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被偷雞摸狗的李滿金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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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媳婦許雲嬌和二嬸她們正忙活著挑雞蛋,讓老母雞孵小雞。李長歌則在堂叔家,和一眾老少爺們,打個地鋪,躺進被窩裡,沒一會兒的功夫紛紛睡下。

  震天響的呼嚕聲,此起彼伏。

  畢竟是幹了一天的活,早就累得不行,剛一躺下,這些人很快就睡得死死的,進入夢鄉。

  這裡的汗臭味和腳臭味,確實有點重。

  整個李窯村,每天用熱水洗腳的,也就只有李長歌一家。其他人家到夜裡,基本上是脫鞋就睡。

  哪裡會浪費柴火燒熱水,泡一泡腳。

  李長歌被各種腳臭味,汗臭味,以及此起彼伏的呼嚕聲折磨得翻來覆去睡不著,不是一般的難受。

  沒辦法,今晚先這麼對付一宿再說吧!

  原本他是這麼想的,可是在被窩裡的他,突然覺得身上痒痒的,似乎有什么小蟲子在身上爬。

  下意識把手往那一伸,用手指捏到第一個像是芝麻粒大小的東西,捏住那小東西湊到眼前,在黑夜中視力極佳的他,看清楚了這小東西是什麼。

  跳蚤!

  這一刻,李長歌繃不住了。

  這玩意兒一旦沾上,真不好徹底清除。

  沒有絲毫的猶豫,他果斷從被窩裡鑽出來,以飛快的速度穿好衣服,一路狂奔,推開門出去。

  剛把門打開,就聽到屋裡傳來二叔的聲音:

  「長歌,你這是幹啥去?」

  半睡半醒,迷迷糊糊的嘟囔聲,像是被李長歌吵醒之後,下意識地開口問一下大侄子要幹嘛。

  「二叔,我起個夜,先出去一趟。」

  李長歌隨口編一個理由,把二叔敷衍過去。

  聽到他的解釋,二叔嗯了一聲,像是在表示他知道了。緊接著,他那震天響的呼嚕聲再次響起。

  李長歌輕輕地把房門關上,來到院子裡,抬頭仰望天空,昏暗的夜幕下繁星點點,將那一輪寒冷的明月襯托在其中,北風呼嘯,寒意陣陣襲來。

  不過,他本身身體素質也好,再加上身上的衣服穿的也多,足夠保暖,根本不懼這寒冷的天氣。

  但李長歌是真怕自己身上粘上了跳蚤。

  就想著去西邊的西嶺山一趟,到那個天然溶洞裡面,燒一鍋熱水,把身上的衣服放到鍋里煮一煮,殺殺菌,殺殺蟲,順便再洗個熱水澡。

  幹了兩天活,冒了不少汗,身上黏糊糊的難受。

  原本他在秋冬季節,就有兩三天洗洗澡的習慣。

  瞅一眼系統時間,才晚上八點多,時間還早。正好摸黑過去,痛痛快快地去洗一個熱水澡。

  有懸掛在夜幕之中的明月提供照明,再加上李長歌夜間的視力也極好,他甚至連燈都沒打,就這麼在路上慢悠悠走著,很快就出村進山。

  沒多大會兒功夫,鑽進了他經常去的山洞裡。

  打開兩個太陽能充電的可攜式手電筒,將漆黑的山洞照的一片明亮,宛若白晝一般。

  系統空間裡不僅有蜂窩煤,而且還有他以前砍得柴火,以及放在裡面的陶罐,洗澡用的木盆。

  他先把柴火放進在石塊壘成的火坑,接著開始生火,再取出陶罐,去山洞那個小水窪里舀水。

  接著只需要慢慢燒火,把陶罐的水燒沸騰就行。

  等待的時間,閒著也是閒著。

  李長歌拿出蔬菜大棚培育手冊,藉助兩個手電筒的光,以及旁邊火坑裡的火光,在那慢慢閱讀。

  他看書的同時,偶爾用眼睛的餘光,去關注一下火坑裡的火。如果火候小了,就再從旁邊取出幾根柴火,放在裡面燃燒,保持火候。

  陶罐里水蒸氣冒出沒多大一會兒,就有咕嘟咕嘟的沸騰聲傳出。李長歌聽到後把書收起來,小心翼翼的提著陶罐,把裡面的水全部倒進木盆里。

  接著再去溶洞水坑那邊去打水。

  給洗澡的木盆里倒進一些涼水,中和一下溫度,再用手去試探一下,確定可以用來洗澡後,李長歌才開始脫衣服,用手撩著盆中的熱水往身上潑。

  洗髮水和香皂,全部都用上。

  剛洗完第一遍,發現水有點兒涼,就把陶罐里還在燒水往裡面倒一些,讓木盆里的水溫提高。


  就這麼痛痛快快的洗了一個多小時。

  他感覺自己都快把身上的皮搓掉了一層。

  在這大冬天的,洗完熱水澡,渾身通透,仿佛身上的每一個毛孔都被打開,呼吸著新鮮的空氣。

  那滋味兒,別提有多爽快!

  洗完澡以後,李長歌換了一身新衣服。再把陶罐裡面燒熱水,倒進木盆里,換下來的衣服全部扔進木盆,用滾燙的熱水去高溫殺毒殺菌殺蟲。

  他沒有洗衣服,而是連帶盆一起收進系統空間。

  那些殘留在衣服上的跳蚤之類的蟲子,先是被滾燙的熱水燙一番,接著進入系統空間裡,瞬間失去生命跡象,再無任何生還的可能。

  李長歌弄完這些,瞅一眼系統時間,快十點了。

  收拾收拾東西,往村里趕。

  堂叔家打地鋪的被窩,是絕對不能再鑽了。

  不然還會有跳蚤之類的寄生蟲上身。

  等回去以後,找個凳子坐著,隨便對付一宿吧!

  李長歌很快回到村子裡。

  走路的時候,腳步放得很輕,很難聽到。

  他剛走到堂叔李善堂家的院子裡,突然瞥到遠處他家的方向,似乎有一個人影,鬼鬼祟祟的。

  見到這一幕,李長歌頓時眉頭一皺。

  立馬收起腳步,悄悄摸過去,朝那邊觀察一下。

  以一個十分熟悉的身影出現在他眼中——

  李滿金這個二流子,貓著腰,鬼鬼祟祟的,每走兩步,都要小心翼翼的向四周觀察一圈,確定周圍沒有人後,才會做賊心虛一般繼續往前。

  「李滿金?這個傢伙又想幹什麼?」

  李長歌心裡嘀咕著的同時,壓低腳步靠近。

  眼瞅著李滿金來到一戶人家門前,也不知道使了什麼手段,都沒發出什麼聲音,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把人家從裡面拴上的門給打開了。

  這傢伙的每一個動作都十分小心,不發出任何聲音,就這麼堂而皇之的把門推開,進入屋內。

  如果李長歌沒記錯的話,那戶人家住的全是從城裡來的男學生,而且是家境最好的那幾個。

  白天的時候,從他們幾個的談吐,還有衣著打扮,以及身上穿戴的東西,就可以看出來不一般。

  李滿金是個偷雞摸狗的慣犯。

  而那個屋裡住的都是比較富裕的城市大學生。

  二者相聯繫,不就得出了一個答案——

  李滿金這個傢伙又要偷東西!

  還真的是個狗改不了吃屎,屢教不改的貨。

  見到這一幕,李長歌不由得搖搖頭。

  他也懶得多說什麼廢話,就這麼輕飄飄地走到那間屋子的門外,靜靜等待著李滿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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