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8章 要起訴或協商
李琳的臉紅了,尷尬搖頭。
「我……我以為你知道了,故意躲著我呢。」
一旁的賴心善睨了睨她,語氣儘是嫌棄。
「她向來脾氣爆,一生氣怎麼勸也勸不住。」
黃河水聳聳肩:「我一開始是覺得事情可能有誤會,按理說小婉不至於扣著不說,原來是當初合約沒看仔細。小李,確實是你太衝動了。吃飯前,老李就已經跟你說了,小婉多半是不知情,讓你別誤會她。你還大聲嚷嚷個不停,飯也不好好吃,轉頭就說要找小江當面對峙——差點兒以為你們要吵起來,嚇死我了。」
李琳被說得無地自容,支吾:「我……我也覺得不敢信。其實,我主要是心裡頭有氣。她稿費都領了好幾個月了,竟一聲不吭,連告訴我都沒有。我又沒出差,天天上班來著,她為什麼不說一聲?我以為她是故意的。唉!最氣的是領導根本不肯認。」
李緣想了想,溫聲:「你的老同事說那份合約有爭議,可能裡頭並沒有說明你是否離職都能領到分紅。既然沒說明,那便是有可能爭取得到。」
李琳輕輕點頭:「應該是這個意思。她怕被領導知道,也不敢多說。那會兒合同都是我經手的,裡頭並沒有類似的說明,半句都沒有。」
「既然沒有,或許可以爭取看看。」江婉忍不住提議:「要不,你起訴你的前單位試一試?」
起訴?
李琳頓時雙眼發亮。
一旁的賴心善卻忐忑極了,問:「不行吧?起訴哎——就是去告。個人起訴單位?聽都沒聽說過!」
黃河水躊躇片刻,道:「起訴的話,肯定很費勁兒。合約是單位的,單位擁有解釋權。他只要說得有理,你就可能什麼都得不到。到時費時又費勁兒,可能還得省城京都兩頭跑。」
「是啊。」賴心善忍不住搖頭:「不值得……太麻煩了。」
李琳瞬間瞪眼:「什麼不值得?好幾千塊——你知道不?如果是幾百,我可能還能忍痛認栽。足足好幾千呢!我哪裡捨得?這兩天晚上只要稍微想到,我的心就宛若刀割般痛著——痛死我了!」
賴心善目瞪口呆:「……幾千?你說幾千塊?」
接著,他茫然看向江婉。
「多少?多少來著?」
李琳沒好氣睨他,解釋:「按當初的合同,只要超過保底稿費,江婉不管領多少,我都能有百分之十的分紅。她的保底早就超了,後來出版的時候,就已經超過。你問問她春季的時候領了多少?報社那邊的財務親自給她匯的款,足足好幾萬來著!」
江婉低笑,比劃幾根手指。
「兩本,確實有幾萬。」
黃河水和賴心善都忍不住「哇哇」大叫。
李琳撇撇嘴,道:「港市那邊的版權算得比我們這邊仔細,大導演出手也比較闊綽。他們是買去改編的,必須跟江婉買斷版權,不然將來會有版權糾紛。一本兩萬多,在那邊不算高也不算低,但在大陸這邊絕對是高價。」
賴心善飄飄然低喃:「如果是五萬的話,按百分之十算,那你至少能得五千塊。」
「是啊!」李琳難受扶額,沒好氣道:「可人家不肯給啊!按合同上籤的字眼算,我能分五千塊。可領導不肯認,說我已經離職,跟我沒關係。如果是五百塊,我咬咬牙認了,心不至於太痛。可——整整五千塊哎!我在那破單位工作十來年,才賺了那麼一點窩囊廢。好不容易有大錢,卻生生錯過了,讓我如何能不心痛?港市那邊的版權好賣呀!高價來著!」
賴心善訕訕賠笑,不好意思看了看在場的諸位。
「原來是這麼大的數……我一開始以為頂多一兩百,瞧你這般較真,我甚至還覺得你有些小題大做。」
