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老唐鼓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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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自我感覺特別好,但田俊發一點都沒有放鬆警惕,時不時地就看看對面的唐方鏡。

  對方坐在那裡懶洋洋的,雖然現在快夏天了,但愣是有點像過冬的貓一樣,

  眼睛睬著。

  奇怪了,這和傳聞中唐方鏡那種咄咄逼人的辯論風格完全不同!

  為了這個官司,田俊發準備的很充分,他甚至費了很大的功夫把以前老唐的庭審直播回放都找出來好好看了幾遍。

  也因此他很清楚,這位唐律師的辯論就是抓住一個痛點猛攻,你解釋的越多,可能暴露的就更多。

  簡單說就是讓你跟著他的節奏走。

  於是他今天都已經做好了準備,絕對不能被這位唐律師帶了節奏,結果今天一見,就感覺名不副實。

  對方的發揮就是很正常的普通律師水平,辯論也是正常辯論,沒有一點庭審直播中的感覺。

  怎麽回事啊,難道對方不重視自己,所以壓根沒仔細準備?

  但是仔細想了後又覺得不太可能,畢竟這是唐方鏡。

  想不通,怎麽都想不通,算了,想這麽多幹嘛,能贏官司就行了,律師不就是要贏官司嘛。

  老唐這邊確實沒有正常發揮,還是那句話,訴訟只是手段,只是達成目標的手段而已。

  再說了,今天來本就是看戲的,主角可不是他。

  他也沒什麽好的理由,所以只需要坐著看就行了。

  現在這個情況,就算是秦明生都已經看出來自己這邊優勢很大,果然啊,專業的事就應該交給專業的人,你看這律師請的太對了。

  結果還沒高興一會兒呢,那邊的單位員工又發言了。

  「我們單位從以前到現在,如果是單位招待類的消費,那麽簽單上肯定會有單位蓋章,而這些白條上沒有單位蓋章,所以可以說明,這些消費並不是單位招待類的消費————

  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單位員工這邊還專門拿出了以前蓋過公章的簽單。

  這一暮把老唐看的都睜開了眼晴坐正了,好戲啊,等了這麽長時間人都快睡著了,你們這兩邊終於開整了!

  前面單位員工的那些發言都是不痛不癢的,原本以為就這樣了,沒想到還有這一手!個個像是這種蓋過公章的簽單,他唐方鏡肯定不可能拿到,但這東西是很關鍵的證據,這下終於有點意思了。

