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對這個案件越來越感興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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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面前的年輕律師,王展華有點猶豫,不過終於還是說道:「是—————-是我去她房間找的她。」

  「不過那會本來也沒想著幹嘛,就覺得都要訂婚了,去————-去和她就是,那什麽親熱一下—————」

  老唐沒有什麽表情,這種想法你不能說它有問題。

  「那第二個問題,你去了之後,一直到你們發生關係,中途對方有過反抗和拒絕行為嗎?」

  這也是很關鍵的一點,因為密閉空間強姦案的特殊原因,很多時候都是靠著口供來定罪的。

  口供很重要,非常重要,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給你的許諾,輕易在任何的材料上簽字。

  就如同以前有過一起嫌被行政拘留後的行政訴訟案件一樣。

  那個當事人去洗浴中心,洗完藻後一個女人進入了他的房間說要給他提供服務,他那會還在休息。

  結果就在這個時候公安機關突然出現,將他帶走了。

  事後以為由給了當事人五天的行政拘留。

  當事人不服,認為自己當時只是和對方有過短暫的溝通,沒有,於是提起了行政訴訟。

  但是呢,法院是這麽說的,原文就是:在被告(即公安機關)出具的詢問筆錄中,原告對—————-等等的記錄,都已經簽字表示認可。

  這可不是簡單的簽名,稍微說一下,要做出一份行政處罰,首先在詢問筆錄上要簽「以上記錄看後一樣」等字樣,然後再簽字確認。

  這個各地的公安機關可能簽的內容不太一樣,但意思都差不多。

  同樣,行政處罰還要求對當事人進行權利義務告知,所以你還要在行政案件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籤「清楚權利義務」等差不多的字樣,再簽名確認。

  最後才是最重要的行政處罰告知書,要簽「無陳述和申辯」這種內容。

  所以一審法院據此駁回了,因為法院認為,你一個成年人,你應該都看了這些內容,那你應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簽這些字的意義。

  但是當事人不服,他的說法是,他進去後因為個人身份的原因,被對方誘導進行簽字,說簽了這些你就能走了——

  於是他就沒有仔細看,直接就簽了。

  結果轉頭就迎來了五天行政拘留的處罰。

  一審敗訴,上訴後二審再次敗訴-—---於是這位大哥開始了長達六年的維權之路。

  終於在六年後的申訴中,省高院做出了再審決定,並最終判決這位大哥勝訴勝訴的關鍵原因是那份詢問筆錄上的民警簽字,按照規定,詢問一般都要兩個民警才行,但是那份筆錄上只有一個人的簽字。

  一審二審法院認為那是普通的程式瑕疵,並不影響整個行政處罰,所以駁回了訴訟。

  再審期間,法院和當地法制辦專門找簽字民警調查過,本來是調查為什麽只有一個人簽字。

  結果對方說雖然是他簽的字,但他沒有看過這份筆錄—·

  這意味著什麽就很清楚了吧,所以高院認定這份證據是不合法的,應該認定為無效。

  當事人大哥終於勝訴了,行政處罰被撤銷。

  所以老唐就是要確認一下,他有技能在,不需要透過重複詢問的方式來確認真偽。

  王展華開口道:「沒有,從頭到尾她都沒有任何反抗的行為,那種感覺吧就是——·水到渠成一樣,很順暢————

  儘管王展華因為某些原因說的磕磕碰碰的,但老唐還是大概弄清楚了。

  流程很順暢,就是我們大家都熟悉的那一套流程,先接吻,撫摸-·--省略一萬字,大家都懂。

  期間沒有語言上的拒絕,也沒有身體上的反抗,一切水到渠成。

  讀心關掉,老唐輕輕揉了揉自己的頭,對方說的都是真的——-也就技能開的時間不長,不然他都感覺自己在看片。

  這傢伙回答的時候腦海里想的都是當初那些情況-·

  「第三個問題,這段時間做訊問的時候,你都是這麽說的吧?」老唐再次開口道。

  王展華點點頭:「就是這麽說的,沒亂說。」」

  老唐隨即道:「那好,這段時間的訊問筆錄要你簽字的時候,你必須得那些都看清楚了,一定要看的清清楚楚。」


  「如果裡面有你沒說過的話,一定要拒絕簽字,明白了吧,如果讓你認罪認罰,你也不要答應。」

  當然,現在基本上訊問過程都有錄影,所以環境比起多年前好很多了,只不過防人之心不可無,還是要小心點。

  這個案子說句老實話,真的不難。

  也就是現在這個大環境不太好,老王自己當局者迷患得患失。

  所以老唐準備把這個案子當做放鬆,他的關注點還是在那些比較麻煩的案子上面。

  時間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接到了興湖區分局的電話。

  「取保候審沒有透過?」」

  「是的唐律師,經過綜合調查後我們認為,王展華取保候審會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

  老唐的眉頭頓時皺了起來,取保候審一般也被認為是公安機關的「晴雨表」」。

  因為在案件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是不能向任何人透露證據情況的,所以,是否取保候審,就成為了判斷案件情況的一個不是標準的標準。

  老唐馬上就想到了,是不是公安機關掌握著更多的情況!

