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是誰?我在哪?我在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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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小哥雖然看起來很急,但是又急得有點遊刃有餘。

  一看就是那種,天天踩點上班,每天都在遲到線上蹦迪。

  但是,偏偏又能成功打卡,每月拿滿全勤獎的人。

  當然,偶爾也會馬有失蹄,一秒天堂,一秒地獄。

  你瞅他的反應,一看綠燈在閃了。

  那小哥沒有立刻衝刺過馬路,而是用鏡片後的小眼睛,快速掃描了一下幾個早餐攤點。

  分析出蕭嵐這裡人最少,他立即沖了上來。

  距離兩米開外,他就開始喊:

  「老闆,我買四個肉包!」

  一邊喊一邊掏出手機對準付款碼掃,真真做到了分秒必爭。

  蕭嵐這種慢性子的人,都被他的緊迫感傳染,取出包子的速度都變快了。

  「10塊一個,一起40元。」

  「啊?」

  小哥腦內的cpu突然卡了一下。

  他的手都已經按下了數字8,準備指紋付款了。

  可是蕭嵐的這個報價,屬實超出他的意料。

  根據他常年買早餐的經驗,肉包2塊一個,買四個就是8塊錢。

  各個早餐攤點都是批發的包子。

  說不定進貨的地方都是同一家,定價當然也一樣。

  所以他問都不問,直接付款,哪裡知道,蕭嵐一個包子就10元。

  這就打亂他的節奏了。

  不會是看他這麼急,趁機訛他一筆吧?

  小哥很想停下來質疑定價。

  或者不要了,趕緊換一家買。

  可是他沒時間了。

  他的時間安排一向是細化到每分每秒的,不買的話,今天上午就得餓肚子。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認認真真看了蕭嵐一眼。

  記住這張臉,以後再也不來這個攤主這裡買。

  隨後小哥立即做下決斷。

  手指頭飛快刪去8,輸入40,然後指紋支付。

  腦子裡這般百轉千回,其實思考時間也就在電光火石之間。

  「致富寶到……」

  語音播報都沒喊完,小哥已經一把搶過蕭嵐手中的包子,撒丫子溜了。

  「……帳40元。」

  語音報帳完畢的時候,那個背著雙肩包的小哥,也恰好過了馬路。

  在他過後,人形綠燈閃了三下,陡然變紅。

  時間掐得剛剛好。

  看似剩得不多,其實還有餘地。

  就連蕭嵐和李阿四都忍不住望著他的背影感嘆:

  「這一跑,得是多少年的功力啊……」

  「怕不是從幼兒園就開始練的童子功,才這麼會踩點……」

  ……

  三十分鐘後。

  秦高傑卡著最後15秒打上卡,成功坐到工位上。

  喘了一會兒粗氣,他才將後背的雙肩包放下來,裡面裝著他的電腦。

  還有他在黑心商販那裡買的四個肉包。

  所謂「黑心商販」,指的就是蕭嵐。

  而秦高傑就是那位踩點王者·雙肩包小哥·被迫花40買包子的冤大頭。

  剛才他在地鐵上,已經在心裡辱罵了「黑心商販」很久了。

  平時他的早餐預算只有8塊,今天一下子翻了5倍不止。

  這攤主怎麼敢的啊,包子賣10塊一個。

  10塊錢都能買兩碗粉了。

  從他日常上下班背著電腦就知道,秦高傑的職業是程式設計師。

  即使在這個三線城市,程式設計師也是比較高薪的工作。

  他有錢,他的消費理念是,他可以買貴的,但不能買貴了。

  被人坑的感覺讓他很難受,仿佛被人當成冤大頭。

  所以掏出這4個被壓扁的包子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在心裡罵罵咧咧。


  身旁的女同事小橙,看到他滿頭大汗那樣,忍不住說:

  「你但凡每天早個五分鐘,也不至於這麼趕啊。」

  秦高傑:「你懂什麼,我這叫與時間賽跑。」

  小橙都無語了:「大哥,小學那篇《與時間賽跑》的課文,是讓你珍惜時間。」

  「不是讓你有時間的時候使勁浪,浪到沒時間快遲到了就玩命踩點。」

  秦高傑主打的就是一個叛逆不聽勸:

  「你管我,反正我已經連續拿了半年全勤獎了,至於你,哼哼。」

  小橙被戳到痛處,氣得跳起來踢他的膝蓋。

  除此以外也拿他沒辦法。

  「趕緊吃早餐吧你就,天天上班時間吃早餐,別被組長抓包了。」

  秦高傑依然穩如老狗:

  「沒事,組長不需要打卡,他每天都遲到半個小時以上,足夠我吃完早餐又散去味道。」

  說著他慢悠悠解開塑膠袋的結。

  一邊打開郵箱看郵件,一邊將包子塞進嘴裡。

  按照他平常的習慣,吃4個包子,3分鐘綽綽有餘。

  可當他咬下第一口的那一刻,他感覺被啃的不是包子肉餡,而是他的腦子。

  很難形容他吃到的是什麼味道,只覺得突然間大腦一片空白。

  或者說,靈台一片清明。

  他好像陷入某種很空靈專注的狀態。

  感受不到周圍的環境,聽不到周圍的聲音。

  全身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口中的肉包上。

  這個包子,由於他的粗暴存放,已經被壓扁了。

  可這竟然絲毫不影響它的美味。

  或許已經影響了,但是對他而言,依然是此生未嘗過的美味。

  遭受擠壓後的包子麵皮,失去了一部分的彈力。

  但是正是因為擠扁了,使得牙齒可以無視麵皮的阻撓,直接吃到中間的肉餡。

  那一口突如其來的鮮味,毫無緩衝的時間,簡直要將他的魂都轟飛。

  我是誰?

  我在哪?

  我在吃什麼?

  這味道……太太太太太鮮了……

  等等,為什麼我會說鮮?什麼是鮮味?

  從前秦高傑的腦子裡,完全不會去思考跟食物有關的東西。

  有東西吃,吃就完事。

  他從小就是出了名的好養活,有時候醬油拌飯,也能湊合活一天。

  而手中的肉包,卻突然將他拽入這種思考當中。

  甚至隱隱要上升哲學的高度。

  人們知道,山珍與海味之中鮮味最濃。

  卻又難以準確形容,到底什麼是鮮味。

  只知道,這是一種複雜、奇妙而豐富的味道。

  科學家試圖把鮮味提取出來,最終也只是從海帶里,搞出了一種名叫味精的東西……

  味精確實是偉大的發現。

  可此刻秦高傑非常確定,

  跟真正的鮮味相比,味精完全是片面的復刻,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沒有任何調味品,可以復刻出這個肉包的鮮美!

  沒!有!

  不服來辯!

  秦高傑一邊吮吸著包子的肉汁,一邊陷入哲學的思辨當中。

  這包子的味道太高級、太豐富了!

  他淺薄的人生里,從未出現過相似的模板!

  他也完全想像不到,世界上還有誰能復刻出這種味道!

  這是神之手創造出來的美食吧!

  這樣的美食才賣10塊錢一個,他之前居然嫌貴。

  簡直是不識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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