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1章 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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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圍觀的人群徹底炸了。

  「我的天!這原來都是假的,他差點信了他剛剛那副為民請命的模樣!」

  「太惡毒了!居然想撞死孩子滅口,還編出保護群眾的鬼話!」

  「剛才我居然還信了他的邪,真是瞎了眼!這種人怎麼配當公安局長!」

  「殺了他!給烈士的孩子償命!給死去的村民償命!」

  怒罵聲此起彼伏,一浪高過一浪,像潮水一樣湧向場中央的龔永康和李利。

  幾個情緒激動的年輕人往前擠,要不是士兵攔著,差點就衝上去動手了。

  場邊的士兵們卻徹底鬆了口氣,一個個腰杆挺得筆直,臉上都露出了解氣的神色。

  羅連長重重吐出一口濁氣,心裡那塊大石頭終於落了地 —— 還是蘇局厲害,幾句話就把這老狐狸的底給扒了。

  蘇銘冷眼掃過眼前一臉絕望的兩人,嘴角勾起一抹冷峭的弧度。

  「說不出來?沒關係,證據就在眼前,我們當場核對。」

  他猛地轉頭,目光如炬,沉聲喝道:「羅連長!」

  「到!」 羅連長立刻上前一步,軍姿筆挺,聲如洪鐘。

  「去事故車輛那裡,把死者手裡的警槍取出來,當眾亮明槍號!我要讓所有人都看看,這把槍,到底是誰的!」

  「是!保證完成任務!」

  羅連長領命,轉身大步走向那輛四輪朝天的白色朗逸。

  車早就被蘇銘硬生生卸了車門,歪在一旁,露出裡面狼藉的內飾。

  破碎的玻璃渣散落一地,車座上還沾著未乾的血跡,副駕駛上的年輕男人保持著臨死前的姿勢,身體微微前傾,像是在護著什麼,眼睛還圓睜著,死不瞑目。

  羅連長彎腰鑽進變形的車廂里,小心翼翼地掰開死者僵硬的手指,取出那把黑色的警用手槍。

  槍身微涼,沾著淡淡的血跡,沉甸甸的。

  他看著死者年輕的臉,看著那張沾滿塵土卻依舊淳樸的面容,心裡一陣發酸,堵得慌。

  羅連長並不認識車內死去的兩人,但是他知道,這兩人根本不是什麼綁匪。

  其實毛子只是菜子村一個普普通通的村民,家裡也有老人有孩子。

  他妻子同樣喪身那場大火,看著妻子被燒死,他心裡不平,願意跟著李大碩跑一趟,想要憑藉王陽陽的身份去申冤。

  沒想到就是這樣的一個舉動,卻把命都丟在了這裡。

  家中只留下孤零零的孩子。

  死了還要被潑髒水,被扣上 「劫匪」「襲警」 的帽子,死了都不得安寧。

  「兄弟,再等等。」 羅連長在心裡默念,聲音很輕卻很重,「害你的人,很快就會下來給你賠罪。你放心,你要的公道,我們一定替你討回來;你的清白,我們也一定替你找回來。」

  他抿緊嘴唇,壓下眼底的紅血絲,握著槍快步走回軍車旁。

  當著所有鏡頭、所有圍觀群眾的面,他攤開手掌,將槍身內側的鋼印編號完完整整露了出來。

  陽光落在冰冷的槍身上,映出一串清晰的數字 ——XSD52234。

  編號不大,卻清清楚楚,現場前排的群眾看得真切,直播間裡上千萬觀眾也看得明明白白。

  誰都知道,龍國對警用槍械的管控嚴苛到了極點。

  每一把配槍都有唯一的身份編號,從入庫、領用、交回到子彈消耗,每一步都登記在冊,錄入公安內網系統。

  有了這串編號,只要登進系統一查,這把槍屬於哪個單位、歸哪個警員使用、最近一次領用是什麼時間,一秒就能查得明明白白,半分假都做不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龔永康死死盯著那串編號,渾身劇烈地顫抖起來,青腫的臉徹底沒了血色,白得像一張刷了漿的紙,連嘴唇都變成了青紫色。

  他怎麼會不知道這個漏洞?

