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老唐:你們趕緊吵起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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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唐花了大概二十分鍾的時間,一路來到了廟前街道辦。

  還是那個熟悉的院子,再繼續下去,這裡都要有家的感覺了。

  終於有地方要硬頂了,這大冷天的全身熱汗手腳發燙!

  別人是氣抖冷,他是氣抖熱。

  太刺激了,他這段時間做了很多準備,國家賠償這一塊,他在前世就曾經下了很大的功夫去研究。

  既然現在不予賠償,那咱們就好好扯扯。

  至於說輿論,他輕易不會在事情沒解決之前就透過輿論解決,但不可否認,

  輿論確實是他手裡掌握的一把最鋒利的刀!

  老唐心中火熱,一路來到了廟前街道辦,他是來拿那份不予賠償決定書的。

  辦公室內,老胡一會就到門口看一眼,對他來說這真的是天降橫禍,本來這事就不應該他管。

  就那天多了一句嘴,結果現在,成了他的事了。

  沒辦法,現在的主任已經到年齡了,馬上就要退休,都在傳言方主任很可能會上去,所以他那天看到方主任和其他人發生爭吵,就出來幫了一下。

  等了沒一會兒,就看到那位唐律師還是和往常一樣,拎著手提包走了進來,

  趕緊便迎了出去。

  「唐律師來了,這外面太冷了,走吧裡面坐會兒·———

  老唐這邊還是很淡然道:「坐會兒就不必了,你把那個不予賠償決定給我就行,給我我馬上就走。」』

  他可不會說因為方靜文沒出面就怎麽樣,還是那句話,他的目的就是解決問題,對事不對人。

  老胡聞言依舊保持著笑容道:「唐律師,那我得說明一下,這個不予賠償真的不是說我們這邊不想給錢,是沒辦法透過。」

  「當時一起執法的不單單只有街道辦,還有城管局,還有區市容市貌管理辦的人,所以就算要賠,那也應該是三家一起賠的。」

  「而且那個數額也有點太——--就是唐律師你知道我的意思,確實是沒辦法透過,現在我們的資金都有預算,一個蘿蔔一個坑-———」

  老胡在那裡說著,說的很誠懇,他也確實沒必要騙人。

  說著話,不予賠償決定書被拿了出來,老唐一邊聽著一邊翻了翻,那決定書上面主要的理由就是老胡之前說的第二點。

  三家一起執法的,因為中間涉及到了三家分工協作的問題,當時的行政行為是否違法,不確定,所以不予賠償。

  老胡的意思就是說,讓對面的唐律師可以去法院快點起訴,把三家一起告了,或者判或者調解,那都可以。

  只要有了法院的判決書,這邊就好辦了。

  這也是現在很多單位的習慣做法,不是說不能自己決定,而是誰決定了誰就要背鍋。

  單位是一個整體,但具體在單位裡面,也是由一個又一個的人組成的。

  與其這樣,不如就讓對方去告,告完了,法院怎麽說,我們怎麽做,那誰也不會有二話。

  老唐這邊沉默了,這和他想像的又不一樣!

  來之前還以為這廟前街道辦是想硬頂,他要好好用法律的手段和對方扯扯,結果居然是這麽個原因!

  做出不予賠償決定後被起訴,雖然也丟臉,但最起碼不用背鍋。

  老唐沉默了一會,拿著不予賠償決定書離開了。

  他倒也沒有覺得怎麽樣,雖然對方說的很誠懇,但很多時候你不能看他說什麽,你得看他做什麽。

  最起碼在這份不予賠償決定書里,對方是否認行政行為有問題的。

  既然這麽想去法院,那就去法院吧,到時候就在法庭上好好說說。

  前幾年各地法院都進行了改革,很多行政方面的一審案件都劃分給了鐵路運輸法院。

  鐵路運輸法院是以前鐵路系統內部的法院,沒錯,以前的鐵路系統內是有公檢法的,隨著改革的進行,不然鐵老大可不是白叫的。

  讓鐵路運輸法院接手一審行政案件的原因就是因為行政案件經常會被地方干涉,這不是一句司法獨立審判就能對抗的。

  只不過很可惜,天延市這邊並沒有鐵路運輸法院,所以只能是去安平區法院起訴。

  就這麽一路到了安平區法院,之前的行政案,因為被告是安平區zf,所以一審管轄法院是中院。


  所以真的說起來,老唐還是第一次來安平區法院。

  還是老規矩,先看看外面,你別說,天延市地方不大,這一個區法院可比京州那邊的光明區法院要闊氣不少。

  瞅瞅這辦公樓,那叫一個霸氣!

