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I got a 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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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以為,愛是全部的心跳,失去愛我們就要,就要一點點慢慢的死掉,當我失去你那一秒,心突然就變老,The day you went away……」

  拿到了心心念念的歌,莊達妃便告辭離開了,人家小兩口甜甜蜜蜜的,她怎麼好意思再一旁當電燈泡。

  而且……

  誰也沒有吃狗糧的癮。

  「李老師,您覺得怎麼樣?」

  從錄音棚出來,莊達妃便迫不及待的詢問製作人李恆彬。

  這位李老師還是楊蜜介紹的,看上去非常清瘦的一個年輕人。

  名氣不大,但是在圈子裡倍受推崇,很多歌手都願意與其合作。

  就是……

  「歌曲本身非常優秀。」

  還真的是像楊蜜說的那樣,性格過分耿直。

  歌曲很優秀,潛台詞也就是在說……

  本姑娘的唱功配不上這首歌唄!

  「這首歌是誰寫的?」

  李恆彬非常好奇,優秀的作品很多,但是質量這麼高的,卻並不多見。

  只可惜,這首歌本身以莊達妃的能力很難駕馭。

  「六哥!」

  李恆彬聞言,試探著問道:「是張恆?」

  見莊達妃點頭,李恆彬沉默片刻,道:「這就難怪了。」

  張恆出現的時間很短,但作為音樂人的產量非常高。

  每一首作品,李恆彬都聽過,最近那首《執子之手》,他就特別喜歡,還特意發微博向所有人推薦。

  「休息一下,等會兒我們再繼續。」

  李恆彬說完,便起身離開了。

  他和楊蜜是朋友,這次莊達妃也是楊蜜介紹過來的。

  可是拿到曲譜之後卻發現,他並不需要做什麼。

  張恆給的曲譜已經連編曲都完成了。

  他要做的就是將伴奏合成。

  等李恆彬離開,莊達妃第一時間打給了楊蜜。

  「喂,蜜蜜姐!」

  「怎麼樣?怎麼樣?」

  楊蜜一直在等莊達妃的消息。

  「李老師說……這首歌的質量非常高。」

  能得到李恆彬那種死腦筋的誇獎,就可以證明張恆沒有糊弄事。

  「他說沒說,要多長時間才能做完?」

  「我也不知道,蜜蜜姐,聽李老師的意思,我感覺,這首歌讓我開唱……有些浪費了。」

  「別聽他瞎說,你不唱誰唱?要是不順利,就一個字一個字的錄,這個我有經驗。」

  你當然有經驗。

  那首《愛的供養》當初可不就是一個字一個字錄下來的。

  「聽你這麼說,我都好奇了,那狗老六給你寫的歌到底什麼樣,要不……你唱一遍。」

  啥?

  讓我在電話里給你唱一遍!

  這首《第一次愛的人》要表達的是對愛人離別的傷感之情。

  以第一人稱視角,對自己曾經的戀情展開回憶,從頭到尾都是對失去第一次愛的人的複雜心境。

  你確定要我在電話里唱給你聽?

  「快點,快點,別磨磨蹭蹭的。」

  「那……好吧!」

  這可是你要求的,等會兒別說我往你的傷口上撒鹽。

  莊達妃醞釀了一下感情,她可沒有張恆那本事,一開口就自帶精神打擊的屬性。

  「灰色的天,你的臉,愛過也哭過笑過痛過之後只剩再見,我的眼淚,濕了臉,失去第一次愛的人竟然是這種感覺……」

  咦?

  突然就有感覺了。

  剛剛連著唱了好幾遍,李恆彬都說感覺不對。

  現在只唱給楊蜜一個人聽,感覺……

  我該不會是個拉拉吧?

  「總以為,愛是全部的心跳,失去愛我們就要,就要一點點慢慢的死掉……」


  就是這個味兒。

  不單單是失去愛的人之後的心痛,更多的應該是懷念。

  有了,有了!

  莊達妃越唱越興奮。

  楊蜜呢?

  這會兒整個人都麻了。

  狗老六,你寫這首歌是來剜老娘的心啊!

  「我看著你,走過街,還穿著去年夏天我送你的那雙球鞋,銀色手鍊,還耀眼,你的世界似乎一點也沒有因此改變……」

  儘管那段感情髒了,但畢竟是第一次刻骨銘心的愛戀,哪怕是被楊蜜當做平生之恥,可每次只要想起來,心口還是會隱隱作痛。

  「有一天也許我能把自己治好,再一次想起來,應該要怎麼笑,第一次愛的人,他的壞他的好,呃?」

  正唱到最有感覺的部分,電話突然被掛斷了。

  啥情況?

  老闆,就剩下最後幾句了,能不能聽我唱完啊?

  等莊達妃再打過去,卻發現楊蜜已經關機了。

  呵呵!

  該!

