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9章 主力坐莊操盤
無雙老闆覺得,這個價格確實很便宜了。
別看那一個億積分的押金很多,可那些積分是可以退給你的。
畢竟我只是租賃,並不是購買。
一般來說,老闆們想要購買禁物,肯定不是常年拿來升級打怪賺取積分的,她們跟陪玩不一樣。
老闆們用禁物,是為了向某人復仇的,對禁物的使用,一天可能就夠了。
這樣看來,何凡的租賃模式完全契合老闆們的使用模式,還挺合理的。
而且用完之後,押金是要退給你的。
相當於你只花100萬精粹租了一天,比你一次性1000萬購買要划算了太多。
況且,就算有各種理由不給你退押金,押金換算一下也才1000萬精粹,跟直接買一件也沒啥區別。
所以無雙老闆毫不猶豫就同意了。
這時候,何凡從身後悄咪咪掏出一份合同,遞給無雙看。
「老闆,這是租賃合同哦,你一定要看仔細,裡面涉及到禁物的磨損費用,如果使用過程中磨損嚴重,是要扣押金的哦,如果禁物受到損壞,押金就不給退了呢~」
無雙隨便掃了一眼合同,都沒仔細看。
還是那句話,往最壞了想,無非就是押金全部扣除,變成我買了你一件禁物唄?
完全不虧,就沒必要看了!
無雙在合同上簽字後,何凡便掏出一件嶄新的禁物來。
這是一桿類似標槍一樣的武器,造型非常犀利,看起來有種無往不利,無堅不摧之感。
目前SS級禁物他只有兩件,這件【飛梭】便是其中之一。
等交易完成以後,何凡也要回百里家補貨了。
「那個……你稍等一下,我手裡沒那麼多積分,我讓助理現在就收一下積分,會很快的!」說完,無雙便聯繫自己聯盟中的助理,開始按照市場最高比例10比1,狂收積分。
何凡表示非常理解,不著急。
哪個老闆手裡都不可能存這麼多積分的,都得當場去收。
不過話說回來,一下子收1億的積分,對積分市場的衝擊應該還挺大的吧?
何凡已經開始偷著笑了。
等明天,估計很多老闆都會知道這件事。
什麼事?
當然是有老闆瘋狂的收購積分,然後在他這裡買禁物這件事。
一切都在何凡的掌控之中。
這樣做的目的,可以讓自己的積分變得越來越值錢。
你想啊,原來流浪者們賣積分,都是100比1這樣賣,大家苦不堪言,簡直是牛馬。
結果突然有人要收一個億的積分,還是按10比1收。
很多人在這一波收購中嘗到了甜頭,等他們再攢起來積分也不會賣了。
臥槽,能特麼10比1賣,誰還100比1賣?
這就會導致積分的流通變少。
在這之後,老闆們再想100比1收到積分,難如登天。
或許50比1以下就沒人會賣了。
等下次再有老闆從他這裡買禁物,還要收購積分,那時候再次迎來一波狂熱高潮後,估計30比1以下就再也沒人賣積分了。
久而久之,積分的比例就會逐漸長期穩定在10比1左右。
更有甚者,時間久了,積分的囤積,產量的不足,還會出現倒反天罡的市場春天。
1比1?
甚至1積分可以兌換10精粹?
你只要敢想,就能夠實現!
何凡已經開始笑了。
他只要不斷積攢積分就好,積分也會越來越值錢。
這種賺錢的手段,叫做【主力坐莊操盤】,是前些陣子安卿魚傳授給何凡的致富密碼。
核心邏輯為,控制資產供給,製造漲價預期,等資產升值後再兌現收益。
可能有人問了,攢這麼多積分有啥用啊,你又花不出去。
畢竟,如果你把你大量積分直接賣給老闆,走這部分利潤,那麼積分市場馬上又會變得流通困難,恢復一潭死水,得不償失。
所以何凡積攢的積分要如何變現呢?
答案很簡單!
