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呂律師上次說要來的,咋還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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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律師都曾經戲言,刑法第三百零六條就是所有律師乃至於辯護人頭頂高懸著的一把利刃。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我們通俗所說的律師偽證罪。

  為什麽說他是高懸的利刃,因為這個罪是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

  也就是說,你只要做了這事,不管你有沒有影響到檢察院或者是法院的工作,理論上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責任!

  所以有些法學生上課時候就聽刑法老師講過,我們的刑辯律師,不是去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

  也因此刑辯律師現如今有點像是應聲蟲,公檢法怎麽做他就怎麽說,也是有一些原因的。

  又是一周過去了。

  騰達律師事務所,張偉依舊在伏案工作,如果說之前還僅僅是模擬的話,那麽現在,他已經可以認定,那個叫呂志章的,真的就是一個棒槌。

  這次他有很大的把握把對方送進去!

  他早已經是老唐的粉絲,平生最敬佩的就是老唐可以隨心所欲地把各種人送進去,包括對方當事人,對方律師,甚至是上面那個敲錘的·

  所以他現在做什麽事都會模仿老唐。

  現在老唐依舊在治療中,馬上就要過年了,張偉認為可以把這事當做是一份新年禮物送給唐主任!

  忙活了好一會兒,張偉停下手中的工作,開始審視自己的邏輯有沒有問題。

  自從做了刑辯律師後,張偉對於律師可能的犯罪都進行了仔細研究。

  非但如此,老唐的每次所里講課他都會仔細去聽,尤其是關於實務方面的刑事邏輯。

  他也因此明白了為什麽當初自己明明很用心,但是莫名其妙的當事人就進去

  歸根結底其實還是因為他之前作為民法律師,完全不懂刑事那一套規則。

  這和法考沒有半毛錢關係,法考的刑事和實務中的刑事,那是完全兩個概念雖然法學老師說刑辯律師日常進監獄,但其實張偉之前還專門做過統計工作,民商法方面的律師入獄的更多。

  仔細分析原因後張偉認為,這些律師其實和他一樣,對於刑事邏輯其實根本不懂,非但如此,他們的法律素養他們太過於自信,所以最後就進去了。

  民商法領域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講究的是意思自治,說直接點就是,法無明文禁止即允許。

  也因此,很多這方面的律師,特別是自認為走在前沿的民事律師,特別熱衷於合同的「設計」,模式的「創新」。

  為什麽,因為這可以開闢新賽道,新賽道就意味著錢。

  可他們不知道,他們的這些做法可能就會和刑事扯上關係,而一旦進入了刑事領域,那是另一種不同的邏輯。

  刑事領域特別講究穿透原則,這也是老唐日常的思維方式,你這個合同我不看你設計的多複雜,也不看你是不是創造了新的模式。

  我要做的是透過你這些現象來研究你的本質,說人話就是我不管你這有的沒的,我只看你做這事最後到底獲取了哪些利益!

  知道是知道,怎麽才算是穿透,那才是真的學問。

  張偉現如今很清晰地記得當初唐主任給他講的那個案例。

  我們國家嚴禁民間借貸中有複利,也就是俗稱的利滾利,利息就是利息,不能算在本金裡面。

  但是呢,當初有一些民法律師是這麽玩的,張三和李四借了一萬塊,約定時限為一年,年息百分之十,那正常來說一年到期後張三得還一萬一。

  但是張三到期了沒錢還。

  那李四怎麽辦,他沒有著急要錢,他讓張三去他指定的第三方王五去借錢,

  而且要借一萬一,同樣是一年,年息還是百分之十。

  借了這個錢後李四就讓張三把這一萬一給他還了,明面上兩人這就兩清了,

  張三欠的是王五的錢。

  但是呢,其實王五的錢怎麽來的,那也是李四給借的,雙方之間同樣有合同在,一萬一,期限一年,沒有利息。

  表面上看這沒有任何問題,意思自治啊,你張三到期還不起,我李四還專門讓你去其他地方借,這是在幫你呢。


  而且這是三方之間的合同,從合同上來看,沒有任何一方有利滾利之類的行為。

  但是穿透這些合同之類的現象看本質,現在的利息已經成了本金,成功達到了利滾利的效果。

  這就是套路貸的一種典型執行方式,很多網貸人就是那個張三,李四就是網貸公司,張三借來借去的倒錢,但其實本質上就是在給人利滾利。

  實踐中玩的更花,好多的網貸平台,查到最後發現實控人就那一個——·

  很多民商法律師認為這沒有問題,幫著去起訴,結果法院一查,你這情況不太對,套路貸後再起訴要求還錢,那就是虛假訴訟了。

  一堆民商法律師進去了——·

  張偉現在只要陷入困境,都會去翻之前的筆記,可能只是唐主任不經意間的一句話,就能啟發現在的他。

  又是一個新年,老唐在醫院裡沒挪窩,這次算是把ICU給住爽了。

  呂志章僅僅回了三天家,大年初三就跑京州了,他這次是打算好好發揮自己的實力來把案子做好!

  京州市檢察院辦公室內,呂志章正在和檢察官據理力爭!

