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不愧是林城法院,牛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溫衛林現在是真的有點想和那個姓唐的來一場真人對決了。

  主要是對方這個行為真的讓他有點遭不住,到了現在,溫衛林其實也知道,最好的方法就是冷處理,慢慢的事情就過去了。

  但是對方這麽一搞,那事情絕對冷不下來。

  猶豫半天終於開口道:「那那立案庭那邊怎麽說?「

  前面的人搖搖頭道:「那我就不知道了,不過這案子估計得領導來拍板了。「

  沒辦法,影響太大了,有之前的直播庭審在,現在網上很多人都在關心這件事,冤假錯案一向都是網友們關注的重點。

  溫衛林不知道說什麽了,這個人這個人是真的讓他無話可說。

  作為漢東省的法律人士,他自然對於唐方鏡以前做的事都有過一定的了解,知道對方那種較真到底的行事風格。

  但是知道歸知道,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都是當成樂子看的。

  就是那種「這人在表演」的感覺現在,他終於體會到了之前影片中看到的那些唐方鏡對手們的心情了,是真的想罵一句「瘋子」!

  到底是什麽仇什麽怨,而且到底你能賺多少錢,值得你這麽搞!

  你就不怕遇到一些不好的事無法收拾嗎?

  不過再想想,那人連泥頭車都遇到過了真的是草了!

  沒有再說話,溫衛林直接離開,他現在只想靜靜,

  而在另一邊,常綠縣法院內,法院領導同樣頭疼,這案子真的難辦。

  原因也很簡單,村委會不被認為是單位犯罪的主體,一個依據是《刑法》,在第三十條中並沒有明確將村委會列為犯罪主體。

  另一個依據是公安部在07年做出的《關於村民委員會可否構成單位犯罪主體問題的批覆》,認為對以村委會名義做出犯罪的,不應以單位犯罪論。

  但這是公安部的批覆,而且時間很早了,在這方面,最高法同樣有過指導案例,也就是指導案例第1398號。

  雖然該案例中的被告是以個人名義被追究了責任,但是這個指導案例里也明確回答了,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那就是單位犯罪!

  而且還特意將這一段回答給標紅了所以常綠縣法院這邊同樣犯愁,雖然說名義上各級法院都是獨立審判,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是指導關係,但你要真的信了,只能說明你不適合幹這個。

  那麽現在好了,人家常綠縣公安機關那邊不予立案,那是因為有公安部的批覆在,沒有任何問題。

  那你常綠法院呢?

  調解更不可能了,他們倒是想調解呢,但是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如果是原屬公訴案件,但是控告後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檢察機關不予起訴,然後當事人不得以向法院提起自訴,這型別案件不適用調解。

  這麽規定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這本屬於公訴案件,公訴案件本身就不能調解。

  所以常綠縣法院領導那叫—個糾結。

  而在另一邊,老唐交了起訴狀之後就沒再管了,對於他來說,常綠縣法院立不立案都無所謂很大的可能是不立案。

  老唐就這麽一邊想著一邊在常綠縣閒逛,這邊不可能很快給他結果,所以他打算明天再去林城—趟。

  這都幾天了,林城中院依舊沒有一點動靜,甚至連一個通知都沒,這肯定是不行的,辦事效率有點低,需要老唐去催一催。

  已經執行完畢的判決,經過各種程式被撤銷的,那人民法院就得按照新的執行檔案,強制一方當事人將執行取得的利益退還給原被執行人了。

  這個程式用專業術語說叫執行迴轉,實務中其實很不常見,很多人甚至都沒聽說過這麽個詞。

  至於說黃禮成果園的那一百萬賠償款,老唐還是和黃禮成溝通的那樣,並沒有附帶民事訴訟,

  還是那句話,村委會沒錢。

  官司肯定能贏,但是贏官司和拿到錢是兩碼事,執行不了的官司,贏一百次也就是一百份判決書而已。

  這玩意法院分分鐘就能給你印出來,基本上和廢紙沒區別。

  現在要緊的還是刑事,只要在刑事上能弄好,錢不算什麽。

  在常綠縣隨便逛了一天,第二天一早,老唐起床退了房,還是坐大巴一路回到了林城,找了個酒店放好行李,隨即直奔林城中院。


  為什麽總說維權難,其他的不說,沒有律師幫忙,你一個當事人單單跑法院都能累死你。

  你要說有沒有好心的工作人員,那當然是有的,事實上很多人剛剛考進去的時候其實都是熱心的。

  但是在工作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尤其是法院這種地方,真的可以說什麽人都能見到,慢慢的這份熱情就消耗殆盡了。