「無雙老闆,你是跟什麼人有仇嗎?」何凡笑眯眯問道。
聽到問話的無雙,帶著一絲謹慎,回應道:「咱們只談生意,還是希望你不要過多打聽我的事,好嗎?」
「好噠好噠~」何凡才懶得關心她的事呢,何凡只是想告訴她:「老闆,人家的意思是,我這裡還有別的業務哦~」
無雙一挑眉,問道:「哦?什麼業務,你還賣別的什麼東西嗎?說來聽聽?」
何凡點頭答道:「當然呀,人家這裡還有售賣【復活道具】呢~」
無雙一聽,復活道具?
「那東西,我自己就可以在商城裡用積分買,為什麼要買你的?」
不得不說,無雙這話問的好。
為什麼要買我的?
「嘿嘿,看來老闆不是很喜歡我的復活道具呀,沒事的,你開心就好,等以後你就會明白我的復活道具有多好了呢~」
……
PS:要去趟醫院,明天休息一天。
我想了一下,以後我會把每周要做的事儘量都安排在周一做。
我都是提前一天寫完第二天的,然後定時上傳,所以以後,每周二就休息一天吧。
如果周一閒下來沒事,周二我就都正常更新,如果有事就不提前說了,你們就當做默認周二休息吧,告知大家。
最近身體的一系列情況確實讓我很焦慮,一個月的時間走路都費勁,我甚至不理解,怎麼就多出那麼多的毛病。
很多人勸我,那就別寫了,或者先放下,多休息一陣子。
其實我這本書,就算現在直接收尾、完結,每個月的稿費也還是那些。
說白了,我寫不寫都是賺那些錢,基本不會變的,甚至可能因為網站給個完結推,再做個書測,賺的更多。
其實是我自己不想完結。
如果是正常完結還好,但如果是因為身體的原因,我還是想堅持一下,畢竟你這件事上放棄了,以後什麼事都有可能讓你放棄。
純粹是不想讓疾病得逞。
好了,不多說了,樂觀起來,後天見。
別看那一個億積分的押金很多,可那些積分是可以退給你的。
畢竟我只是租賃,並不是購買。
一般來說,老闆們想要購買禁物,肯定不是常年拿來升級打怪賺取積分的,她們跟陪玩不一樣。
老闆們用禁物,是為了向某人復仇的,對禁物的使用,一天可能就夠了。
這樣看來,何凡的租賃模式完全契合老闆們的使用模式,還挺合理的。
而且用完之後,押金是要退給你的。
相當於你只花100萬精粹租了一天,比你一次性1000萬購買要划算了太多。
況且,就算有各種理由不給你退押金,押金換算一下也才1000萬精粹,跟直接買一件也沒啥區別。
所以無雙老闆毫不猶豫就同意了。
這時候,何凡從身後悄咪咪掏出一份合同,遞給無雙看。
「老闆,這是租賃合同哦,你一定要看仔細,裡面涉及到禁物的磨損費用,如果使用過程中磨損嚴重,是要扣押金的哦,如果禁物受到損壞,押金就不給退了呢~」
無雙隨便掃了一眼合同,都沒仔細看。
還是那句話,往最壞了想,無非就是押金全部扣除,變成我買了你一件禁物唄?
完全不虧,就沒必要看了!
無雙在合同上簽字後,何凡便掏出一件嶄新的禁物來。
這是一桿類似標槍一樣的武器,造型非常犀利,看起來有種無往不利,無堅不摧之感。
目前SS級禁物他只有兩件,這件【飛梭】便是其中之一。
等交易完成以後,何凡也要回百里家補貨了。
「那個……你稍等一下,我手裡沒那麼多積分,我讓助理現在就收一下積分,會很快的!」說完,無雙便聯繫自己聯盟中的助理,開始按照市場最高比例10比1,狂收積分。
何凡表示非常理解,不著急。
哪個老闆手裡都不可能存這麼多積分的,都得當場去收。
不過話說回來,一下子收1億的積分,對積分市場的衝擊應該還挺大的吧?
