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翻譯翻譯,什麼叫共同侵害人!
可以說,這是一個很多非法律專業的人不怎麽關注,但是卻真真實實存在,甚至引起了法學界多次議論的問題。
不過現在老唐也沒有想太多,路要一步一步走。
雖然我們總說高院要求再審本身就說明了高院的一個態度,但是呢,再審是不是一定改判呢?
答案不是。
非但不是,再審維持原判的機率還很大!
刑事案件先不提,就說民商事案件,根據最高法審判監督庭之前公布的一些資料可以知道,在最近的某一年,截止到九月份,民商事案件啟動再審的有大概三十萬件,但是最終改判的案件大概為七萬九千件。
而這裡面,有很多案子都是在啟動再審程式後由上級法院提審改判的,提審改判的機率相對比較高。
所以,基本上可以確定,不是說高院要求再審,那中院就一定改判,沒這回事,畢竟我國各級法院是行使獨立審判權的,不受上級法院的干擾.
老唐這邊進了法院,隨後直接輕車熟路地找到了刑三庭。
他這是第二次來林城中院了,一點都不陌生,推開刑三庭的門進去,其他人還沒到,找地方坐下,隨即開始閉目養神。
等了沒多久,不斷的有人進來,不過大部分都是來旁聽的。
而在此時,法院外面,丁得水正在慢慢往裡面走,他昨天特意從村里過來,就是為了今天的案子。
雖然說現在只能等著,但丁得水還是想著過來看看。
比起之前來說,現在的丁得水冷靜了很多,他也找林城這邊的律師朋友問過,律師朋友說不用擔心,再審直接改判無罪的案子很少。
正因為很少,所以每次出現這種型別的案子都會很火。
比如前段時間那個極其經典的相親發生關係被判強姦再審無罪的案子。
但你要知道,這個人從頭到尾都沒認罪,在裡面也沒認,出來後堅持申訴,申訴了兩年,而且事情本身引起了輿論,這樣下來,才終於是再審無罪。
只不過唐方鏡過往的「戰績」讓他看的眼暈,就想著過來看看。
黃禮成沒來,不過這會兒他正在騰達律所等著看直播,臉色有點發白,看起來很緊張。
旁邊走過來的王青青看了看道:「你啊不用太過於擔心,唐哥既然敢接你的案子,就說明他有很大的把握。」
黃禮成聞言正準備說什麽呢,另一邊的老宋皺著眉頭道:「兄弟你別聽她瞎說,這案子輸贏現在沒法定的—
說著話,老宋還看了看王青青,對於老王的這個侄女,他也不好評論,只能說除了專業知識她什麽都沒問題·
黃禮成聽出了裡面的意思,趕緊笑道:「宋主任,沒事的,唐主任能幫我就已經很不錯了,就算官司輸了那也不怪他。」
老宋不說話了,同樣坐下來開始等著看直播。
老唐這邊,人都已經都到了,林城市檢察院派員出庭,臉色也不好看。
「全體起立!」伴隨著書記員的聲音,審判長帶著審判員走了進來,這次的案件,合議庭是五個人。
直播訊號接入,直播間瞬間開始卡頓。
怎麽回事啊,怎麽這麽卡,還沒開始鳴?」
你們怎麽回事?@庭審公開網,這什麽破伺服器!「
這年頭上網的網友們最見不得卡頓了,每次遇到網路卡都想打人。
帝都,庭審公開網的維護人員已經快要麻了,他們是真的想和上面申請一下,不要直播這位唐律師的案子了。
每次只要一轉播他的案子,必定會卡死,每次都讓他們忙的想殺一個同事祭天。
於是現在庭審公開網這邊就有了說法,這位唐律師什麽都好,就有點費人—
魔都,王婧早早地已經準備好了,這會兒目不轉晴地看著直播.
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導師這幾天脾氣特別爆,師兄的論文有了一個小毛病,這放在平時也就是說幾句的事,結果昨天硬生生地逮著師兄罵了一個小時.
據說師兄出了辦公室後,人都已經傻了—.
而在這樣的氛圍中,林城中院內,案件已經開始了。
程式還是那麽個程式,老唐作為再審申請人的辯護人,是要先發言的,他要說明為什麽申請申請理由是什麽」申請人,黃禮成,45歲,出生,漢族,家住漢東省林城市常綠縣。」
「辯辯護律師—
」案由:黃禮成對林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不服.
