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這唐方鏡也太難相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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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天大雪,老唐穿著一身黑色的風衣,緩步走在街頭。

  他沒有打車--不是他裝酷,而是這會兒實在打不上車,好不容易打到一個,起步就是二百塊。

  這麽大的雪,計程車的危險很大,老唐也不想評價這種做法,所以他選擇了步行,反正住的地方離中院很近。

  不過,這麽大的雪很適合吃火鍋啊,就是一個人吃火鍋有點奇怪而已。

  接下來就是等著了,希望天延市中院給點力,堅持他們之前的觀點,那就是那些行為全部都只是執法不規範而已。

  京州當年有位喜歡學外語的法院副院長,他有一個觀點就是,法律的解釋權在他那裡。

  陳院長其實說的是實話,非常真的那種實話。

  這個案例里就可以看出來。

  當初的執法行為算不算不規範,當然算了,所以法院那麽判,邏輯上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不規範和違法那是兩個概念。

  這裡面讓他感覺無奈的一方面是判決本身,另一方面則是當初一審二審時候,劉巧巧找的那個法援律師。

  對方純粹就是走過場的,稱一聲第二公訴人都沒問題。

  公訴人說執法不規範,他就說執法不規範,根本沒有從執法違法的問題方面進行辯護。

  算了,繼續等著吧,做案子最需要的就是時間了。

  天延市中院這邊很矛盾,這個案子其實本身並不複雜,但是,法律從來不是獨立存在的。

  袁再軍的看法就是,就算這些執法行為有這樣那樣的問題,但是在當時,作為城管局的齊寶岩是穿著制服的。

  更重要的是,在那天的衝突發生之前幾天,街道辦的人已經因為劉巧巧占道經營的問題對其警告過了。

  街道辦那邊為此專門發了文,認為劉巧巧故意抗法,建議有關部門嚴懲!

  至於說執法違法的問題,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面對執法人員,劉巧巧卻依舊用暴力的方法進行反抗。

  就算執法違法了,那你就能暴力反抗?

  你應該事後透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予以糾正而不是當時進行反抗。

  這不是袁再軍一個人的看法,很多的法律從業人員都是這個看法。

  執法有問題,那不是專門給你設立了行政複議和訴訟的渠道嗎,你在事發的時候用暴力行為阻攔執法,那就是妨害公務!

  所以必須對這種行為予以嚴懲。

  否則以後是不是執法都能被反抗了?

  當然,中院審委會裡也有很多人有不同的觀點。

  法律具有滯後性,永遠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用一個案子的結果來分析其他案子,那是一種法盲的表現。

  就這個案子裡,確實執法行為嚴重違法,不單單程式違法,而且沒有執法依據,就根本不能扣押。

  所以這就不構成妨害公務罪。

  以後再有案件,同樣也是根據具體案件情況來分析的,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同樣,還有一個原因。

  這個案子是高院發回來再審的,本身就代表著高院的意思,中院確實可以繼續維持,反正每一級法院都有獨立審判權。

  但那樣的話就和其他地方曾經發生的中院高院拉扯行為一樣了。

  就是你高院發回多少次,我都維持多少次,除非你高院自己審,就是和你剛。

  但為了這麽個案子和高院硬剛?而且那邊還有個唐方鏡-——·

  綜合考慮之下,院審委會終於做出了決定。

  老唐的想法其實和另一批法官們的想法差不多。

  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就行,因為一個案子就得出結論說,以後執法的時候是不是都能反抗了————·.

