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四章 眼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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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法官,這點微末火光,不覺得暗了點嗎?能不能再亮點?不說剛才的火蓮花,總歸讓我們能看清遠一點的路啊。」為了讓氣氛輕鬆些,林默故意用幽默的語氣提要求,現在的陳法官,勉強算是隊友。

  火光確實微弱了些,周遭是徹底的黑暗,按說微光都能照亮。但這點光,也就燭火微明,比螢火蟲的尾翼亮不到哪去。別說跟強光手電比,就算是和點蠟燭,都還有差距。

  但陳法官並沒接茬,他深思之後,搖頭道。「我做不到!」

  「什麼?」林默沒懂。

  陳法官心情很不好,也沒有開玩笑的興趣。實在是他現在已經用盡全力,看到的黑夜,超乎想像的深邃。「沒懂嗎?現在的火光,已經是我全力施為,有股力量遮蔽了這裡的所有光亮。」

  不是電氣故障,也不是突然沒了電,而是這裡被限制,不允許有光亮出現。陳法官拼盡全力,燃起的丙丁火,才有細微的亮光。

  聽他這一說,林默頓時想起冥途之中看到石車村中心處的「小黑洞」。如果距離差不多,他們現在就在冥途中看到的「小黑洞」的中心處,這裡確實是沒有光的。

  生為死之根,死為生之本。林默想起了陰兵所說的話,他收起幽默的語氣,對陳法官道。「陳法官,你不是有一柄能照亮日光的匕首嗎?開明三景,也許要用這日光,才能照亮。」

  不等陳法官回答,手中的符紙燃盡,陳法官在這裡也無法虛空染著丙丁陽火,便是連微弱的火光也重新熄滅,一時間復歸黑暗。

  陳法官在黑暗裡回答道。「林先生,你也看到了,我以茅山秘法點燃的丙丁火也只是燒成這樣。那把匕首是祖師傳下,仿景震劍的符篆所刻,確實能開照日光,但畢竟是以我己身之炁照亮,我不認為在這裡就能亮到哪去。」

  「為了照路,就讓我花費掉所有底牌和自身的力量。」陳法官沒好氣的笑出聲。「林先生,現在只是外圍,且不說我們和那個東西的差距有多大,就算最後我們能取得勝利,不知道這照路的功勞,算不算在你剛說的積分中?」

  譏諷味道很重,但林默還真說不出什麼。

  才商定的合作,沒想到這麼快就遇見了重大打擊。誠如陳法官所言,這才只是外圍,便連照亮前路也要幾乎拼命才能做到,還談什麼打敗?根本是螳臂當車,螢火與皓月。

  分明是假雲生安的下馬威,但就這一手,還真能讓這個隊伍中的所有人心裡都出現濃厚的陰影。

  「那就算了。」林默故作淡定。「不照亮也看得見路,你們扶著我的肩膀,我帶你們走出去。」

  距離林默站的最近的就是慕容燕竹,林默拉過她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示意她沒事,然後讓她去拉身邊的人。

  自己這隊人,還算有默契,互相也足夠信任。林默拉慕容燕竹,慕容燕竹拉周玉清,周玉清拉鄢山。但是等到陳法官和龍四象的時候,鄢山的手還沒碰到陳法官,就被陳法官掙脫開。「是誰?」

  鄢山開口道。「是我,林默說的話,你沒聽到嗎?」

  「聽是聽到了,只是……」陳法官還有所猶豫。

  站在他身邊的龍四象倒是不諱言的道。「猶豫什麼?不敢說就讓我來說。」龍四象頓了下,繼續道。「林默,說老實話,你展現出的能力,讓我驚訝,你有不符合你年齡的老成,我說的想與你合作,也絕對是發自真心。但現在,你真有信心帶我們走對路嗎?」

  一語雙關,點明心意。

  花費那麼大功夫才說服兩人就要這麼前功盡棄?林默有點不甘心,但他也沒認慫,而是淡淡的道。「我們比你們來得早,對這東西的了解也比你們更多,自然有所準備,你們愛信不信。」

  「如果認為你們自己也能找到路,就隨你們自己而行,我們先走一步。」林默撂下話,也不再等待,往前踏步而行。

  眾人所見,這裡是沒有一絲光的黑暗。但他林默眼中,隧道里的世界仍然清晰可見,哪怕是地上絆腳的石塊,他都不會踩上去。

  走了約摸五分鐘,林默停下腳步,回頭看了兩眼,不自覺笑出聲來。「怎麼?不是不相信我會走對路?你們跟著我過來做什麼?」

  原來是後面跟著的人數,或者說活人的人數,是五個人,那兩個口是心非的傢伙,還是搭著鄢山的肩膀,跟了上來。

  「你能看到我們?」最後面的龍四象,出聲問道。他是搭在陳法官的肩上跟著走的,他很確定,陳法官沒有出聲,再前面的鄢山,也沒有出聲。


  黑暗環境下,人的聽覺會更加敏銳,一直都十分安靜,他很肯定。

  龍四象也同樣有望氣的方法,陷入黑暗後,他不是沒用過。但以他的法門,四周同樣只有濃郁的化不開的黑暗。

  就像陳法官試圖做的那樣,這周圍的黑暗,不是純粹的遮住了光。而是一種術法上的障礙,障住了一切對外「觀」的手段。

  相師之相,並非術法才是相。人以肉眼觀外物,是最基本的相,也是最基本的觀。

  以佛門說法,所謂神通,是六道眾生受業緣影響所招感而來。對於天人而言,先天便有天眼,天耳等神通。而大多數人先天就有五感,這其實也是神通,像是有些地下洞穴的蟲子先天無法視物,對餓鬼眾生而言,觸碰食物,能觀大地也是一種神通。

  只是對尋常人來說,對自己本自具足的能力,習以為常。所以追求自己所沒有的,罕見的能力,而這也是一種貪慾的表現。人要善護己心,珍惜自己本有的,有朝一日緣盡時,也會散去。

  所以在這看不見光,也無法以術法手段來觀,而林默卻仿佛在這裡仍然可以視物,這怎麼可能?

  最前面的林默當然知道他想什麼,但也沒興趣告訴他,隨口回答。「是啊,我仍然有辦法看見,現在你們還不信我有辦法走對路嗎?」

  行路途中,最怕的就是看不見這條路的終點如何。不知終點,也就難以分辨自己行為的得失取捨。

  現在林默就是要告訴他們,自己選的路,並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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