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葉歡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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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歡淡淡道:「我要在這十分鐘裡給你翻案。」

  聽到這句話,分裂1笑得更大聲了。

  「這案子有我的認罪口供,還有三位證人跟一眾證據,你想在這短短十分鐘裡翻案?」

  「葉歡,就算你通過某種手段讓證人翻供也是不行的,因為這只會讓法官進行延期處理。」

  「而你,我的朋友,你的任務是讓我當庭釋放!」

  聽到他那刺耳的笑聲,葉歡嘆了口氣。

  雖然很不想承認,但不得不說,分裂1的話確實有道理。

  無論是質疑證據的合理性,還是讓證人當庭翻供,都無法做到當庭釋放。

  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到真正的兇手,而且讓這個兇手在法庭上承認自己的罪行。

  這可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

  但幸運的是,通過那張照片,葉歡已經鎖定了嫌疑人,那就是李浩然跟陳默。

  這兩個人早就認識彼此,而且看上去關係很不錯的樣子。

  但他們在證詞裡卻從來沒有提到這一點。

  光憑這一點,就能引發出葉歡的無限遐想了。

  葉歡決定在休庭的時候先去找陳默聊一聊。

  證人在出庭前一般都在專門的房間裡。

  這個房間由法警看守,證人們禁止彼此交談,在出庭前與庭審過程中更是沒辦法跟外人接觸。

  除非有人拿著相應的手續來要人。

  就像現在這樣,臉色難看的李浩然已經被公訴人給帶走了。

  看這樣子,公訴人顯然對隱瞞事實的李浩然充滿了怒意,這傢伙不死也要脫層皮了。

  既然李浩然跟著公訴人離開了,那陳默跟高某應該還在房間裡。

  公訴人隨時都會來要人,他時間不多,要儘快行動了。

  葉歡快步走出了法庭,他出去了,他看了幾眼走廊,隨後朝著左手邊走了過去。

  他僅僅是走了幾步,就看到了一個由法警把守的房間。

  葉歡看了眼四周,發現兩邊沒有人後,快步來到這個法警面前,趁著對方沒注意,他雙手架住了對方的側臉跟下巴,稍稍一用力,對方的頸骨就直接被他卸了下來。

  法警如同爛泥一樣軟踏踏地倒在了地上,葉歡沒有任由他摔下來,而是伸出雙手將對方抱住後,直接打開了裡面的門。

  大門緩緩打開,果然,分某的養父高某跟陳默都在裡面待著。

  他們明顯在交談著什麼,可聽到開門聲後,他們頓時停下了說話。

  當二人看到斷了脖子的法警被葉歡拖進來後,臉上頓時露出了震驚之色。

  「這這這...」

  「葉律師,你這是在幹什麼?」

  高某更是高喊起來。

  「救命啊,這裡有人...」

  接下來的話他沒有說出來。

  因為葉歡用同樣的手法直接扭斷了高某的脖子。

  殺死高某後,他將二人直接拖到了沙發後面,用窗簾掩蓋了起來。

  做完這一切後,葉歡拍了拍手,坐回到了陳默面前。

  現在的陳默,臉上已經沒了之前的淡然,眼中流露出震驚與惶恐。

  他看著葉歡,語無倫次道。

  「葉...葉律師,您這是在...」

  葉歡冷冷道:「我問,你答。」

  「如果你不回答,那就跟他們兩個躺在一起。」

  「聽懂了就點頭。」

  陳默連忙點頭。

  葉歡問道:「這個案子真正的殺人兇手是誰?」

  陳默道:「分某,我之前都說了,是他殺死了那個女人,然後把她給分屍了...」

  葉歡直接打斷了他的話,冷冷道。

  「你還剩下最後一次機會。」

  陳默明顯被葉歡的行為給嚇到了。

  他吞了口口水,隨後道:「葉律師,你為什麼要花費這麼大的代價幫助分某?他應該很窮吧?怎麼值得你付出這麼多?」


  「不管他給了你多少,我跟李浩然付給你雙倍。」

  說到這裡,陳默忽然想到了什麼,他左右看了看。

  「奇怪,葉律師,為什麼只有你回來了,李浩然呢?」

  果然有鬼。

  聽到這句話,葉歡臉上露出了一抹冷笑。

  「你是不是很奇怪李浩然沒有進入這個房間?實話告訴你吧,由於我發現了一張你們三人的合照,公訴人提供的證據鏈出現了裂痕,法庭進行了休庭,他已經被公訴人給帶走了。」

  說到這裡,葉歡頓了頓,給了陳默一些消化時間。

  他繼續道:「你覺得有了那張照片後,李浩然會說些什麼?」

  「讓我猜猜,你們這個小團體應該以李浩然馬首是瞻吧?畢竟他可是個養尊處優的公子哥,你們只需要奉承他幾句,就能拿到不少好處。」

  「那個女人應該也是你們殺的吧?」

  陳默臉色有些蒼白,他還想抵賴。

  「葉律師,那張合照代表不了什麼,法官是不會相信你的。」

  「不。」

  葉歡冷冷道:「他會相信的。」

  未等陳默說話,葉歡道:「因為,分某沒有作案時間。」

  聽到這句話,陳默愣住了。

  「什麼?」

  葉歡道:「根據你的證詞,分某是跟你吃中午飯的時候離開的。」

  「在離開後,他不知道為什麼去了停車場,然後襲擊了死者。」

  「將死者殺死後,分某不知道為什麼,執意要你跟他去搬運屍體,這兩次往返至少要花費半小時至一小時的時間,對吧?」

  陳默點點頭。

  葉歡繼續道:「想要把一個完整的人切成七塊,是一件很費時間的事情,即便是再嫻熟的屠夫,也需要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這還不包括清理分屍現場的時間。」

  「再然後,分某邀請你去拋屍,而拋完屍後,高某又在自家後院看到了分某挖坑埋屍的全過程。」

  說到這裡,葉歡看向了陳默,冷冷道:「從我講述的這些事情里,你能聽出什麼不對嗎?」

  陳默的臉變白了。

  葉歡說得不錯。

  如果把他們三人的證詞全部串聯起來,就會發現一件事。

  分某從作案到埋屍只有三四個小時,而在這點時間裡,他要完成殺人、分屍、拋屍、埋屍這四個步驟,怎麼想時間都來不及。

  除非分某是個殘忍的連環殺手,他對於各項環節都瞭然於心,但很顯然,分某是個不折不扣的初犯。

  他的速度怎麼看都太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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