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葉歡,開始狂暴模式!
而被告這邊,更是情緒波動很大,從面如死灰到漲紅了臉,不過是瞬間的事情。
他指著開發商大聲的呵斥道:「混蛋,還我老婆的命來,還我的血汗錢。」
「你這不得好死的,你竟然還有臉來……」
葉歡看到這裡,輕拍被告的肩膀,輕聲的說道:「我會讓這些壞人全部都進去!」
被告聽到這話,雖然穩定了很多,但怒火依然還在燃燒著。
「葉律,幫我,幫幫我。」
「我會的,我一直都站在你這邊,一定會讓他們都進去的。」
被告熱淚盈眶,本就不多言的他,又再一次多說了幾個字。
打從妻子走後,所有的負擔都壓在了他身上。
本以為妻子走了已經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了,但隨著工作丟掉到現在被銀行起訴後,他這才感覺到什麼叫真正的絕望。
若是輸了,他沒有錢的情況下,肯定是要進入監獄。
去監獄倒是無妨,他只是放不下自己的那兩個孩子,他走了,誰來照顧他們?
合議庭這邊,尤其是主審官,看到被告情緒波動很大,心裡也是有諸多的不忍。
尤其是看到房地產開發商出現,那嘴臉簡直讓人噁心到家了。
「一千五百多個家庭因為他一生的積蓄都沒有了,現在連個家都沒有,甚至是家破人亡,他怎麼好意思上來呢?」
主審官心裡思忖,卻沒有說出來。
此時,她很明顯也已經不由自主的站在了被告這邊。
哪怕是法官,也一樣是有人情味的。
看著下面的人情緒也很大,就該知道房地產開發商有多麼的招人恨了。
作為法官,她也希望何以的人進去,可沒有人提起訴訟,她也是無能為力。
「葉歡,希望你能拿出更多的證據來,讓這些人都進去。」
另一邊,唐偉看到了證人後,也胸有成竹起來。
「我想請問你是什麼身份?」
「我是南泥灣樓盤的開發商。」
「很好,我請你上來,是想詢問一下,你和銀行之間的貸款協議,與第三方有關係嗎?」
「沒有,我和銀行之間的貸款協議,為何與第三方有關,這是我們之間的協議。雖然我已經破產了,但也和第三方沒什麼關係,我已經承擔了我該有的責任和義務。」
開發商說的振振有詞的,而且臉上還帶著笑容,完全沒有一點的悔意。
眾人看到這嘴臉,氣不打一處來,都恨不得將他給弄死。
「很好,法官閣下,我的證人已經證明了,他和我當事人之間的貸款協議,和第三方沒有任何關係,與被告就更沒有什麼關係。被告律師所提出來的那些,都是無稽之談,是在混淆概念。」
「我們的國度是法治社會,是一個遵守契約精神的國家,所簽署的每一份協議和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那些不能履行合同協議的人,便是在踐踏法律,是他們在踩踏法律紅線,就該遭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我請法官和合議庭要看到的是,我們這個案件是有關於房屋貸款合同的,而不是牽扯到其他案件,作為原告一方,我們的訴訟請求很明確,就不需要我再贅述了吧。」
唐偉說完這些,洋洋得意,臉上可是諸多豐富的表情。
尤其是看到葉歡的時候,他得以妄想的樣子體現的淋漓盡致的。
「這次,看你還有什麼要說的,葉歡,你永遠都不可能勝過我。」
「我才是最好的,你就靠邊站吧。」
