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5章 她有三個身份
第835章 她有三個身份
主犯?
誰啊?
劉哲瞪著雙眼,又看向了方姝瑤。
雖然他之前沒和方姝瑤接觸過,但也看過她的資料。
這不丟身份證那個女孩嗎?
她成主犯了?
總得有點根據吧。
劉哲甚至都開始懷疑於大章是不是因為急於破案,所以才隨便找個人來填數。
真要是這樣,那可就太坑人了,搞不好他這個隊長都得跟著背鍋。
「大章,借一步說話。」
劉哲面帶笑意,將於大章拉到了一邊,然後用只有他們兩個能聽到的聲音說道:「你沒搞錯吧,我之前怎麼一點都不知道,我知道你急,但破案是要講證據的,你————」
於大章就猜到他會這麼說,直接打斷道:「劉隊,你信我嗎?」
「這個————」劉哲猶豫了一下,隨即堅定地回答道:「當然相信,不然我也不會將你叫來幫忙,只是————」
看得出來,他還是覺得不穩妥。
畢竟這不是小事,這要是弄錯了,那後果可不是他一個大隊長能承擔得起的。
「那就行了。」
於大章立刻接話道:「如果你害怕擔責,也可以將案子轉到一大隊,我來和魏隊說。」
人之常情嘛。
於大章對此也表示理解,只是他現在沒時間和劉隊仔細解釋其中的緣由。
「不用不用,我不是害怕。」
劉哲一聽要將案子轉走,立刻急了:「你把我當什麼人了,事發突然,我還不能多問一嘴了,我現在就去準備。」
能當上大隊長的人,哪有腦子笨的。
冷不丁主犯被帶回來了,他只是有點反應不過來,但要說將案子轉走,他是肯定不會同意的。
肉爛在鍋里。
就算這個案子最終不能破案,也不能交給其他大隊,因為在外人眼裡,這是一種無能的表現。
但要說信任,劉哲對於大章的能力是絕對認可的。
人的名、樹的影。
個人一等功他這輩子都不敢想,可這個胖子短短一年時間就獲得了好幾個,這可不是吹出來的。
有機會和這樣的人共事,不用考慮那麼多。
莽就完了。
審訊室內。
問過基本信息,於大章直入主題:「你為什麼要跑?」
其實這才是最讓他意外的。
這母女兩個布局了這麼多,就是為了不給警方留下破綻,既如此,方姝瑤根本沒必要出逃。
於大章之所以讓張森盯著她們。
一是想找出破綻。
二是隨時關注方姝瑤母親的健康情況。
但他真的沒想到方姝瑤會在母親去世後,立刻出逃。
「我說我想出去散散心你信嗎?」方姝瑤反問道。
「理由倒是挺充分。」於大章盯著她說道:「只是走得太急了,起碼也得等你母親過了頭七吧。
雖然現在沒有守孝三年的說法了,但是按照習俗來講,死者為大,還是要等頭七過後才能出遠門。
「床頭一碗水,勝過墳前一堆灰。」
方姝瑤冷聲回應道:「該盡的孝,我在我媽床頭已經盡到了,我問心無愧,而且在我的觀念里,人死如燈滅,那些所謂的形式都是給外人看的。」
果然,迷信的人沒有干詐騙的————於大章無奈地搖搖頭。
要是信因果報應,這幫人也不會去騙人了。
這也和家庭教育有關,顯然方姝瑤是被她母親影響了。
「出去散心也用不著換個身份吧。」
於大章提醒道:「從你燒掉自己身份證的那一刻,就已經暴露了,不過這次你不用去掛失了。」
「等你刑滿釋放後,可以持《刑滿釋放書》到戶籍地派出所補辦新證。」
在她母親去世的那天,於大章就和張森匯合了。
殯儀館停靈的三天,他們一直在暗中蹲點。
為什麼方姝瑤不直接將母親的屍體火化?