  「我認為目前的證據並不足以證明丁永強的行為是在他清醒時候做的,他是精神分裂症狀,而且是在受到自己父親被槍斃的巨大刺激下才這麽做的。」』

  「對,確實進行了相應的犯罪預備,但是這些預備都是建立在他精神分裂的基礎上不是嗎?」」

  「你們檢察官就是這樣辦案子的?我——··.

  前面還在好好說,到了後面就和檢察官直接吵了起來,丁得水的妻子在一邊不知道說什麽,但她感覺這位呂律師是真的負責!

  畢竟人家都為了自己的兒子和檢察官吵的臉紅脖子粗,你能說這還不算負責?那還要怎麽負責。

  然而對於呂志章來說,這就是習慣性的表演-————-做了這麽多年確實習慣了,

  不吵幾次都覺得不舒服。

  不過事情還是得做,關鍵就在於這個犯罪的準備上。

  他要證明丁永強在準備過程中也是很瘋的那種,那就必須得和證人接觸。

  至少在呂志章看來,丁永強確實腦子不正常,之前準備中肯定有一些不同尋常的地方,那些證人應該是知道的。

  在這樣的氛圍中,時間悄然流逝,又是一個午後,呂志章正在酒店內打電話。

  「連女士,你看你當時也感覺丁永強的情況不太對是吧,所以你只需要出庭幫我們作證一下,很簡單的。」

  「沒有什麽可是,你作為證人肯定要實話實說的對不對,那感覺有點不正常肯定要說出來,證人作證必須要實話實說的,不然就可能涉嫌作偽證你知道嗎?」

  「總之,你好好考慮考慮吧。」

  說完掛了電話,呂志章感覺鬆了口氣,費盡心機終於找到了突破口,那就是丁永強買打火機的那個便利店。

  買汽油的地方就不用說了,那幾個人被公安機關直接掃了,買賣汽油同樣是犯罪,現在人都在裡面呢。

  所以只能是找這個買打火機的地方。

  當時就是這個售貨員接待的丁永強,而且對方同樣感覺當時的丁永強看起來不太對勁。

  呂志章馬上就抓住了機會,他這邊是曉之以情動之以理,並且暗示讓丁得水的妻子出一些錢。

  他當然知道律師偽證罪,但他認為自己這不算做偽證,丁永強確實不正常。

  現在有了突破口,他準備再次去會見丁永強。

  就是告訴他,自己準備做無罪辯護,讓他不要亂說。

  反正是不可能再教他怎麽說了,不然分分鐘被賣。

  然而呂志章並不知道,電話另一邊的連女士在掛了電話後便直接出門,坐上公交車直奔騰達!

  連女士就是連大姐,當初維多利亞花園的維權業主之一,那次的維權後拿到不少賠償,就在這邊開了個便利店。

  只能說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京州,尤其光明區,這是老唐一直待的地方,以他每天的工作量,幫助的人不要太多。

  她其實現在自己也不知道是個什麽情況,畢竟不懂法。

  但作為一個三觀正常的人,連大姐很清楚一點,她能有現在的生活都是因為唐律師的幫忙,那現在唐律師被人燒成重傷住院,那個嫌疑人的律師就想讓自己這麽說,那自己肯定不能這麽說!


  無關其他,雖然她當時確實感覺丁永強不對勁,也正是覺得不對勁,所以她才能記得丁永強。

  不然開著便利店,這每天見的人太多,根本記不住,

  現在她不知道怎麽辦,所以就想著來騰達一趟。

  騰達內,張偉又在和幾個刑辯律師聊著,他們這邊知道呂志章去接觸證人了,但是具體情況不太清楚。

  作為被害人這邊的代理律師,他並不能參與庭前證據交換這些環節,所以要想知道什麽,必須得等到開庭。

  反正張偉是把所有情況都準備好了,他很有信心將呂志章拿下!

  這不單單是因為法律,還因為別的原因,這裡是京州,傷的那個叫唐方鏡,

  受傷地點是京州市婦聯大門口,而且現場還有一堆的領導現在你一個魔都的律師跑來非要給做無罪辯護,這樣的情況怎麽輸,這已經不是飛龍騎臉能形容了。

  法律是法律,但案件可不是只看法律的——·—·

  結果就在此時會議室的門被敲響,王達明帶著一個女人走了進來。

  「張偉,快別討論了,這裡有新情況!」

  「主任,又有什麽新情況啊?」張偉開口問道。

  老王指了指連大姐道:「這位是連大姐,丁永強的打火機就在她那裡買的,

  呂志章已經聯絡過她了。」

  老王就說了三句話,這邊的張偉已經瞬間懂了,趕忙走過來問道:「連大姐是吧,那個呂志章聯絡你說什麽了?」

  連大姐開口道:「就是說讓我出庭作證,當時那個丁永強買打火機的時候看著不太正常—————.」

  「哦對,我這還有電話錄音,你們需要嗎?」」

  啥玩意?張偉聞言頓時愣住了,他仔細看了看自己的筆記本,其中「引誘賣打火機證人出庭作證」就是很大的一個可能項。

  但是,現在還沒咋樣呢,直接就搞定了?

