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7章招攬土著幫忙
「不……我不是這意思。」狼爪臉漲得通紅,連連擺手,「我只是奇怪,你們要是想要爸爸,我們部落附近的山林里就有野生的,我這就帶你們去。」
「至於北邊那個部落,走路兩天,順著河走就到,你們想去,我隨時能帶。他們部落比我們大多了,種的爸爸也多得很,不然養不活那麼些人。」
「他們比你們大很多?」李誼問。
「對,可能有我們十倍,就算爸爸有毒,他們也得種,種了能養活更多的人。雖說每年都有人被毒死,可他們還是一直種,如今那部落,基本就拿爸爸當飯吃,不怎麼打獵捕魚了。」
兩人對這部落更好奇了。
顯然,他們已經比狼爪部落更早進入農耕,規模也大得多。
「他們不愛吃魚?」陳興琢磨著怎麼換人家的土豆,要一點容易,可他們想要全部,不想打起來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以物易物。
魚是最好的籌碼。
對船隊來說,這裡的魚取之不盡,用肉換人家的糧食,怎麼看都是人家占便宜,他們要愛吃魚,沒理由不換。
「愛吃!我們都愛吃魚!」狼爪眼睛放光,「尤其海里的魚,味道鮮美,曬乾或烤乾,能存很久,附近部落都喜歡,就是太難抓,我們最會抓魚的,一天也就抓幾條。」
他想起這些唐人一網下去撈上來的魚,比他們一年抓的都多,差距太大了。
遠在東方的大唐,難道是神仙住的地方?
聽陳郎君說,他們住在一個一百多萬人的大城裡。
一百多萬人啊,想想都頭暈。
他知道最大的部落,還不到一萬人,所有他知道的部落加起來,也沒一百多萬人。
莫名地,他對陳興說的那個叫長安的地方,滿是嚮往。
「愛吃就好!愛吃就好!」陳興臉上總算有了笑。
李誼也開口了:「狼爪,一會兒你先帶我們去附近山里,挖你說的野生爸爸。明天咱們再去北邊那個部落,拿魚跟他們換。」
「成,那東西有毒,我路過時留意過,這就帶你們去。」
狼爪痛快應了,反正這些天部落里吃的都是魚,不用打獵捕魚,往後一個月的存糧都夠了,畢竟他們才兩百來人。
李誼安排一部分人接著打魚,為明天換東西做準備,自己跟陳興帶著幾個人,跟狼爪去找野生的爸爸。
很快到了片林子。狼爪指著旁邊的雜草地說:「就這兒,這附近野生的最多。」
兩人掏出畫冊,蹲下仔細比對葉子,看著很像,對視了一眼,點點頭,舉起鋤頭挖了起來。
土硬得很,費了些勁才挖開,一串鴿子蛋大小的爸爸露出來。
「李郎君,比殿下說的小啊。」陳興皺眉,有點不確定。
「狼爪,北邊部落種的,也這么小?」李誼問。
「不,他們的比這個大。」狼爪說,「好些年前我跟我爹去過一次,那兒有個集市,大夥都拿東西去換。那邊的爸爸,大的和拳頭一樣,小的也比這大一倍。」
「聽我爹說,他們種了一百多年,最早也是從野外的找來的,可不知咋弄的,一年一年就長這麼大了。還說這爸爸中毒的事,這些年少多了,就算中毒,一般也死不了,興許是他們種的,跟野生的不一樣了。」
陳興心裡一陣慶幸,要不是有狼爪這個天才,要找到爸爸不知得多難。
就算找到野生的,也是眼前這樣。
按狼爪的說法,野生的大多有毒,要是帶一堆這樣的回去,殿下該多失望?
