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所以老郭是被嚇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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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著劉總的話,老郭只是笑了笑沒說什麽,轉頭離開。

  劉總見此情景更加生氣,但是也不好說什麽,他是真的想不通為什麽老郭乾的好好的就要走人。

  工資自己一分錢都沒少給,基本上在這個層級上,老郭的工資已經不少了。

  那到底是為什麽?

  劉總想了半天想不通,隨即和身邊的秘書道:「剛剛我的話你聽到了吧,去法務部一趟,把那個副總-—---叫什麽來著,反正把人喊過來。」

  另一邊的法務部內,其他幾個人都湊過來道:「郭總,您這是幹嘛呢?」

  老郭聞言笑了笑道:「我剛剛辭職了,準備收拾東西走人。」

  什麽?旁邊的副總監白有財一臉驚訝道:「郭總,你這乾的好好的辭職幹嘛啊?自己辭職你這不是連補償都沒了嗎?」

  「沒有就沒有吧,我在公司這三年,劉總也很器重我,那現在我離職,也儘量不給劉總帶來麻煩,好聚好散就行了。」老郭再次說道。

  一邊說著,他手下動作根本不停,把自己的東西風捲殘雲一般收拾好,裝進了一個大袋子裡,拎著就要往外走。

  法務部的其他幾個人對視一眼,這什麽情況,就算是離職不要補償,那也走的有點太快了吧!

  工資沒有結算,社保沒有結算,工作交接更是沒有-郭總這怎麽回事啊。

  而就在此時,劉總的秘書走了進來,左右看了看隨即開口道:「郭總呢?」

  副總監老白上前道:「郭總已經收拾好東西走了。」

  秘書同樣驚訝道:「這麽快就走了?什麽都不要?」」

  「算了,白總你和我來一趟,劉總要見你。

  比起老郭來說,老白歲數更大點,但他不是法律專業出身,屬於半路出家的那種,本身就是搞運輸的,然後又自學了內河航運方面的法律。

  這種人其實也是很強的。

  做法律工作,最開始都是做的廣,只要給錢什麽都做。

  但是越往後做的越精,深耕於某個領域,到了那個程度基本上生活就穩了。

  很多的專業大佬就是這樣,比如以前就有房地產相關的人自學轉行當律師,

  就只做房地產方面的案子,因為是行內出來的,什麽潛規則明規則樣樣精通。

  這種大佬學了法律,對於普通律師那就是降維打擊。

  其他的還有金融領域,智慧財產權領域,保險行業,以及這種物流運輸行業等等,不管是國內運輸還是國際運輸,都是專業性質極強的,一招鮮就能吃遍天。

  老白就是這種人才,當然,他在法律其他方面就和普通人沒區別了。

  很快老白跟著秘書到了辦公室,見到了劉總。

  「所以,老郭已經收拾東西走了?沒有去財務那裡結算工資,也沒有去做其他的?」劉總臉上帶著一絲茫然道。

  老白點點頭:「什麽都沒有做,回去了就收拾東西,收拾完直接走人,連話都沒和我們說幾句。」

  劉總眨了眨眼晴,莫名其妙的,他腦海里生出了一個念頭:咋感覺老郭不像是辭職,有點像是跑路呢?

  不然沒道理這麽著急啊,什麽都不要直接閃人。

  但是,公司有什麽讓他覺得害怕的?等等,他不會是怕了那個唐方鏡吧?

  想到這裡,劉總都有點想笑,這怎麽可能呢,那唐方鏡就算有三頭六臂又咋樣,了不起公司賠點錢而已,又不用他出錢。

  至於這樣著急忙慌嘛,真有意思。

  隨意劉總調整了自己的心情道:「老白,來來來坐,唉你說這老郭,好端端不知道辭職幹嘛,我給你說一下,現在公司有個勞動仲裁的案子,不知道你聽說了沒。」

  老白聞言趕忙道:「我聽郭總提起過。」」

  「那就好,材料什麽的都在,你一會去看看,這個案子你來負責,反正就是先拖著,那個勞動關係絕對不能認知道嗎?」

  其實本來劉總是有想調解的想法,但是聽了唐方鏡的要求後他覺得對方有點欺人太甚,張嘴就是雙倍工資,而且不接受就繼續打官司。

  什麽玩意,給你面子喊你一聲唐律師,不給面子你算個屁,網上有名咋了,

  你還能網暴我?