事實與理由:一,林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認為我方當事人黃禮成尋畔滋事,此認定明顯錯誤。」
」二頭村村委會為基層自治組織,其並不具有強拆的資格,在未與我方當事人溝通賠償問題的情況下,僱傭閒散人員,強行毀林,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而我方當事人的反抗,不只是針對將其強行帶離三人的反抗,針對的應當是整個強拆團體的反抗,因為當時村裡的挖機已經開始進行毀林了。」
而且在訊問筆錄也有證明,我方當事人當時是要去門口阻攔,並且和那些人理論的,但是卻被三人攔住要強行帶離。
'對方人數眾多,且有大型機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而且我方當事人想要阻攔卻被強行帶離,因此為了保護財產不受侵犯而動手,應當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理由就是這樣,那麽多人還有機器來拆我的果園,那在我眼裡你們就是一個整體,所以我雖然用了刀子,但是反抗程度是對等的。
」二,判決書同樣認定,我方當事人黃禮成主動購買刀具,這充分證明其有尋畔滋事的犯罪故意。」
「但是,訊問筆錄中明確記載,在黃禮成購買刀之前一段時間,村主任丁得水及其妹夫就已經因為承包地的問題多次上門與黃禮成發生過衝突,黃禮成被打過三次耳光,其中有一次報了警,有出警記錄作為證明。「
'而在強拆之前,丁得水更是警告過,說要是不自己拆,那村里就來給你拆,基於此,有理由認為我方當事人購買刀具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犯!」
「三」綜上所述,儘管該土地的所有權人為村集體,但是村委會作為基層自治組織沒有任何權利進行強拆,而我方當事人基於保護自己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而提前購買刀具進行反抗的行為事出有因,並不符合尋滋事無事生非的認定標準。」
說人話就是,我這動刀子事出有因,那既然事出有因就不能算無事生非,也就不能算尋畔滋事了。
」而根據村委會違法強拆的情況可以認定,我方當事人屬於正當防衛.
這裡面的部分內容是再審申請書上的,另外一部分是老唐後加的,畢竟開庭你肯定得針對具體問題來進行反駁。
之所以一定要確定是正當防衛,原因也很簡單,就是為了把賠的錢要回來單純無罪並沒有特別難,畢竟判的是尋畔滋事,只要證明不是尋滋事就行。
所以是兩個請求,就得將兩者都進行說理,為什麽不算尋畔滋事,以及為什麽應當認為是正當防衛!層網上的一些網友已經開始迷糊了,這種長篇大論很多人不喜歡,大家上網最想要的就是快速和直接。
不過,還是有些人聽清楚了。
「臥槽,唐律師這麽一說,我咋感覺好有道理啊,強拆的那麽多人,確實可以視為一個整體的!」
這現在的媒體能不能別亂寫,我之前還真的以為三個人赤手空拳對一個呢,鬧了半天雇這麽多人去的,那人家動手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就是,辛辛苦苦幹了那麽多年,好不容易果樹長大了能賺錢了,結果上來就要強拆,換我我也拼命!」
雖然網友們法盲多,很多人的學歷也不高,但是大家心裡都有一個樸素的感覺,這和法律沒關係,這是基於法律道德等等多種因素而形成的感覺明擺著的,這是我的飯碗,你們不想讓我吃飯,那我就和你們玩命,非常簡單樸素的想法!
這不是那些法學家或者法學教授長篇大論扯一堆法學理論就能咋樣的,說破大天了,法律也不能把人當機器。
當然,在法律專家裡面,也有不少人表示認同唐方鏡的觀點。
確實應該視為整體的,不管是基於邏輯還是現實你都必須得考慮到這些人。
而在魔都,陳家泉用新註冊的「法學陳教授」小號在那裡發著話:「怎麽可能孤立的認為當時只有三個人動手呢,那旁邊一堆人也是影響因素啊!
我不知道其他同行們是咋想的,你們這是純粹的學法學的沒人性了,是不是覺得那麽多人在那裡一邊挖樹一邊看不會對當事人造成任何影響?你們摸著良心自己想想,自己遇到了會是什麽反應!」
只能說不愧是陳教授,雖然換了小號,但是這地圖炮開的依然牛逼,很快就和幾個同行開始吵了,瞬間吸弓了很大的注意力。
辦公室內,陳家泉一邊打字吵架一邊笑得很開心,一個兩個的都沒點眼力勁兒,跟著唐主任走肯定沒錯什麽?我之前在網上罵過他?別亂說啊,小心我告你誹謗至於說陳教授對於案件是什麽看法,那就不知道了。
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法律這個東西,想要讓你贏,總能找到理由,就像愛學外語的那位陳院長不是說過嘛,法律的最終解釋權在我這。
沒辦法,陳院長除了喜歡學外語,其實還喜歡說實話—.