  很明顯這是證據突襲,看田俊發那懵逼的眼神就知道,秦明生根本沒有和他說過這些事。

  事實上,這些簽單白條本來上面只是有領導簽名而已,因為正常情況下領導不可能隨時帶著公章,吃了飯還得給你蓋個章,那多沒面子。

  簽單這種事,就是體現領導權威的。

  你想想看,別人吃完飯還得在前台結帳,自己吃完直接瀟灑的簽個字就能走,那多爽呢。

  再蓋章就是多此一舉了。

  基本上都是到某個時間,單位的財務人員去結帳的時候統一蓋章,因為這些白條到最後都要入帳的。

  只不過有的單位沒錢,給結不了帳,但明年還要簽單,你今年肯定得給人家一個交代,於是就給蓋了章,意思是我們認這個帳,只是現在給不了你。

  這種情況你拿著白條去找單位,不管哪個領導上來都得認。

  但是像秦明生這種只有簽字沒有蓋章的白條,那就有待商榨了,只不過以前一直都是預設的,也沒有發生什麽。

  一直到現在,老唐直接把這層臉面給撕開,這才成了現在的情況。

  秦明生這邊急了,也不管這事法庭,站起來直接就吼道:「你們這是什麽意思,這什麽意思啊,誰讓你們這麽做的!」」

  「我的簽字就不能代表單位了?蓋章那明明是後面的事—————-」

  他是真的被氣到了,因為這是被老單位直接背刺。

  但他偏偏還沒辦法解釋為什麽這些簽單上沒有公章,因為當初路建設好說話,所以就糊弄著過去了。

  反正等他調走後這都是後面領導的事,和他沒關係。

  秦明生吼了沒兩句,隨即上面的審判長狠狠敲響了法槌:「肅靜,被告,你給我坐下,沒有經過我的充許你不能發言!」

  說著話審判長看了看老唐,又對秦明生說道:「現在對你進行警告,如果再有這種行為,就會把你驅逐出法庭,明白嗎?」


  那巨大的法槌聲把秦明生給嚇了一跳,之後審判長更是直接訓斥他,讓他感覺自己的臉都被丟光了。

  在省會那邊也就罷了,回了寧堂縣居然是這麽個情況,秦明生馬上就想再吼幾句,被田俊發趕緊勸住。

  「您少說兩句吧,有我在呢,不用您和對方吵——』

  秦明生被強拖著坐下還是咬著牙道:「一個法官而已,他還敢罵我,以前的時候———

  田俊發苦口婆心道:「今天情況特殊,你沒看到唐方鏡在那坐著嘛,法官就算是想照顧你都不行,再說下去,估計庭審結束你就得被拘留了,快別說了。」

  好不容易勸住了秦明生,田俊發這才開始反駁。

  「該份證據並不是在舉證期限內提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該份證據應當被確認無效————.」

  之前就提到過,證據突襲原則上是不被法院認可的,但如果是對案件有重大影響的,那就會延長答辯期限。

  就是先休庭,過個幾天再重新開庭。

  這話說出口,工作人員那邊就不認同,認為這證據是真實的,憑什麽要無效。

  兩邊又有吵起來的樣子,老唐都想嗑瓜子了。

  審判長無奈再次敲了敲法槌,對證據進行審查後宣布延長答辯期限,暫時休庭。

  沒想到精心準備後居然是這麽個情況,田俊發很不舒服,秦明生更是在合議庭成員離開後就直接罵了起來。

  「你們領導現在是誰,啊,不說是吧,行我自己去問,欺負人也不是這麽欺負的!」

  眼看秦明生又要大動干戈,田俊發只能說道:「秦叔,咱現在還是別弄這些了,先想想怎麽反駁對方吧。」

  「你把你們簽單蓋章的流程都給我說說,還有就是,路建設的這些白條上為什麽沒有你們單位的公章呢?」

  這些都得問清楚了,不然下次開庭自己這邊可就很被動了。

  秦明生聞言也是磕磕絆絆了半天,這才將情況說清楚,當然就算在自己的律師面前,他也依舊是要推脫責任。

  「其實我當初是讓會計去找過對方了,也不知道為什麽沒給蓋章,然後就這麽一直拖了下來·——」

  人都是這樣,領導也好普通人也罷,在遇到問題的時候都是習慣性給自己講好話的,反正我是不粘鍋,我沒有任何責任,都是這些刁民想害我!

  田俊發聽得有點無奈,他真的很想說一句,你是領導,你們會計沒幹活你不知道?你糊弄鬼呢。

  但現在把當事人了案件也沒什麽幫助,只能是繼續想辦法。

  「秦叔,還是要找更多的證據,最好能有本市其他縣或者本縣關於簽單白條的其他事,這樣我才能更好證明。」」

  「這樣吧,你再去找找以前的朋友,我也再找找判決案例,看看能不能找出一些沒有蓋章但是單位承認的案件————

  秦明生點點頭,這麽個事,怎麽就沒完沒了了呢。

  還有那個單位的新領導,這是真的一點面子都不給啊,等著吧!

  兩人又去努力了,老唐這邊拎著包走出法院,算算時間打算去車站接人,老韓應該快到了。

  走到法院門口的時候又遇到了立案庭庭長蕭文政,對方正和另一個中年男人下車,見到老唐隨即打招呼。

  「唐律師,剛剛結束?這是我們法院的領導————」

  伸手不打笑臉人,老唐也隨便打了個招呼。

  身邊,法院的領導也說起了之前的事,在那裡直接說他們已經在努力整改了,效果非常好,還歡迎老唐監督他們。

  對此老唐笑得很開心道:「這個沒問題,那兩位領導,我還有事就先走了啊眼看著老唐離開,法院領導有點異,自己客套了一下,對方為什麽感覺那麽開心呢?果然這個唐方鏡很古怪···

  縣城不大,都不需要打車,就這麽一路走到了汽車站,等了大概一個小時不見人,打電話才知道,老韓直接包了個車過來,

  又去酒店門口等,這次一眼就看到了老韓。

  沒辦法,他在人群里太醒目了。

  背頭梳的油黑髮亮,西裝革履就算不懂的人也能看出來挺貴,左邊跟著一個男助理,右邊跟著一個女秘書。

  女秘書的黑絲看的周圍的人都有點迷茫「哎呀老唐,這地方真難找,你咋找的這麽一個地方,窮山惡水的。」老韓上前隨口說道。


  老唐有點無奈道:「律師做案子還挑地方啊,我說你這是來幹活的還是來度假的?」

  老韓聞言呵呵笑道:「你看你,男人要對自己好點懂不懂,行了,你把那個女的電話給我吧,後面的事就都交給我了。,

  對於這個事,老唐沒有多說什麽,老韓也是底層一步步摸爬滾打上來的律師,這種事他門清。

  就這樣,又是幾天的時間過去,案件再次開庭。

  老唐也和往常一樣坐在那裡,繼續看兩邊吵架就行。

  果然,應該是單位的那個領導知道了秦明生罵他的事,開庭後兩邊就是針尖對麥芒,吵的一塌糊塗。

  而且,單位那邊請了一個法律從業者,就咬死了那個蓋章的簽單,只有蓋章了才是我們的債,沒蓋章的不算。

  咋了,你領導就特殊了啊,你簽字我們就都得認?