  要是別的網紅那也就罷了,唐方鏡絕對不可能幹出那樣的事。

  老白聞言點點頭,他是那種老派的作風,雖然是法務部副總監,但平時基本上只負責公司主頁方面的法律事務。

  對於這種並不擅長,那既然老闆讓不承認勞動關係,那就不承認,那就拖著與此同時,另一邊的老郭走出公司大門,感覺渾身上下一陣輕鬆。

  他其實知道現在唐方鏡應該是不可能有什麽公司把柄的,但就是覺得心裡不踏實,主要是這個人給他的壓力太大了。

  所以直接跑路,什麽補償不補償的都不要了。

  反正自己還能回去當律師,要是進去了,以後就和律師無緣了。

  又是一個明媚的早上,老唐從床上爬起來,今天是仲裁的日子。

  他不知道對面的老郭已經閃人了,事實上他這次來就單純是想幫楊鐵志要點錢,順便刷一刷任務完成度。

  至於說刑事不刑事-———-唐方鏡也只是個人,什麽線索都沒有的情況下,不可能憑空造案子把人送進去。

  而且,他也不是說就喜歡送人進去,只是單純地喜歡刑法而已。

  看了看手機,四月六日,晴。

  宜開庭,仲裁,槍決,忌上訴,離婚。

  這什麽人編的,中間怎麽混進去了一個莫名其妙的東西。

  哦是我編的啊,那沒事了,可能編的時候正是發病時候,所以才會這麽變態吧,其實老唐覺得他一點都不變態的。

  下樓等了一會,王青青同樣下來了,隨即兩人一起前往仲裁委。

  藍山區仲裁委,老唐一進門就發現情況不太對,因為被申請人那裡坐著的不是郭總了,而是另一個男人。

  倒是那個法務姑娘還是那個姑娘。

  「,你是那個凱紳公司的代表?之前那個郭總呢?」老唐一邊脫外套一邊問道。

  對面的老白大概沒想到這位唐律師會以閒聊開場,不過很快道:「啊,郭總—————-郭總他,他離職了。』」

  這話說的他都有點說不出來,昨天晚上躺下也琢磨了一會兒,好像郭總那樣子就是因為害怕跑路啊!

  現在看著這位唐律師,他感覺好像也沒那麽可怕,摘了口罩後臉上有一點傷疤而已,但整個人依然眉清目秀的,挺師氣的一個小夥。

  事實上很多初次見到老唐的人都會有點異,傳聞中這位唐律師有著赫赫區名,對沒錯是凶名。

  據說最恐怖的時候,直接可以承包刑庭一半以上的KPI,堪稱恐怖!

  更不用說那死刑率了,其他人八輩子都遇不到一個死刑,這位,一年內崩了倆,還是父子局!

  結果見面後都會異,唐律師說話輕聲細語的,看起來特別平和,除了臉色白的不見血色之外,也沒什麽不好看的地方。

  老唐這邊自然不知道對方的想法,只是同樣懵逼道:「這———--這就離職了?