反正怎麽說,外行看了都能發現,人家說的就是有道理。
至於王婧,這會兒已經開始和自己的導師對線了。
論文壓力太大,王婧這會兒慰的很痛快!
倒是另一邊,杜教授在辦公室被的臉色發青,他感覺現在火氣很大,見人就想噴,網上的這些同行們太沒禮貌了!
網上的事法庭這邊自然不知道,丁得水現在有點擔心了,他用他那初中文憑來判斷,踏馬的那個姓唐的說的好像有道理!
臥槽,這怎麽回事,我怎麽可能覺得他有道理!
審判長臉色不變,確認老唐已經說完後,讓公訴人開始發言。
公訴方這邊的意見也很明確,對於侵害方,不應當視為整體'首先,對於黃禮成果園的強拆行為,我方認為,果園被強拆,並沒有緊迫到說必須採用暴力反擊的方式才能阻止的程度。」
當事人黃禮成可以報警,也可以選擇在事後透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都是解決的途徑,但是他卻提前準備刀,強拆之時直接動手,這很明顯存在尋畔滋事的故意!」
『其次,針對果園的強拆,和針對當事人黃禮成的強行帶離行為,應當視為兩種行為.
老唐這邊坐下來喝水,結果聽了公訴方的意見後差點噴了,臥槽這話你都能說出來是吧?
這就像是朱元璋當了皇帝,問那些造反的老鄉你們遇到問題為什麽不報官差不多,都到了那個程度,居然還在說事後救濟的法律途徑!
憋著一股氣等對方說完,等待審判長同意後,老唐直接反駁道:「我認為公訴方的話有很大的問題,如果按照他們的言論,所有針對財產的不法侵犯都不應該反抗,因為都可以透過事後來救濟。「
」至於說報警,證據顯示,當時黃禮成已經報警了,只是當時警察還沒來!」
第二點,公訴方認為那應該視為兩種行為,那麽現在,審判長,我想問公訴方一個問題。」
審判長看了一眼隨即道:「准許提問。「
我想問公訴方,那三個人強行帶離黃禮成,是單純為了帶離黃禮成,還是為了方便強拆呢?」
公訴人聞言頓時說不出話來了,他不可能說是單純為了帶離,小孩都清楚這是為了方便強拆,
『不回答是吧,那預設是為了方便強拆是吧,既然帶離是為了方便強拆,那你看做是兩個行為的理由呢?就因為拆果樹那些人和黃禮成沒接觸?」
「好不說話也沒問題,帶離是要方便強拆,
不是就有理由認為那三人的行為屬於共同侵害行為呢?」
而前兩年釋出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七條明確規定,對於多人共同實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針對直接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也可以針對在現場共同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
「因此,我方當事人實施的行為足以認定是正當防衛!」老唐在那裡斬釘截鐵地說道!
眼看著公訴方還是不說話,審判長看著老唐開口道:「你們這邊還有什麽要補充的?」
老唐施施然道:「沒了。「
『那好,法庭辯論結束。」
話音落下,丁得水愣住了,他現在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貌似貌似真的有道理,他都覺得黃禮成輪刀子沒毛病了。
不對不對,怎麽可能沒毛病,老三被弄得滿身是血來著,咋可能是什麽正當防衛。
事實上,老唐自己也鬆了口氣,這種事其實就像是帶節奏,哪邊帶的節奏好,那就是哪邊贏。
網上網友們看的那叫一個熱血沸騰,最重要的是,唐方鏡說理說的很明確,不像是有的律師滿嘴的法言法語,看上去很高大上,就是聽不懂說了個啥。
休庭期間,直播間仍然是彈幕密布,網友們都快吵翻天了,說的籠統點,法律這種社科性質的東西吧,就是容易吵架。
理科你會就是會,不會就是不會,能因為學術吵架,那基本上水平已經很高了,但是社科類是個人都能說幾句—.
終於,合議庭回來了。
『本院認為綜上所述,判決如下:」
「撤銷林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以及附帶民事判決。「」
」原審被告人黃禮成無罪!」
宣讀完畢,現場的旁聽人員和網上的吃瓜群眾們集體沸騰!
