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吃過晚飯,丁浩和普普都迫不及待地去衛生間洗澡,他們流浪的那幾個月,並不是每天都有條件洗澡的。

  過後三個人坐在一起閒聊,朱朝陽和丁浩席地而坐,普普獨自坐在靠近小陽台的位置,似乎刻意與兩人保持很遠的距離。朱朝陽感覺有點奇怪,不過也沒多問。

  「耗子,你們為什麼要從孤兒院跑出來?」

  「這個嘛,」丁浩看了眼普普,道,「那裡的人太壞了,實在待不下去了。」

  「怎麼壞了?」

  「其實也不是一直壞啦,以前的院長是個老阿姨,她對我們可好了,把我們當成她自己的孫子孫女一樣。前年老阿姨退休了,換來了現在的院長,是個男人,一個死胖子。」

  普普冷哼一聲,補充道:「還是個噁心的大色狼。」

  「色狼?」

  丁浩嚴肅地點頭。「對,他摸普普了。」

  「摸什麼?」儘管現在大部分初中生對性知識懂得很多,不過朱朝陽平時不太和同學交流,對男女知識並不十分了解,僅限於電視上常見的牽手和接吻,他雖然聽一些男同學提到過,但也一知半解。

  普普也剛剛開始發育,對男女之事並沒多少害羞感,很直接地說:「他把我帶到單獨的房間,脫了我的衣服褲子,要摸我。」

  「這……怎麼這樣子!」

  「有好多次,他還脫了他的褲子,太噁心了,我每次都想吐。」普普忍不住乾嘔了一下。

  「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不知道。」

  朱朝陽看向丁浩。「你知道嗎?」

  「我?嗯……」丁浩臉上露出怪怪的表情,看著他倆渾然不覺的模樣,「嘿嘿」笑了下搖搖頭,「反正不是好事。後來有一次,死胖子又來找普普。普普之前跟我說過,要我去救她,死胖子還沒脫褲子,我就闖進去了,他很生氣,把我關在一個小屋子裡一天一夜,東西都沒給我吃,這死胖子,等我以後長大了,一定回去揍死他!」他揉搓著雙手,做出一副磨刀霍霍的樣子。

  普普補充道:「不光是我,他還強拉其他女生去,很多女生都被他摸過。」

  丁浩反駁:「李紅是自願去的!她說死胖子給她買零食,對她特別好,她想做死胖子的老婆。」

  「哼,隨便她!反正我受不了,我再也待不下去了!」

  「我也是,上回我偷偷出去玩,回來被他發現,還被他揍了一頓,硬說我偷錢。」

  朱朝陽不解。「他為什麼說你偷錢?」

  「我出去打遊戲了,他冤枉我偷了教導員的錢,說要不然我怎麼會有錢打遊戲的。」

  「嗯……那你怎麼會有錢的?」

  「以前社會上有好心人來看我們的時候給的,我沒交出去。其他人都交上去了,死胖子說錢拿來給我們買零食,可每次交上去有幾百上千元,也沒見他買什麼東西給我們吃。所以我就不交,偷偷藏著,偷溜出去打遊戲,這死胖子就冤枉我偷錢。」

  朱朝陽道:「那你們這次逃出來,孤兒院會找你們嗎?」

  兩人同時點頭,丁浩道:「肯定會找的,我以前聽老阿姨說過,孤兒院裡的每個小孩都有登記的,上面會查人數。我們逃出來後,住在北京一家小旅館裡時,看電視裡有個新聞還在找我們呢,我們倆的照片都有,死胖子還在電視裡假模假式哭著叫我們回去。我們就怕被他們抓回去。如果回去了,死胖子指不定會怎麼對付我們呢!而且,哈哈,我們逃跑前,我偷偷到死胖子辦公室,偷了他的錢包,裡面有四千多元錢,要是沒這筆錢,我們逃出來沒幾天就過不下去了,正是靠著這筆錢,我們才敢出逃,過了這麼久日子呢。所以啊,無論如何都不能回去,我們私自逃跑加上偷他的錢,死胖子一定會把我們活活打死。」

  「如果你們不逃出來,難道一輩子都要留在孤兒院裡嗎?」

  丁浩道:「那也不是,只有到了十八周歲才能走,到那時,你不走也會趕你走的。不過到十八歲還要好些年呢,我和普普都等不及了。住在裡面就跟坐牢一樣,平時都不能出去玩,聽說我們那個孤兒院管得特別嚴格,絕不許小孩私自逃出去的。」