  掏出手機拍張照,一會兒回去就發給老周好好嘲諷他一下,趕緊重新修法院吧,那日法院都多少年了。

  拍完照拎著手提包過安檢,隨後便開始排隊。

  可能是這地方行政案件確實很少,刷完身份證後才發現,行政訴訟根本不需要排隊。

  可以看到,那視窗的工作人員在發現有人排隊之前正在看書,這會幾好像也有點難以置信似得。

  能理解,就像老唐第一次去光明區法院提刑事自訴的時候,那工作人員也是有點懵,這種事確實遇到的太少了。

  那工作人員看到老唐過來,隨即道:「同志您好,我這裡是行政訴訟的視窗,只接行政訴訟的立案,您先看看確定是行政訴訟吧?」」

  老唐將起訴狀遞了過去:「行政賠償訴訟,你看看還缺什麽。」」

  工作人員接過來一看,好傢夥,被告就列了仁,廟前街道辦,安平區城市管理局,安平區市容市貌管理辦。

  第三個本來算是內設機構,不能成為適格被告。

  但天延市有相關方面的規章制度,那就可以當被告了。

  這也是現在經常做的,比如拆遷辦之類的地方,專門出個規章,不然要是對方提起行政訴訟,zf自已就得當被告了。

  而行政訴訟案件,負責人是要出庭的————·

  「同志,你這被告挺多啊·———-唐方鏡?」

  抬起頭剛想問一句呢,就看到對面的男人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解開扣子,那毛衣胸口的位置赫然寫著:沒錯,我就是你心裡想的那個唐方鏡!

  看到這句話,工作人員原本想問的那句「你就是京州的那個唐方鏡嗎」頓時被噎了回去。

  老唐這邊接著說道:「被告多這也不怪我,之前找街道辦要賠償,人家說了,三家一起做的事,找他們一家要賠償不合理,讓我把三家全告了。」」

  「那我沒辦法,只能是一起告。」

  工作人員不說話了,繼續看起訴狀,看著看著又道:「十萬?不是,唐律師你這有點太多了吧,而且這還能要精神損害賠償?」

  「訴求有點不太合理吧?」」

  「當然能要啊,法律依據我已經在裡面列出來了·———」—。」老唐接著說道。

  工作人員繼續看著,又抬起頭道:「唐律師,我把你的起訴狀看完了,你的證據也不足啊,被訴行政行為是否違法,也不確定—

  就在此時,老唐終於開口道:「我現在是有個問題想問您,不知道您能不能給我解答一下。」」

  那工作人員聞言道:「唐律師你說,什麽事啊?」

  「我很想知道,咱們安平區法院是不是現在還沒實行立案登記制呢,是不是還在用立案審查制啊?」

  啊?那工作人員一愣:「當然不是,早就是立案登記制了。」

  老唐點點頭,隨即道:「那你問這麽多是什麽意思?立案登記制什麽時候要審查我的證據是不是充分啊!」

  工作人員膛目結舌,話說他在法院也做了幾年,說實話還從來沒有哪個律師敢這麽說的。

  老唐根本不在意是不是得罪人,本來就是立案登記制,你按照規定就行,結果在那裡各種詢問案件情況,一會兒說被告太多了,一會又是要的錢太多——

  後面居然又說什麽證據的問題。

  這和你立案審查有什麽關係,被告這麽多你就說是不是適格被告就行,要的錢多不多和你立案有什麽關係。

  「所以,受不受理啊?」老唐接著說道。

  那工作人員冷著臉道:「能受理,但是否立案需要時間來審查,你這案子要先轉訴前調的。」

  行政訴訟是不能調解的,但是,行政賠償、行政補償等等型別的案件,可以適用調解,這是一個例外型別的規定。

  老唐無所謂道:「調解也可以,但是如果調解不成,建議法院快點立案。」

  他的目的是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利益,調解如果能拿更多錢,肯定是調解更好。


  很快老唐拿著受理決定書出了安平區法院,雖然只是很短的時間,但他能感受到,這地方和光明區法院差的很多。

  不過他確實無所謂,給力點,今年年前就能去最高法把事給辦了!

  幾天後,安平區城市管理局的局領導看著面前的工作人員道:「我們被告了?這又是什麽情況?」」

  關鍵是什麽訊息都沒有,莫名其妙地就被告了,雖然現在還在走調解,但總感覺很不舒服。

  工作人員將案件情況說了說,接著道:「那會您還沒調過來,所以不太清楚這件事。」」

  「其實整個事和我們單位的關係都不大,當時我們都是配合工作,由街道那邊主「後面也不知道咋回事,就把那個劉巧巧給判了,結果她請來了京州的那個網紅律師,就那個唐方鏡,把這個案子給翻了過來,現在人家就是找後帳呢。」

  領導聽到這裡更無語了,事情是他調來之前發生的,而且他們還是配合工作的,結果現在莫名其妙要當被告,這都什麽破事啊!

  「什麽時候調解,明天是吧,讓老孟把那個齊寶岩帶上,再帶個律師去,把當時的情況扯清楚,不是我們的責任,絕對不能認!」

  他才調過來半年不到,還準備好好干呢。

  這種事真的是可大可小,關鍵對面是唐方鏡,那完了如果引發輿論,可不會管其他的,說處理就處理。

  工作人員點點頭,隨即離開。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市容市貌辦這邊,創衛那都多久的事了,沒想到現在又被人翻了出來。

  創衛期間他們這裡權利很大,但是創衛結束後也就那樣了。

  也只能是派人參加調解,都是一個想法,能甩鍋就甩鍋!

