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9章 風卻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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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9章 風卻之時

  「拐子知道孩子進了龍湖之後會沒命。♘🐺 ➅9s𝕙ⓤx.ᶜ𝕠M ඏ🐉」

  我輕聲咬碎這句話。

  這就意味著,至少是在某一段時間內,龍湖村內和人販子的交往很密切。

  那個白尊者帶著那麼多信眾和行李箱夜奔龍湖的事情,應當是早有淵源。

  我這話很輕,陳冬春自然是不可能聽見的,但就在我身側的公輸忌倒是聽了個仔細。

  公輸忌用一種給貓順毛的力度,輕輕晃了晃木連理.

  他的言語很輕,卻透著一股子令人心安的味道:

  「薄霧終將消散。」

  薄霧,終將消散。

  是啊。

  這個村子如今,很顯然已經不再有這樣的事情。

  公輸忌知道該如何安撫我。

  我太陽穴的疼痛減緩不少,但內心又更加好奇,是什麼事情,能讓原本一個喪心病狂的村子,變為如今的模樣。

  恰好,原本停下休緩精神的陳冬春看樣子恢復了不少。

  他顫聲開口,繼續講道——

  【我那時並沒有聽懂拐子的意思。

  當然不可能聽懂。

  因為哪怕一個幾歲的小孩子再聰明,終究也就只是一個小孩子。

  我原本想要故技重施,裝瘋賣傻,撒潑打滾,讓龍湖裡面的賣家不要買下我。

  但.

  他們並不介意。

  或者說,那群圍著我的人里,根本不在意『貨物』的完整程度。

  從始至終,那群搶著想要買下我的人里,甚至都沒有幾個細看我。

  他們哪怕是在看到我渾身的傷痕,逃跑時摔斷的腿後,也想要買下我,好像我是什麼奇珍異寶。

  他們的眼神讓我害怕,還有好些人因為這件事打架。

  這事兒分不出個之所以然,有人乾脆拉住了拐子的三輪車,問車裡還有沒有人,可以再出多一些的錢.

  拐子是個毋庸置疑的壞人,但,他似乎也沒有到滅絕人性的地步。

  他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只留下了我這麼一個刺頭。

  而我,在村長出面『主持公道』之下,被交給了一對看樣子家境最不好的夫妻。

  那一對夫妻看著有五十多歲,丈夫有一隻腳是畸形,妻子全程只知道傻笑,留著口水,並不說話。

  村長那天的話,至今尤在我的耳畔。

  他說——

  『陳家夫妻這麼多年也沒孩子,日子過的最苦,大家讓讓他們吧。』

  『把這個孩子給他們,他們也才好有點兒錢治病,起個新房子。』

  村長都這麼發話,其他人自然也就是散了。

  我那時候,聽不太懂這話的意思。

  我模糊中感覺,他們大概是想要我給這對明顯不太正常的夫妻養老,所以才將我交給了那對夫妻.

  但是,很顯然,事情並不是這樣。

  不是養老。

  那些人將我交給爸媽,是希望我爸媽把我換成金子。】

  陳冬春講述的十分坦然,只有在喊『爸媽』的時候,才肩膀微顫,顯露出些許隱藏多年的情緒。

  他的故事還在繼續——

  【我知道這個真相的時候,其實是在個把月.也可能是半年之後的某一天,也是日子已經風平浪靜之後的某一天。】

  【那日被賣之後,拐子和村民們把我留在了陳家,陳家夫妻自己身體也不好,也就管我不了我。

  而我,在發現沒有人管我之後,最開始也偷偷摸摸想過逃跑

  可我太小了,我從白天沿著山路走,一直走到天黑也沒有能走到人多的地方,反而又被過路,又認識我的龍湖村民帶了回來。

  我以為陳家夫妻肯定要像拐子一樣拿東西抽我,打我,不給我飯吃.

  但是沒有。

  他們是龍湖村最窮的一戶.但也是最有心的人。


  他們身上的殘疾,並沒有影響他們的內心。

  那個只知道傻笑的溫柔女人,抱著我一遍遍的哄我。

  那個只能依靠拐杖走路的男人,奮力拄著拐燒水,給我洗澡,洗掉我在逃跑時蹭的一身泥土。

  他們沒有責怪我。

  一句也沒有。

  男人只問我是從哪裡來的,記不記得自己爸媽叫什麼名字,居住的地名什麼的。

  這些話我早就重複過無數遍,也對此並不抱什麼希望,但我還是告訴了他。

  他聽了點頭,也不說話。

  我心裡失望,迷迷糊糊就睡著了。

  可我那覺沒有睡到自然醒,因為女人的哭聲吵醒了我。

  女人抱著我一遍遍的哭,說她男人,也就是我的老爹不見了。

  她嚇的夠嗆,臉上頭髮口水眼淚糊作一團,不停的在尖叫,撕扯自己的衣服。

  她喃喃喊著『老陳不見了,我得去找他』之類的話,一邊跑出家門。

  我害怕她做出什麼事情,於是一路跟著她。

  她一路在鄉野裡面跌跌撞撞,逢人就問有沒有見過『老陳』。

  我也是那時候才發現,女人原先似乎好像也沒那麼瘋。

  男人在的時候,她雖然流口水,但她一直都是很整潔,很輕鬆,很自在的狀態。

  男人的消失給她的打擊不小,我陪她走了村裡的每家每戶,又蹲在自家門口哭了好久.遠處,才有拐杖駐地的聲音響起。

  男人風塵僕僕的從外面回來,見到我的第一眼,就同我說,已經找官府了,我等著消息就行

  他從天不亮離開家,一直走到天黑,用一條腿和一個就拐杖,走了二十里的山路,就為了給我報警。

  這是我被拐賣兩年時間裡,唯一接收到的善意。

  縱使他們明顯很需要我,但還是準備放我走。

  後面他又帶著我跑了幾趟警局,但都無疾而終。

  我記不得,我真的記不得。

  於是,我學會了人生的第一課——

  延遲滿足。

  我的想法最開始時很簡單,那就是——

  我想長大,自己賺錢,然後再去找我的親生父母。

  而在此之前,我需要有個能夠待的地方。

  陳家夫妻很不錯。

  或許,哪怕是為了我這半年裡面在陳家吃到的肉,我應該開口喊他們一聲爸爸媽媽,擔起那份責任來。

  這個決定對我這種早慧的孩子來說,很快就能作下。

  我興奮的從田間跑回家裡,然後準備給他們一個驚喜。

  但迎接我的,是一場我一輩子都揮之不去的對話。

  陳家有人,他們在屋裡說話。

  呆呆的女人坐在廊下吃糖,見我來,還給我分了一塊。

  我聽見內里的對話在說——

  「老陳,晚點一年一度的祭仙時間就開始了,可別怪我沒提醒你哈。我看著那買來的男娃娃雖然沒什麼肉,但起碼也有五六十斤呢!

  到時候把他投入湖裡給仙人,你就能拿到五六十斤的黃金,到時候別說這房子能夠換好的,連你那個瘋婆子媳婦也能換掉,找幾個十七八歲,條亮盤順的小姑娘給你傳宗接代不在話下!

  到時候不會有人嫌棄你瘸腿的!」】

  ok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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