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搞個典型案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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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區的紀委監委來訪舉報也是在自己單位這裡,老唐曾經也很多次來過這邊。

  只不過因為有兩年沒來了,所以感覺有點陌生。

  不過不要緊,這地方估計自己以後打交道的次數不會少,以後肯定會熟悉的你看林城那邊的紀委監委部門,那老唐是真的熟。

  光明區監察部門的來訪接待室內,工作人員小李正在處理上一個來訪群眾的舉報。

  就在此時門被敲響,小李隨即開口道:「請進!」

  他的工作就是把這些來訪群眾的舉報進行記錄然後上報,至於是否要調查,

  那是領導決定的事。

  很快辦公室的門被推開,一個臉色蒼白的年輕人走了進來。

  小李抬頭一看感覺這人好像有點眼熟,但一時之間又想不起來是誰。

  「同志您好,請問您有什麽事嗎?」

  臉色蒼白還帶著一點傷疤的年輕人笑道:「我來舉報一下光明區住建局。」

  年輕人自然就是老唐了,他和光明區住建局之間那可是「關係很深」,當年維多利亞花園爛尾樓事件,他可是實實在在和光明區住建局對上。

  雙方之間經過了多次的訴訟和調解。

  當然,後面老唐被房子開發商報復,泥頭車撞擊震驚網際網路,導致光明區這邊很多人被處理。

  住建局自然也在裡面—·

  沒想到這都過去幾年了,又和這個單位槓上了。

  小李聞言道:「請問您舉報住建局什麽方面呢?而且舉報要有證據—-

  剛剛說到這裡,老唐就已經掏出了身份證:「同志,我實名舉報住建局下面的城建監察大隊泄露舉報人資訊!」」

  實名舉報?

  小李臉色稍微嚴肅起來,拿過那身份證一看,又看看面前的人,頓時忍不住道:「唐方鏡—————-你是騰達的那位唐方鏡律師?」

  老唐聞言將衣領拽開一點,露出了掙獰的傷疤:「是,如假包換!」

  這個證明方式頓時讓小李沉默了一下,趕緊將身份證放好開始記錄。

  唐方鏡來實名舉報,這個事可不是小事!

  之前光明區就出現過一些小道消息,認為唐方鏡現在到處搞事情,林城搞完又去天延市搞,那哪天是不是要來光明區搞啊!

  那個訊息老王聽到了,王青青也專門和老唐說過。

  老唐沒有任何的話,因為他認為,根本沒必要說什麽---他直接就能用行動來證明!

  是的沒錯,我特麽就是要在光明區好好搞一波事!

  光明區咋了,唐方鏡在光明區行事都是遵守法律的,當然他並不否認,自己確實在光明區辦事都比較順利。

  但是,什麽時候按照法律規定辦事順利都能成好處?

  難道這不是應該的嗎?

  說實話,老唐對於光明區還是有感情的,這地方有很多人都乾的不錯,比如老周那樣的。

  但並不代表所有人都是好的。

  比如這次,實名舉報怎麽就會被對方知道,這中間肯定有問題!

  「這是舉報的證據,蘭保勝實名舉報元和市政綠化有限公司的專案違章搭建不到三天,公司那邊就知道了,那公司是怎麽知道的?」

  這證據不是老唐瞎說的,而是元和公司自己提交的證據。

  這裡很多人提出了問題,雖然案件是公開審判的,但是律師這個時候泄露案件資訊,難道不構成犯罪嗎?

  律師有沒有可能因為泄露案件資訊觸犯刑法呢?答案是有可能。

  案件在偵查階段就不用說了,一切保密,律師不可能從公安機關那裡拿到任何案件資訊,他能知道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和家屬告訴他的。

  這些當然不是機密了。

  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就不一樣了,檢察院有個《檢察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很老的規定了,96年出的,比很多人羅數都大。

  這裡規定,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訊問被告人筆錄」和」詢問證人證言」確定為機密級國家秘密,時間是到庭審前。

  但是你說到庭審前就庭審前嗎?


  檢察院的規定可不能約束法院,法院本身在這方面有自己的規定,那就是《人民法院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

  這裡面並沒有將普通卷宗認定為國家秘密,也因此,老唐將其拿來當做證據交給紀律檢查部門進行舉報,並不存在泄密的問題。

  這方面還有最高法的指導案例,一個貪污案件,那個律師在法院複製卷宗後,給嫌疑人的家屬都看了,一審被認定泄露國家秘密罪,判了一年。

  但是中院二審直接改判無罪,並且被最高法列入指導案例。

  言歸正傳,小李這邊看著面前唐方鏡遞過來的材料,也是開始仔細看。

  這一看他就不知道說什麽了,元和公司自己出具的證據。

  這個證據甚至都不是那些錄音什麽的,就是元和公司找蘭保勝談話,讓他撤銷舉報的那個證明的複印件。

  當然,還有蘭保勝實名舉報的記錄,這兩者加起來,才可以構成證據鏈。

  在整個事件里,元和公司根本沒把這個當回事,打電話聯絡的時候就說已經知道這件事了。

  說明什麽,說明人家根本不認為這有什麽問題。

  小李仔細看完手中的證據,隨即對著面前的老唐道:「唐律師,您這邊的舉報我已經記下了,如果確實有泄露舉報人資訊的情況,我們這邊一定會嚴查!」

  雖然看起來好像泄露的情況不少,但你別管那些,規定確實是不能泄露!