  要知道,他張偉原本可是想著在開庭時候抓住對方的問題,效仿唐主任,直接把對方從法庭上送進去。

  可結果呢,這證人直接跑來了,而且話里話外的意思就是,只要你們有需要,我這邊完全配合你們—————·

  這還弄個毛線,就相當於打BOSS直接開了風靈月影一樣。

  把他張偉換成一條狗,那照樣能把呂志章送進去·

  張偉這邊愣神了,旁邊的刑辯律師趕忙問道:「呂志章真的這麽說?太好了,連大姐是吧,錄音我們需要,你願不願意幫我們這邊做個證?」

  連大姐忙不迭地點頭道:「沒問題,你們想要我怎麽作證我就怎麽作證!」

  唐律師幫過她那麽多,可以說是拯救了她的生活,現在自己幫忙那是理所應當。

  張偉這邊搖搖頭不亂想了,他感覺凡事只要有唐主任參與,那情況就會發生莫名其妙的變化,之前還是飛龍騎臉,現在直接一路平推了。

  「好了,那接下來我先報警吧。」帶著些許惆悵,張偉開口道。

  到派出所報案,因為涉及到了唐方鏡,以及丁永強案,公安機關也非常重視!

  沒有什麽好說的,行為犯就是這樣,不追究你那其實沒問題,但是真的想追究你的責任,同樣也能說得過去。

  時間到了第二天,呂志章正在酒店房間中和助理玩一些小遊戲。

  不要奇怪,作為一個收入很高的律師,呂志章有幾個助理,有的是辦案子的,有的則專門負責他的生活。

  男人有了錢,可不就是那些事嘛,律師並不比其他人道德高尚,大狀們玩的花的多了去。

  出來辦案子,可能在酒店一待就是好多天,那帶個助理也是很正常的事。

  像是老唐那樣的,其實才特別罕見,簡直可以說是珍稀動物。

  結果正在興頭上呢,房間門被敲響了。

  「誰啊?」呂志章沒好氣地說道。

  「你好,我們是光明區公安局的,請你把門開一下。」」

  那種說假冒酒店服務員騙開門的情況,是在嫌疑人有很大可能反抗的情況下才用的,正常就是這樣,直接表明身份。

  呂志章頓時愣住了,光明區公安局找自己有什麽事。


  穿好衣服起來開門,助理躲到了衛生間,

  門剛開啟,就看到幾個警察站在門口,其中一個開口道:「呂志章是吧,你因涉嫌辯護人偽證罪,現在被光明區刑警大隊依法進行刑事傳喚,請你跟我們走吧。」

  呂志章在開門的時候就想了半天,自己什麽也沒做,?那更算不上了,

  他和助理這關係應該算包養——·

  結果聽到這話整個人都傻了,不過馬上反應過來道:「什麽?偽證?不是你們把話說清楚了,我怎麽就偽證了,什麽意思啊!」

  「呂志章,你也是刑事律師,應該清楚流程,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否則我們就要進行拘傳了!」為首的警察面無表情道。

  呂志章就算有再大的疑惑,這會兒也只能選擇配合。

  而在呂志章被帶走後,助理才從衛生間出來,眼神茫然,呂主任居然被抓了,她得趕緊打電話給所里,看看所里怎麽辦。

  丁得水的妻子是在第二天接到的電話,是魔都律所打過來的。

  「什麽?呂律師有事要換其他律師過來?不是這什麽事能比我兒子的辯護重要啊,我不同意!」

  好不容易有呂律師這樣認真負責的律師幫忙,那怎麽可能輕易換律師。

  律所的人沒辦法,只能將情況告訴給了她。

  「呂律師被抓了?這又是什麽情況,前兩天還好端端的,怎麽就被抓了啊!

  律所的人終於忍不住道:「那還不是為了你那寶貝兒子?行了,現在你接不接受就這樣。」」

  電話結束通話,丁得水的妻子臉色茫然,這都什麽破事,眼瞅著要開庭了,律師進去了?那她這邊咋辦。

  呂志章被抓,網上很快出現了一些風言風語,有網友聲稱呂志章被抓了。

  訊息傳出來,頓時網上一片震驚,這位呂律師前不久在網上還很活躍來著,

  要讓唐方鏡正面回應他。

  還說要把這個案子打成無罪的。

  結果這就被抓了?

  不過很快就被呂志章所在律所闢謠了。

  「本所呂志章律師目前因病住院,對於網上那些造謠說他被抓的網友,我所將會追究其責任!」

  闢謠宣告發出來,馬上就有人開始嘲諷,說網友們都多少次了,還是要相信那些謠言,就不知道讓子彈飛一會嘛。

  人家呂律師好端端的怎麽可能進去呢!

  闢謠宣告的熱度越來越高,於是在兩天之後,被艾特了無數次的「平安京州」終於釋出了藍底通告。

  呂某某,已經被刑事拘留!

  看守所內,丁永強有點著急了,這眼瞅著要開庭了,呂律師咋還不來見他呢,上次可是說要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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