「臥槽,真的無罪了啊,唐方鏡還是牛逼!」
「你們聽到了嗎,關鍵是把那個民事判決也撤銷了,那是不是就說,之前賠的錢都得退回去?
這簡直了!」
儘管老唐這都是第二次這麽操作了,但依然騷的驚人。
丁得水倒是沒什麽大的反應,之前就已經預料到這個情況了。
最關鍵的是,他沒聽懂撤銷民事判決的意思.
騰達,黃禮成愣愣地看著電腦,突然失聲大哭,終於,終於洗清冤屈了。
網路直播訊號被切斷,王婧已經把對方的不敢露頭,並且不斷嘲諷對方是老年人,打字都那麽慢。
而老唐,則默默收拾好了東西,出了法院直奔林城市汽車站,他要去常綠縣,他要去常綠縣報案!
至於證據,判決書以及常綠縣公安機關之前收集的證據就是證據,比如常綠縣公安機關對於黃禮成的訊問筆錄
不過現在老唐也沒有想太多,路要一步一步走。
雖然我們總說高院要求再審本身就說明了高院的一個態度,但是呢,再審是不是一定改判呢?
答案不是。
非但不是,再審維持原判的機率還很大!
刑事案件先不提,就說民商事案件,根據最高法審判監督庭之前公布的一些資料可以知道,在最近的某一年,截止到九月份,民商事案件啟動再審的有大概三十萬件,但是最終改判的案件大概為七萬九千件。
而這裡面,有很多案子都是在啟動再審程式後由上級法院提審改判的,提審改判的機率相對比較高。
所以,基本上可以確定,不是說高院要求再審,那中院就一定改判,沒這回事,畢竟我國各級法院是行使獨立審判權的,不受上級法院的干擾.
老唐這邊進了法院,隨後直接輕車熟路地找到了刑三庭。
他這是第二次來林城中院了,一點都不陌生,推開刑三庭的門進去,其他人還沒到,找地方坐下,隨即開始閉目養神。
等了沒多久,不斷的有人進來,不過大部分都是來旁聽的。
而在此時,法院外面,丁得水正在慢慢往裡面走,他昨天特意從村里過來,就是為了今天的案子。
雖然說現在只能等著,但丁得水還是想著過來看看。
比起之前來說,現在的丁得水冷靜了很多,他也找林城這邊的律師朋友問過,律師朋友說不用擔心,再審直接改判無罪的案子很少。
正因為很少,所以每次出現這種型別的案子都會很火。
比如前段時間那個極其經典的相親發生關係被判強姦再審無罪的案子。
但你要知道,這個人從頭到尾都沒認罪,在裡面也沒認,出來後堅持申訴,申訴了兩年,而且事情本身引起了輿論,這樣下來,才終於是再審無罪。
只不過唐方鏡過往的「戰績」讓他看的眼暈,就想著過來看看。
黃禮成沒來,不過這會兒他正在騰達律所等著看直播,臉色有點發白,看起來很緊張。
旁邊走過來的王青青看了看道:「你啊不用太過於擔心,唐哥既然敢接你的案子,就說明他有很大的把握。」
黃禮成聞言正準備說什麽呢,另一邊的老宋皺著眉頭道:「兄弟你別聽她瞎說,這案子輸贏現在沒法定的—
說著話,老宋還看了看王青青,對於老王的這個侄女,他也不好評論,只能說除了專業知識她什麽都沒問題·
黃禮成聽出了裡面的意思,趕緊笑道:「宋主任,沒事的,唐主任能幫我就已經很不錯了,就算官司輸了那也不怪他。」
老宋不說話了,同樣坐下來開始等著看直播。
老唐這邊,人都已經都到了,林城市檢察院派員出庭,臉色也不好看。
「全體起立!」伴隨著書記員的聲音,審判長帶著審判員走了進來,這次的案件,合議庭是五個人。
直播訊號接入,直播間瞬間開始卡頓。
怎麽回事啊,怎麽這麽卡,還沒開始鳴?」
你們怎麽回事?@庭審公開網,這什麽破伺服器!「
這年頭上網的網友們最見不得卡頓了,每次遇到網路卡都想打人。
帝都,庭審公開網的維護人員已經快要麻了,他們是真的想和上面申請一下,不要直播這位唐律師的案子了。
每次只要一轉播他的案子,必定會卡死,每次都讓他們忙的想殺一個同事祭天。
於是現在庭審公開網這邊就有了說法,這位唐律師什麽都好,就有點費人—
魔都,王婧早早地已經準備好了,這會兒目不轉晴地看著直播.