  如果事情沒鬧大也就罷了,總有辦法能按下去,但是老唐來了,這就不是那麽容易能按下去的。

  老唐聞言又掏出了另一份材料:「這是蘭保勝被刑事起訴的證據,當然,現在這個案子還沒審,但我想說的是,蘭保勝能有現在的結果,都是因為這個舉報材料被泄露!」」

  「所以我建議監察部門關注一下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

  為什麽要這樣建議,答案很簡單,泄露舉報人的資訊,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處分也從警告到開除不等,甚至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而現在,雖然泄露舉報資訊和蘭保勝被設計入獄之間好像沒有因果關係,但最起碼是存在關聯的。

  那這已經算的上情節嚴重了!

  果然,小李拿過第二份材料後臉色更加嚴肅:「唐律師你放心,我們絕對會關注這個案件情況的。」

  拿著舉報的回執,老唐很快離開了接待室,該做的工作都做了,接下來就是等著開庭了。

  與此同時,光明區,王文燕這邊則是拿著手機在發呆。

  「所以,你現在準備直接給我錢?」王文燕一臉懵逼道:「而且要給我十萬?;

  手機中傳來了潘有雲的聲音:「對,只要你能給我諒解書,別說十萬了,十五萬我也願意給你,真的!」

  王文燕有點沒反應過來,主要是這位潘總前後的態度差距太大了。

  之前說一分錢都不可能給,還揚言愛上哪告上哪告,結果現在,張嘴就要給十萬,而且十五萬也能商量。

  那裡面有這麽嚇人嗎?

  不過王文燕也不敢自己做主,直接掛了電話開始聯絡老唐。

  「對方願意給錢是吧?這是好事,這樣吧,我來幫你聯絡辦案的警察同志,

  讓警察同志幫忙主持刑事和解。」

  「你不要自己去和對方談,沒必要的知道吧。」老唐在手機中說道。

  王文燕趕緊答應,她做夢都想不到,本來找唐律師是做刑事案件的,結果現在,先弄到錢了。

  老唐很快找光明分局,分局自然沒什麽意見,只要雙方都同意,他們自然是可以幫忙主持的。

  就是有一點比較奇怪,那個潘有雲居然說不想取保候審了,想進看守所!

  「不是,你這好不容易取保候審成功,為什麽又不想了,你以為這是什麽地方,想進就進想出就出?」分局內,辦案民警沒好氣地說道。

  潘有雲指了指自己的臉道:「同志,我真的不想在外面待著了,你是不知道啊,我這幾天被人揍得太慘了———」

  也不知道那些公司老闆的家屬從哪裡得到的訊息,說潘有雲取保候審出來了,於是就在他家附近蹲他。

  見了面就直接開揍!


  偏偏潘有雲現在是取保候審期間,他連手都不敢還。

  也就是那些人還注意點,所以潘有雲只是外表看起來有點鼻青臉腫,但連輕微傷都算不上。

  太危險了,潘有雲覺得還是進裡面待著比較好。

  雖然現在那些人只是揍他,但保不准哪天就有人想動刀子了,到時候他要是噶了咋辦,好死不如賴活著!

  辦案民警聽得目瞪口呆,只能說這年頭的奇范事有點太多了·

  兩天後,騰達律所。

  王文燕哭的稀里嘩啦都想給老唐跪下,被老唐趕緊阻止。

  「現在你不要著急,只是拿到一部分錢了,你丈夫的案子還沒做完,所以先等等好吧。」老唐勸說道。

  王文燕點點頭,是啊,丈夫還在裡面呢,希望趕緊把這個事結束吧。

  第二天一早,老唐拎著手提包一路來到了光明區法院,今天就是正式開庭的日子。

  結果到了刑庭門口發現,這門還沒開呢,就在外面等著。

  等了沒一會兒就發現有熟人到了,那熟人正是夏光玲還有另一個檢察官,兩人今天是要作為公訴人出庭的。

  雖然雙方之前談的不愉快,但老唐還是禮貌性的打了個招呼。

  也不知道咋回事,這兩位女性檢察官的眼圈都特別黑,眼珠子有點通紅。

  老唐想了想還是開口道:「夏檢察官,還有這位檢察官,早啊,看兩位的樣子好像沒睡好啊,怎麽回事?」

  他這話不說還好,說完後就看到夏光玲和另一個檢察官對他怒目而視!

  老唐頓時有點不解道:「夏檢察官,雖然咱們之間不太對付,但也沒必要這麽仇恨大吧?一個案子而已。」

  終於,夏光玲忍不住開口道:「唐律師,我們為什麽沒睡好難道你不知道?

  你之前搞出了那麽大的動靜,難道你以為只需要公安機關介入就行了?」

  老唐在過年期間弄進去了兩百多個人,老葛加班加到爆炸,檢察院也不多讓!