  幹了幾十年公安,這點常識他比誰都清楚。

  可事發突然,他當時滿腦子都是 「撞死王陽陽、毀了證人」,根本沒來得及做全套準備。

  也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如此不可收拾的結果。


  所以自然是沒可能帶著當時負責看護王陽陽警員的配槍。

  他們只能趁著現場封鎖外人不能靠近時,偷偷換一把報失的警槍塞到死者手裡。

  然後等事後再利用職權修改一下警槍,以及現場相關檔案,然後再和那幾個警員統一下口供,神不知鬼不覺就能把謊圓上。

  這對龔永康這個彥林公安系統的坐地虎來說,這點小事易如反掌。

  以前辦冤案、栽贓人的時候,他都是這麼操作的,從來沒出過岔子。

  可他千算萬算,沒算到蘇銘會當場發難,更沒算到巡視組會半路殺出來。

  根本沒給他銷毀證據、調換證物的時間。

  甚至原本這麼點細小,以為事後隨手就能補上的破綻,居然被這個大塊頭一眼就揪了出來,直接擺到了千萬人面前。

  完了。

  龔永康心裡只有這一個念頭。

  槍號一亮,「襲警搶槍」 的謊言幾乎就可以宣布被戳穿了。

  謊言的根基一倒,後面所有 「保護群眾」「無奈撞車」 的說辭,全都都跟著土崩瓦解。

  他癱坐在地上,手腳冰涼,渾身的力氣像被抽乾了一樣,連抬手的力氣都沒有。

  青腫的臉上混雜著冷汗和塵土,狼狽得像條喪家之犬,再也沒有半分剛才的囂張與得意。

  看著龔永康像被抽了筋的爛泥鰍般,癱在地上渾身發軟、連抬頭的力氣都沒了的模樣,就是再遲鈍的人,也品出不對勁了。

  真相昭然若揭 —— 什麼綁架襲警,什麼保護群眾,全是這位公安局長編出來的鬼話。

  「貪官!殺人犯!」

  人群里不知是誰先喊了一聲,瞬間點燃了積壓已久的怒火。

  礦泉水瓶、廢報紙、甚至攥在手裡的橘子,劈頭蓋臉地往場中央砸去。

  「打死這個畜生!給烈士的孩子償命!」「踹烈士牌匾的時候怎麼不想著今天!」

  喝罵聲、怒吼聲此起彼伏,像潮水一樣湧向警戒線。

  前排的士兵們手拉手組成人牆,肩膀頂著肩膀,死死攔著情緒激動的群眾,可人群的衝擊力越來越大,警戒線被擠得不斷後移,眼看就要失控。

  就在這時,遠處傳來了密集的引擎轟鳴聲。

  眾人循聲望去,只見六輛墨綠色的軍用卡車沿著國道疾馳而來,車身沾著冬日的塵土,帶著撲面而來的鐵血氣息。

  車隊一個急剎停在現場外圍,後車廂板齊刷刷落下,全副武裝的士兵們動作利落地跳下車,隊列整齊得像用尺子量過。

  「快!支援警戒!維持現場秩序!」

  帶隊軍官一聲令下,上百名士兵呼啦啦散開,迅速補進了警戒線薄弱的位置。

  人牆瞬間加厚,原本搖搖欲墜的秩序很快被穩住。人群見軍隊增了援,情緒雖仍激動,卻也不再往前硬沖,只是怒罵聲依舊不絕於耳。

  幾名軍官快步從首車下來,踩著柏油路往內場走,為首的是個與蘇銘同樣肩扛兩槓三星的上校。

  他叫李維民,是駐彥林某機步團團長,同時兼任轄區應急作戰大隊大隊長,與蘇銘這種僅在部隊掛職不同的是,李團長是實打實的掌兵實權軍官。

  常年的訓練與執勤在他臉上刻下了風霜,皮膚黝黑,下頜線剛硬,一舉一動都帶著軍人特有的乾脆利落。

  此刻他臉色冰寒如鐵,眉頭擰成了一個川字,周身氣壓低得嚇人。

  來的路上,他已經通過簡報和直播片段把事情了解了七七八八。

  怒火在胸腔里燒得滾燙 —— 在他的防區里,居然發生了地方公安局長蓄意謀害烈士遺孤、當眾踐踏烈士榮譽的惡性事件,這簡直是打在所有駐軍臉上的耳光。

  可比起憤怒,更多的是沉甸甸的羞愧。

  菜子村起了大火,烈士王鴻哲的雙親葬身火海,他們當地駐軍居然後知後覺,直到今天鬧出這麼大動靜才匆匆趕來。

  這其中雖然有李鴻信控制市政府,故意延緩了他們得到案情的消息。

  但是他們工作不到位,也是絕對無可辯駁的。

  難怪孩子和村民捨近求遠,寧可往千里之外的老連隊跑,也沒想過向當地軍營求助。


  這說明他們的優撫工作根本沒做到位,沒走進烈士家屬心裡,沒讓人家覺得能依靠、能信任。

  這絕對是重大失職。

  李維民心裡又澀又沉,幾乎不敢深想:要是今天蘇銘和羅連長沒恰好撞見,要是王陽陽真的死在了這場 「車禍」 里,他這個管著轄區應急事務的團長。

  還有什麼臉面去帶兵?還有什麼連忙去穿這身軍裝?