好在如今不一樣了。
「先不管,把這些野生的都挖出來。」李誼說,「明天去北邊部落換他們種的那些,多給些魚也成。他們要別的,也不是不能商量。」
他在觀獅山書院待了多年,知道農學院在研究種子改良。
改良了一百多年的爸爸,比野生的金貴多了,大唐沒工夫再用一百年去馴化野生的。
「嗯,無論如何,這些都得拿到。」陳興眼中閃過一絲狠厲。
為了大唐,他願付出代價,哪怕沾些土人的血。
好在狼爪的話讓他們放心不少:「放心,有我跟著,肯定能說動他們換給你們。其實以前他們也想拿爸爸跟我們換魚乾,我們不願意,要換的話,一塊魚乾能換一小堆呢。」
他不理解陳興為什麼這麼想要,可他知道幫他們拿到,對部落是好事。
這些人本事這麼大,隨便漏點什麼,部落就受用不盡。
狼爪是熱情,可作為下任酋長人選,他不傻。
每一條河,都孕著生命,都是文明的根。
狼爪說的印加河也不例外,一路上聽他講,李誼知道河兩岸住著上百個大大小小的部落。
有打獵的,有捕魚的,兩樣都乾的也不少。
靠種爸爸為生的,也有幾個,狼爪只去過一個。
「順著河一直往上,能找到附近所有部落。」狼爪說,「可別走太遠。聽我爹說,河的盡頭全是老林子,裡頭有些部落,會吃人!」
陳興雞皮疙瘩都起來了,尤其上船前,狼爪和他爹基卡普還拉他們去洗澡,怎麼跟洗乾淨等著下鍋似的?
「你是說河盡頭有食人族?」
「食人族?」狼爪頭回聽這詞,「對!用這詞形容他們最合適,他們凶得很,最愛抓附近部落的人吃,你們可千萬別惹他們。」
「世上竟有這等兇殘的部落?」李誼罵了一句。
「李郎君別擔心。」狼爪說,「那些部落常年住在深山老林,從不主動出來傷人。只要不去他們地盤,就沒事。,印加河流域別的部落都好說話,雖偶爾有爭執,可大多時候挺和平的。」
他怕把兩人嚇跑了,往後不再來。這些日子,他見識了太多好東西,他們部落想要的也很多。
「狼爪,想不想跟大唐合作?」李誼突然問。
狼爪嚇了一跳,這話什麼意思?
「你們是我們在南美洲碰著的第一個印加部落。」李誼說,「這就是緣分,我很珍惜,我們在北邊一千里地修了座港口,打算當南美洲的中轉站。」
「大唐的東西,你也見識了一些,只要跟我們合作,我可以把大唐的好東西賣給你們,你們再轉賣別的部落,換我們想要的東西。希望港要建起來,也需要人手,你要能說動別的部落派人來幫忙,我們都有回報。」
狼爪臉一下紅了:「李郎君,你把我當什麼人了,我是那種貪便宜的嗎?你們教我們打魚,教我們做好吃的,已經是我們部落最尊貴的客人。幫客人的忙,天經地義,往後李郎君有什麼要我做的,派個人來說一聲就成,我絕不含糊!」
「至於北邊那個部落,走路兩天,順著河走就到,你們想去,我隨時能帶。他們部落比我們大多了,種的爸爸也多得很,不然養不活那麼些人。」
「他們比你們大很多?」李誼問。
「對,可能有我們十倍,就算爸爸有毒,他們也得種,種了能養活更多的人。雖說每年都有人被毒死,可他們還是一直種,如今那部落,基本就拿爸爸當飯吃,不怎麼打獵捕魚了。」
兩人對這部落更好奇了。
顯然,他們已經比狼爪部落更早進入農耕,規模也大得多。
「他們不愛吃魚?」陳興琢磨著怎麼換人家的土豆,要一點容易,可他們想要全部,不想打起來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以物易物。
魚是最好的籌碼。
對船隊來說,這裡的魚取之不盡,用肉換人家的糧食,怎麼看都是人家占便宜,他們要愛吃魚,沒理由不換。
「愛吃!我們都愛吃魚!」狼爪眼睛放光,「尤其海里的魚,味道鮮美,曬乾或烤乾,能存很久,附近部落都喜歡,就是太難抓,我們最會抓魚的,一天也就抓幾條。」
他想起這些唐人一網下去撈上來的魚,比他們一年抓的都多,差距太大了。
遠在東方的大唐,難道是神仙住的地方?