  絲毫沒有給面子,把秦明生氣的臉色通紅,卻又不敢說什麽。

  法院的老申在前天專門給他說過,讓他不要在庭審中再亂說,不然法院是真的會給他處分的。

  憋屈,真的是屈!

  田俊發這邊同樣拿出了新證據,是隔壁縣還有其他市的案例,同樣是沒蓋章的白條,按照判決書中的陳述,基本上這樣的情況,單位領導簽字,都是預設為單位債務。

  因為領導同樣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在單位的經營範圍內,法定代表人在其職權範圍內簽署的合同,不需要加蓋公章也能生效。

  當然,這裡的單位並不是經營性質的,所以單位領導簽單的行為是否超越許可權並不明確。

  但田俊發這次專門針對對方的證據去找了相應的法律依據,他是真的很想贏,真的很想進步!

  「退一萬步來說,哪怕我的當事人當時的行為超越了許可權,但是按照從舊兼從輕的原則,本案應當適用當時的《合同法》,按照當時《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而在本案中,我方當事人時任單位領導,同樣也是單位法定代表人,我的證據三可以證明,當時的情況,人們普遍對單位領導的許可權不明確。」

  「並且,根據路建設在之後多次討要欠款的情況來看,他並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我方當事人的簽字行為是否超越許可權。」

  「因此,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應當發生效力,也就是說,這個簽單行為應當認定為單位消費!」

  邏輯上沒有任何問題,簽字吃飯可以看做一個合同,如果單位領導沒有超越許可權,那有沒有公章都無所謂,單位必須得認。

  就算超越許可權了,那也無所謂,因為路建設並不知道這些,在他的認知中,

  對方是作為單位的領導來簽字的,所以按照法律規定,單位也必須得認。

  精彩,老唐心裡都忍不住鼓了鼓掌。

  以老唐的視角來看,這個叫田俊發的律師確實有兩把刷子,和之前的張偉有點像。

  為了贏官司,他們可以各種引經據典來證明,這樣他們贏官司的機率確實比較大。

  但是,在證明的過程中特別容易忽略刑法—

  就比如現在,對方居然說什麽「退一萬步,如果我的當事人當時超越許可權」」————

  這句話你要是放在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上的話也還行,但是,這個單位可不是公司!

  那這裡就要好好說道說道了,什麽叫你的當事人超越許可權簽單?

  只能說牛逼,庭審中的這些話都是要記錄的,尤其這還是自己的代理人說的話。

  果然,作為第三人出庭的單位代表這會兒臉色很不好看,他雖然是法律工作者,但準備並不充分。

  因為在他的認知中,這場庭審的主力應該是唐方鏡才對,自己就是那個跟著喊666的人。

  結果沒想到,唐方鏡居然在庭審中隱身了!

  不是,這案子你挑起來的啊,你為什麽不說話了?

  老哥又看向了原告代理人那邊,結果發現老唐在那裡坐的那叫一個安穩。


  「唐律師,你--你不說話了嗎?你再不說話,這案子可就要輸了啊!」那老哥終於忍不住說道。

  田俊發本來還沉浸在自己超常發揮的喜悅中,聞言忍不住道:「審判長,對方未經許可發言————.」

  可千萬別把唐方鏡再招起來!

  審判長敲了敲法槌:「你也不要說話,還有你,未經許可別說話!」」

  老哥瞪著眼睛,他拼著被審判長警告的危險提醒那位唐律師,結果對方依舊不動聲色。

  知名大律師就這?什麽玩意!

  庭審結束了,法院依舊沒有宣判,這個案子必須得請示上級法院才行。

  田俊發很爽,真的很爽,秦明生更是舒服,按照他以前的脾氣,這會兒肯定得嘲諷幾句。

  但是考慮到對方是唐方鏡,又閉上了嘴。

  而在眾人的目光中,老唐依舊保持著那個表情,起身慢慢離開。

  對方居然還是沒反應?什麽情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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