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會見鸚鵡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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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問題像一把重錘,狠狠地砸在張曉萱的心上。

  她張了張嘴,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是啊,周市長呢?

  新聞上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可然後呢?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所謂的「依法處理」背後,不過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也許是「黨內嚴重警告」,也許是「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聽起來嚴厲,可和他犯下的滔天罪行相比,簡直就是個笑話!

  他甚至都不需要坐牢!

  一個拐賣婦女的市長,一個作惡多端的權貴,最終的結果可能只是丟掉烏紗帽,換個地方繼續當他的大爺!

  而一個養了幾隻鸚鵡賣了三千塊錢的農民,卻要為此付出十三年的自由!

  十三年!

  人的一生有幾個十三年?

  「說話啊!」

  葉歡猛地停下腳步,衝著張曉萱咆哮道,「他判了幾年?!判了嗎?!啊?!」

  「沒……沒有……」

  張曉萱的眼圈也紅了,她感到一種巨大的、令人窒息的荒謬感和無力感。

  「沒有!哈哈!當然沒有!」

  葉歡的笑聲里充滿了悲涼和自嘲,「人家是市長!人家有權力!人家有關係!人家犯的法,那不叫法!那叫錯誤!犯了錯誤,改了就是好同志!罰酒三杯,下不為例!」

  他猛地一拳砸在桌子上,桌上的筆筒應聲倒地,筆和文具散落一地。

  「可他呢?!」

  他指著地上的卷宗,聲音嘶啞,「王大強!一個農民!他懂什麼狗屁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他就是想養幾隻鳥,掙點奶粉錢!他毀了誰的家庭?他害了誰的性命?就因為他不懂法,因為他沒權沒勢,因為他是個可以被隨意拿捏的軟柿子,所以就要判他十三年?!」

  「這是什麼?!」

  他一把抓起桌上的那本厚重的《刑法典》,高高舉起,又狠狠地摔在地上!

  「砰!」

  精裝的法典砸在地板上,發出沉悶的巨響。

  「這就是你們天天掛在嘴邊的法律?!這就是你們所說的公平正義?!」

  他的雙眼赤紅,像一頭被徹底激怒的公牛,渾身散發著毀滅一切的氣息。

  「我告訴你什麼是他媽的公平!拐賣一個婦女,頂天了判十年!情節嚴重的,也就十年以上!很多人販子判個三五年就出來了!他媽的周市長連監獄的門都不用進!」

  「現在!一個人,就因為養了幾隻在花鳥市場隨處可見的鸚鵡,就要在牢里待上十三年!比他媽人販子判的都重!」

  「這他媽的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

  「法律是保護人民的武器,還是他媽的某些人用來欺壓弱小、彰顯自己『執法如山』的工具?!」

  葉歡的胸膛劇烈地喘息著,每一個字都是從胸腔里噴射出的燃燒的岩漿,灼燒著辦公室里的空氣。

  張曉萱被這股滔天的怒火震懾得一動也不敢動,她只能眼睜睜地看著那個曾經冷靜睿智、運籌帷幄的男人,此刻像一頭絕望的困獸,用最原始、最憤怒的方式,發泄著他對這個荒誕世界的不滿和控訴。

  她從來不知道,原來一個人可以憤怒到這種地步。

  那不是單純的情緒失控,那是一種信念崩塌後的絕望嘶吼。

  是啊,拐賣婦女判不了十三年,賣幾隻鸚鵡卻要判十三年。

  這已經不是法律問題了。

  這是對所有心存正義的人,最無情、最響亮的一記耳光。

  它清清楚楚地告訴每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人,有時候真的不如一隻鳥。

  葉歡的咆哮聲漸漸平息,取而代之的是粗重而壓抑的喘息。

  他緩緩地彎下腰,撿起地上那本被他摔得有些變形的《刑法典》。

  他用手拂去上面的灰塵,動作輕柔得是在撫摸情人的臉頰。

  然後,他看著封面上那兩個燙金的大字——「刑法」,嘴角咧開一個極其冰冷、沒有絲毫溫度的笑容。


  「好,很好。」

  他低聲說道,聲音不大,卻讓張曉萱感到一陣從腳底升起的寒意。

  「既然他們喜歡玩,那我就陪他們好好玩玩。」

  他抬起頭,看向臉色煞白的張曉萱,那雙燃燒著怒火的眼睛裡,沉澱下一種令人心驚膽戰的平靜,一種玉石俱焚的決絕。

  「這個案子,我接了。」

  鐵門發出沉重而刺耳的摩擦聲,在空曠的水泥走廊里迴蕩,一層層地剝離著外面世界的光與熱。

  空氣中瀰漫著難以名狀的混合氣味,是消毒水、汗味、和一種深入骨髓的、名為「絕望」的霉味。

  牆壁是單調的灰白色,冰冷得像一塊巨大的墓碑,天花板上的白熾燈管不知疲倦地傾瀉下慘白的光,將人的影子拉得細長而扭曲,隨時都會被這無盡的灰色吞噬。

  葉歡走在這條通往會見室的走廊上,腳步聲在死寂中顯得格外清晰。

  他臉上的表情平靜無波,那場在辦公室里驚天動地的爆發,被他留在了事務所那間小小的屋子裡。

  此刻,那滔天的怒火併沒有熄滅,而是被他強行壓縮、淬鍊,沉澱成了一塊比鋼鐵更堅硬、比寒冰更銳利的物質,藏在他深不見底的眼眸里。

  他路過一扇扇緊閉的鐵門,門上小小的觀察窗像一隻只窺探的眼睛。

  他能感覺到,門後有無數雙眼睛,或麻木,或怨毒,或空洞,它們匯聚成無形的壓力,試圖將每一個踏入此地的人同化。

  這裡是金華市看守所。

  一個用法律條文和鋼筋水泥構築起來的、吞噬人性和希望的巨獸。

  一名年輕的獄警領著路,他的表情和這裡的牆壁一樣,毫無波瀾。

  他用鑰匙打開了會見室的門,發出一聲清脆的「咔噠」聲。

  「律師會見,三十分鐘。」

  獄警公式化地交代了一句,便轉身站在門外,像一尊沒有感情的雕像。

  會見室不大,空間被一塊厚重的防彈玻璃一分為二。

  玻璃上布滿了細微的劃痕,模糊了對面的一切。

  玻璃下方是一個小小的金屬傳遞口,旁邊,兩部黑色的電話聽筒靜靜地掛在牆上,是這間囚籠里唯一的溝通橋樑。

  葉歡坐了下來,冰冷的塑料椅子讓他身體微微一僵。

  他沒有拿起電話,只是靜靜地看著對面那扇等待著被打開的小門。

  幾分鐘後,伴隨著一陣鐐銬拖地的「嘩啦」聲,那扇小門被推開。

  一個男人被帶了進來,他穿著一身寬大的、洗得發白的藍色囚服,上面印著一串編號。

  他身形消瘦,原本應該合身的囚服此刻像個布袋一樣松松垮垮地掛在骨架上。

  他的頭髮被剃得很短,露出蒼白的頭皮,兩頰深深地凹陷下去,眼窩發黑,整個人是被抽走了所有的精氣神,只剩下一具被掏空的軀殼。

  他就是林東。

  僅僅半年的時間,這個曾經在照片裡看起來還算精神的男人,已經被這裡的生活徹底碾碎、重塑,變成了一個葉歡幾乎認不出的陌生人。

  林東的腳上戴著沉重的腳鐐,每挪動一步,都發出令人牙酸的金屬摩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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