李琳白了他一眼,懶得解釋。
一旁的黃河水低低竊笑:「某些人不說,是為了攢私房錢。某些人也不說……自然也有她的道理。」
李琳微窘,瞪了瞪他。
「老黃,你胡說什麼啦?我家的錢都是我一個人攥著,全部的錢都是我的錢,哪裡需要藏什麼私房錢。」
黃河水一臉無辜聳肩:「你家的所有錢,你領多少工資和分紅,小賴一清二楚。小賴領多少工資多少分紅,你也清清楚楚。同一個單位,哪怕想藏著掖著也藏不住。大家都是小組分類。哪怕你不說,問問同組的人多少分紅,你的也是一樣多。你們家能有多少錢,小賴自然也知道。別人知道的,又怎麼算私房錢呢。別人不知道的,才算私房錢嘛。」
語罷,他嘿嘿笑了。
賴心善似笑非笑摸了摸鼻子,嘴上不敢說,臉上的表情卻瞭然得很。
李琳的心事被拆穿,臉尷尬紅了。
「人家不認,不可能發給我,我又哪來的分紅藏私房錢?盡說一些廢話!」
李緣沒取笑李琳,反倒再次提醒。
「如果不告報社那邊,那就一點兒可能性都沒有。如果起訴了,也許還能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前提是,你得有心理準備省城京都兩頭跑,而且最後可能落空。」
李琳躊躇得很,心裡頗糾結。
「如果真要告……可能會很麻煩。我——我連合同都拿不到手,誰知道他們肯不肯協商。我辭職以後,領導就不再是我的領導。我打電話過去,他一句你已經離職了,沒權管單位的事,也沒資格提什麼分不分紅。語氣很嚴肅,一點兒情分都不給。」
「那是。」賴心善怯怯提醒:「只給一句『離職』了,就足夠搪塞你。」
李琳瞪了瞪他,有些不高興。
「有建設性的話你會不會說?別盡說一些廢話!」
賴心善賠笑:「……我不也是沒轍嗎?」
黃河水想了想,提議:「要不,跟報社的社長協商一下。問問之前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哪怕沒法按合同分十分之一,百分之五也行。如果對方不肯,你就說那你只能去告報社,交給法院裁判。一切以法院的裁判為準,相信法律能給你公正的處決。」
「嗯。」江婉附和點頭:「黃叔這個提議不錯。咱們遇事先不要急,可以先禮後兵,別一下子就氣沖沖說要告要起訴。如果報社自知理虧,願意協商解決,那再好不過。」
「對。」李緣也覺得這個提議好,「如果能協商,不必走上法庭,那再好不過。不過,小李你也不要太執著多少。合同即便寫著百分之十,可那時的你仍是報社的員工,你享有的分成是建立在你是員工的基礎上。如果能協商一半,甚至是一兩千,也得當成是意外之得,不能硬繃繃要求百分之十。」
「可是……」李琳仍有些不舍:「那可是好幾千吶!不是幾百,是好幾千啊。」
黃河水「呵呵」一聲,搖頭又搖頭。
「如果沒有小婉的出色作品,你照樣只能領一份工資,哪來的分紅。再說了,簽約那會兒,你是報社的編輯,享受著平台的托舉。你現在都離職了。小婉的作品說到底是跟報社簽的約,而不是你。你是慧眼識英才,如果你仍留在報社,那就是你應得的。可你已經離職了,離開了那個平台。你還想享受那邊的得利和津貼?說起來也不合理呀。」
李琳心痛得不行,語氣卻沒了之前的理直氣壯。
「可那份合同明明是我簽的,寫得明明白白,一清二楚。江婉不管領多少稿費,我都能得百分之十。」
「可那會兒你是代表報社簽的。」賴心善低聲提醒:「說到底,江婉是跟報社簽,而不是你。」