  什麽原因啊?咋平白無故就離職了?」

  上次見面雙方聊得還不錯來著,而且對方的痛苦面具當時看著很有意思。

  老白皺著眉頭,他其實很想說一句「郭總為什麽離職你不知道?」之類的話,但還是沒說出來。

  於是雙方沒再搭話,場中陷入了沉默,

  老唐今天來其實已經有了把握,還是那句話,打官司,看的從來都不是庭審中的這一會兒。

  他之前能在庭審中力挽狂瀾,那是特例中的特例。

  基本上可以說,這種情況很少很少會出現,不單單要他這邊發揮的好,還要對方「配合」的好。

  如果對方不好好「配合」,那事情也辦不成。

  所以,一切都要看庭審之外你怎麽努力。

  比如這次開庭之前,老唐已經收到了對方提交的證據副本,裡面並沒有勞動合同,也就是說,這個凱紳公司依舊選擇了大聰明似的做法。

  這其實也讓老唐很好奇,包括他前世遇到的那些公司都讓他好奇。

  公司肯定有法務在的,其他人不懂,那法務肯定要懂,不提交關鍵證據,後面如果發現你是故意不提交的,司法拘留是分分鐘的事。

  但總是會有這樣的大聰明,哪怕老唐想破腦袋都想不通他們到底咋想的。


  原本以為那個郭總應該是個聰明人,誰能想到聰明人居然選擇了離職-·

  既然這樣,那就開始吧!

  林彩娟作為首席仲裁員已經來了,這次的仲裁庭有三位仲裁員,很快仲裁開始。

  舉證質證階段,老白便已經潰不成軍。

  說白了這種原本決定硬拖的案子,唯一能拿得出手的就是時間。

  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入職通知,工作證明,打卡記錄,工資發放記錄,社會保險等繳納記錄,在公司的工作經歷,甚至於和公司領導的聊天記錄以及工作群的聊天記錄等等,都可以拿來做證據。

  而且不需要把這都弄全了,有幾樣就行。

  很多人覺得好像證明力不足,民事就是這樣,你只需要讓仲裁官或者法官看了後覺得存在勞動關係的可能更大就行。

  沒有勞動關係為什麽給你發工資呢,為什麽會給你交社保呢,總得有個解釋吧,這個就是老白要做的質證。

  他能怎麽說,之前老郭給的辦法就是說之前存在短暫僱傭,反正就是瞎說八道,場面上能過去就行。

  這其實也已經不錯了,很多人沒打過官司不知道,庭審中律師胡說八道的情況多了。

  因為對方確實證據充分,那你收了這邊的錢肯定得幫著說話,怎麽辦,只能是胡說八道啊。

  能給個理由就很好了,多的是那種「我不認可你的證明目的」,什麽?原因?沒有原因,反正就是不認可。

  律師知道自己這樣說沒用,法官根本不會採納,但他必須得說點什麽來證明自己的代理費沒有白拿。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更好辦,行政複議決定拿出來,對方挑在先,對方動手在先,楊鐵志只是被迫反擊。

  反擊過了火,但是這方面不能強求員工沒有一點過錯,最起碼,林述強的過錯更大,因為一切都是他引起來的。

  本來老唐其實是懶得的,對手太菜了,胡說八道都沒有一點新意,根本不能讓他興奮起來。

  結果,對方死抓著那個公司的規章制度不放,讓老唐很不舒服。

  「不管怎麽說,那楊鐵志打架沒有?打了啊,既然打了架,那公司為什麽不能開除他?公司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只要有打架行為,必須要開除!」老白在那裡不休道。

  「楊鐵志的領導找他麻煩,他可以匯報給公司啊,為什麽要發生口角以至於大打出手呢?』」

  於是,老唐終於抖數精神,好好地和對面的男人來了一場關於「法是不是應該向不法讓步」的辯論。

  老唐始終認為,不管是刑法還是其他法律,亦或者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釋,都在表明,面對不法行為,我們可以進行反擊!

  那麽,明明你在為了工作叫對方,對方卻又是罵人又是動手,這種情況下你居然讓我不理會?然後匯報公司?

  「我想問問你,那個時候楊鐵志怎麽不理會?林述強在第一次罵完後又追到了楊鐵志值班的地方追著罵,他怎麽不理會,再繼續躲?那他要不要值班了?」

  「兩高和公安部明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怎麽你們公司的規章制度這麽牛啊,面對別人的挑,居然連反擊都不行?」