  普普冷聲道:「那是因為我們爸媽都是殺人犯,他們也是這麼看待我們的,覺得我們出去就是禍害!」

  這時,朱朝陽聽到「噗噗」幾聲屁響,隨即聞到一股臭味,他皺眉道:「耗子,你放屁也不提前通知的啊?」


  丁浩看了眼普普,普普微微側過頭,表情顯得黯淡,丁浩歪了下嘴,笑道:「好啦,下回我放屁一定提前三分鐘通知你。」

  三個人旋即笑成一團。

  笑過以後,丁浩的神情又轉回沮喪,嘆了口氣:「真羨慕你,你爸媽雖然離婚了,可你至少有個家,有個學校讀書,有這麼多同學,不像我們,誰都不要,以後去哪裡都不知道。」

  談話的氣氛一下子變得不是滋味,朱朝陽看著丁浩和普普的神色,勉強笑了笑,道:「也別羨慕我了,我在學校總是被人欺負。」

  「誰欺負你?我削死他!」丁浩又擺出了打架的架勢。

  「是女的,你敢打女的嗎?」

  「女的?」丁浩尷尬地笑了笑,「好男不跟女斗,女的我不好打,讓普普打,哈哈,不過普普比我們小兩歲,恐怕打不過你的女同學。」

  普普撇撇嘴。

  朱朝陽吐口氣,道:「打她也沒用啦,她爸是派出所的,誰敢打她啊。而且這事也不是靠打人能解決的。」

  朱朝陽鬱悶地把葉馳敏幾次在老師面前誣陷他的事說了一遍。

  丁浩皺眉道:「明明是她冤枉你的,老師就是不肯相信你嗎?」

  朱朝陽冷哼一聲:「成年人就會聽一面之詞,笨得跟豬一樣。」他憤恨地握住拳,「在成年人眼裡,小孩永遠是簡單的,即便小孩會撒謊,那謊言也是能馬上被戳穿的。他們根本想像不到小孩的詭計多端,哪怕他們自己也曾當過小孩。」

  丁浩和普普都認同地點頭。

  朱朝陽道:「在成年人眼裡,從剛出生的嬰兒到十幾歲的學生,他們一概視作小孩。幾歲大的小孩當然很簡單,撒的謊也很容易被識破,可是到了十幾歲,小孩已經不再單純了,但他們還是把小孩想得很簡單。」

  普普道:「成年人更壞,你被你同學故意栽贓,我和耗子哥都被成年人多次冤枉過。」

  「是嗎?」

  丁浩用鼻子重重哼了聲,點點頭。

  普普道:「我爸被槍斃後,那時我叔叔願意收養我。可是才過了幾個星期,有一回一個女同學在放學路上跟我吵架,她罵我是殺人犯的小孩,我跟她打起來,把她打哭,她逃走了。當天晚上,她家裡人在水庫里找到她,她淹死了,然後她家裡人就說是我把她推下去的,到叔叔家找我,要打我,警察都來了,把我帶到派出所,關了整整兩天,我說我沒推過她,不知道她怎麼掉水庫里的,大家都不信。最後,警察也說沒證據,把我放了,可她家裡人又來找麻煩,嬸嬸不同意繼續收養我,最後把我送到了孤兒院。」

  「那麼……」朱朝陽小心地問,「那個女同學,真的是你推下去的嗎?」

  普普失望地看他一眼,撇撇嘴。「當然不是,我跟她打完之後就回家了。我也不知道她是怎麼掉下去的。」

  丁浩道:「我爸媽剛被抓進去那會兒也一樣,我回了老家,沒有親戚要我,我一個人在外面玩時,店老闆說我偷東西,明明不是我偷的,我身上也搜不出來,硬要冤枉是我偷的,店老闆的兒子還打了我一頓,當天晚上我拿石頭砸了他家玻璃,結果被抓了,後來也被送到孤兒院了。」

  三個小孩各自臉上都寫滿了憤恨和無奈,仿佛整個社會有太多的不公加諸他們身上。

  過了一會兒,朱朝陽故意笑出聲打破氣惱的氛圍。「不提這些事情了,我們看下相機,晚上充滿電,明天給普普拍照片吧。」

  「這相機你會用嗎?」普普很期待地看著他。

  朱朝陽搖搖頭。「不會,得研究一下,我看別人是把數位相機連到電腦上的,我床底下有台舊電腦,我媽以前失業培訓時,政府送的,幫助她練打字,不知道還能不能用。」

  他們搬出電腦,折騰了好久,依舊弄不來,最後找了隔壁鄰居家一個年輕哥哥來幫忙,總算弄好了電腦,又連上了相機。年輕哥哥簡單教了他們各種操作,朱朝陽本就聰明,很快學會了。

  朱朝陽打開電腦上相機的文件夾,裡面有很多照片,全是朱永平和那女人、女孩的合影,他們一家非常親熱,朱永平總是抱起女兒親她。

  朱朝陽正想一股腦兒全刪掉,普普連忙道:「別全刪,留幾張,我們記下小婊子的長相,下次如果有機會,可以替你出氣。」

  朱朝陽看著照片中親密的一家人,又想起下午那根本忘不了的記憶,用力地咬緊了牙,把刪照片的動作停住了。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調整好情緒,問普普:「明天你想去哪裡拍照片?」

  「嗯……最好找個漂亮的地方。」

  「什麼地方算漂亮?」

  「我也不知道,朝陽哥哥你覺得呢?」

  朱朝陽想了一下,道:「要不去三名山吧,我媽在三名山檢票,我們進去不用錢,那裡風景可好了,明天一起去玩一下?」

  「好啊,我一直沒爬過山啊。」丁浩興奮地叫起來。

  普普望向窗外。「我爸爸看到我在山上玩的照片,一定會很高興的。」

  注釋:

  [1]方言。意為「我們」。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