「我……我以為你知道了,故意躲著我呢。」
一旁的賴心善睨了睨她,語氣儘是嫌棄。
「她向來脾氣爆,一生氣怎麼勸也勸不住。」
黃河水聳聳肩:「我一開始是覺得事情可能有誤會,按理說小婉不至於扣著不說,原來是當初合約沒看仔細。小李,確實是你太衝動了。吃飯前,老李就已經跟你說了,小婉多半是不知情,讓你別誤會她。你還大聲嚷嚷個不停,飯也不好好吃,轉頭就說要找小江當面對峙——差點兒以為你們要吵起來,嚇死我了。」
李琳被說得無地自容,支吾:「我……我也覺得不敢信。其實,我主要是心裡頭有氣。她稿費都領了好幾個月了,竟一聲不吭,連告訴我都沒有。我又沒出差,天天上班來著,她為什麼不說一聲?我以為她是故意的。唉!最氣的是領導根本不肯認。」
李緣想了想,溫聲:「你的老同事說那份合約有爭議,可能裡頭並沒有說明你是否離職都能領到分紅。既然沒說明,那便是有可能爭取得到。」
李琳輕輕點頭:「應該是這個意思。她怕被領導知道,也不敢多說。那會兒合同都是我經手的,裡頭並沒有類似的說明,半句都沒有。」
「既然沒有,或許可以爭取看看。」江婉忍不住提議:「要不,你起訴你的前單位試一試?」
起訴?
李琳頓時雙眼發亮。
一旁的賴心善卻忐忑極了,問:「不行吧?起訴哎——就是去告。個人起訴單位?聽都沒聽說過!」
黃河水躊躇片刻,道:「起訴的話,肯定很費勁兒。合約是單位的,單位擁有解釋權。他只要說得有理,你就可能什麼都得不到。到時費時又費勁兒,可能還得省城京都兩頭跑。」
「是啊。」賴心善忍不住搖頭:「不值得……太麻煩了。」
李琳瞬間瞪眼:「什麼不值得?好幾千塊——你知道不?如果是幾百,我可能還能忍痛認栽。足足好幾千呢!我哪裡捨得?這兩天晚上只要稍微想到,我的心就宛若刀割般痛著——痛死我了!」
賴心善目瞪口呆:「……幾千?你說幾千塊?」
接著,他茫然看向江婉。
「多少?多少來著?」
李琳沒好氣睨他,解釋:「按當初的合同,只要超過保底稿費,江婉不管領多少,我都能有百分之十的分紅。她的保底早就超了,後來出版的時候,就已經超過。你問問她春季的時候領了多少?報社那邊的財務親自給她匯的款,足足好幾萬來著!」
江婉低笑,比劃幾根手指。
「兩本,確實有幾萬。」
黃河水和賴心善都忍不住「哇哇」大叫。
李琳撇撇嘴,道:「港市那邊的版權算得比我們這邊仔細,大導演出手也比較闊綽。他們是買去改編的,必須跟江婉買斷版權,不然將來會有版權糾紛。一本兩萬多,在那邊不算高也不算低,但在大陸這邊絕對是高價。」
賴心善飄飄然低喃:「如果是五萬的話,按百分之十算,那你至少能得五千塊。」
「是啊!」李琳難受扶額,沒好氣道:「可人家不肯給啊!按合同上籤的字眼算,我能分五千塊。可領導不肯認,說我已經離職,跟我沒關係。如果是五百塊,我咬咬牙認了,心不至於太痛。可——整整五千塊哎!我在那破單位工作十來年,才賺了那麼一點窩囊廢。好不容易有大錢,卻生生錯過了,讓我如何能不心痛?港市那邊的版權好賣呀!高價來著!」
賴心善訕訕賠笑,不好意思看了看在場的諸位。
「原來是這麼大的數……我一開始以為頂多一兩百,瞧你這般較真,我甚至還覺得你有些小題大做。」
李琳白了他一眼,懶得解釋。
一旁的黃河水低低竊笑:「某些人不說,是為了攢私房錢。某些人也不說……自然也有她的道理。」