  或者再去面對那些埋在烈士陵園裡的戰友?

  他深吸一口氣,壓下翻湧的情緒,快步走到羅連長面前。

  「你是二連的羅連長吧?我是彥林機步團李維民。」

  李團長主動伸出手,臉上努力擠出一絲緩和的神色,語氣帶著幾分鄭重,「今天辛苦你們了,多虧了你們及時趕到,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羅遠征站得筆直,看著伸到面前的手,臉上沒有半分表情。

  他沒伸手,只是抬起右手,極為隨便敷衍的敬了一個軍禮。

  禮畢,他收回手,目光平靜地越過李維民的肩膀,看向遠處的事故車輛,仿佛眼前這位比自己高了好幾級的上校首長,不過是空氣一般。

  下一秒,他直接邁步側身,從李維民身旁走了過去,重新站回蘇銘身側,脊背挺得筆直,連個眼神都沒再給過來。

  場面瞬間僵住了。

  李維民伸出去的手懸在半空中,指尖迎著寒風,半天沒落下來。

  風卷著塵土從兩人之間刮過,把現場的怒罵聲、腳步聲都隔遠了幾分,空氣仿佛凝固了一樣。

  他身後跟著的幾個營連級軍官都看傻了,一營長下意識往前邁了半步,嘴張了張想呵斥,話到嘴邊又硬生生咽了回去;幾個年輕的參謀臉色一陣白一陣青,眼神里滿是難以置信。

  一個上尉連長,居然在眾目睽睽之下、在幾百個群眾和上千萬直播鏡頭前,這麼幹脆利落地無視了一位團長的主動示好?

  這也太不給面子了!

  要知道軍隊因為其特殊屬性,是最注重上下等級的了。

  換在平時的軍營里,哪個下屬敢這麼對上級,輕則記過批評,重則全團通報給處分!

  可此刻,沒人敢貿然出聲。

  所有人都看得出來,羅連長不是不懂規矩,是心裡憋著一口氣,一股火。

  而遭遇如此無視的李團長,卻半點生氣的意思都沒有。

  他的目光落在羅遠征挺直的背影上,看著對方軍裝上被撕掉的軍銜。

  看著下頜線繃得像拉滿的弓弦,看著羅連長眼底沒褪下去的紅血絲,心裡非但沒有半點不悅,反倒湧上一股沉甸甸的敬佩。

  眼前這個連長,為了救戰友的遺孤,他敢撕了軍銜帶隊闖高速,敢帶著一個連的兵力持槍包圍地方公安,敢把堂堂公安局長按在地上摩擦。

  這每一件事單拎出來,都足夠他上軍事法庭,嚴重些甚至要掉腦袋。

  可他還是幹了。

  沒有半分猶豫,沒有半分退縮。

  哪怕賭上自己的軍旅生涯,賭上自己的性命,也要護住戰友的孩子,守住烈士的最後一點體面。

  這才是真正的軍人。

  這才是刻在骨頭裡的戰友情。

  李維民心裡清楚,羅遠征和王鴻哲是同團同營的老兵,算年份還是同年入伍的兵。

  更別提這位羅連長和那位犧牲的王鴻哲烈士還是同一個團的戰友。

  看年紀相當程度,甚至很有可能是跟烈士一起摸爬滾打,鑽過同一個戰壕,睡過上下鋪的戰友。

  眼睜睜看著戰友的獨子被撞得奄奄一息,看著戰友用命換來的榮譽牌匾被人踩在腳下踹碎。

  再看到他們這些當地駐軍姍姍來遲,換誰能有好臉色?

  換做是他李維民,恐怕比羅遠征還要衝,還要不講情面。

  他默默收回手,垂在身側,自嘲地扯了扯嘴角,眼底沒有半分怪罪,只剩沉甸甸的愧疚。

  被無視?太正常了。

  這事放到哪兒說,都是他們當地駐軍理虧。

  優撫工作喊了多少年,最終還是表面功夫,根本沒真正走進烈士家屬心裡,沒讓人家覺得 「身後有部隊、遇事能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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