這樣的問題,於大章都懶得問。
除非有傳染性疾病需在一天內火化,其他大部分情況都是要停靈三天,火化也需要流程,不是家屬隨便可以決定時間的。
所以,哪怕方姝瑤再著急,也得按照殯儀館的流程來。
方姝瑤將身份證燒掉的時候,於大章正在遠處注意著她的一舉一動,以他的視力,自然看得清清楚楚。
也正是因為她的這個舉動,才讓於大章斷定她要外逃。
「太煎熬了。」
方姝瑤坐在審訊椅上,眼中帶著一絲迷茫:「我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了,每天都像老鼠一樣,提心弔膽的活著,太累了。」
不掙扎了?於大章還以為她要繼續狡辯下去。
如果方姝瑤不跑,他們還真就沒有辦法能將她怎麼樣。
只能說這對母女將這個局設計的太巧妙了。
能扛的雷,做母親的都給扛了,只要方姝瑤耐得住,這個破綻還真就不好找。
「其實你不用拿我媽來嚇唬我。」
方姝瑤忽然話鋒一轉:「她做的事,我就一定會參與嗎?再說了,我媽做什麼了?在我交代之前,你總得說出讓我信服的東西來吧。」
這才對嘛————於大章就知道她一定還有後手。
即使坐在這裡了,不代表她就一定會認罪伏法,哪怕交代罪行,也不一定非得全部招認出來。
在這之前,方姝瑤自然也會試探警方這邊掌握了多少證據。
於大章清楚她的想法。
她這次肯定是認栽了,但交代出多少內容,就要看你們警方的本事了。
詐騙犯可不只是會騙錢,藏錢的手段更是層出不窮。
「你母親就是那個劉姐。」
於大章看著她,不緊不慢地說道:「她在網上用的名字是劉紅英,在現實中用的名字是王敘惠,其實這兩個身份全是假的。」
說這話的時候,他眼看著方姝瑤的眼睛越瞪越大,嘴唇張了又合。
這才哪到哪,後面才是重頭戲————於大章冷著臉,繼續說道:「肖文艷,女,51歲,松海本地人,2010年S省7.12傳銷專案主犯,案發後潛逃至今「」
。
將記憶中的資料複述了一遍後,他看著對面問道:「怎麼樣,這個名字是不是特別熟悉?」
這就是大數據通過人臉識別搜索到的資料,也是方姝瑤母親的真實身份。
既然查到了,為什麼不抓?
於大章還不至於蠢到那種地步。
如果上門抓人,才是中了對方的圈套。
就方姝瑤母親那個狀況,根本就不具備羈押條件,就算上門了,也無法進行抓捕。
而且這樣做還會打草驚蛇,等於告訴對方,她們做的事敗露了。
所以,於大章將注意力放在了方姝瑤身上。
偵破詐騙案最重要的是什麼?
是嫌犯落網嗎?
不。
是追回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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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
誰啊?
劉哲瞪著雙眼,又看向了方姝瑤。
雖然他之前沒和方姝瑤接觸過,但也看過她的資料。
這不丟身份證那個女孩嗎?
她成主犯了?
總得有點根據吧。
劉哲甚至都開始懷疑於大章是不是因為急於破案,所以才隨便找個人來填數。
真要是這樣,那可就太坑人了,搞不好他這個隊長都得跟著背鍋。
「大章,借一步說話。」
劉哲面帶笑意,將於大章拉到了一邊,然後用只有他們兩個能聽到的聲音說道:「你沒搞錯吧,我之前怎麼一點都不知道,我知道你急,但破案是要講證據的,你————」
於大章就猜到他會這麼說,直接打斷道:「劉隊,你信我嗎?」
「這個————」劉哲猶豫了一下,隨即堅定地回答道:「當然相信,不然我也不會將你叫來幫忙,只是————」
看得出來,他還是覺得不穩妥。
畢竟這不是小事,這要是弄錯了,那後果可不是他一個大隊長能承擔得起的。
「那就行了。」
於大章立刻接話道:「如果你害怕擔責,也可以將案子轉到一大隊,我來和魏隊說。」
人之常情嘛。
於大章對此也表示理解,只是他現在沒時間和劉隊仔細解釋其中的緣由。
「不用不用,我不是害怕。」
劉哲一聽要將案子轉走,立刻急了:「你把我當什麼人了,事發突然,我還不能多問一嘴了,我現在就去準備。」
能當上大隊長的人,哪有腦子笨的。
冷不丁主犯被帶回來了,他只是有點反應不過來,但要說將案子轉走,他是肯定不會同意的。
肉爛在鍋里。