  後果就是,大家更願意和專業性強的律師打交道林城中院立案庭,老唐拎著包再次開始排隊,這會兒是上午,中院這邊的人還不少。

  終於排到了,老唐上前問道『你好同志,我想請你幫忙查一下,看看我那個執行的事現在走到哪一步了。「

  視窗內,工作人員於曉麗抬起頭看了看,隨即習慣性地問道:「案號給我。「

  聽到這話,老唐臉上頓時露出了一種疑惑地表情道:「啊?案號?這這我不知道啊,也沒人通知過我

  作為一個老油條,老唐自然是知道,執行迴轉同樣要立案,法院只要牽扯到了執行的事,都得立案。

  哪怕是調解之後的強制執行,也要先立案,再執行,這是必要的程式。

  但老唐這會兒就是故意的,畢竟按照理論上來說,執行迴轉其實是法院的一種糾錯程式。

  案子是你判錯的沒毛病吧,所以再審結果下來後,你們就應該主動地進行立案,然後開始執行迴轉。

  但是在老唐前世,這同樣需要有人去申請,不申請是吧,不申請有的法院直接就當做沒這回事。

  而且你要知道,這個事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也就是兩年時間,兩年內不去弄,後面再去處理那就又涉及到了訴訟時效的抗辯權問題.

  於曉麗聞言眉頭皺起道:「沒有案號我怎麽幫你查?你是不是律師啊,這個視窗是執業律師視窗,連這都不懂?「

  要是沒有其他事請你先讓開,後面還有很多人等著呢。

  這會兒已經有律師站在了老唐身後,現在雖然都是系統排隊,但快輪到自己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上前。

  聽到視窗內工作人員的話,身後的律師笑道:「小兄弟,要查案件進度必須要有案號的,沒有案號那就說明根本沒立案,你查也查不到。「

  老唐聞言頓時滿臉異,大聲喊道:「啊?這麽長時間還沒有立案?這不對啊!「

  「什麽不對,你不要大聲行不行?有事說事!」於曉麗再次說道,她現在愈發覺得面前這年輕人不是律師了,正常來說一個律師怎麽可能在法院視窗這麽搞呢。

  然而,她這邊話剛剛說完,就看到對面的年輕人直接從包里掏出了一份材料。

  當然是沒有立案不對啊,你看這,這是你們這法院做出的再審判決,看這裡,撤銷之前的刑事判決,附帶民事判決也被撤銷。」

  說著話老唐指了指判決書上的內容,接著說道:「那民事判決已經被撤銷了,但是之前已經執行完畢,你們法院應該是要開始執行迴轉程式的啊,怎麽現在連個動靜都沒有?」

  前世就看不慣這種事,雖然法院人少,而且特別特別忙,但是,該糾正的必須得及時糾正。

  因為判決書沒有遞進來,於曉麗也沒有看到是什麽判決,因此習慣性地說道:」這位同志,我再次提醒你一下,不要大聲喊好不好?」

  執行迴轉也得申請,申請之後才能立案

  然而,於曉麗的話還沒說完就被老唐打斷了。

  這也得申請?你們自己判錯了,然後把不該執行的錢給人執行了,結果現在這個錢想拿回來,還得自己再來申請?不申請就不管是不是?」

  那我就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是誰錯了!」

  老唐的聲音更大了,前世就已經看不慣這種事,但是前世沒辦法,必須得妥協,人家讓申請只能是屁顛屁顛地回去把材料準備好來甲請」

  但是這一世不一樣,要的就是一個爽,就想問問你,憑什麽你們判錯了,我這想把錢拿回來還得再來找你們申請,這憑什麽!

  這和強制執行申請完全是兩碼事。

  整個立案庭的人都看了過來,剛剛還在那裡裝前輩說話的律師這會兒直接挪開了幾步,一副「我和這人根本不熟」的表情。

  事實上這位仁兄已經在心裡罵了無數遍,踏馬的莫名其妙遇到了一個瘋子,和法院頂什麽牛啊,人家讓你申請你去申請不就行了,哪那麽多廢話。


  自己剛剛還嘴賤,說了句話,要是被誤會就不好了。

  視窗內的於曉麗都被老唐的這一頓亂噴給弄懵逼了,或者說她從來沒想到,中院這裡居然還有律師敢這麽噴的!