李琳微窘,瞪了瞪他。
「老黃,你胡說什麼啦?我家的錢都是我一個人攥著,全部的錢都是我的錢,哪裡需要藏什麼私房錢。」
黃河水一臉無辜聳肩:「你家的所有錢,你領多少工資和分紅,小賴一清二楚。小賴領多少工資多少分紅,你也清清楚楚。同一個單位,哪怕想藏著掖著也藏不住。大家都是小組分類。哪怕你不說,問問同組的人多少分紅,你的也是一樣多。你們家能有多少錢,小賴自然也知道。別人知道的,又怎麼算私房錢呢。別人不知道的,才算私房錢嘛。」
語罷,他嘿嘿笑了。
賴心善似笑非笑摸了摸鼻子,嘴上不敢說,臉上的表情卻瞭然得很。
李琳的心事被拆穿,臉尷尬紅了。
「人家不認,不可能發給我,我又哪來的分紅藏私房錢?盡說一些廢話!」
李緣沒取笑李琳,反倒再次提醒。
「如果不告報社那邊,那就一點兒可能性都沒有。如果起訴了,也許還能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前提是,你得有心理準備省城京都兩頭跑,而且最後可能落空。」
李琳躊躇得很,心裡頗糾結。
「如果真要告……可能會很麻煩。我——我連合同都拿不到手,誰知道他們肯不肯協商。我辭職以後,領導就不再是我的領導。我打電話過去,他一句你已經離職了,沒權管單位的事,也沒資格提什麼分不分紅。語氣很嚴肅,一點兒情分都不給。」
「那是。」賴心善怯怯提醒:「只給一句『離職』了,就足夠搪塞你。」
李琳瞪了瞪他,有些不高興。
「有建設性的話你會不會說?別盡說一些廢話!」
賴心善賠笑:「……我不也是沒轍嗎?」
黃河水想了想,提議:「要不,跟報社的社長協商一下。問問之前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哪怕沒法按合同分十分之一,百分之五也行。如果對方不肯,你就說那你只能去告報社,交給法院裁判。一切以法院的裁判為準,相信法律能給你公正的處決。」
「嗯。」江婉附和點頭:「黃叔這個提議不錯。咱們遇事先不要急,可以先禮後兵,別一下子就氣沖沖說要告要起訴。如果報社自知理虧,願意協商解決,那再好不過。」
「對。」李緣也覺得這個提議好,「如果能協商,不必走上法庭,那再好不過。不過,小李你也不要太執著多少。合同即便寫著百分之十,可那時的你仍是報社的員工,你享有的分成是建立在你是員工的基礎上。如果能協商一半,甚至是一兩千,也得當成是意外之得,不能硬繃繃要求百分之十。」
「可是……」李琳仍有些不舍:「那可是好幾千吶!不是幾百,是好幾千啊。」
黃河水「呵呵」一聲,搖頭又搖頭。
「如果沒有小婉的出色作品,你照樣只能領一份工資,哪來的分紅。再說了,簽約那會兒,你是報社的編輯,享受著平台的托舉。你現在都離職了。小婉的作品說到底是跟報社簽的約,而不是你。你是慧眼識英才,如果你仍留在報社,那就是你應得的。可你已經離職了,離開了那個平台。你還想享受那邊的得利和津貼?說起來也不合理呀。」
李琳心痛得不行,語氣卻沒了之前的理直氣壯。
「可那份合同明明是我簽的,寫得明明白白,一清二楚。江婉不管領多少稿費,我都能得百分之十。」
「可那會兒你是代表報社簽的。」賴心善低聲提醒:「說到底,江婉是跟報社簽,而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