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長孫沖:這小子簡直是祖墳大爆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好啦好啦,你再誇我,我都要飄了!」

  秦懷玉哈哈一笑,說道:「今日是我們飛虎營大喜之日,咱們一醉方休!」

  「一醉方休!」

  眾人紛紛大吼道。

  看著這些牛犢子眼中的光芒,李想不由打了個寒顫。

  他可不敢和他們一起喝,連忙說:「先辦正事要緊!」

  「趕緊把馬蹄鐵做出來,然後給我們的馬都安上!」

  秦懷玉也是點了點頭。

  「這樣的好東西,不止我們飛虎營,所有的唐軍,都必須裝備!」

  「娘惹的,這些突厥人仗著馬匹厲害,速度又快,一直耀武揚威,現在有了馬蹄鐵,我一定要把他們碎屍萬段。」

  此言一出,全場哄堂大笑。

  這些年輕的將軍們,在說到戰場上的時候,非但沒有半點的害怕,反而一臉的貪婪,就像是一頭頭餓狼!

  馬蹄鐵的事情很快就被安排好了。

  中午的時候,眾人在軍營中匆匆用過午餐,秦懷玉等人又開始操練士兵,而李想則是將雲天和那名軍械官單獨拉到一邊演示火槍。

  雲天弄好靶子,乖乖的退到了一邊。

  他可知道這玩意兒有多大威力,絲毫不敢大意。

  李想裝填了火藥,對準了眼前的靶子。

  靶子也被安上了一層盔甲。

  他想試試,這把火槍能不能打穿盔甲。

  「砰!」

  一聲悶響,槍口冒出一股黑煙,靶子轟然倒下。

  李想衝過去一看,只見堅硬的盔甲,竟然被子彈打穿了,鐵丸更是深深地插在了靶子上。

  「三十步之內,可破甲。」

  李想摩挲著下巴,又繼續開始試槍。

  五十步,還能射穿盔甲。

  七十步的時候,子彈就被盔甲擋住了。

  一百步的時候,居然連一絲劃痕都沒有。

  看來,這一代的火槍,有效射程最多也就是五十步左右。

  李想對這個結果並不是很滿意。

  七十步,那就是一百多米的距離。

  五十步,差不多七十米。

  軍隊裡的弓兵同樣可以做到這一點,並且射擊速度更快,精度也更高。

  這把火槍,在五十步開外,就失去了準頭,他開了幾槍,才能射中目標。

  可是,站在旁邊的軍械官,卻是被嚇了一跳。

  這玩意太恐怖了!

  七十米之內能打穿盔甲,這意味著什麼?

  若是一支軍隊能人手一把,哪怕是兩倍於自己的敵人,也能立於不敗之地。

  李想沒有理會軍械官的震驚,而是將火槍遞了過去,說道:「我想對它進行一些改良,你知道怎麼做嗎?」

  軍械官如獲至寶的接過火槍,仔細的檢查了一遍,這才回答道:

  「不知將軍想要怎麼改?」

  說完,李想拿起紙筆,畫下一張圖紙。

  「就這麼改吧!」

  軍械官掃了一眼,說:「這個並不難,可以試試。」

  李想想了想,說道:「如果我們把它放大,大概這麼大。」

  他用手比劃著名:「你能做這個嗎?」

  李想所說的,正是大炮。

  火銃的威力讓他很失望,所以他想先弄出大炮來。

  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二十門,就足以讓敵人聞風喪膽。

  至於火槍,還需要時間研究。

  那軍官猶豫了一下,搖頭道:「我做不了。」

  「飛虎營只有兩個營,將軍若是要打造此物,可以去軍械司打聽一下。」

  李想嘆了口氣,顯然,他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軍械司在哪裡?」

  武備道:「軍械司乃是軍事重地,小的不知道。」

  「算了,你先做這個小的東西,剩下的事情,我再想辦法!」


  擺了擺手,讓他退下,李想陷入了沉思之中。

  火藥的比例並不完美,所以效果不是很好,需要一個厲害的幫手。

  至於如何改良火槍,製造火炮,還是要去軍械司那邊看看,回去問問乾爹能不能幫上忙。

  若能制出這兩件大殺器,那麼這一千多人的飛虎營,就可與十萬大軍抗衡!

  …

  王府內。

  長孫沖坐在豪華的大廳中,來回踱步,臉上帶著一絲擔憂。

  李承乾給他的時間,只剩下一天的時間,但無論他怎麼找,都找不到李想的蹤跡。

  怎麼辦?

  畢竟,這是太子交給他的任務,他必須要完成。

  私下裡,他也希望李承乾能夠為自己與長樂公主的親事說上幾句好話。

  但是今天,宮裡卻傳出長樂公主還是不知所蹤的消息。

  李承乾去了一趟甘露殿,卻被陛下趕了出去。

  這讓他很是煩躁。

  難道陛下真的不同意這門親事?

  「少爺!」

  「少爺,我查到你要找的那個人的線索了!」

  長孫沖眉頭一皺,急忙道:「快說!」

  抹了一把額頭上的汗,家丁連氣也不敢出一口,說著:「我也是從京兆府的一個小官打聽到的。」

  「那人的所有卷宗都被抹的一乾二淨。」

  「還好,京兆府的卷宗還在。」

  長孫沖見屬下胡言亂語,面色一沉,冷聲道:「少給我吊胃口,若是有錯,信不信我將你剝皮抽筋!」

  那家丁也不敢再廢話,從懷裡掏出一本冊子,呈了上去。

  長孫沖定睛一看,立刻皺眉。

  難民?尋親?

  忽然就被放出來了?

  這麼魔幻的嘛?

  最重要的是,這樣一個難民,竟然能得到皇上的賞識,收為義子?

  這哪裡是祖墳冒煙,分明就是祖墳大爆炸啊!

  「你們幾個,隨我一同前往南城!」

  長孫沖哪裡還敢耽擱,直接就在兩個小廝的帶領下,趕往了南城。

  雲家巷的一處小院子裡。

  李想正在庭院中蹲下,畫著什麼。

  初代火槍的威力實在是太差了,連火藥的威力都沒有發揮出來。

  按照他的記憶,雖說黑火藥的威力不如黃火藥,但明代的火繩槍,最遠也能打到一百步以上,也就是一百五十米左右。

  最重要的是,這把槍,是明代最好的武器。

  沒有理由,同一種武器,到了他手裡,威力會差到這種程度。

  「李想!」

  看著他專注的畫,長樂沒好氣的瞪了他一眼。

  如果目光可以殺人,李想現在已經死在她的手裡了。

  「你不是說過,今天就演皮影戲嗎?」

  李想一聽,頓時眉頭一皺,道:「一邊玩去,沒看見我很忙嗎?」

  長樂雙手叉腰,也不知道從哪裡拿出雲香兒的擀麵杖,一副要揍人的樣子。

  李想撒腿就跑,長樂氣呼呼的追著他打。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