  「還有你,我很異你的法律在哪學的———」

  老唐只要開始攻擊,那就是各個方面的攻擊,老白本身也不擅長這方面,直接給的臉色通紅,愣是說不出話來。

  眼看著老白不行了,林彩娟這才結束了庭審,不過沒有當庭給出仲裁結果。

  老唐緩了下來,起身看了看對面已經要炸了的老白,嘆口氣道:「讓一個瞎話都不會說的人來做這種案子,造孽啊。」

  旁邊的王青青瞅了兩眼,這場面好像是你造成的吧,剛剛你說的那麽起勁,

  這會兒又在這嘆氣了————·

  不過,總算老白還是有點理智,沒有衝上來動手,否則他就會知道,老唐的拳頭和他的嘴一樣厲害。

  一個合格的律師必須得會胡說八道,而且是那種看起來很有理由其實一派胡言的胡說八道。

  這方面,老唐也知道,當初那位呂知章律師最為擅長,只可惜,他表演的時間長了認為自己行了,用自己最弱的一點來和騰達的頂級律師團對撞,那就沒辦法。

  離開仲裁委,王青青終於忍不住開口道:「唐哥,今天這個仲裁有點太離譜了吧,這還有仲裁的必要嗎?」


  老唐聞言道:「再怎麽離譜那也得走這個程式,你還沒見過更離譜的呢。」

  前段時間他只是做了離婚諮詢,沒去具體做離婚案子,事實上離婚案子在庭審中真的特別有意思。

  有一個比較經典的案子,很多法學生應該聽說過。

  法官問:你(男方)為什麽離婚?

  男的說他外面有人而且還家暴。

  於是文問女方為什麽不離婚,你丈夫文有小三又家暴。

  女的說他除了自己也沒其他人能打了.·

  當時庭審中所有人都有點感慨這是真愛,但是又對女方怒其不爭,法官甚至主動做工作讓她調解離婚,讓男的多給點補償。

  結果勸了好多次之後女方終於開口了:我真的不在乎小三,我也該打,公公很厲害,我也不能讓婆婆讓位吧—·

  據說當時庭審中,法官和男方代理律師都在攔著男方不要衝動·都想讓女方展開說說。

  所以,做法官和律師時間久了,那噁心事見得太多————

  老唐用開玩笑的方式把故事說出來,王青青膛目結舌之後·又纏著老唐問還有沒有更刺激的·

  酒店內的話音變得和諧起來。

  時間一晃又是兩天,上午十點多,老唐來到了仲裁委,林彩娟宣布了仲裁結果,全部支援了唐方鏡的申請!

  首先就是雙倍工資的差額,雖然楊鐵志在凱紳公司幹了大概兩年多點,但是仲裁庭能支援的雙倍工資,也就是十一個月。

  這個雙倍工資的規定是在《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兩個規定都和雙倍工資有關,很多人都以為只要不簽合同,那一直都是雙倍工資,但其實不是。

  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只有在這個期間是會有懲罰性賠償,

  而超過一年沒簽合同,那就會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裡也是很多人容易理解錯的地方,認為公司超過一年也沒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也應該繼續適用八十二條,繼續雙倍工資。

  但你要注意,規定里是說「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不管公司簽不簽,這裡都會是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所以比如你在一個單位幹了三年沒簽合同,你去仲裁,一般會支援你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後面的就會按照違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進行補償。

  當然,也有的地方仲裁委會給多一個月,給到十二個月,各種情況都有。

  當然還有一個仲裁時效的問題也得注意,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你的權益被侵犯一年內,超過了就可能不行。

  那這個也好辦,《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說人話就是,要麽我向公司要補償,要麽我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幹嘛,要麽公司說矣我給你這個錢,這三種情況下,仲裁時效就會中斷。

  等中斷事由消除後,再重新計算時效。

  所以明白了吧,你和公司要補償,儘量用書面的方式,最好用郵政來郵寄,

  方便作證據,或者及時去勞動監察那裡投訴,總之不要拖,拖的時間長了什麽都不好處理。

  楊鐵志十一個月的工資差額是七萬多,加上違法解除合同的補償,算下來可以拿到九萬多塊錢!

  聽到這個結果後,老白人都要傻了,這怎麽和劉總交代!

  關鍵是,看之前郭總留下的資訊,這人完了還要去申請工傷認定的,一旦被認定是工傷,他們用人單位沒有提前去做,這個錢也得他們公司來出里外里多少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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