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令人崩潰的附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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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曲有那麼多的種類那麼多的風格,怎麼可能有人樣樣精通呢?

  只可能是林代表覺得以公司如今的實力,也接不到能讓他感到頭疼的訂單罷了。

  林代表果然夠傲氣,但人家也是真的有實力!

  在新的總部代表來之前,大家最怕的不是新代表盛氣凌人,驕橫不是問題大家可以接受。

  大家擔心的是新來的代表既傲氣還沒能力。

  實力夠硬什麼都好說,傲氣點算什麼?再難纏的甲方爸爸大家都伺候過!

  林代表現在既然這麼說,應該就是告訴大家放鬆心態,儘管放開膀子接單去,價格越高越好,就算接來的訂單公司搞不定也還有他這個代表兜底呢!

  這麼一想,林代表還真是一個很可靠的領導呢!

  作曲部以前接單總是非常拘束,因為都怕接了單最後部里的人又搞不定,但現在林代表都發話了,大家的底氣自然也足了!

  甚至個別人壓根就不是抱著自己接單的想法出去的。

  這次接單,完全是為林代表拉單子的!

  不過雖然大傢伙幹勁十足,但拉單的過程顯然也不會因此就變得順利,畢竟是星海娛樂內墨斯特分部,現在這塊招牌可真是不怎麼好用了……

  林曦本以為今天自己要乘地鐵去公司的,結果沒想到一下樓就看到樊倩倩已經在樓下等著了。

  「麻煩你了。」

  林曦上車後開口道。

  經過昨天這些事,樊倩倩再看林曦已經是完全不同的心情,不過礙於面子,態度上還是一如既往地客氣:「林代表客氣了,我想著公寓離公司還是有些遠,您也沒這邊的駕照,老是坐地鐵或者打車去公司也不是很方便,所以以後上下班我就來接您吧。」

  林曦問道:「這樣合適嗎,不會耽誤到你工作嗎?」

  樊倩倩笑道:「原來我是給樊總當助理的,不過您來之後,他就派我來負責輔助您的工作了,主要也是公司如今的情況,實在是請不起多餘的助理了,爸爸那邊就讓他自己忙活去吧,反正公司業務也不多,他自己一個人也應付的過來!」

  這麼一說,林曦就明白了。

  抵達公司之後,林曦並沒有直接去自己的辦公室,而是在眾人的注視下直接敲響了樊盛辦公室的門。

  「樊總,麻煩您把公司簽約歌手的情況發我一下,我好準備錄歌。」

  樊盛本來笑呵呵的表情一僵,有些古怪的反問道:「林代表,您聽誰說咱們公司有簽約歌手的?」

  林曦被樊盛這句話問的一愣。

  分公司竟然連簽約歌手都沒有?

  那歌曲下載量提成什麼的怎麼算,合作歌手誰來找?

  總不能歌曲賣出去之後,就跟公司無關了吧?

  一看林曦的臉色,樊盛心裡就明白了個大概,苦笑道:「林代表,簽約歌手是經紀公司的範疇,咱們分部只是一個單純的音樂製作公司,您可能是在總公司那邊待習慣了,像我們這種小公司可沒有簽約藝人的實力。」

  聽到這裡,林曦眉頭又皺了起來。

  說實話,一旦習慣了自己挑選合作歌手自己參與歌曲錄製,對把歌曲製作完全交給別人這種事情就有些難以接受了。

  雖然這是系統給自己的歌,而且歌曲最終也都會被拿出去賣錢,並不會因為林曦過多參與錄製過程,就能拿更多的分成,但林曦對參與歌曲製作就是有種莫名的強迫症——

  一旦交給別人,他總會擔心別人拿到這首歌后,會因為種種原因糟蹋了這首歌。

  所以對於把歌曲交給別人製作這種事情林曦打從心底里牴觸。

  無論怎麼說,只有自己才是最懂這些歌曲該如何演繹的,如果因為自己沒有參與製作這個原因而導致歌曲被埋沒,林曦會覺得自己應該為此擔責。

  所以在東夏的時候,從合作歌手的選定,到後期音樂的錄製及製作,他都是全程參與的。

  也就是極個別情況下,他才會交給別人。

  不過自己在內墨斯特也待不了多久,現在讓分公司培養一批歌手,也是完全不現實的事情。

  看著不說話的林曦,樊盛的內心也有些忐忑起來,他感覺林曦似乎是有些不高興了。

  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其它事兒他還能儘量滿足,但培養自家歌手這件事兒,他們是真的做不到啊。


  起碼現在做不到。

  想簽約歌手,至少得先註冊一家經紀公司吧,先不說時間上來不及,光是如今公司的資金狀況,就沒辦法支持他再去經營一家專屬於分部的藝人經紀公司。

  林曦也知道樊盛的難處,他對分公司的情況也算是了解一些了,於是開口道:「這次就算了,畢竟你們也是按合同辦事,但以後的所有訂單合同,都必須跟甲方事先說明,合作歌手的選擇以及歌曲的錄製,我要最終決定權。」

  啊這!

  您這又是鬧哪樣啊?!

  這不就相當於跟甲方直接叫板嗎?

  歌曲錄製也就算了,歌手選擇這是他們能決定的?

  這可是在內墨斯特,不是在東夏!

  樊盛感覺自己的心態有點爆炸:「林代表,咱們這邊就沒有過這種規定啊,這邊的情況都是這樣的,我們負責創作,製作的事情一般都是甲方提出要求,咱們沒有提條件的資格,畢竟像影視劇、遊戲這些領域的歌曲不像單純的專輯,與什麼樣的歌手合作能夠足以大利益化,這是甲方決定的事情,咱們只負責出歌就行了……」

  林曦看了眼樊盛。

  樊盛連忙解釋道:「當然,也不是說咱們一點決定權都沒有,但就內墨斯特的市場規則來說,咱們作為乙方確實沒有資格對甲方說三道四,我們可以提出意見,但最終是否採用,還得看甲方的意思,他們不為難咱們,那都該燒高香了!」

  「不同意,那就不簽。」

  林曦並不打算讓步。

  哪怕甲方讓林曦改歌,林曦都會適當的考慮,只要對方的要求,在林曦看來是合理的。

  畢竟人家是花了錢了,簽了合同就要忠人之事。

  但直接把歌曲完全交出去,接下來林曦甚至都不知道這些歌曲會被交給什麼樣的人來演唱,那林曦不接受。

  上輩子這種破事兒見得多了,歌曲再好,碰到不適合的實力歌手,或是適合的沒有實力駕馭的歌手,也會蒙塵!

  都重活一回了,我還能受這種鳥氣?

  絕對不慣著!

  「林代表……」

  樊盛苦著臉再次勸道:「您就諒解一下吧,內墨斯特這邊的規矩畢竟和東夏不同,這裡的規矩就是這樣,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兒……」

  「我的要求不會變,如果不行,那就不簽。」

  林曦搖搖頭,轉身離開了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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