何凡已經開始偷著笑了。
等明天,估計很多老闆都會知道這件事。
什麼事?
當然是有老闆瘋狂的收購積分,然後在他這裡買禁物這件事。
一切都在何凡的掌控之中。
這樣做的目的,可以讓自己的積分變得越來越值錢。
你想啊,原來流浪者們賣積分,都是100比1這樣賣,大家苦不堪言,簡直是牛馬。
結果突然有人要收一個億的積分,還是按10比1收。
很多人在這一波收購中嘗到了甜頭,等他們再攢起來積分也不會賣了。
臥槽,能特麼10比1賣,誰還100比1賣?
這就會導致積分的流通變少。
在這之後,老闆們再想100比1收到積分,難如登天。
或許50比1以下就沒人會賣了。
等下次再有老闆從他這裡買禁物,還要收購積分,那時候再次迎來一波狂熱高潮後,估計30比1以下就再也沒人賣積分了。
久而久之,積分的比例就會逐漸長期穩定在10比1左右。
更有甚者,時間久了,積分的囤積,產量的不足,還會出現倒反天罡的市場春天。
1比1?
甚至1積分可以兌換10精粹?
你只要敢想,就能夠實現!
何凡已經開始笑了。
他只要不斷積攢積分就好,積分也會越來越值錢。
這種賺錢的手段,叫做【主力坐莊操盤】,是前些陣子安卿魚傳授給何凡的致富密碼。
核心邏輯為,控制資產供給,製造漲價預期,等資產升值後再兌現收益。
可能有人問了,攢這麼多積分有啥用啊,你又花不出去。
畢竟,如果你把你大量積分直接賣給老闆,走這部分利潤,那麼積分市場馬上又會變得流通困難,恢復一潭死水,得不償失。
所以何凡積攢的積分要如何變現呢?
答案很簡單!
「無雙老闆,你是跟什麼人有仇嗎?」何凡笑眯眯問道。
聽到問話的無雙,帶著一絲謹慎,回應道:「咱們只談生意,還是希望你不要過多打聽我的事,好嗎?」
「好噠好噠~」何凡才懶得關心她的事呢,何凡只是想告訴她:「老闆,人家的意思是,我這裡還有別的業務哦~」
無雙一挑眉,問道:「哦?什麼業務,你還賣別的什麼東西嗎?說來聽聽?」
何凡點頭答道:「當然呀,人家這裡還有售賣【復活道具】呢~」
無雙一聽,復活道具?
「那東西,我自己就可以在商城裡用積分買,為什麼要買你的?」
不得不說,無雙這話問的好。
為什麼要買我的?
「嘿嘿,看來老闆不是很喜歡我的復活道具呀,沒事的,你開心就好,等以後你就會明白我的復活道具有多好了呢~」
……
PS:要去趟醫院,明天休息一天。
我想了一下,以後我會把每周要做的事儘量都安排在周一做。
我都是提前一天寫完第二天的,然後定時上傳,所以以後,每周二就休息一天吧。
如果周一閒下來沒事,周二我就都正常更新,如果有事就不提前說了,你們就當做默認周二休息吧,告知大家。
最近身體的一系列情況確實讓我很焦慮,一個月的時間走路都費勁,我甚至不理解,怎麼就多出那麼多的毛病。
很多人勸我,那就別寫了,或者先放下,多休息一陣子。
其實我這本書,就算現在直接收尾、完結,每個月的稿費也還是那些。
說白了,我寫不寫都是賺那些錢,基本不會變的,甚至可能因為網站給個完結推,再做個書測,賺的更多。
其實是我自己不想完結。
如果是正常完結還好,但如果是因為身體的原因,我還是想堅持一下,畢竟你這件事上放棄了,以後什麼事都有可能讓你放棄。
純粹是不想讓疾病得逞。
好了,不多說了,樂觀起來,後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