聽陳郎君說,他們住在一個一百多萬人的大城裡。
一百多萬人啊,想想都頭暈。
他知道最大的部落,還不到一萬人,所有他知道的部落加起來,也沒一百多萬人。
莫名地,他對陳興說的那個叫長安的地方,滿是嚮往。
「愛吃就好!愛吃就好!」陳興臉上總算有了笑。
李誼也開口了:「狼爪,一會兒你先帶我們去附近山里,挖你說的野生爸爸。明天咱們再去北邊那個部落,拿魚跟他們換。」
「成,那東西有毒,我路過時留意過,這就帶你們去。」
狼爪痛快應了,反正這些天部落里吃的都是魚,不用打獵捕魚,往後一個月的存糧都夠了,畢竟他們才兩百來人。
李誼安排一部分人接著打魚,為明天換東西做準備,自己跟陳興帶著幾個人,跟狼爪去找野生的爸爸。
很快到了片林子。狼爪指著旁邊的雜草地說:「就這兒,這附近野生的最多。」
兩人掏出畫冊,蹲下仔細比對葉子,看著很像,對視了一眼,點點頭,舉起鋤頭挖了起來。
土硬得很,費了些勁才挖開,一串鴿子蛋大小的爸爸露出來。
「李郎君,比殿下說的小啊。」陳興皺眉,有點不確定。
「狼爪,北邊部落種的,也這么小?」李誼問。
「不,他們的比這個大。」狼爪說,「好些年前我跟我爹去過一次,那兒有個集市,大夥都拿東西去換。那邊的爸爸,大的和拳頭一樣,小的也比這大一倍。」
「聽我爹說,他們種了一百多年,最早也是從野外的找來的,可不知咋弄的,一年一年就長這麼大了。還說這爸爸中毒的事,這些年少多了,就算中毒,一般也死不了,興許是他們種的,跟野生的不一樣了。」
陳興心裡一陣慶幸,要不是有狼爪這個天才,要找到爸爸不知得多難。
就算找到野生的,也是眼前這樣。
按狼爪的說法,野生的大多有毒,要是帶一堆這樣的回去,殿下該多失望?
好在如今不一樣了。
「先不管,把這些野生的都挖出來。」李誼說,「明天去北邊部落換他們種的那些,多給些魚也成。他們要別的,也不是不能商量。」
他在觀獅山書院待了多年,知道農學院在研究種子改良。
改良了一百多年的爸爸,比野生的金貴多了,大唐沒工夫再用一百年去馴化野生的。
「嗯,無論如何,這些都得拿到。」陳興眼中閃過一絲狠厲。
為了大唐,他願付出代價,哪怕沾些土人的血。
好在狼爪的話讓他們放心不少:「放心,有我跟著,肯定能說動他們換給你們。其實以前他們也想拿爸爸跟我們換魚乾,我們不願意,要換的話,一塊魚乾能換一小堆呢。」
他不理解陳興為什麼這麼想要,可他知道幫他們拿到,對部落是好事。
這些人本事這麼大,隨便漏點什麼,部落就受用不盡。
狼爪是熱情,可作為下任酋長人選,他不傻。
每一條河,都孕著生命,都是文明的根。
狼爪說的印加河也不例外,一路上聽他講,李誼知道河兩岸住著上百個大大小小的部落。
有打獵的,有捕魚的,兩樣都乾的也不少。
靠種爸爸為生的,也有幾個,狼爪只去過一個。
「順著河一直往上,能找到附近所有部落。」狼爪說,「可別走太遠。聽我爹說,河的盡頭全是老林子,裡頭有些部落,會吃人!」
陳興雞皮疙瘩都起來了,尤其上船前,狼爪和他爹基卡普還拉他們去洗澡,怎麼跟洗乾淨等著下鍋似的?
「你是說河盡頭有食人族?」
「食人族?」狼爪頭回聽這詞,「對!用這詞形容他們最合適,他們凶得很,最愛抓附近部落的人吃,你們可千萬別惹他們。」
「世上竟有這等兇殘的部落?」李誼罵了一句。
「李郎君別擔心。」狼爪說,「那些部落常年住在深山老林,從不主動出來傷人。只要不去他們地盤,就沒事。,印加河流域別的部落都好說話,雖偶爾有爭執,可大多時候挺和平的。」
他怕把兩人嚇跑了,往後不再來。這些日子,他見識了太多好東西,他們部落想要的也很多。
「狼爪,想不想跟大唐合作?」李誼突然問。
狼爪嚇了一跳,這話什麼意思?
「你們是我們在南美洲碰著的第一個印加部落。」李誼說,「這就是緣分,我很珍惜,我們在北邊一千里地修了座港口,打算當南美洲的中轉站。」
「大唐的東西,你也見識了一些,只要跟我們合作,我可以把大唐的好東西賣給你們,你們再轉賣別的部落,換我們想要的東西。希望港要建起來,也需要人手,你要能說動別的部落派人來幫忙,我們都有回報。」
狼爪臉一下紅了:「李郎君,你把我當什麼人了,我是那種貪便宜的嗎?你們教我們打魚,教我們做好吃的,已經是我們部落最尊貴的客人。幫客人的忙,天經地義,往後李郎君有什麼要我做的,派個人來說一聲就成,我絕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