該是宮裡的人給年年下藥。」謝南伊卻道,「只是,這個人到底是因為愛慕宋大人,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看來這件事,也很值得去查一查。
「我之前跟你說過,大理寺可能有內奸,我們放出消息去,就等著內奸今晚上門。」謝南伊將話題又轉回去,「今晚我要住在後院……」
「我和你一起!」司錦年想也不想地站起來道,「既然是要抓內奸,我自然是義不容辭!」
「我也是。」吳婷雨拍著胸口道,「我跟謝少卿保證過,你做什麼我做什麼,絕不離開你!」
謝南伊突然無聲笑起來。
晚上,這不就不用兩個人尷尬了?
傍晚,宋辰安將所有事都忙完,讓人收拾乾淨後院,便直接來接謝南伊。
可他沒想到的是,原本他以為只是接一個人,卻變成了三個人。
「你們……」他看著司錦年和吳婷雨,「今晚也不回去?」
「自然。」司錦年挽著謝南伊的手臂道,「今晚伊伊在哪我在哪,宋大人,你不會這么小氣,成婚了,一晚上都不讓我和伊伊住吧?」
不僅要留下來,還要和謝南伊同住!
宋辰安登時覺得自己眼前一黑,他握緊了拳頭,強忍著怒氣,才沒有直接將這兩人趕出去。
既然有兩個未出閣的姑娘在,他自然是不能住後院了。
將她們三人安頓在後院,他便和金帛一起,住在平日辦公之地。
他走後,司錦年問:「我怎麼覺得,方才看著宋辰安一臉委屈?誰欺負他了?」
吳婷雨後知後覺地道:「宋大人原本想的,不會是想要抓住這個機會,今晚和南伊姐獨處吧?」
司錦年一拍腦門:「我怎麼把這茬給忘了?新婚燕爾,如膠似漆,肯定是稱離不開砣,砣離不開秤。」
「你在說什麼?看看你說的像話嗎?」謝南伊忍不住苦笑,「哪有的事,今晚是抓內奸,哪有你想的那麼多彎彎繞繞,趕緊住下就是。」
既然已經來了,她們此刻再走,倒是顯得有些奇怪。
所以司錦年當下便給自己找了間廂房,和吳婷雨一同住下。
至於那件正屋,她是不敢去住的,擔心宋辰安真的會氣昏過去!
謝南伊進入正屋,瞧見屋內的擺件都換成了她喜歡的樣式。
床幔和被褥也都是她喜歡的,摸上去比侯府的要更柔軟光滑。
屋內所有的陳設,都要比侯府奢華許多。
看來,侯府的私庫,只是他的財產中一小部分。
本以為,宋辰安是個任爹娘長輩欺負的,沒想到他之前的一切都是裝的!
她又羞又惱地躺在床上,看著屋頂。
沒想到,屋頂也有意想不到的驚喜。
天花板上,不知用什麼東西所做,竟是像浩瀚星河般神秘美麗。
她還從未見過這樣美的星空,可他卻就這麼「搬」進了屋內。
在被子裡,她全身扭成一團,眼前全都是那日宋辰安沒穿好衣服的場景。
那勾人的樣子,竟是讓她記了這麼久,戀戀不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