  但是不應該啊,根據王展華的描述以及自己的讀心情況來看,當時確實沒有暴力的情況啊。

  如果單純是女方口供,那這個案子無罪的可能性很大。

  最簡單的一點,這雖然是密閉空間,但是地點卻是在女方家裡!

  也就是說女方當時並不處於孤立無援的情況!

  而是否處於孤立無援的情況,這是強姦罪判斷的一個很重要證據。

  所以有什麽情況被自己漏掉了嗎?

  對方掛掉電話,老唐又重新坐在辦公室前,原本這個案子他只是想用來放鬆的,但是現在發現,這不是放鬆,這是大大的放鬆!

  刑案真的好有意思啊!

  接下來的時間就都在案件的分析和推測中度過,不過老唐還是決定,再次會見王展華。

  這裡面一定還有別的原因!

  也不一定是王展華在隱瞞,有可能是他首己都沒意識到。

  這就是上心律師和不上心律師的區別了。

  如果是普通的刑辯律師來做這個案子,那肯定不會這麽做。

  其他律師的這種收費會很細緻,比如會見。

  會見一次就是一次的價錢,因為案件原因自己主動去進行二次會見?那基本上很少很少。

  說穿了,在有的律師眼裡,取保候審也好,申請會見也罷,這都是生意,你給錢,我做事,這就夠了。

  本身這種想法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因為這確實是生意,律師就靠這個來賺錢的,不然埋頭苦讀考證是為了啥,

  肯定不是為了服務人民。

  但老唐不一樣!

  時間到了第三天,老唐再次坐到了看守所會見室內。

  王展華很快進來了,在看到老唐的時候他都有點懵。

  他都沒想過這麽快就能再見到對方,要知道,這段時間在裡面,有一些熱心大哥就給他科普呢,這會見都得他家裡掏錢才行。

  按道理,他家還沒富裕到讓律師一個勁兒來會見的地步吧·

  這麽想著,王展華坐了下來。

  老唐隨即開口道:「先和你說一個事,你的取保候審沒被透過,所以你要再把之前的情況都給我說一遍。」

  「記住了,是你們之間的每一個細節,都要給我說的清清楚楚!」

  為什麽強姦類的犯罪都不能公開庭審呢,一方面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另一方面—·-這種案件的細節真的不適合公開。

  強姦是吧,那你是什麽樣的姿勢,對方是什麽樣的姿勢,對方是怎麽反抗的,手抓在了你哪裡以及你是怎麽開始的,你的手在哪放著,先在哪裡,然後挪到了哪裡,你們的過程是什麽樣的···

  就這些內容,真的寫出來連小說網站的稽核都無法透過。

  王展華有點難為情,不過老唐很快便道:「這個時候了你還想其他的?你是很想進監獄?」」

  「你以為這是請客吃飯?還玩什麽矜持?」」


  幾番的敲打之下,終於王展華開始講述了,中途老唐還會不斷問兩句。

  「等等,這裡你再重新說說,你說先摸了————-然後到這裡,你的手在哪?」」

  王展華漲紅著臉開口道:「我的手,撐在————在胸口上面—·—.」

  「上面是哪裡,鎖骨位置?還是脖子?你說清楚!」老唐馬上問道。

  王展華努力回想道:「沒到脖子,就在-就在肩膀和脖子中間那裡撐著,

  不過這是她的手帶著我的,她讓我在這裡放手,說是放這裡舒服-————」

  老唐聞言眉頭皺起:「她帶著你的手在這裡撐著?那你激動的時候有沒有用力抓握?」

  王展華的臉更紅了,沒說話,在那裡點點頭。

  不要覺得老唐是故意在開車,而是這型別的案子必須深究細節。

  比如最常見的私處傷情監定,為什麽會做這個監定,因為強姦案中肯定不可能給你充分的時間進行潤滑,一般都是霸王硬上弓。

  那這個時候自然就會出現傷情了-別覺得這是澀情,這都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只不過呢,法院是不可能把這些證據公開的,甚至一般提都不會提,只會在法庭上出現。