  和賠錢沒關係,關鍵是怕影響。

  就在這樣的氛圍中,時間悄然來到了第二天。

  今天是個大晴天,艷陽高照,老唐起床看看日曆。

  宜:死緩,無期,離婚。

  忌:無罪,不予起訴。

  今天這又有點奇怪啊,裡面好像又混進去了一個莫名其妙的東西。

  看來今天可能出現變故?

  不行,自己不是算命的,所以肯定還是正常發展。

  洗漱完畢出門,也不知道劉巧巧那邊收到法院的賠償沒,她被刑事拘留十幾天後逮捕,到被法院取保候審,中間大概有五個月左右。

  今年公布的國家賠償單日數額為460.3元,所以差不多近七萬元。

  聽起來感覺還不少,但是你要知道,劉巧巧在看守所住了五個月!

  那地方的條件可不好,五個月出來人都恍惚了,現在日常都得吃藥。

  這麽想著,老唐打車一路來到了安平區法院。

  「喂,王法官,我已經到門口了,調解室在二樓205是吧,我馬上上去!」

  過安檢上二樓找到調解室,這是那種會議室,可能是覺得今天人數比較多,

  所以找了個會議室來代替。

  都無所謂,找了個合適的位置坐下,隨後便開始在系統面板上看電影。

  等了好一會兒,終於又有人進來了。

  這一看又是熟人,就那個街道辦的老胡,還有之前中院再審中見到過的證人,好像叫劉曉琪。

  還有一個不認識。

  老胡這邊進來看到老唐馬上顯出笑臉:「唐律師您已經來了,我給您介紹一下,這是我們的辦公室主任,王主任。」

  「這是之前————」

  「之前參與的執法的網格員,劉曉琪,我說的沒錯吧?」老唐開口道。

  劉曉琪看了看對方,點點頭,她沒想到僅僅是見了一面這位唐律師居然還記著。

  王主任是個有點胖的中年人,很白,臉上時刻掛著笑容,坐下來便樂呵呵地和老唐開始寒暄。

  「唐律師,真的是麻煩你了,我們其實也想著早點把這事弄完,但實在沒辦法,這個錢報上去,財政那邊要罵人的..—.」

  「所以只能是這樣———.」」

  說著說著,門又被推開了,那王主任一看進來的人,馬上站起來道:「孟局城市管理局的老孟帶著齊寶岩,一看就是領導,派頭十足。


  「王主任也來了,這現在還不能開始嗎?」」

  「法官還沒來呢,得再等會,這位就是唐方鏡唐律師。」王主任介紹道。

  老孟其實很不喜歡和這種人打交道,但是現在沒辦法,上前伸出手道:「唐律師是吧,你好。」」

  老唐伸手握了握,禮這方面他還是很可以的,調解嘛,自當雅量。

  終於,市容市貌辦那邊的人也來了,是和法官一起進來的。

  「人都到齊了是吧?那咱們就開始吧,這個事其實也不算什麽大事,唐律師那邊的訴求就是十萬塊,你們三家看看—————.」

  負責今天調解的主審法官王昊開始說道。

  唐方鏡的案子很多人都不願意接,都覺得那是麻煩。

  沒辦法,普通的案件,法官說什麽就是什麽,很少有人敢和法官扯什麽。

  就算有那膽子大的,也頂多說幾句,提個異議什麽的。

  但是唐方鏡不一樣,你法官如果沒說對,他是真的可以讓你下不來台!

  關鍵是他的這些話都有法律依據,你和他沒辦法辯!

  所以王昊的想法就是,能調解儘量調解,實在不行了再說。

  十萬塊確實不多,這三個單位誰會把十萬塊當回事。

  結果就在此時老唐開口了:「那個王法官,我得說一下,我的訴求確實簡單,十萬塊,然後呢就是違法執法的行政機關需要公開道,就這兩樣。」

  啊?王昊一愣,但他還沒顧得上說話呢,城管這邊的齊寶岩開口道:「我們也要說明一下,當時雖然是聯合執法,但是,我們是配合街道辦的,執法是由街道辦主導。」

  「整個檢查小組裡只有我是城管局的,這都是為了配合他們工作-———』

  老唐聽到這裡頓時笑了,要的就是這個效果,他這邊不單單要對方公開道歉,而且後面還要發影片。

  他就不信這三個單位的領導都能接受,所以肯定要扯皮。

  只是沒想到城管局這邊反應這麽快,看來根本不用自己挑撥,人家本身就要甩鍋。

  於是,老唐默默地開始吃瓜。

  這邊,街道辦的王主任有點遭不住了:「那個齊寶岩同志,當時我們是聯合執法的,我們是一起做的事,什麽叫你們只是參加?那意思是我們主導?」

  本來想著,大家一起配合把十萬塊給賠了,簽個調解協議這事就過去了,誰能想到這上來就甩鍋!

  市容市貌這邊的工作人員開口道:「當時檢查小組是街道的方主任帶隊是吧,那肯定要聽帶隊領導的話———」

  王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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