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一意孤行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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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中院所有法官都要申請迴避,這又算的了什麼呢?」

  「放大招了,放大招了,這視頻出來,只怕中院有人要遭殃咯。」

  「看來中院的確是沒有管轄權,這利害關係,等於就是自己審自己的人唄。」

  「實錘了,葉律就是來打臉的,他真是不怕任何人啊。」

  「唐偉所在的律所很牛逼吧,全國出名的大律師,但他們還是敗給了葉律嗎?」

  「這葉律橫空出世,攪弄風雲啊。」

  「我都嚴重懷疑,葉律的背後肯定是有高人。」

  「不能是葉律自己嗎?現在的風氣多不好啊,多幾個這樣的人不好嗎?」

  「法律為富人服務,你們就不要想了,就算有葉律,他能幫幾個人?」

  另一邊,教授們都很擔心,這樣搞下去,中院遲早是要被攪入一場風波中。

  而且這還有可能會波及到整個法律界,很多人也會因此被牽連。

  「這小子到底要做什麼?他是如何得到看守所的視頻的?」

  「看守所竟然隨意給人視頻,他們是幹什麼吃的?」

  「實在過分了,查,一定要查。」

  幾個教授也只能在這裡無能發怒,他們對葉歡的做法本身也是沒有什麼更好的計策。

  畫面播放完畢後,審判長和陪審員等人在小聲的議論著。

  「審判長,趕緊結束這個環節吧,都已經耽誤多少時間了。」

  「就是啊,這葉歡擺明了就是來砸場子的,我們對他又一無所知,怎麼辦?」

  「申請迴避,你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我們三個人,還有中院的所有法官,和被告有關的人都不能庭審,甚至不能管轄這個案件。」

  審判長搖搖頭,感覺這件事太棘手了。

  還沒等審判長和兩個陪審員商量完畢,葉歡再一次拿出了有關法律法規出來作為依據。

  「我之所以說這個,是有我的法律依據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規範法官和律師相互關係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第六條規定的內容之一,法官不得為當事人推薦、介紹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辯護人,或者暗示更換承辦律師,或者為律師介紹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業務,並且不得違反規定向當事人及其委託的律師提供諮詢意見或者法律意見。」

  「相信這一條,合議庭應該是比我更清楚,但我需要說明的是,正是因為這個,我們才提出管轄權的問題,以及由此而衍生出來的申請迴避制度的問題。」

  「這兩個若是不能解決,別說是我,公眾都不會理解中院的做法,到底是公器私用還是公報私仇。」

  「我的當事人必須在公平公正的條件下,得到審判,而不是借用某種力量來試圖讓我的當事人屈服。」

  被告聽完,豎起了大拇指,大聲的說道:「沒錯,我的辯護律師說的就是我要說的,我要申請迴避,申請合議庭所有成員,以及中院的所有審判委員會和法官都申請迴避。」

  隨著事態的發展,合議庭眼瞧著這事情已經要兜不住了。

  然而葉歡的說辭還沒有結束,他的每一個字如同一把尖刀一樣,一遍又一遍的刺進每個人的心裡。

  此時,他們更是坐立不安,恨不得從來就沒有接手過這個案子,恨不得讓葉歡此刻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葉歡的依據很有力量,這讓他們無以反駁。

  本來是想息事寧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葉歡卻不干,還要繼續往他們的傷口上撒鹽。

  「我的小祖宗,你就趕緊結束吧,我已經等不及了。」

  「真是要將我們完全曝光出來啊,我們做錯了什麼?我們不過是要審判一個罪有應得的人罷了。」

  「這份工作誰愛做誰做,我已經做夠了,辛辛苦苦為人民服務,結果我們反而成了公眾的眼中釘?」

  合議庭幾個人在心裡抱怨,自然也不敢將心裡話都說出來。

  「這些依據之下,也更說明了我要申請迴避的緣故。我相信審判人員不是暗示更換承辦律師,而是明示要求要更換辯護人。」

  「我沒想到在我們中院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有一點想不通的是,我有什麼地方得罪了我們尊敬的審判長,得罪了中院,非得把我換掉呢?」


  「針對這個問題,我百思不得其解,一直都想不通。所以我認為審判長這個行為是不當的。」

  審判長整個臉都綠得不行了,視頻為證,現在又有這麼多的依據,就算想要狡辯也不能了。

  雖然視頻做了 處理,葉歡口中的審判人員也沒有特指,但很多人用腳趾頭都可以想到,這肯定是審判長本人無疑了。

  而被告這邊,心情也是很激動,想要將視頻中的人說出來,卻被葉歡阻止了。

  「如果說你們堅持要審這個案件,我當然也只能服從法院的決定,這是你們的法庭,我也不能做什麼。」

  「但是如果你要判我的當事人有罪的話,我也不會坐視不管,定會為我的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合法利益,不讓我的當事人的利益受損,這是我作為一個律師該做的。」

  審判長舒了一口氣,等了好幾秒鐘,看到葉歡沒有繼續說下去了,這才詢問起來。

  「辯護律師,你說說完了嗎?」

  「關於申請迴避和管轄權的問題,我已經說完了。」

  葉歡振振有詞,鏗鏘有力的回答道。

  此時,直播間的人更是一片叫好。

  不管是從哪方面來說,葉歡都是完勝整個合議庭的。

  雖然庭審還沒有開始,但光是就申請迴避的問題,雙方之間的拉扯,就已經說明了問題。

  更何況,這一場申請迴避的戰爭,幾乎都是葉歡在發揮主場,反而是合議庭這邊一直是處於很被動的局面。

  「剛才聽取了上訴人與辯護人的有關意見,與庭前會議發表的意見基本一致。」

  審判長還是在堅持自己之前的那些說辭,堅持認為葉歡的意見與之前是一樣的,沒有必要再糾纏下去。

  「因此,辯護人和上訴人所說的這些留有,都不屬於刑訴法29條、30條規定的迴避情形。」

  「本庭當庭予以駁回,並不得申請複議。下面繼續進行庭審。」

  審判長的話說完,不僅是合議庭,公訴人、書記員、主持人以及在場外的教授專家也都懵逼了。

  葉歡抬起頭!

  如果主審官如此一意孤行的話,那就別怪我不留情面,把你送進去了!

  ……

  兄弟們牛皮,感謝兄弟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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