就算這個案子最終不能破案,也不能交給其他大隊,因為在外人眼裡,這是一種無能的表現。
但要說信任,劉哲對於大章的能力是絕對認可的。
人的名、樹的影。
個人一等功他這輩子都不敢想,可這個胖子短短一年時間就獲得了好幾個,這可不是吹出來的。
有機會和這樣的人共事,不用考慮那麼多。
莽就完了。
審訊室內。
問過基本信息,於大章直入主題:「你為什麼要跑?」
其實這才是最讓他意外的。
這母女兩個布局了這麼多,就是為了不給警方留下破綻,既如此,方姝瑤根本沒必要出逃。
於大章之所以讓張森盯著她們。
一是想找出破綻。
二是隨時關注方姝瑤母親的健康情況。
但他真的沒想到方姝瑤會在母親去世後,立刻出逃。
「我說我想出去散散心你信嗎?」方姝瑤反問道。
「理由倒是挺充分。」於大章盯著她說道:「只是走得太急了,起碼也得等你母親過了頭七吧。
雖然現在沒有守孝三年的說法了,但是按照習俗來講,死者為大,還是要等頭七過後才能出遠門。
「床頭一碗水,勝過墳前一堆灰。」
方姝瑤冷聲回應道:「該盡的孝,我在我媽床頭已經盡到了,我問心無愧,而且在我的觀念里,人死如燈滅,那些所謂的形式都是給外人看的。」
果然,迷信的人沒有干詐騙的————於大章無奈地搖搖頭。
要是信因果報應,這幫人也不會去騙人了。
這也和家庭教育有關,顯然方姝瑤是被她母親影響了。
「出去散心也用不著換個身份吧。」
於大章提醒道:「從你燒掉自己身份證的那一刻,就已經暴露了,不過這次你不用去掛失了。」
「等你刑滿釋放後,可以持《刑滿釋放書》到戶籍地派出所補辦新證。」
在她母親去世的那天,於大章就和張森匯合了。
殯儀館停靈的三天,他們一直在暗中蹲點。
為什麼方姝瑤不直接將母親的屍體火化?
這樣的問題,於大章都懶得問。
除非有傳染性疾病需在一天內火化,其他大部分情況都是要停靈三天,火化也需要流程,不是家屬隨便可以決定時間的。
所以,哪怕方姝瑤再著急,也得按照殯儀館的流程來。
方姝瑤將身份證燒掉的時候,於大章正在遠處注意著她的一舉一動,以他的視力,自然看得清清楚楚。
也正是因為她的這個舉動,才讓於大章斷定她要外逃。
「太煎熬了。」
方姝瑤坐在審訊椅上,眼中帶著一絲迷茫:「我不想再過這樣的生活了,每天都像老鼠一樣,提心弔膽的活著,太累了。」
不掙扎了?於大章還以為她要繼續狡辯下去。
如果方姝瑤不跑,他們還真就沒有辦法能將她怎麼樣。
只能說這對母女將這個局設計的太巧妙了。
能扛的雷,做母親的都給扛了,只要方姝瑤耐得住,這個破綻還真就不好找。
「其實你不用拿我媽來嚇唬我。」
方姝瑤忽然話鋒一轉:「她做的事,我就一定會參與嗎?再說了,我媽做什麼了?在我交代之前,你總得說出讓我信服的東西來吧。」
這才對嘛————於大章就知道她一定還有後手。
即使坐在這裡了,不代表她就一定會認罪伏法,哪怕交代罪行,也不一定非得全部招認出來。
在這之前,方姝瑤自然也會試探警方這邊掌握了多少證據。
於大章清楚她的想法。
她這次肯定是認栽了,但交代出多少內容,就要看你們警方的本事了。
詐騙犯可不只是會騙錢,藏錢的手段更是層出不窮。
「你母親就是那個劉姐。」
於大章看著她,不緊不慢地說道:「她在網上用的名字是劉紅英,在現實中用的名字是王敘惠,其實這兩個身份全是假的。」
說這話的時候,他眼看著方姝瑤的眼睛越瞪越大,嘴唇張了又合。
這才哪到哪,後面才是重頭戲————於大章冷著臉,繼續說道:「肖文艷,女,51歲,松海本地人,2010年S省7.12傳銷專案主犯,案發後潛逃至今「」
。
將記憶中的資料複述了一遍後,他看著對面問道:「怎麼樣,這個名字是不是特別熟悉?」
這就是大數據通過人臉識別搜索到的資料,也是方姝瑤母親的真實身份。
既然查到了,為什麼不抓?
於大章還不至於蠢到那種地步。
如果上門抓人,才是中了對方的圈套。
就方姝瑤母親那個狀況,根本就不具備羈押條件,就算上門了,也無法進行抓捕。
而且這樣做還會打草驚蛇,等於告訴對方,她們做的事敗露了。
所以,於大章將注意力放在了方姝瑤身上。
偵破詐騙案最重要的是什麼?
是嫌犯落網嗎?
不。
是追回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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