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公訴人,已經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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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葉歡一通懟後,公訴人,已經瞠目結舌。

  「我看這公訴人應該腦袋瓜子嗡嗡的吧?」

  「好傢夥,懟天懟地啊,這葉律實在是強得可怕,他到底還想要將檢察院的公訴人拉下水了。」

  「不是,樹敵太多不太好吧。」

  「你以為不樹敵,公訴人和合議庭就肯放過葉律的當事人嗎?在立場上,他們本身就是對立的,尤其是公訴人。」

  「提前宣戰,這氣勢讓人沸騰啊。」

  「葉律好樣的,就該讓他們都知道,私權和公權之間也是可以轉換場地的。」

  「任何公權都不能越過人民,所有的權利都是人民賦予的。」

  「這矛盾挑得好,提前讓公訴人感受到威脅了吧。」

  「我看公訴人差點就睡著了,該啊,讓他體會一下冰火兩重天的滋味。」

  眾人拍手叫絕,無不為葉歡的行為鼓掌。

  「老婆,當年要是有葉律這樣的律師當我們的辯護人,我們的孩子也不至於如此。」

  直播間屏幕前的人,也在紛紛討論著當前的局勢。

  「是啊,律師要都和葉歡一樣,我們也不會晚年有這樣的境遇。」

  「我那可憐的父親,當年被人冤枉,坐了十幾年的牢,最終案子也沒有平反,我要葉律幫父親平反。」

  「衝動的懲罰,年輕就是太衝動了,要早看到葉律這樣的,我也不會做出那樣的事情來。」

  ……

  此時,在直播間屏幕前的大部分,無不在反思自己的行為,更希望葉歡能夠從天而降,為他們解決當下的難題。

  公訴人當即就成為了眾矢之的,鏡頭也直接對著他拍攝。

  「這有我什麼事嗎?」

  公訴人的心裡已經將葉歡罵了一遍了。

  「因為他指控我當事人犯罪的邏輯,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應當調查而沒有調查,應當採信沒有採信。」

  「那麼審判長和合議庭就我當事人的案件,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這就陷入了他指控犯罪的邏輯,不是嗎?」

  「因此,按照法律,他就有很大的危險,沒有調查就定罪了,這合理嗎?」

  公訴人聽到這裡,這才發現這不過是葉歡在拿檢察院來打比喻,當即鬆了一口氣。

  敢情是嚇唬我的?

  審判長和陪審員三人再一次面面相覷,判斷葉歡的說辭是否有漏洞,以便可以更好的反駁。

  畢竟問題到了現在,的確是需要就申請迴避的問題做出一個正面的回答,以免會讓法院的形象受損。

  「還是趕緊同意吧,我認為這個案子真的不能再拖下去了。」

  「那葉歡就是在另闢蹊徑,要跟我們玩一玩這法律的漏洞。」

  「這本身是我們有問題在先,就不要說那麼多了,趕緊回應吧。」

  合議庭簡單的交流後,由審判長來回答這個問題。

  「辯護人律師,你說的這些理由,是否扯得太遠了,申請迴避的事情,我已經告知於你了,你也不要再胡攪蠻纏。」

  審判長自己覺得這話是沒有問題的,就是讓葉歡不要羅列,還將檢察院都扯進來。

  但當話說出來後,味道馬上就變了。

  「我提醒審判長,你讓我給你理由,我已經給出來了,而且也說出了這其中的利害關係,我也將相關的法律法規都搬出來,難道在審判長眼裡,法律法規也是胡攪蠻纏嗎?」

  「我行使的是正當合法的權利,在為我的當事人爭取申請迴避,也在為法官等合議庭規避一些不必要的風險,難道這些在審判長眼裡也多是胡攪蠻纏。」

  「還是說審判長認為這是您的法庭,有關法律法規是否合法,都需要由您自己來定奪?」

  葉歡的三連問,讓審判長當場就意識到自己已經陷入到漩渦中。

  「完了,他怎麼能這麼說話呢?」

  「不是讓他趕緊正面回應嗎?他怎麼還反過來怒斥對方?」

  就連陪審員兩人都有些想不通,看向審判長,露出狐疑的表情來。

  葉歡見縫插針,看到機會來了,他可不會就此擦肩而過。


  「這個問題已經不是申請迴避的事情了,我要提醒合議庭,由於合議庭和審委會所有成員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以及整個中院所有法官和我的當事人都有利害關係,這種情況下衍生出來的問題就是中院無法管轄的問題。」

  管轄問題?

  眾人一臉懵逼。

  不是說申請迴避的問題嗎?怎麼又扯到管轄權的問題?

  「辯護人律師,請你注意,這是中院二審,是嚴肅的庭審,你說的這些,本身就是有問題的,你不要誤導了所有人。」

  「我理解你的心情,作為律師,需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你說的這些都已經超過了你的認知,以及我有理由相信,你是想借用網絡直播的輿論來試圖改變對你有利的一面。」

  審判長這番說辭,沒有能夠說服葉歡,只會更加的激起他的鬥志。

  「審判長,請不要打斷我的申請理由,我要說的就是中院指定管轄是錯誤的,因為他違反了刑訴法。」

  「刑訴法規定的指定管轄只有兩種情況,相信合議庭是十分清楚的。」

  「因為我的當事人和中院的關係,導致整個中院和我的當事人都有利害關係,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了,剛才我也說明,在這裡就不再贅述。」

  審判長陷入漩渦中,導致他的反駁意見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一旁的審判員也跟著著急,卻不能臨時休庭來達成一致性的意見。

  公訴人這邊,再一次進入到吃瓜的環節中。

  同時他也在積極備戰,以備不時之需,畢竟葉歡的強勢讓他根本招架不住,不多準備點,只怕會落下什麼笑話。

  「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中院還要通過指定管轄,使得你二審上訴到自己的法院?這合法嗎?」

  「你們自己法院審自己的法官,這是符合刑訴法的規定嗎?這也是為什麼要異地管轄是司法實踐中的普遍的做法。合議庭卻沒有這麼做,而是將 自己要審判的人,提審到自己的法院來,對我當事人公平嗎?」

  「且不說有什麼利害關係,我怎麼知道同事關係中沒有對我當事人懷恨在心的,想要挾私報復的?那還不如不要庭審,直接宣判死刑算了。」

  「我要說的是,申請迴避導致管轄權的問題,本身就是一個連帶的。你們該迴避而不迴避,該異地審判而不異地審判的,這算什麼?法庭都成了合議庭自家的了?」

  合議庭這邊,如坐針氈,恨不得將網絡直播全部掐斷,將在場的人都給趕走。

  此時,被告人這邊,對自己選擇由葉歡來當自己的辯護律師感到很是欣慰。

  他原本也認為自己在一審中已經被判有罪了,甚至他自己都覺得這件事沒有轉圜的餘地。

  沒想到不經意的一個念頭,直接就改變了他自己的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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