  楊蜜此刻正在極力控制著情緒,不讓自己哭出聲來。

  狗老六,狗老六,你……你給我等著。

  好半晌,終於平復了情緒。

  深吸了口氣,拿起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

  「喂,田主任,我是楊蜜,上次咱們說的那個事,您現在有時間嗎?咱們聊聊!」

  張恆還不知道,他又要被楊蜜給賣了。

  此時他正和趙金麥從一家紋身店出來。

  上輩子,身邊一起玩音樂的朋友,每個人身上都是描龍畫鳳的,只有張恆從來沒在身上扎過一個花。

  今天,卻做了一個出格的舉動。

  「喜歡嗎?」

  張恆攤開手,左手無名指上多了一個非常明顯的刺青。

  ZJM!

  三個英文字母圍著手指環成一圈,正是趙金麥名字的縮寫。

  趙金麥同樣伸出手,在她右手無名指相同的位置上是「ZH」兩個字母。

  就像是被戴上了戒指一樣。

  「要是讓我媽看見,不會打死我吧?」

  嘴上這麼說,可趙金麥的表情卻沒有絲毫擔心害怕的模樣,反而顯得格外興奮,恨不能拍張照片給王榕發過去。

  張恆牽起趙金麥的手,笑道:「放心,真要是打,我替你攔著。」

  趙金麥也笑了,心情說不出的滿足。

  I got a ring!

  她又想起了這句歌詞。

  現在,她真的得到了。

  剛剛在紋身店的時候,技師還曾反覆向他們確認,像這種微型紋身,一旦紋上,以後就算是想要去掉。

  倆都是娛樂圈的紅人,今天愛的死去活來,恨不能把對方的照片紋在身上,可明天呢?

  趙金麥在明白了張恆的想法之後,態度非常堅決。

  她不會後悔,同樣的,她也相信張恆一定不會讓她輸。

  而這一切的起因,不過是小女生一時的醋意萌生。

  儘管和莊達妃是朋友,可早上看到張恆給莊達妃準備的那首歌,趙金麥還是忍不住泛酸。

  她知道,之所以這麼愛吃醋,根本原因還是源於不自信。

  越是如此,她就越是想要證明自己在張恆心裡的份量。

  然後……

  她就被張恆帶到了這家紋身店。

  戴上了專屬戒指。

  白白嫩嫩的小手,現在多了一個紋身,看上去卻並不顯得突兀。

  「走吧!再不走就該趕不上航班了。」

  今天就是國慶節了,之前就說好了的,要回京城。

  張恆緊緊的攥著趙金麥的手,兩人這親密舉動,自然躲不開吃瓜群眾的眼睛。

  別的明星談戀愛都是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發現了。


  這兩人倒好,怕的是別人不知道。

  這麼高調的在人前晃蕩,放眼整個娛樂圈也僅此一對。

  吃瓜群眾紛紛舉起手機,對著兩個人一通能拍。

  張恆也不在意,和趙金麥上了車揚長而去。

  緊接著就有人進了紋身店,剛剛看到戀人從這裡出來,肯定有大新聞。

  這其中就有娛記,紋身店老闆的職業操守,最終在娛記加價到2000的時候,就被成功瓦解了。

  居然將名字的縮寫紋在了手指上。

  這是要鎖死的節奏嗎?

  兩人現在才多大年紀,一輩子那麼長,誰也說不準未來會發生什麼變故。

  萬一將來兩個人……

  到時候,那個紋身豈不是要成為洗不掉的黑歷史。

  像這樣通過紋身高調示愛的明星情侶不是沒有,但有一個算一個,基本上都是見光死。

  張恆和趙金麥難道真的這麼有信心?

  很快關於兩人紋身的消息便出現在了網上,並且在最短的時間內衝上了熱搜。

  「哇!好浪漫啊!」

  排練室內,張韶晗看著網上新聞,心裡說不出的羨慕。

  她們已經得到了張恆的授權,三公舞台將會表演那首《執子之手》。

  「我看看,我看看!」

  張涵韻擠到了跟前。

  「把對方的名字縮寫紋在了手指上,好羨慕麥麥。」

  其他人也嘰嘰喳喳的說著,只有馮緹莫顯得異常安靜。

  不知道為啥,看到網上的新聞,小嘎嘣豆兒心裡沒來由的一陣泛酸。

  狗老六,當初還撩撥我,現在又和別人這麼高調的示愛,把老娘當成啥了?

  儘管知道張恆對她根本沒有那方面的意思,可是看著另一個女人享受到張恆的愛,心裡還是空落落的。

  有些同樣心情的還有鄧子琪。

  此刻正在長沙的一間錄音棚,為新專輯做準備,在看到那條新聞之後,情緒明顯變得不一樣了。

  她明白自己對張恆的感情,只不過還沒開始,就已經被張恆畫下一道線。

  兩個人的關係也只能止步於朋友。

  雖然早就明白了張恆的態度,可多多少少,還是會有些不甘心。

  「GEM!保持專注!」

  製作人提醒道。

  「OK!」

  鄧子琪回過神來,將手機放在一邊,迅速調整好情緒,重新投入到工作當中去了。

  姐沒有愛情,還有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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