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我沒獲利啊,我領的是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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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回到十分鐘之前,中院辦公室。

  中院領導聽了張法官的敘述後懵逼了大概一分鐘。

  雖然是中級法院的領導,但講道理,他以前還真的沒見過這樣的維權方式。

  或者說,這根本不是正常人類能整出來的活!

  為了這麽個維權,還專門開了一家健身房來釣魚,過程確實合法,但是·

  怎麽想都有點奇葩。

  不過,中院領導很開心,因為這個案子可以拿出來好好宣傳一波!

  中院領導的高血壓怎麽樣老唐不知道,但他知道一點,這次如果沒有居海清十分湊巧的提供了健身房,他這個事維權可能會持續很長時間。

  很現實的問題,唐方鏡不是神,他也沒有任何的偵查權。

  他所能掌握的證據也都是隨便就能查到的,公開的證據。

  哪怕他專業水平再高,也不可能生造證據出來。

  他不可能知道職業閉店人之間的聊天記錄,更不可能拿到他們那邊的各種流水。

  所以在開啟突破口之後,老唐本身就做好了這樣的準備,他準備隨便開個健身房,然後用同樣的方式跑路。

  至於說錢也花不了多少,三個月的時間就能把帳自弄好。

  扮演群眾怎麽找,那當然是讓律所的律師們來扮演了。

  律師們來健身房買課,一買就是一年兩年,仁月後健身房跑路,所有的帳目就沒問題了,對方的底狗再怎麽查帳目都沒問題。

  就當給律所的一個福利了,他也不可能真的收大家的錢。

  他現在很有錢,律所每年的分紅高的嚇人,更不用說他有時候也會去做一些賺錢的案子,所以這點支出是沒有任何問題,

  結果冒出來一個居海清,直接玩真的了—·

  聽起來感覺像是特別笨的辦法,是個人都會做。

  但你要知道,真的說起來沒人會這麽做的,正如中院領導想的那樣,這根本不是正常人類能整出來的活兒。

  一個案子律師費賺了一萬,結果自己為了調查取證花出去了十萬,這十萬可沒人願意給你承擔,只能是自己掏腰包。

  你說這是正常人類能做的事嗎?

  不過老唐無所謂,他本來就不正常,正常人咋能有系統這個東西呢。

  那接下來就是回去等著了,這個案子終於有判頭了啊。

  就是不知道那個叫田立本的如果進去了,能不能撐住裡面的「大記憶恢復術」,反正就老唐這些年來辦的案子,還沒人能頂住呢。

  案件的移交管轄需要時間,尤其是現在,中院需要先把案件移交給京州市公安局,然後,局裡再給下面的光明區分局。

  體制內很講這個對等關係的,中院對等的就是市局和市檢。

  一路出了中院,就看到居海清站在門口等著呢。

  「咋樣了唐律師,接了沒?」」

  老居現在早已經不在意健身房虧損的事了,就當花錢買樂子看。

  反正他一個單身漢,一人吃飽全家不餓,而且收入還高,這些根本不在乎。

  當初開健身房也是突發奇想,自已要是當了老闆,那每天肯定會去店裡,那肯定就會鍛鏈身體了。

  結果開了店後才發現,偷懶的人,那去了健身房也是玩手機-——

  老唐笑道:「我出馬你還不放心?中院接了案子,同意幫忙移交。」

  「那就好,那就好!」居海清很是興奮,他已經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後續怎麽發展了。

  而且不單單是他,這次同樣讓幾個健身房客戶一起去演戲了。

  他當初開健身房,本地有認識的網絡小說作者去捧場了,大家都辦了個一年卡,算是給朋友的支援。

  結果聽到有這種好事,一個兩個的都跑來看熱鬧。

  那個底狗小弟跑去查帳的時候,幾個網絡小說作者跑來演戲,那叫一個逼,

  真。

  和居海清告別,老唐回律所開始辦其他的事。

  順便依舊在和對方聯絡著,調解的條件也在不斷變化。

  從一開始要求百分之百退還,再到後面的百分之九十,百分之八十等等。


  而在拘留所內,田立本可謂是度日如年,真的是太難熬了。

  他做這行,說實話還是第一次進來,本來浪習慣了的人,突然之間失去自由,那種感覺是真的難受。

  好在這個是有期限的,每天著手指頭算日子,又過去一天了,還剩下多少天自己就能出去了。

  大家都在等,田立本在等什麽時候出去,老唐在等法院移交案件,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羅永————-羅永在等著賺錢。

