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計劃拿下經銷社的代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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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子鋪老闆是個聰明人。

  他知道,有些人的背景可以查一查,但有些人的背景碰都不能碰一下,否則最後倒霉的必定是自己。

  他覺得這個年輕人就是那種不能查的人!

  所以等女兒秀秀回來以後

  就十分鄭重的警告他們:

  「今天收豬肉的事情,誰都不能往外傳,只能我們一家知道!要是因為誰嘴欠,給家裡惹來的禍端,到時候咱們全家都要倒霉,別想再過這樣的好日子!」

  能在這個年代過上好日子,腦子不聰明不行。

  你得有正確的生存之道。

  該打聽的可以打聽,不該打聽的一定不能打聽。

  包子鋪老闆知道自己的日子,現在很紅火。

  對比周圍的人還吃不飽吃不好。

  他們現在一定能夠頓頓吃飽,而且偶爾還能吃到肉,生活水平已經碾壓了周圍的鄰居親戚朋友。

  所以還是老老實實保持低調,才是最正確的。

  不作死就不會死。

  ……

  「這是兩盒火柴,你拿好。」

  剛一見面,二叔就從懷裡掏出兩盒火柴,塞到了李長歌手裡,讓他愣了一下,沒想到二叔給他兩盒。

  算了算了,兩盒就兩盒吧!

  看來是二叔不想讓他虧太多,才是這麼幹的。

  他也不多說什麼,把兩盒火柴揣進了懷裡。

  實際上是放到了系統空間之中。

  不得不說,有個系統空間確實足夠方便,不管什麼東西都可以往裡面放,不像二叔還要背著東西。

  李長歌想從二叔手中接過那個袋子。

  誰知道,卻被二叔拒絕。

  說什麼他還沒老,沒到那種背不動東西的年紀。

  二叔都這麼說了,李長歌也就沒再堅持。

  李長歌跟二叔一起把整個黑市都走了一圈,結果愣是沒看到有賣菜刀和鐵鍋的,這讓他忍不住問:

  「二叔,這黑市里有賣菜刀的嗎?」

  「菜刀?這不可能有!」

  二叔聽到這個問題,語氣十分堅定的回答著。

  「為什麼?」

  「為什麼?這是管制物品,只能在經銷社賣!」

  好吧,管制物品。

  李長歌無話可說。

  照這麼說的話,那他是沒辦法買到了。

  因為現在是集體食堂時代。

  想要買菜刀,只能以集體的名義購買。還需要開證明寫條子,然後再拿上錢和票才能在經銷社買到。

  一整個程序走下來,相當麻煩。

  沒辦法,只能繼續用柴刀對付一下。

  他也只能寄希望於系統,希望能早日刷新廚具。

  等他們辦完這些事都已經7點多了。

  出來了兩天的太陽,今天沒有如約出現,被陰雲籠罩的烏雲遮蓋,看來今天是沒辦法到外面曬暖了。

  李長歌跟著二叔一起來到經銷社。

  剛一進門,就看到經銷商牆上貼著一個大大的標語——請勿隨意打罵客人,一經發現,記大過一次。

  額……

  李長歌頓時無語。

  時代的特色!

  經銷社的銷售員那都是鐵飯碗。

  身份地位很高。

  許多來經銷社賣東西的人,很多都不如他們。

  有些人眼皮子往上翻很正常。

  所以也就出現了打罵顧客的現象。

  李長歌看著那兩個銷售員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明明看見了有人進來,卻仿佛跟沒看到似的。

  對此,二叔李善民早就見怪不怪。

  他帶著李長歌在櫃檯前逛著,尋找要買的東西,

  醬油,食鹽,還有食用油。

  二叔李善民一樣買了一些。


  再說要買的時候,被打斷聊天的那兩個銷售員忍不住翻了個白眼,沒好氣地敷衍著問:「有條子嗎?」

  這個條子不是對以後警察的黑稱。

  而是各個單位領導簽字蓋章條子,專門用來辦事的。

  在農村,要買個油鹽醬醋,都需要去生產大隊,找大隊支書批個條子,必須以集體的名義才能購買。

  但是這條子上的具體數字。

  是可以讓去購買者自己填。

  為了留下操作空間,讓購買者多買一些東西。

  用官方的條子,來辦私事兒。

  但二叔是個大公無私的人。

  別人幹這事,他可以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作沒有發生。但是讓他來幹這種事情?絕對不可能!

  二叔賠笑著連忙說有有有,然後拿出條子。

  那銷售員檢查一番,確認無誤後。

  這才從二叔的手中接過了錢和票,按照二叔給的量去醬油,食鹽和食用油,一一給他稱好打好。

  隨後往櫃檯上一扔,就不管了。

  繼續揣著手,回去和同事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

  這麼冷的天,辛苦拿東西。

  那手露在袖子外面,肯定會凍得不舒服。

  也難怪這個經銷員沒有好臉色。

  等從經銷社出來以後,李長歌問二叔:

  「二叔,咱們能不能在鄉下開個經銷社代銷點?」

  聽到大侄子的話,二叔李善民看了他一眼。

  「你怎麼會有這個想法的?」

  對於大侄子的提議,李善民不好打擊他的積極性。

  因為要辦一個代銷點,其中的彎彎繞太多。

  你需要找關係和公社經銷處主任搭上話。

  然後還要回到大隊簽一個條子,讓大隊支書他們同意以後,再去蓋上大隊的公章,然後才能去辦理。

  這其中要花的錢,要疏通的關係,不是一星半點兒。

  大侄子眼瞅著就要相親成家。

  錢肯定要用在結婚上。

  辦代銷點這件事情,沒錢是不行的,只能往後放放。

  而此時,李長歌開口道:

  「我就是覺得每次要買東西都要往公社裡跑,而且還要看這些銷售員的臉色,還不一定能買到東西。」

  「要是在村里弄個代銷點,那就方便多了。」

  「到時候村里人可以直接在代銷點買東西。」

  李長歌還有一個目的,就是——

  讓自己從系統購買的物資有個合法的銷售渠道。

  收購村裡的閒置物資,送到經銷社。

  再把經銷社裡的商品,直接賣給村民。

  這其中有不少潛規則。

  再說了,有了代銷員的身份,更容易混得開。

  到時候自己的日子紅火了。

  也有可以對外解釋的理由。

  主要是他在寫這本小說的時候,給主角安排的身份就是代銷員,說是為了順應上級的政策,搞什麼「服務社員,送貨下鄉」的政策,讓鄉下的社員村民不至於跑那麼遠,到公社經銷社去買東西。

  至於怎麼打通關係,他身為小說作者。

  這其中的流程他很清楚。

  畢竟他已經在寫的過程中讓小說主角走一遍了。

  只要不出現意外差錯,他只需要老老實實地按部就班,100%能拿下李窯村所屬的建安大隊的代銷點。

  李窯村距離大隊部所在的新柳村也就幾十米。

  是兩個相鄰的村子。

  中間就隔著兩條溝和一條生產路。

  幾乎就相當於是一個村子。

  所以把代銷點放在李窯村,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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