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導師這幾天脾氣特別爆,師兄的論文有了一個小毛病,這放在平時也就是說幾句的事,結果昨天硬生生地逮著師兄罵了一個小時.
據說師兄出了辦公室後,人都已經傻了—.
而在這樣的氛圍中,林城中院內,案件已經開始了。
程式還是那麽個程式,老唐作為再審申請人的辯護人,是要先發言的,他要說明為什麽申請申請理由是什麽」申請人,黃禮成,45歲,出生,漢族,家住漢東省林城市常綠縣。」
「辯辯護律師—
」案由:黃禮成對林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不服.
事實與理由:一,林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認為我方當事人黃禮成尋畔滋事,此認定明顯錯誤。」
」二頭村村委會為基層自治組織,其並不具有強拆的資格,在未與我方當事人溝通賠償問題的情況下,僱傭閒散人員,強行毀林,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而我方當事人的反抗,不只是針對將其強行帶離三人的反抗,針對的應當是整個強拆團體的反抗,因為當時村裡的挖機已經開始進行毀林了。」
而且在訊問筆錄也有證明,我方當事人當時是要去門口阻攔,並且和那些人理論的,但是卻被三人攔住要強行帶離。
'對方人數眾多,且有大型機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而且我方當事人想要阻攔卻被強行帶離,因此為了保護財產不受侵犯而動手,應當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理由就是這樣,那麽多人還有機器來拆我的果園,那在我眼裡你們就是一個整體,所以我雖然用了刀子,但是反抗程度是對等的。
」二,判決書同樣認定,我方當事人黃禮成主動購買刀具,這充分證明其有尋畔滋事的犯罪故意。」
「但是,訊問筆錄中明確記載,在黃禮成購買刀之前一段時間,村主任丁得水及其妹夫就已經因為承包地的問題多次上門與黃禮成發生過衝突,黃禮成被打過三次耳光,其中有一次報了警,有出警記錄作為證明。「
'而在強拆之前,丁得水更是警告過,說要是不自己拆,那村里就來給你拆,基於此,有理由認為我方當事人購買刀具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犯!」
「三」綜上所述,儘管該土地的所有權人為村集體,但是村委會作為基層自治組織沒有任何權利進行強拆,而我方當事人基於保護自己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而提前購買刀具進行反抗的行為事出有因,並不符合尋滋事無事生非的認定標準。」
說人話就是,我這動刀子事出有因,那既然事出有因就不能算無事生非,也就不能算尋畔滋事了。
」而根據村委會違法強拆的情況可以認定,我方當事人屬於正當防衛.
這裡面的部分內容是再審申請書上的,另外一部分是老唐後加的,畢竟開庭你肯定得針對具體問題來進行反駁。
之所以一定要確定是正當防衛,原因也很簡單,就是為了把賠的錢要回來單純無罪並沒有特別難,畢竟判的是尋畔滋事,只要證明不是尋滋事就行。
所以是兩個請求,就得將兩者都進行說理,為什麽不算尋畔滋事,以及為什麽應當認為是正當防衛!層網上的一些網友已經開始迷糊了,這種長篇大論很多人不喜歡,大家上網最想要的就是快速和直接。
不過,還是有些人聽清楚了。
「臥槽,唐律師這麽一說,我咋感覺好有道理啊,強拆的那麽多人,確實可以視為一個整體的!」
這現在的媒體能不能別亂寫,我之前還真的以為三個人赤手空拳對一個呢,鬧了半天雇這麽多人去的,那人家動手我覺得沒有任何問題!」
「就是,辛辛苦苦幹了那麽多年,好不容易果樹長大了能賺錢了,結果上來就要強拆,換我我也拼命!」
雖然網友們法盲多,很多人的學歷也不高,但是大家心裡都有一個樸素的感覺,這和法律沒關係,這是基於法律道德等等多種因素而形成的感覺明擺著的,這是我的飯碗,你們不想讓我吃飯,那我就和你們玩命,非常簡單樸素的想法!