  律師有沒有法官的,當然有,大城市的律師到小地方做案子,吵起來那是常有的事。

  但這裡可是中院,而且是在立案視窗直接就開噴了,這人有毛病吧!

  不過畢竟是視窗,有攝像頭在,於曉麗回道:「你別喊行不行,沒有申請沒辦法立案,憑什麽,當然是憑法律規定啊,還能憑什麽!」

  聽到這裡,老唐頓時笑了,手提包里再次掏出了一份材料,這次直接遞了過去道:「憑法律規定是不是,來來來看看最高法的這份規定。「

  「你來告訴我,那上面規定的是只有申請了才能開始執行迴轉程式嗎?來你告訴我是不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

  執行中或者執行完畢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變更的,原執行機構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書,作出執行迴轉的裁定,責令原申請執行人返還已取得的財產及其息。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

  確實,最高法這裡留了個依當事人申請的口子,但是這裡用的是「或」,法律規定里的每一個字,都是銖必較的。

  結果呢,有的地方直接就給搞成了必須得當事人申請才開始程式於曉麗愣愣地看著面前的規定,這一刻她知道了,對方絕對是有備而來,你看看這連規定都列印好了!

  立案庭里靜悄悄的,其他人都在看著這邊,律師們表面上看不出來想法,但是心裡卻由衷地佩服對方。

  一直以來法院給很多人的感覺就是很被動,干什麽你都得去申請,不告不理嘛,你不去法院人家就不會管你。

  但是,同樣有一些事,需要法院依照職權來主動做的,比如現在的執行迴轉。

  眼見得對方不說話了,老唐更加碟不休:「你說話啊,怎麽現在不說了啊,你看你們一直說必須得申請才管,但是最高法都規定了,那到底怎麽回事?」

  」還是說—最高法的規定你們直接就無視了,該說不說,不愧是林城中院呢,最高法的規定都能當成廢紙牛逼!「」

  臥槽!這一刻於曉麗真的很想上去捂住對方的嘴,這人是真的什麽都敢說!

  她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麽了,她只是一個視窗的工作人員而已而且最關鍵的是,這裡是法院!

  按照普通人的理解,法院應該是最應該守法的地方,規定擺出來就得按照規定來,總不能和那位周主任一樣,來一句你法我笑吧。

  好在於曉麗的同事早就注意到了這邊的爭吵,這會兒已經喊來了庭長吳中浩,而且還帶著兩個法警。

  吳中浩一路走過來喊道:「幹嘛呢這是,吼什麽唐方鏡律師?

  聽到這話,於曉麗居然感覺沒有太大的驚訝,如果是唐方鏡的話,好像一切都能說得通了,

  老唐看了看對方道:「啊,是我,我們見過?」

  」唐律師,上次刑庭那邊再審的時候我見過你,可能你沒什麽印象了—哎呀這事鬧的—

  吳中浩感覺一陣陣頭疼,怎麽就把這事給忘了,而且這唐方鏡是真的不留一點餘地,直接就上門開愁。

  「這確實是我們的工作疏漏,我這裡接受批評,這小於是新人,什麽都不懂就瞎說—

  說完後又道:「唐律師,那個我們這邊會儘快處理,儘快處理.

  看著眼前的一幕,老唐身後的律師眼神中都帶著茫然,這人居然是唐方鏡?

  那剛剛剛剛自己居然退了幾步,早知道就不應該退啊!

  而且,中院這邊服軟的有點太快了吧?

  人家直接承認錯誤,老唐也不好再揪著不放,對方要是硬到底說自己沒錯那他肯定要剛的,但是出來直接認錯,而且態度特別好,這就沒辦法了。

  『那我等著。」

  留下一句話,老唐直接離開,有了這一出,相信中院的執行程序絕對會很快,而且會很強力。

  到了現在,該做的事都做了,接下來就是等,也讓那位丁主任先感受感受什麽叫效率。

  雖然老唐覺得對方效率會很高,但他並沒有想到,就在當天下午,回了二頭村的丁得土就接到了中院執行局的電話。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