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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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冬愣了許久,才說道:「恭喜你啊。」

  曾經的戀人像一點不熟似的,說著最言不由衷的客套話。

  葉知秋很快牽著青青的手,「一家三口」走了,直到看不見了,林冬才移開視線。

  「哥,對知秋姐來說,這樣的結果不錯,她不是媽的對手,耗下去最受傷的是她。」

  「我知道,所以祝福她啊。」

  服裝店不忙,林安安回了部隊一趟,結婚申請批下來了,房子也要落實了。

  她帶了床上用品,這方面得靠女主人了,男人天生對這個不精通。

  「走,帶你去看看。」

  對於他和林安安的小家,季誠很重視,冬季比武一結束,他就開始布置了。

  「分下來了嗎?」

  「當然了,結婚申請和房子是一起下來的。」

  房間在三樓,最東面的一戶,只有西面有鄰居,要清靜一些。

  打開門,裡面已經打掃過了,連牆壁都白的發光,一塵不染。

  大約有七十平米,兩室一廳,沒有商品房的公攤面積,七十平也顯得很寬敞,不覺得擁擠。

  床,椅子,書桌都已經布置到位了,這幾天季誠都要待到很晚,瞅空裝修,重新颳了塗層。

  「哪個地方需要改,安安你看一下。」

  「我挺滿意的,來,幫忙,咱布置一下。」

  床上用品都是林安安在集區挑的,主打一個舒適。

  季誠幫忙鋪好,大紅色的呢絨床單,大紅色的牡丹圖案的被套,同色系的雙人枕頭。

  其實林安安更喜歡素色的,但結婚這樣的人生大喜事,紅色才更喜慶。

  季誠看著這一掛紅色,突然鼻子一癢,趕緊衝進了廁所。

  季誠走的匆忙,連椅子都帶倒了,這讓林安安很是疑惑不解,隨後也跟了過去。

  季誠正趴在洗衣台上,兩隻手輪番接水洗臉。

  池子裡的水有一抹紅色。

  林安安明白了,這人……

  季誠擦乾淨手走了回來,繼續幫忙。

  林安安看了他一眼,小聲嘟囔,「真沒出息……」

  季誠下意識地摸了摸鼻子,沒敢說話,關鍵是那一瞬間他腦子裡確實想了,抱著的就是眼前的俏媳婦。

  「對了,你現在不忙啊?忙的話我一個人就行,你去忙吧。」

  季誠幫著抻被角,笨拙而又認真,「不忙,比武結束了,領導知道我要結婚,工作量降了不少,還有戰友也替我分擔了。」

  「成績怎麼樣啊?」林安安知道全營很重視,冠軍的寶座坐慣了。

  「還行,就那樣。」

  兩個人抻著四個被角,往中間靠,再往相反的方向抻,走到中間總避免不了肢體相碰,林安安的臉沒紅,季誠的臉紅了。

  哪怕臉黑了點,還是能看出來,季誠都不敢看林安安了。

  「那樣是哪樣?」

  「就是和以前一樣,還是第一。」

  被角抻好,林安安跪坐在床上,用手縫針固定。

  季誠就遞個針穿個線。

  「第一還那樣,你可真會凡爾賽。」

  季誠不懂凡爾賽是什麼意思,結合上下語境,大概也清楚了。

  「季誠,那天幸虧有劉向義,不然我可就完蛋了,林紅在水裡面下了藥。」

  季誠很緊張,「你沒事吧?」

  「我沒事,但林紅有事,本來給我下的藥,轉了一圈又回到了她的手上。潘廣來居心不良,林紅想看我的熱鬧,渣男渣女在我的房間遇見了,'相愛'了,結果讓七八個人圍觀了。」

  林安安輕描淡寫,季誠能想像出來,萬一是林安安,後果會多嚴重。

  他不會嫌棄林安安,甚至會加倍對她好,但他會自責,不會放過潘廣來和林紅的。

  讓一個人死很簡單,讓一個人想死卻死不了,活著也是沒有質量的活著,那才解氣。

  「我故意放走他們的,林紅吃了大虧,是不會放過潘廣來的;潘廣來沒得到報酬,也不會放過林紅,狗咬狗一定很好看。」


  林安安還真猜對了,狼狽而逃的兩個人,走出旅店就翻臉了。

  「潘廣來,我下藥的那暖瓶水,明明送到林安安房裡了,為什麼有反應的是我?」

  其實睡的是林安安還是林紅,對於潘廣來來說沒有太大的區別,爽過了就行了。

  「你問我我問誰,反正全程我沒參與,我就知道床上有個女人,我得把那個女人睡了。」

  「可那個人是我!你瞪著兩個大眼珠子是擺設嗎?」

  「我早就說過了,在我眼裡女人都是一個樣,我怎麼知道床上躺著的人是你?」

  林紅很憋屈,處子之身莫名其妙就沒了,遭了罪不說,以後怎麼跟自己的另一半交代?

  就算不是季誠,她也要找個有能力的,有能力的男人更在乎這個。

  潘廣來沒忘了自己的權益,「二百塊錢,什麼時候給我?」

  林紅的火氣噌噌就上來了,媽的,被人家睡了還得倒找給他錢,她要真乖乖給了,不是姓林,她是姓賤。

  「你還有臉要錢,你強姦我,你得給我補償。」

  潘廣來一聽就不幹了,「你讓我去那個房間,我去了;你讓我睡人,我睡了,哪一點沒按你的要求去做?你要是想耍賴,行,我就把你讓我睡林安安的事,一五一十的都說出來。別忘了,林安安的對象是軍人。」

  這才是林紅最忌憚的地方,她和林安安勢如水火,誰也饒不過誰去,要是惹急了季誠要下場,她就慘了。

  「再過兩天的,總得讓我緩緩。」

  錢是好東西,一對狗男女又達成一致了。

  ……

  季母走後,林安安問過張雪和葉知秋了,葉知秋就一個人,她答應和林安安看店。

  晚上躺在同一鋪炕上,都沒有睡著。

  「知秋姐,結婚的日子出了嗎?」

  葉知秋側過身,和林安安面對面,「我這邊等於同意了,我的條件不好,我不挑他是二婚還帶著孩子。他那邊就是青青的姥姥姥爺對我不太滿意。」

  「是你說錯了嗎?是青青的姥姥姥爺不是爺爺奶奶?」

  葉知秋,「我沒說錯,是青青的姥姥姥爺。」

  「女兒沒有了,還管女婿娶媳婦,這管的太寬了吧?關他們什麼事?」

  「怕我對青青不好,怕他女兒置辦的東西便宜我。」

  第一條有情可原,怕後媽對孩子不好,那第二條呢?還準備讓他女兒把東西「帶走」?

  「青青的爸爸怎麼說?」

  「他讓我再等等,兩家人在一起商量。」

  葉知秋不稀罕女方的陪嫁,帶走也可以,但青青的爺爺奶奶稀罕,帶過來了就是他家的。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知秋姐,你和我哥真的沒有希望了嗎?」

  葉知秋反問道:「你知道你媽把我堵在家裡兩個多小時,連我早死的爸媽都沒放過嗎?我要是繼續和你哥談戀愛,葉家的祖宗八代都是罪人了。」

  張玉梅,表面上和誰都是客客氣氣的,不笑不說話,私底下,能罵你半個小時不重樣。

  林安安理解葉知秋了,女人是去嫁人和男人過日子的,可不是找個不講理的婆家去受虐的。

  張玉梅的兒媳婦人選,是能給林家錦上添花的,葉知秋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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