眼神中充滿的那種表情,是個人都看的明明白白的。
「原告律師說的很好,原告提出的證據和依據,看起來也都是合情合理的。」
「不過你似乎忘記了,我也提交了反訴狀,我們的訴訟請求已經在庭審之前就給了合議庭。而且這個案件不是簡單的房屋貸款如此簡單,是牽扯到民生問題,牽扯到一條人命和一個家庭,甚至是諸多有相同經歷的家庭。」
「不說別的,就是這南泥灣樓盤,開發商騙取了七千五百多戶家庭的信任,讓他們將畢生的積蓄都投進去了。」
「但開發商卻在這五年內什麼都沒做,還提前跑路。作為銀行一方,沒有為我當事人和眾多的購房者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反而讓開發商逃之夭夭,逃避了責任。」
「我要提醒合議庭和在座的各位,我們是一個什麼樣制度的國家,如此明目張胆的金融詐騙,如果不是銀行有人在從中作梗,開發商會如此大膽,拿著我們老百姓的錢,也拿著銀行的錢,一併規避了責任,讓這麼多人蒙受損失嗎?」
「同時,原告卻還要求已經是受害者的當事人償還這麼多的貸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更何況他們的合同存在諸多的漏洞,更是不具有法律保護的。」
「這份合同便是徹頭徹尾的違法的,是在蓄意欺騙我當事人和廣大的購房者,是和開發商一樣在犯罪,至少也是幫凶。」
葉歡頓了頓,見唐偉沒有補充的,便繼續說下去。
「簽訂合同的時候,我當事人無法律意識,合同之中,明顯有不公平條款!原本150萬的貸款合同,最後卻多了一百萬,還是在附錄中,沒有我當事人的簽字。」
「這份合同,就是無效的霸王合同!」
此時,葉歡拿起了那份合同出來,並指出了多個不合法的地方。
「看看這一條,甲方不承認任何後果,乙方卻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償還完甲方的貸款合同。」
「如果房產都沒有,不是沒有,是本來就不存在,那這貸款合同的依據在哪裡?」
「在簽署合同的時候,不應該先確認房產的存在嗎?這一點就直接可以說明了銀行一方在明知道開發商沒有房產的情況下,還要和我當事人簽署合同,本身就是欺詐。」
「另外還有一條,就是剛才我說的附錄,這附錄的內容也是十分霸王,沒有我當事人的簽名,我怎麼知道這是你們後來加上去的還是使用了什麼別的手段?」
「因此這附錄上的違約的規定,本身就是違法的。」
「你們用這一份違法的合同來約束我的當事人,還恬不知恥的要求我當事人繼續履行義務,請問你們依據的是什麼?」
他指著開發商大聲的呵斥道:「混蛋,還我老婆的命來,還我的血汗錢。」
「你這不得好死的,你竟然還有臉來……」
葉歡看到這裡,輕拍被告的肩膀,輕聲的說道:「我會讓這些壞人全部都進去!」
被告聽到這話,雖然穩定了很多,但怒火依然還在燃燒著。
「葉律,幫我,幫幫我。」
「我會的,我一直都站在你這邊,一定會讓他們都進去的。」
被告熱淚盈眶,本就不多言的他,又再一次多說了幾個字。
打從妻子走後,所有的負擔都壓在了他身上。
本以為妻子走了已經是人生最大的悲哀了,但隨著工作丟掉到現在被銀行起訴後,他這才感覺到什麼叫真正的絕望。
若是輸了,他沒有錢的情況下,肯定是要進入監獄。
去監獄倒是無妨,他只是放不下自己的那兩個孩子,他走了,誰來照顧他們?