  這很明顯就是在偷換概念。

  你反抗與否這是你的自由,從來不是說能不能,而是你願不願意。

  當然,反抗之後你也要根據情況來看要不要進去,這取決於當時的執法人員是不是完全依法執法的。

  公民不能對抗執法,但同樣,執法人員也不能肆無忌憚,不是說你是執法人員,你就能隨心所欲,別人只要反抗一下,就得進去。


  老唐又在無聊的等著了,等待的日子,順便在天延市接了幾個案子。

  這不是搶生意,而是這種執行案子,本地律師已經名聲臭了。

  用幾個當事人的話說,找律師完全沒用,都不知道他們幹了啥,反正最後還是執行不了。

  老唐閒著也是閒著,於是就接了下來。

  本來打算好好研究一下,把那幾個案子的被執行人送去吃幾碗國家飯的,結果剛把第一個弄得行政拘留後,後面的案子就都解決了。

  對方聽說是唐方鏡接了這個案子,而且之前已經把人送進去了,馬上就說要執行,甚至上趕著把錢打了過來。

  幾個案子的申請人喜極而泣,老唐卻覺得很無聊,這年頭想認認真真地做個案子咋就那麽難呢。

  不過好在今天中院來了電話,要再次開庭。

  還是拎著手提包一路走到中院,開庭後審判長也沒廢多少話,直接宣讀了判決書。

  「本院認為,妨害公務罪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是依法執行職務———-綜上,本案檢查小組的執法依據違法,執法程式違法,以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再審申請人劉巧巧的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

  「對再審申請人劉巧巧及其辯護人所持辯護意見,本院予以支援,原審判決再審申請人劉巧巧構成妨害公務罪不當,予以糾正,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百條第三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撤銷天延市中級人民法院-————-號判決。」」

  「再審申請人劉巧巧無罪!」」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宣讀完判決書,隨即看向了唐方鏡。

  結果卻發現這位唐律師臉上的表情好像··很不高興?

  不是,你這人什麽意思,你申請無罪判決,我們這邊都已經給你判了無罪,

  這可是自己把自己的判決給撤銷了啊!

  為什麽以前會有那種上級法院和本級法院拉扯行為發生,就是因為這種情況意味著自己打首己的臉。

  要自己承認自己之前的判決不當,予以糾正!

  這可是影響很大的事,所以就是要硬挺,不管你上級法院怎麽說,反正我就是這麽判的,要麽你自己去判。

  這次他們審委會專門開會研究決定要判無罪,結果,這位唐律師居然還不高!

  真就沒見過這樣的人!

  不過審判長也不好說什麽,只能按照程式將判決書給了老唐。

  老唐一臉不愉快地拿過判決書,等審判長宣布庭審結束後便告辭離開,那股子「喪喪」的感覺,讓公訴人都不爽了。

  按道理來說,我們這邊才應該不爽好嘛!

  劉巧巧的案子當初檢察院可是逮捕了的,這改判那同樣對檢察院影響很大。

  於是等老唐離開後公訴人終於忍不住道:「你們說這什麽情況,老單,你說這唐方鏡到底怎麽了,贏了官司還那副表情?」

  老單也就是審判長搖搖頭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我就覺得這種人肯定很難相處。」

  大家在隨便聊著,案子判完了,又不能代表其他,尤其是這樣的案子,那是審委會決定的。

  老唐這邊自然不高興,天延市中院居然還是改判無罪了!

  難受,真的難受,這個案子可是天時地利都具備了。

  結果居然還是改成了無罪,你說這事鬧的,什麽時候他唐方鏡能好好體驗一下別的律師做刑案那種「艱難」呢?

  做刑案一點都不難啊,你看這高院中院都很配合。

  也就老韓不在,否則高低得好好噴幾句,刑案不難?你要不要聽聽你在說什麽!

  就你那張臉,那滿身的傷痕,按規定去會見,就沒見哪個看守所敢把你攔著不讓會見。

  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檢察院法院都把律師視為敵人,各種不配合,你這邊得求爺爺告奶奶的求著辦事。

  唉,人比人氣死人啊。

  不過老韓也不會真的說什麽,這都是人家自己拼出來的。

  老唐想了想還是撥通了劉巧巧的電話,從今天開始,對方就無罪了,不用再去社群矯正了,也不用擔心有案底影響孩子了·—··


  後面這個沒辦法,儘管有各種普法,但很多人還是認為只要有案底就會影響到孩子—

  廟前街司法所,今天是劉巧巧定期報到的日子。

  程式還是和往常一樣,只不過劉巧巧屬於重點的監控物件。

  主要是因為她一直不認為自己有罪,社群矯正嘛,首先最起碼罪犯需要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後面的工作才好開展。

  但她一直不認為自己有罪,對於矯正行為也帶著對抗的態度,所以最近負責她的司法工作人員已經有和上面匯報的想法了。

  如果緩刑期間不配合工作,受到執行機關三次警告的,可以視為嚴重違法緩刑考察制度,是會導致撤銷緩刑,重新執行實刑的。

  「劉巧巧,我再次和你說明一下,你現在的這種思想是很不對的知道吧,現在我們這邊已經對你警告過兩次了,你也學習過,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工作人員極其嚴肅地說道。