  但是,孫燕這邊的一些人有點等的著急了。

  老唐剛回律所,王青青就走上來道:「唐哥,那個孫燕來了,說是想問問案件進度,見不見啊?」

  「問案件進度?見見吧,估計他們這是著急了。」老唐點點頭道。

  很快就在辦公室里,老唐見到了孫燕几個人。

  「唐主任,這我們也不是說來催您,我們都是相信您的,就是前幾天有個鄰居去中院發現案子還在調解中,就在群里詢問·—」孫燕滿臉笑容道。

  其實這並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之前的維權群里,維權律師劉樂天和他的助理一直沒有被踢出去。

  所以看到詢問後,那個助理在群里發了幾句話。

  意思就是說,之前他的老師幫忙談調解的事,結果你們認為那是故意拖時間,又是催又是實名投訴的。

  現在呢,唐方鏡整天也是談的調解,你們現在什麽動靜都沒,連問一句都不敢,你們不是說自己是花錢的嗎?

  被這助理一嘲諷,有的人就忍不住了,商量來商量去,還是想著先來問問情況。

  老唐聞言笑道:「你們著急很正常,調解就是拖時間,這還是我說的呢,但是啊,你們是不是忘了,我當初也說了,這案子,走訴訟是死路一條的。」」

  「案子可以贏,隨便贏,但是不可能拿到一分錢的執行款,我專門開調查令去查了對方的帳戶,沒有錢。」

  「我做案子,必須得是切切實實解決問題,而不是單純為了贏而贏的,如果一個判決沒辦法執行,那和廢紙有什麽區別呢?

  孫燕聞言點點頭,她想說點什麽,但是被老唐打斷了。

  「這樣吧,一個月,在一個月之內肯定會有答案,如果到時候沒動靜,你們直接來砸我的招牌。」

  等孫燕等人離開,王青青很不滿道:「唐哥,你為了他們的事那麽上心,他們現在還來催你—--你就不應該對他們那麽好。」」

  王青青確實看不慣,她很清楚老唐為這個案子做了什麽,專門開一家健身房,這種事的代價可是很大的!

  結果還是不信任。

  當初簽合同的時候說的好好的,這才多少天就懷疑了。

  老唐聞言笑了笑沒說話,人性從來都是複雜的,哪怕他名氣再大,依舊有人不信任他,但是他們文都會很熱衷找自己辦案子,這都是正常現象。

  如果他因為這點就生氣,那案子沒法做了。

  不過,以後這樣的人是不可能找到他的,客戶會給律師弄黑名單,而像他這樣的律師,同樣會給客戶弄黑名單。

  那種「我到底要做多少次才能讓你們相信我」的情況不會在他這裡發生,一次不信任,那以後就不用打交道了,那麽多律師呢,你們可以隨便去找。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到了第五天,光明區公安分局已經對移交的材料進行了審查,隨後便決定立案偵查!

  就這樣,十五天的時間終於過去了。

  一大早,田立本的老婆陳芳芳就起床收拾,今天可是他老公出來的好日子!

  不需要做飯,因為今天老公所在公司的老闆請客,公司一起給老公接風洗塵對於現在的情況陳芳芳還是很滿意的,雖然老公因為工作原因被關了十五天,但無所謂,公司老闆很大方的。

  收拾好後下樓坐上羅永的車,隨即便前往光明區拘留所。

  一般縣區級都可以有看守所和拘留所,但實際上是根據經濟,人口等情況設立的。

  有一些設區的市,那區一級就沒有看守所和拘留所,都是某某市第一拘留所,第二拘留所等等。

  像是魔都那樣的好地方,人太多了,區一級都有看守所也不太夠,所以十六個區有二十三個看守所,拘留所同理。

  有時候人太多了,那行政拘留就得排隊,這其實還可以了。


  行政拘留能排隊,刑事拘留可沒辦法排隊,所以你就會聽到有的看守所人滿為患,爆滿,熱的要死但好多人擠在一起睡的訊息····

  不過有的地方兩個所都在一起,可能就是隔著一堵牆,所以有時候經常人有人搞混。

  光明區拘留所內,田立本被管教民警帶著去簽字,他今天就要出去了!

  在這邊呆了十五天,感覺人都要傻了,腦子都有點遲鈍的感覺,再不出去,

  自己這看門狗職業都不知道怎麽幹了。

  前面的管教民警開口道:「以後出去可別幹這種事了,法院輕易不會進行司法拘留,你這次可算是把他們得罪狠了。」

  冒充代理人幹了二十一個案子,也是個人才。

  那天法警把人送過來的時候拘留所的民警聽了都覺得不可思議。

  「以後也不要再犯事,你看看隔壁的看守所那條件,十幾個人擠在大通鋪上,那熱的晚上都睡不著,你們這還算好了。」

  田立本點點頭沒說話,他已經在想著一會兒出去該幹嘛了。

  好好吃一頓喝一頓,然後羅總肯定要帶他去放鬆放鬆,洗個腳按個摩再上個二樓,先爽了再說。

  這段時間可是把他給憋壞了!