合議庭這邊,尤其是主審官,看到被告情緒波動很大,心裡也是有諸多的不忍。
尤其是看到房地產開發商出現,那嘴臉簡直讓人噁心到家了。
「一千五百多個家庭因為他一生的積蓄都沒有了,現在連個家都沒有,甚至是家破人亡,他怎麼好意思上來呢?」
主審官心裡思忖,卻沒有說出來。
此時,她很明顯也已經不由自主的站在了被告這邊。
哪怕是法官,也一樣是有人情味的。
看著下面的人情緒也很大,就該知道房地產開發商有多麼的招人恨了。
作為法官,她也希望何以的人進去,可沒有人提起訴訟,她也是無能為力。
「葉歡,希望你能拿出更多的證據來,讓這些人都進去。」
另一邊,唐偉看到了證人後,也胸有成竹起來。
「我想請問你是什麼身份?」
「我是南泥灣樓盤的開發商。」
「很好,我請你上來,是想詢問一下,你和銀行之間的貸款協議,與第三方有關係嗎?」
「沒有,我和銀行之間的貸款協議,為何與第三方有關,這是我們之間的協議。雖然我已經破產了,但也和第三方沒什麼關係,我已經承擔了我該有的責任和義務。」
開發商說的振振有詞的,而且臉上還帶著笑容,完全沒有一點的悔意。
眾人看到這嘴臉,氣不打一處來,都恨不得將他給弄死。
「很好,法官閣下,我的證人已經證明了,他和我當事人之間的貸款協議,和第三方沒有任何關係,與被告就更沒有什麼關係。被告律師所提出來的那些,都是無稽之談,是在混淆概念。」
「我們的國度是法治社會,是一個遵守契約精神的國家,所簽署的每一份協議和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那些不能履行合同協議的人,便是在踐踏法律,是他們在踩踏法律紅線,就該遭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我請法官和合議庭要看到的是,我們這個案件是有關於房屋貸款合同的,而不是牽扯到其他案件,作為原告一方,我們的訴訟請求很明確,就不需要我再贅述了吧。」
唐偉說完這些,洋洋得意,臉上可是諸多豐富的表情。
尤其是看到葉歡的時候,他得以妄想的樣子體現的淋漓盡致的。
「這次,看你還有什麼要說的,葉歡,你永遠都不可能勝過我。」
「我才是最好的,你就靠邊站吧。」
眼神中充滿的那種表情,是個人都看的明明白白的。
「原告律師說的很好,原告提出的證據和依據,看起來也都是合情合理的。」
「不過你似乎忘記了,我也提交了反訴狀,我們的訴訟請求已經在庭審之前就給了合議庭。而且這個案件不是簡單的房屋貸款如此簡單,是牽扯到民生問題,牽扯到一條人命和一個家庭,甚至是諸多有相同經歷的家庭。」
「不說別的,就是這南泥灣樓盤,開發商騙取了七千五百多戶家庭的信任,讓他們將畢生的積蓄都投進去了。」
「但開發商卻在這五年內什麼都沒做,還提前跑路。作為銀行一方,沒有為我當事人和眾多的購房者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反而讓開發商逃之夭夭,逃避了責任。」
「我要提醒合議庭和在座的各位,我們是一個什麼樣制度的國家,如此明目張胆的金融詐騙,如果不是銀行有人在從中作梗,開發商會如此大膽,拿著我們老百姓的錢,也拿著銀行的錢,一併規避了責任,讓這麼多人蒙受損失嗎?」
「同時,原告卻還要求已經是受害者的當事人償還這麼多的貸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更何況他們的合同存在諸多的漏洞,更是不具有法律保護的。」
「這份合同便是徹頭徹尾的違法的,是在蓄意欺騙我當事人和廣大的購房者,是和開發商一樣在犯罪,至少也是幫凶。」
葉歡頓了頓,見唐偉沒有補充的,便繼續說下去。
「簽訂合同的時候,我當事人無法律意識,合同之中,明顯有不公平條款!原本150萬的貸款合同,最後卻多了一百萬,還是在附錄中,沒有我當事人的簽字。」
「這份合同,就是無效的霸王合同!」
此時,葉歡拿起了那份合同出來,並指出了多個不合法的地方。
「看看這一條,甲方不承認任何後果,乙方卻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償還完甲方的貸款合同。」
「如果房產都沒有,不是沒有,是本來就不存在,那這貸款合同的依據在哪裡?」
「在簽署合同的時候,不應該先確認房產的存在嗎?這一點就直接可以說明了銀行一方在明知道開發商沒有房產的情況下,還要和我當事人簽署合同,本身就是欺詐。」
「另外還有一條,就是剛才我說的附錄,這附錄的內容也是十分霸王,沒有我當事人的簽名,我怎麼知道這是你們後來加上去的還是使用了什麼別的手段?」
「因此這附錄上的違約的規定,本身就是違法的。」
「你們用這一份違法的合同來約束我的當事人,還恬不知恥的要求我當事人繼續履行義務,請問你們依據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