  「我沒罪。」劉巧巧的態度還是那樣。

  唐方鏡說她是個較真的人,這一點沒說錯,她很軸。

  工作人員看了看劉巧巧,起身準備去通知領導。

  結果就在此時,劉巧巧這邊來電話了。

  「喂,唐律師,啊今天宣判了?我不知道————-無罪?真的嗎?」劉巧巧突然滿臉激動。

  聽到這話,原本已經走到門口的工作人員腳步停了下來。

  手機中,老唐那不是很愉快的聲音響起:「真的啊,現在判決書就在我手裡,你在哪呢,一會我把判決書給你看看。」」

  「我,我在我們這司法所呢,啊唐律師你送過來嗎?那多不好意思———」

  掛了電話,工作人員回頭好奇道:「你申訴再審了?」

  劉巧巧這會兒滿臉笑容道:「對啊,我申請再審,今天中院那邊改判了,我沒罪,我沒犯罪!」

  「我沒犯罪————」

  說到後面,劉巧巧的聲音都帶著哭腔,較真歸較真,但她的心理壓力很大很大。

  很多時候她自己都會想,自己這麽較真到底值不值。

  當初是不是就不應該上訪,就應該人家說什麽就是什麽,估計就不會有後面的事了。

  現在,感覺像是背了很久的包袱突然一下被卸下一般!

  工作人員臉上的笑容有點勉強了。

  他剛想說什麽,劉巧巧馬上道:「我的律師-—-——-咳咳,律師很快就會過來,

  把判決書給我送過來。」

  工作人員點點頭道:「那————-那你先在這邊等著,我去和領導匯報一下。」

  當然,這並不是說送來判決書,司法所就直接取消劉巧巧的矯正了,畢竟那判決書也有可能是偽造的。

  他們必須得等法院那邊把判決結果轉過來才行,這個過程一般會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而在另一邊,老唐拎著判決書並沒有出法院的門,順腿就來到了另一邊,這是中院申請國家賠償的辦公室。

  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看到那申請國家賠償的申請書和相應材料後人都傻了。

  「唐律師,這個—————這是剛剛給你的判決書吧?」」

  老唐點點頭:「對啊,剛剛給我的。」

  「那你這申請書———.」

  「這不是早就準備好了嘛,剛剛把時間填了上去,沒有問題吧?」

  工作人員定定地看了半天,終於道:「沒問題——」」

  這申請書估計三天前就準備好了,真就時間管理大師啊。

  司法所這邊,大概半個多小時後,工作人員便看到,一個拎著手提包的年輕人走了進來。

  「劉巧巧—————你是劉巧巧的那個律師?你是京州的唐方鏡律師?」」

  老唐點點頭笑道:「看來我這名聲挺大啊。」

  工作人員馬上道:「唐律師,我是漢西政法的學生,當初您在我們學校做講座的時候我見過您的,我去年畢業後考到了這裡。」

  「沒想到您會接這個案子,那什麽劉巧巧就在裡面·———」」

  怪不得這個案子能翻,原來是唐律師出手了!


  判決書拿到,劉巧巧貪婪地看了很久,就是很奇怪,那位唐律師依舊很不開心。

  看著興奮的劉巧巧,老唐開口道:「行了,接下來的事你不要摻和,把銀行卡給我就行。」」

  接下來?劉巧巧聞言頓時愣住,這都無罪判決了,還接下來?

  倒是後面跟著進來的工作人員神情激動,終於又要見到唐律師的表演了嗎?

  他可是記著的唐律師說過,無罪並不是終結,而僅僅代表著開始!

  安平區要開始震盪了嗎?趕緊的,生活太無聊了!

  老唐緩步走出司法所,國家賠償申請了,但那是刑事方面的賠償,還有行政行為導致的賠償。

  當時一共是九個人,但全部都是區裡的,那就先去區紀律檢查機關來舉報Pe。

  雖然事情已經過去這麽長時間,但中間情況特殊過了一年被羈押,這同樣也要有個回覆,如果不行,那就一級一級舉報!

  那個臀部肌肉很發達的美國隊長可以打一整天,而老唐,可以這樣做一輩

  先舉報,然後再申請賠償,一個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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