  所以有時候也能聽到一些無良律師說,哎呀我們做律師的每天都能吃瓜,某個女的咋樣咋樣————··

  這種人哪個行業也有,就像醫生里那些對女患者這樣那樣的敗類一樣,哪個行業都有。

  聽完了王展華的講述,老唐再次開始頭疼了。

  他這次秒開讀心很多次,真的是有點頂不住了。

  但可以確定,王展華說的是真的。

  老唐可以確定,那個相親物件的身上一定有一些淤青的地方。

  其他的就不說了,如果肩膀脖子這裡真的有淤青的話,那問題就比較麻煩了,這就涉及到了暴力威脅。

  看來這個案子要找找其他突破口了。

  「行了,情況呢我已經清楚了,你在這裡安心待著吧,偵查階段別想出來了留下一句話,老唐起身離開,一方面可以從「孤立無緣」和「過程順其自然」這兩方面進行辯論,另一方面,老唐準備查一查對方的身份。

  因為這事確實有點,對方的行為感覺像是故意的一樣,但是沒有證據不能亂說。

  也不能怪老唐多疑,實在是這年頭的仙人跳技術升級的太快太快了!

  你以為人家現在還是在用老手段嗎?

  你以為還是那種趁你們洗澡或者脫衣服或者幹活時候突然跳出來要錢,不給錢就報警那樣的手段嗎?

  那你就想的太少了。

  現在的犯罪團伙也是熟讀法律的,比如老唐前世就見過一些案例。

  那些人在跳出來之後壓根就不和你談什麽錢,他們知道那很容易被認定敲詐勒索,所以人家怎麽辦,人家直接報警!

  對,上來就放大招,那你肯定傻眼了吧,你以為人家仙人跳,結果人家主動報警了。

  而強姦案,說句實話,立案標準很低-—--也就是之前說過的,第一確定發生關係,第二女方供述自己沒同意,那就可以立案了。

  但是呢,因為種種原因,報警後這個也可以談!

  報警後從公安機關受案再到立案之間是有時間的。

  只要沒有立案,那一切都還可以談!

  這個時候怎麽談,用錢談唄,而且是在相關部門的主持下協商一致,那這是不是就安全很多了啊。

  前世那個案子,是最高檢釋出的「加強刑事檢察監督,促進刑事司法公正典型案例」之一。

  甚至那個姑娘還是個未成年,作案的時候才十七歲。

  半年時間內報案強姦八起,在發生關係的時候故意在身上留下痕跡------非常的專業,應該是專門研究過的。

  其中有三起案件中的當事人沒談妥,然後被立案逮捕。

  為什麽暴露呢,是因為最後一次作案的時候,當地的相關部門考慮到這個案子是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惡性犯罪,所以提前申請檢察院介入。

  也就是說太重視了,擔心出現輿論問題,畢竟那個情況都知道,萬一曝光出去,輿論可能直接爆炸。


  就如同龍哥案一樣,特別重視的情況下都會請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

  當地的檢察院介入後發現了一個問題,報案後有一個自稱是受害者姑姑的女人主動聯絡嫌疑人,說是給錢的話就能出具諒解書並且去派出所撤案。

  檢察院的檢察官意識到這不太對,這個人太懂了,而且太著急了,看著不像是為了讓對方進去,反倒有點像是要錢。

  於是公安機關就傳喚了這個女人,結果調查後發現根本不是什麽姑姑,於是整個案件才反轉了。

  當地檢察院上報最高檢,因為這個團隊的作案是全國跑的,一個省份可能就做一次,經過仔細調查,終於找到了之前的作案地。

  然後就是趕緊移交材料,那三個被抓的要麽撤案,要麽不起訴。

  歸根結底還是他們在作案多次後有點飄了,所以上趕著要錢,結果被發現了問題。

  所以老唐現在真的是想好好放鬆了,雖然他不確定案件情況,但至少以現在掌握的資訊來看,和前世的案例確實有那麽一點像!

  男人啊,還是要管住自己。

  離開看守所,老唐很快撥通了老王的電話:「喂,老王,你讓你那個弟弟來一趟所里,對我有話要問他!」

  首先得和老王的弟弟確定一下,對方報案後,公安機關立案前,有沒有過那種給錢就撤案之類的話。

  然後就要去見見那個婚姻中介了,直覺告訴老唐,這個人也不是什麽省油的燈至於受害人那邊,老唐是不會輕易去見的,他的身份特殊,容易出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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