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4章 真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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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騰了一個晚上,也沒個準確的消息,只知道人關在東區的分局裡,但分局的人,我一個也不認識。

  都凌晨四點多了,沒辦法,我們只能先把咪咪送回去休息,等明天莫局那邊有消息了再想辦法把胡亮弄出來。

  趁著睡覺前,我給鄭經發消息,讓他打聽打聽東區分局那邊有沒有什麼熟人。

  等我一覺醒來,都下午了,莫局那邊還是沒消息。

  我有點兒坐不住了,直接開車過去找他。

  市局還是比較好找的。

  怕莫局不認識我,我順便還帶上了周敏,她跟莫局見過幾次面,在高市長的家裡,算是認識的。

  莫局全名叫莫旭東,是個挺正派的人,跟高市長是朋友,也算是一個派系的人吧。

  我們到了市局,但不能上去,只能給莫局打電話,打了幾次,他都推脫有事,要開會之類的。

  說實話,自從盛大集團崛起之後,我很少這麼求人,讓我等人更加不可能,我的時間寶貴,都沒有早到的習慣,從來都是別人等我的。

  但現在不同了,政法口跟商界不同,人家又不求你吃飯,不需要給我面子。

  等了一個多小時,莫局下來了,看到大廳里的我和周敏在守著,他不禁露出無奈的表情,說道:「你們還沒走啊?唉,我算是服了你們,我今天真有事。」

  「莫局,跟你我就不客氣了,真的,被抓進去的那個是我小兄弟,我把他當親弟弟看的,無論如何你都要幫幫我,算我欠你個人情。」

  我語氣誠懇的說道。

  莫局皺眉:「這不是人情不人情的事情,這事兒挺難辦的,我知道你跟高市長的關係,有辦法的話,我肯定不會推脫的。我還有個會要開,我先走了啊。」

  周敏沖我眨了眨眼睛,笑嘻嘻道:「莫叔,你去哪兒開會,我來幫你開車。」

  「對對對,叔,咱們車上邊走邊說,不耽誤你時間,行不?」

  我反應過來了,趕緊接過莫局手裡的車鑰匙,然後去開車門。

  莫局五十多歲了,我喊他一聲叔也不算吃虧。

  周敏開車,我坐在副駕駛,莫局在后座。

  我們都把車開出來了,他也沒有辦法,只能無奈答應道:「其實真不是我不幫忙,這個事情,我問屬於違規的,分局有分局的流程,我們市局插手不太好。唉,我幫你打個電話問一聲吧。」

  「謝謝,謝謝了莫叔!」我連忙道。

  莫局瞥了我一眼,一臉的無奈,隨後摸出手機,撥打了一個號碼,道:「喂,老趙啊。呵呵,找你能有啥事兒啊,被關進去的那個,是我一個親戚。對,呵呵,規矩我還能不懂嗎?就是問問,看看有沒有補救的法子。好,謝謝啊老趙!」

  掛斷電話後,莫局看向我,說道:「打聽到了,已經簽了刑事,最起碼都是個判緩。對方構成了重傷,現在不要錢,也不要賠償,就要你這個小兄弟坐牢。」

  「媽的,能幹出這事兒的,只有馬忠了。草!」我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明明是對方挑事,故意設了套,可胡亮卻鑽進去了。

  現在咬著不放,明顯就是等著我開口的。

  這事兒,肯定是馬忠乾的,為的就是報復我給孫思堯撐腰了,這20%的股份,果然不是那麼好拿的。

  「你們是怎麼結怨的?那馬忠十年前在遼市也是炙手可熱的人物,後來雖然是跑到國外去了,但人家好歹在遼市有根基的,誰還沒幾個朋友呢?據說這個事,是市里有個大人物打了招呼的,分局直接抓的人,案子在他們手裡,如果咬死了不放,萬一往重了判,那就很麻煩了。」莫局委婉的提醒了一句。

  市裡的大人物,果然,不只是我一個人有靠山。

  馬忠在遼市經營多年,人雖然出國了,但人脈關係網還是有的。

  莫局這句話說的對,誰還沒幾個朋友呢?

  誰能保證,突然哪天自己的哪個朋友都飛黃騰達了?

  我琢磨了一會兒,問道:「如果找高市長出面有機會嗎?」

  「這種想法,你千萬不要有。大人物之間的角逐,是不會輕易下場的。一般那邊有人發話了,這邊就不會再過問,這是官場上的默契,不然的話,那還不打成了狗腦袋?」

  莫局忌諱莫深的搖頭道。


  「那就是沒任何辦法了?」

  「有,解鈴還須繫鈴人,你找對面談吧。把人家訴求弄清楚了,事情就好辦了,只要能簽諒解書,那基本上不會判。說白了,主動權在人家手裡。」

  聽到這話,我沉默了。

  主動去求馬忠,那等於是把之前到手的股份轉手讓人,更麻煩的是,還要把孫思堯給賣了。

  這種事情,我肯定干不出來。

  但不這麼做,胡亮就得被判刑。

  這是兩難的選擇。

  「行,謝謝你了啊莫局,那就不打擾你開會了。」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我再賴著,那就是蠻不講理了。

  所以到了前面路口,我就讓周敏停車,然後把車還給了莫局。

  接下來兩天,我和周敏都在四處奔波,找關係,尤其是東區分局的一些人,各種請客吃飯塞紅包,但基本上都沒用。

  甚至,很多時候,紅包都塞不出去。

  關係沒到那一步,人家都不敢接啊。

  我家的客廳里,咪咪坐在沙發上,情緒很壓抑。

  周敏勸說道:「怎麼辦,這次是真沒辦法了,該找的關係都找了,該求的人也都求了。咪咪,你也別怪吳前,這些天,他都沒睡過一個好覺。」

  「我知道,我不怪他,都怪我。那天我如果不吵著去吃宵夜就好了。或者,我忍忍,不就是被摸了一下嗎,又不會少塊肉。」

  咪咪哭泣著說道。

  按理說,這件事胡亮做的並沒有錯,但法律就是法律,打傷了人,就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有時候這法律,還真是夠曹丹的。

  不光咪咪委屈,我心裡也憋著火,躺在沙發上,我有氣無力道:「實在沒辦法了,就走最後一步。媽的,不就是20%的股份嗎,大不了老子不要了!」

  當年為了救胡亮,我連盛大醫藥都可以放棄,更何況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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