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藏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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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在你那個戒指裡面!嘿,沒想到這麼厲害的鬼差,居然也聞不到你戒指裡面的氣息!我看他們走的時候,竟然連連搖頭,說今天遇到怪事了,明明鎖定了的鬼魂,竟也跟丟了!」

  小黑這一解釋,我不免也有點驚喜,沒想到我這個奇怪的貯物戒指居然可以把小雅裝進去,並且,近在咫尺的鬼差竟也沒有看見她!

  又等了約摸一刻鐘,小黑再三確定,它已經聞不到鬼差的氣息之後,我才用意念把小雅給取了出來。

  出來之後,她有些茫然,說:「金爸,我剛才好像突然鑽到了一個洞子裡面,真奇怪,不知那個地方是怎麼回事,四面都是石壁,沒有一個出口,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進去的,找了好一會兒,也沒有找到怎麼出來。可就在這時,我突然又出來了。噢,那兩個鬼差幾乎就要抓到我了,為什麼他們又手下留情放了我呢?」

  我還沒有說話,小黑就探頭出來說:「那兩個鬼差才沒有那麼好心呢,是主人把你藏起來了!」

  「是嗎?金爸,你把我藏在了哪裡?」小雅好奇地問。

  我指了下手指上戴著的貯物戒指,說:「好像是這裡面……」

  「這個戒指那么小,我剛才在裡面?」小雅顯然吃驚不小,並且,她完全接受不了這個現實。

  小黑馬上告訴她,這是真的,小雅剛才就藏在了裡面,那兩個鬼差在這屋裡遊蕩,仔仔細細地找遍了每一個角落,但他們真沒有找到她。

  小雅一聽,頓時有些驚喜,她盯著我的戒指問:「金爸,這是個什麼戒指?怎麼如此神奇呢?」

  我說,這是個修真人的戒指,我也是無意中撿來的。

  小雅對這個戒指的來歷已經不感興趣了,她飛身衝到衣櫃邊上,把那個裝著她指骨的瓷罐子抱了起來,興沖沖地對我說:「金爸,你把我和罐子都放在你這個戒指裡面吧,以後我在裡面可以安心修煉,就不會再受那些鬼差干擾了。」

  我怔怔地看著她,說:「那些鬼差遲早還會找到這裡來,也許暫時真的只能把你放在裡面,不過,你一直藏在裡面也不是辦法吧?」

  「我不用藏很久呀,只要你把我藏上兩年,我就可以投胎做你的女兒,你覺得如何?」

  「這……」我好像有點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

  「如果你能往戒指裡面灌一些靈氣進去,我想我或許能夠修煉出實體,到得那時,我就成妖了,哈哈,鬼差就不能捉我去投胎了。」

  小雅這一高興,居然說出了這樣話。我一聽,不免微微吃驚,我驚訝地看著她,問:「你之前不是說要修什麼鬼仙嗎?怎麼又要變妖怪了?」

  小雅訕笑說:「鬼仙和妖怪有區別嗎?」

  我想了想,好像區別不大,只要她不害人,似乎都一樣。只是,我到哪裡去找她需要的靈氣呢?

  我提出這個問題時,小黑居然搶著回答了,它說它知道哪裡有充溢的靈氣。

  我有點好奇,說:「你怎麼會知道?之前怎麼沒有聽你說過呢?」

  小黑答:以前它也不是很清楚,但前不久跟著我出去殺人之後,才知道新鮮魂魄出現的地方,就會出現鬼氣森森,那種鬼氣正是小雅修煉時需要的靈氣!

  我一呆,突然才反應過來,小黑是陰物,小雅是鬼魂,她們所需的靈氣和我修煉時需要的靈氣完全不一樣。並且,它這話並非沒有道理,但凡有死人的地方,自然有鬼氣……

  我看了眼黑乎乎的窗外,莫名地心悸了下,趕緊收住了這種猜想。

  我說:「我不喜歡那種地方,也不想幫你們去找鬼氣,我是個正常人,要是長期呆在那樣的地方,會受到陰氣侵蝕的。」

  我這樣說,也是受了慧能大和尚的影響,他曾經告誡過我,修煉時要有足夠多的陽氣,進展才會更快。這話自然是提醒我,要遠離陰氣,畢竟陰陽有別。

  但是,小黑和小雅就跟著了魔一般,兩個傢伙都說不需要我呆在那樣的地方,只要我呆在附近就好,那樣,倘若有鬼差過來捉她,她才好迅速溜進我的貯物戒指。

  小黑還信誓旦旦地說,它會幫小雅站崗放哨,只要趕在那些鬼差抓到她之前,它都可以及時通知小雅。

  小黑好像特別熱心似的,我追問了下,才明白過來,原來小雅利用夜明珠修煉得到的靈氣,小白和小黑都會分到一部分,難怪它們這麼積極地幫小雅。

  靈物尚且如此,所以,人更不能吃獨食。


  第二天早上,我剛剛收功,突然接到李月娥的電話,我有些意外,拿起一聽,她的聲音有些低沉:「小金,我想見見你,你可以來找我嗎?」

  我說可以,她馬上又提了個條件,說最好我一個人去找她,問我能不能答應。我總覺得她那麼遇到了什麼事情,但是,她卻不肯說。

  然後,她給我發了一個地址過來。

  這個地址看起來有點陌生,雖然還是在郊外,但卻好像在一個大湖旁邊的山上。

  等到我查清楚地點之後,便給她打電話,誰知她沒有接,我再發消息,她也不回,好像手機突然就關機了似的。

  我心裡有點著急,出門的時候,我給林婉說了聲,說自己去處理一點生意上的事情,她沒有多問。

  這一點她不像卿卿姐,卿卿姐喜歡過問我每一個細枝末節,我怕她擔心,就總是找理由來搪塞她。

  林婉不愛問,並非不關心我,而是相信我。

  我上車的時候,那隻小狗居然又跟上來了,用句不好聽的話說,這傢伙簡直就是陰魂不散啊,無論我什麼時候出門,它都能跟上我的腳步,好像它在二十四小時監視著我似的。

  我拿它無法,想著它立過功,就讓它上了車。這傢伙有個好處,平時不愛動,也不愛叫,我開車的時候,它就乖乖地趴在我的旁邊,非常安靜地打著瞌睡。

  仿佛它就是我的夥伴似的,而且,它看起來特別溫順,讓人無法想像,那天它竟然跳起來咬到了任修田拿槍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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