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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普麵條做得真不錯,比我做得好多了。」朱朝陽手裡捧著一碗麵條。

  「是的,以前在孤兒院,她經常幫阿姨做飯。」丁浩道。

  普普面無表情地坐在一旁,很小口地吃著麵條,嚼得很細緻,從頭到尾沒說過幾句話,似乎一點都不在乎別人的看法。

  看著她一副冷冰冰的樣子,朱朝陽試圖去討好她。「普普,你吃這麼點麵條就夠了嗎?」

  「嗯,夠了。」普普很平靜地應了一句。

  丁浩瞧了她一眼,替她解釋:「她一直吃得很少。現在又是中午,天氣太熱,我都沒什麼胃口了。」他嘴上雖然說著沒胃口,可朱朝陽看他明明已經捧起第三碗了。

  「那麼……普普,你也是家裡出了事情,才到孤兒院的嗎?」

  丁浩替她回答:「當然了,我們那個孤兒院裡都是沒有第一監護人,其他監護人不要的小孩,哈哈,我們這樣的小孩全國有一百多個。」

  「哦。」看著丁浩開朗的神情,朱朝陽很難想像如果自己也是這樣的經歷,是否能這麼笑著說出來,仿佛在說別人的無關緊要的事,他現在和兩人接觸了一陣,已經對他們是殺人犯的小孩的身份不太介意了。「嗯……那普普的爸媽是因為什麼呢?」

  咯噔。話音一落,普普的筷子突然掉在了桌子上,她面無表情地凝視著面前的碗。

  朱朝陽慌張道:「對不起,對不起,我不該問的。」

  普普沒有說話,重新拾起筷子,吸了一口麵條。

  丁浩故意哈哈一笑,揮著手說:「沒關係的,你是自己人,告訴你也沒關係。對吧,普普?」

  普普表情木然,沒有回答。丁浩就當她默認了,聲音低了下來,嘆口氣:「她爸爸殺了她媽媽,然後她爸爸被抓了,判了死刑。」

  「不,我爸沒有殺人!」普普頓時擡起頭,認真地看著丁浩,「我告訴過你,真的,我爸沒有殺人。」

  「可是……教導員都這麼說。」

  「不,他們都不知道。我爸被槍斃前一小時,我見到他,他親口告訴我,他要我相信他,他真的沒有殺媽媽,雖然他和媽媽不和,會吵架,可是他很愛我,為了我,他不可能殺媽媽的。」

  朱朝陽不解地問:「那為什麼警察抓了你爸爸?警察不會抓錯人的。」

  「會的,他們就是抓錯人了,他們就是冤枉我爸的!我爸告訴我,警察不讓他睡覺,逼問他很多天,他沒辦法才承認殺人的。可他真沒有殺人!那時我七歲,但我記得很清楚,那天我爸跟我說,現在說什麼都來不及了,他只希望我知道,他真的沒有殺媽媽,他永遠愛我,即便他死了,也會一直愛我。」普普的表情很認真,可她卻沒流半點淚,甚至眼眶都沒有發紅。

  朱朝陽默然無語。這時,普普又道:「朝陽哥哥,你有相機嗎?」

  「相機?做什麼用?」

  「我爸說讓我以後有機會把我的照片燒給他,讓他看到我在長大,每年在我爸忌日時,我都會拍照片,還會寫一封信給他。下個月是我爸爸的忌日,可是我今年還沒有拍過照片。」

  「這樣啊,」朱朝陽抿抿嘴,「相機我沒有,看來只能去照相館拍一張了。」

  「拍照片要多少錢?」丁浩連忙問,他的包丟在民政局的車上了,他現在必須為身上僅存的一點錢精打細算。

  「大概……十幾元吧。」朱朝陽也不能確定。

  「十幾元啊……」丁浩皺眉摸進口袋,過了會兒又笑起來,「嗯,照片是一定要拍的,十幾元,也不貴,呵呵,普普,我有錢的。」

  「嗯。」普普朝他點點頭。

  吃完麵條,三個人又開始了聊天。畢竟都是小孩子,彼此熟絡得很快,不像成年人總會有所保留。三個人聊著這幾年的經歷,知道朱朝陽成績年級第一,兩人羨慕不已。隨後又聊到丁浩和普普從北京花幾個月時間回到寧市的經歷,看得出他們倆都不想談這幾個月的事,總之,有很多朱朝陽想像不到的困難和遭遇,他們騙過好心人的錢,偶爾也偷過超市裡的零食。

  說到曾偷過東西,朱朝陽原本已經放下的心又開始糾結,再度後悔留兩人住下了。他不由自主地看向他媽的房間,那邊柜子里有幾千元現金,待會兒得去把門關了,千萬不要被發現。他打量著丁浩和普普,兩人似乎都沒發覺他的這個想法,他遂稍微放下了心。

  正聊得開心,家裡電話響了,他跑到媽媽房間接了電話,掛斷後,思索了幾秒,連忙把抽屜里的現金拿出來,塞到了床頭櫃後面,又找到一根毛線,走出房間時,關上門,同時把毛線夾在門縫間,這樣如果門打開過,那麼毛線就會掉到地上。他長了個心眼。

  出來後,朱朝陽說:「我爸剛打電話來,讓我現在去他那兒一趟,那麼下午……你們待在哪兒好呢?」

  丁浩愣了一下,隨即明白過來,笑著說:「沒關係,我和普普到樓下逛逛,等你回來。」

  聽到這個回答,朱朝陽如釋重負,看來他們倆並沒有其他壞主意,反而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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