  那麽多的案子需要審查,自然就得加班了。

  老唐聞言頓時閉上了嘴,轉頭看著一邊的牆壁吹起了口哨,今天的風兒好喧

  他現在連人民路派出所都不敢去,生怕老葛和他玩命-—·

  雖然他有瀕死護佑,但這種關鍵技能肯定要用在合適的地方,只是沒想到檢察院這邊也是這情況·

  好不容易等到門開了,老唐趕緊坐到被告代理人的位置,然後開始閉目假寐。

  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有人進來,王文燕一家人,居海清都坐到了旁聽席上鄭總和陳靜也到了,雖然很自信,但他們也想第一時間知道這個案子的結果。

  只不過看看旁聽席的情況,兩人還是坐在了靠近門的地方。

  等了好一會兒,合議庭到位,庭審開始。

  還是刑庭的正常流程,審判長敲響了法槌:「傳被告蘭保勝到庭!』」

  隨即兩個法警將蘭保勝帶到了法庭上。

  接下來就是驗明身份,以及一些例行的詢問,比如以前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之類。

  很快法庭調查開始,公訴人宣讀起訴狀。

  起訴狀內容也沒什麽特殊之處,這個案子在證據上最起碼看起來是很完備的,敲詐勒索證據確鑿。

  隨即審判長問道:「被告人,起訴狀內容是否聽清?」

  蘭保勝這邊點點頭道:「聽清了。」』

  審判長再次問道:「起訴狀指控是否事實?」

  「不是事實!」蘭保勝沒有任何猶豫便說道。

  審判長也沒什麽表情,接著問道:「被告人對起訴狀指控罪名是否有異議?」

  「有異議,我沒犯罪。」」

  夏光玲面無表情,但是那副黑眼圈讓她看著一點都不嚴肅。

  審判長問完然後就是公訴人的訊問,基本上和以前差不多。

  反正蘭保勝這邊全部都不認,他沒有犯罪。

  老唐這邊在公訴人舉證完成後便開始進行辯護。

  「首先,蘭保勝在舉報元和公司之後,並沒有通知該公司,相反,是該公司從其他人口中得知蘭寶勝舉報後主動聯絡他的。」」


  「其次,公訴人的證據三錄音中我們可以知道,蘭保勝首先提出說要對方給予其勞動補償金,但是公司這邊沒有直接沒有回答,相反,他們主動提問,問蘭保勝給多少錢可以撤回舉報!」

  「然後,對於公訴人主張的證據五錄音以及證據八的收據,蘭保勝在第三次見面結束後便已經準備提起勞動仲裁,而他計算後的勞動補償金一共是十五萬左右。」

  「因此,在又一次被元和公司叫去後,他有理由認為公司給的錢就是勞動補償金,而且綜合來看,元和公司這邊早就有準備,對於蘭保勝提出的勞動補償金刻意規避,不斷的想把蘭保勝的注意力引到拿錢撤銷舉報方面·——.』

  「綜上所述,蘭保勝一直的目的就是索要勞動補償金,其並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應當被判決無罪!」

  旁聽席上,鄭總突然動了動,他有點坐不住了,要不是陳靜拉著他,他都想站起來反駁幾句。

  因為—————-他真的就是那麽做的。

  而老唐這邊說完,審判長看向了公訴人這邊:「公訴人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夏光玲很快便道:「對於被告代理人的說法,我方並不認同。」」

  「在雙方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蘭保勝接收了元和公司的轉帳五萬元,並且在附有『撤銷對元和市政綠化有限責任公司的舉報』的收據上簽了字。」

  「因此可以認為,蘭保勝確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審判長又看向了老唐這邊:「被告代理人?」

  「我認為公訴人完全忽略了所有證據的關聯性,從最開始,蘭保勝就沒有主動聯絡過元和公司,相反,每一次都是元和公司主動聯絡他的。」』

  「包括撤回舉報給錢的話,也是元和公司說的,蘭保勝並沒有說過,而且,

  元和公司對每一次的談話都進行了私下錄音。」

  「而在最後一次的談話中,蘭保勝已經提起了勞動仲裁,而且證據顯示,審請書副本也已經送達元和公司,所以元和公司是知道對方準備要多少補償金的

  「結果元和公司依舊刻意迴避補償金,但是卻把賠償金額和補償金設定為同一金額,故意混淆,誘導蘭保勝簽字,綜合來看,我說元和公司處心積慮想讓我的當事人坐牢,有問題嗎?」

  夏光玲張了張嘴,不過還是沒說話。

  雙方最後陳述,審判長宣布休庭。

  老唐看著手中的材料,他有預感,這個案子可能會成為典型案例!

  最高法必須得對這方面進行規定了,勞動者就算是為了索要賠償金而舉報,

  那也不應該認定為敲詐勒索!

  因為賠償金是他應得的,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

  能做個典型案例也算給老周一個交—·埃老周好像民庭法官啊——··

  咳咳,大家都是光明區法院的,給誰不是給啊,你就說給沒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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