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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平康又下了一場雪。

  大雪中,江陽帶著兩位檢察院的同事和朱偉來到了平康看守所。

  因為就在昨天,江陽得到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線索。

  有一個名叫何偉的人,綽號大頭,是當地有名的混混,初中輟學後就糾集社會無業人員組成號稱「十三太保」的流氓團伙,早年曾因故意傷害罪入獄六年,出獄後不久就再次因鬥毆把人捅死。警方事後調查發現,他不但犯有故意殺人罪,身上還背了至少兩宗故意傷害罪。公安第二天去抓人時發現他已潛逃,隨後發布了網上通緝令。上個月他偷偷回家過年被群眾舉報,隨即在潛逃三年後被公安抓獲。

  經過初步審理確認身份後,目前他被關押在平康看守所。

  昨天檢察院的兩位檢察官按程序去看守所提審何偉核實案情,何偉知道這次入獄很可能會被判死刑,為了活命,他向檢方提出,願意供出一件公安尚未查獲的命案,即「十三太保」的一個成員在2004年殺害了一名苗高鄉婦女的事,來換取減刑。

  得到重大另案信息後,檢察院同事馬上回到單位向領導匯報,江陽得知消息,瞬間聯想到了丁春妹,在取得領導同意後,他親自過去打算審問清楚。

  到看守所後,他們立刻提審了何偉。在按慣例核實身份後,江陽向他表明政策:「你昨天交代的案子如果經查屬實,我代表檢察院向你保證,一定會在庭審時向法院出示你的立功材料,為你爭取最大限度的減刑。」

  「能保證不判死刑嗎?」何偉目光凝重,他知道重刑逃不了,現在唯求一線生機。

  「我無法保證,但我承諾會盡全力,只要你的供述對未查明案件有重大貢獻,我們檢方有很大把握能保你不被判死刑!」江陽誠懇地看著他。

  他深吸一口氣,點點頭。「我願意把我知道的都說出來。」

  「很好,」江陽不再廢話,直截了當問,「被害人叫什麼名字?」

  「我不知道,只知道是苗高鄉的一名開小店的婦女。」

  江陽心中一動,更加確信了。「兇手是什麼人?」

  「他叫王海軍,我早年和十二個兄弟結拜,組成『十三太保』,他當時是我的小弟。」

  「王海軍殺人的事,你是怎麼知道的?」

  「我們兄弟一直都有聯繫,大概是在2005年年初,我跟王海軍吃飯,他酒醉之後告訴我,去年有天晚上,他和另一個人,我不認識的,忘記名字了,他們到了苗高鄉,抓走了一名婦女,後來將她殺害,屍體放進麻袋,扔到了苗高鄉外面一座失火燒掉的荒山上的廢井裡。」

  「他為什麼要殺人?」

  「他說是收錢辦事。」

  「收了誰的錢?」

  「我問他了,他沒說,他說這人不能說,說出來會沒命。」

  江陽看了眼旁邊的錄音器,又看了看一旁同事記下的筆錄,略微放下了心,最重要的信息這次都記錄了,而且程序完整,是法律上承認的證據。這一次,一定不會再像上一回那樣,被稱為非法取證,不被法律認可。

  他馬上把思緒拉回了當下,繼續問:「王海軍現在是什麼人,在哪裡?」

  「他在卡恩集團保安部當經理。」

  江陽心下已經完全確認了。

  提審結束後,他趕到看守所外面,朱偉早已迫不及待。「被害人是丁春妹嗎?」

  江陽把筆錄交給他過目,冷笑道:「百分之百就是丁春妹,你馬上帶你信得過的人去抓王海軍,順便安排刑警和派出所的人去找丁春妹的屍體,屍體在苗高鄉外一座失火的荒山上的廢井裡,那座山我有印象,每次去苗高鄉都會經過,很小的一個山包,相信不出一天就能找到。」

  朱偉點頭。「我馬上去辦。」

  江陽拉住他,鄭重地說:「最關鍵的時候務必更加小心,否則我們這麼多年的努力都功虧一簣了。你要帶徹底信得過的自己人,而且動作一定要快,不能給他們任何反應的時間!」

  朱偉心領神會:「我明白,現在李建國是管刑偵的副局長,徹底管死我,先不能讓他知道這事。刑警我就帶幾個新人跟我去抓人,縣裡幾個派出所我都有要好的朋友,我找他們調人找屍體。這件事,是時候來個了結了!」

  朱偉目光深沉地望向了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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