  看守所條件好壞和他又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很快就被帶到了房間中,一個管教民警將材料放到了他的面前。

  「田立本是吧,你的拘留期已滿,現予釋放,請在這裡簽字吧。」

  田立本坐在桌邊,滿臉高興地拿起筆開始簽字,剛寫完,就看到幾個警察推門而入。

  「田立本,你因涉嫌非法經營罪,現在被光明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傳喚,這是傳喚證,請在這裡簽字。」

  嗯——啊?

  田立本呆呆地坐在那裡,手中的筆還沒放下,就看到那張傳喚證放在了他的手邊。

  「你,你們這—————-你們這—————這還搞銜接?」田立本回過神來道。

  警察聞言只是道:「請你簽字。」

  警械都不用上,這傳喚真的是簡單。

  旁邊那個剛剛在告誡田立本出去別幹這事的管教民警也是扶著額頭,得了,

  這下估計以後不可能幹這事了。

  分局那邊的人很明顯就在外面等著,等這邊一簽字,那邊直接就進來了。

  因為只有簽字了,才算是真的釋放。

  事實上分局的人才蛋疼呢,本來吧,如果是在行政拘留中發現有犯罪事實了,行政拘留可以結束,有的還能直接轉刑拘。

  反正拘留所隔壁就是看守所,轉了就能送過去。

  但很不幸的是,田立本這次的拘留是司法拘留,是法院決定的拘留,只是人在他們這住著。

  那公安機關自然不能直接轉,就只能等著司法拘留結束,然後再傳喚。

  田立本本來在拘留所已經腦子有點生鏽了,這會兒更是不理解。

  「非法經營罪是吧,我好端端的怎麽就涉嫌非法經營罪了,我怎麽就非法經營了,你們給我說清楚,不說清楚我今天不簽字!」」

  本來這不需要解釋的,只不過正好是在拘留所里,於是旁邊的警察開口道:「你幫著那些跑路的老闆進行閉店來獲取利益,而且·——」」

  警察話還沒說完呢,就被田立本打斷了。

  「我怎麽獲取利益了,你們有證據嗎?有嗎?我領的是我老闆給我發的工資好不好,我根本就沒從那些跑路老闆手裡拿過一分錢!」田立本扯著嗓子道。

  「你們憑這個就要傳喚我是吧,你們以為我不懂法?」

  房間內靜悄悄的,剛剛開口的警察看著他,終於開口道:「你剛剛說,你沒有獲取利益,你是從你老闆那裡領工資的是吧?」

  田立本吼完了這才腦子稍微有點清醒,他下意識覺得自己剛剛的話有點問題,但是又想不出來哪裡有問題。

  於是他閉嘴了,保持沉默,反正我什麽都不知道。

  然而,旁邊的警察已經出門打電話了。

  「喂,王隊,我這邊發現了一個新情況,這個田立本說自己沒從那些跑路老闆手裡拿錢,對,他說自己是領工資的。」


  「所以是有一個老闆給他發工資讓他幹這些事的,對,這個案子應該給市局上報了,可能涉及到集團性組織性的犯罪————」」

  集團犯罪,這是六種重大犯罪案件之一,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試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這只能由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管轄。

  同樣,集團性質的犯罪,是我們公安機關重點打擊的犯罪型別—

  電話另一邊的隊長有點懵道:「他自己說的?你們沒問?」

  「當然沒問了,這本來就是要回去再問的,結果誰知道他自己就說了————

  那警察打電話都有點想笑,這如果真的是一個犯罪團伙的話,情況可就完全不—樣了。

  抓到一個非法經營的人,和打掉一個犯罪團伙,那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行,你把人趕緊帶過來,我這邊先和領導匯報,順便看能不能知道他的那個發工資老闆現在在哪,可以先期開始偵查。」

  「好的隊長。』」

  掛了電話回到房間內,警察開口道:「現在請你簽字,你簽不簽都不影響我們對你的傳喚,如果再不配合,我們就要進行拘傳了!」

  田立本咬著牙,但還是簽了字,他懂一點法,知道這個時候硬頂是沒辦法的。

  就在這時,拘留所的另一個管教民警進來道:「你們這邊咋樣了,不是放人嗎?這人的家屬和老闆在外面詢問說啥時候放人出去———-看我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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