這不是那些法學家或者法學教授長篇大論扯一堆法學理論就能咋樣的,說破大天了,法律也不能把人當機器。
當然,在法律專家裡面,也有不少人表示認同唐方鏡的觀點。
確實應該視為整體的,不管是基於邏輯還是現實你都必須得考慮到這些人。
而在魔都,陳家泉用新註冊的「法學陳教授」小號在那裡發著話:「怎麽可能孤立的認為當時只有三個人動手呢,那旁邊一堆人也是影響因素啊!
我不知道其他同行們是咋想的,你們這是純粹的學法學的沒人性了,是不是覺得那麽多人在那裡一邊挖樹一邊看不會對當事人造成任何影響?你們摸著良心自己想想,自己遇到了會是什麽反應!」
只能說不愧是陳教授,雖然換了小號,但是這地圖炮開的依然牛逼,很快就和幾個同行開始吵了,瞬間吸弓了很大的注意力。
辦公室內,陳家泉一邊打字吵架一邊笑得很開心,一個兩個的都沒點眼力勁兒,跟著唐主任走肯定沒錯什麽?我之前在網上罵過他?別亂說啊,小心我告你誹謗至於說陳教授對於案件是什麽看法,那就不知道了。
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法律這個東西,想要讓你贏,總能找到理由,就像愛學外語的那位陳院長不是說過嘛,法律的最終解釋權在我這。
沒辦法,陳院長除了喜歡學外語,其實還喜歡說實話—.
反正怎麽說,外行看了都能發現,人家說的就是有道理。
至於王婧,這會兒已經開始和自己的導師對線了。
論文壓力太大,王婧這會兒慰的很痛快!
倒是另一邊,杜教授在辦公室被的臉色發青,他感覺現在火氣很大,見人就想噴,網上的這些同行們太沒禮貌了!
網上的事法庭這邊自然不知道,丁得水現在有點擔心了,他用他那初中文憑來判斷,踏馬的那個姓唐的說的好像有道理!
臥槽,這怎麽回事,我怎麽可能覺得他有道理!
審判長臉色不變,確認老唐已經說完後,讓公訴人開始發言。
公訴方這邊的意見也很明確,對於侵害方,不應當視為整體'首先,對於黃禮成果園的強拆行為,我方認為,果園被強拆,並沒有緊迫到說必須採用暴力反擊的方式才能阻止的程度。」
當事人黃禮成可以報警,也可以選擇在事後透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都是解決的途徑,但是他卻提前準備刀,強拆之時直接動手,這很明顯存在尋畔滋事的故意!」
『其次,針對果園的強拆,和針對當事人黃禮成的強行帶離行為,應當視為兩種行為.
老唐這邊坐下來喝水,結果聽了公訴方的意見後差點噴了,臥槽這話你都能說出來是吧?
這就像是朱元璋當了皇帝,問那些造反的老鄉你們遇到問題為什麽不報官差不多,都到了那個程度,居然還在說事後救濟的法律途徑!
憋著一股氣等對方說完,等待審判長同意後,老唐直接反駁道:「我認為公訴方的話有很大的問題,如果按照他們的言論,所有針對財產的不法侵犯都不應該反抗,因為都可以透過事後來救濟。「
」至於說報警,證據顯示,當時黃禮成已經報警了,只是當時警察還沒來!」
第二點,公訴方認為那應該視為兩種行為,那麽現在,審判長,我想問公訴方一個問題。」
審判長看了一眼隨即道:「准許提問。「
我想問公訴方,那三個人強行帶離黃禮成,是單純為了帶離黃禮成,還是為了方便強拆呢?」
公訴人聞言頓時說不出話來了,他不可能說是單純為了帶離,小孩都清楚這是為了方便強拆,
『不回答是吧,那預設是為了方便強拆是吧,既然帶離是為了方便強拆,那你看做是兩個行為的理由呢?就因為拆果樹那些人和黃禮成沒接觸?」
「好不說話也沒問題,帶離是要方便強拆,
不是就有理由認為那三人的行為屬於共同侵害行為呢?」
而前兩年釋出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七條明確規定,對於多人共同實施不法侵害的,既可以針對直接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也可以針對在現場共同實施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
「因此,我方當事人實施的行為足以認定是正當防衛!」老唐在那裡斬釘截鐵地說道!
眼看著公訴方還是不說話,審判長看著老唐開口道:「你們這邊還有什麽要補充的?」
老唐施施然道:「沒了。「
『那好,法庭辯論結束。」
話音落下,丁得水愣住了,他現在腦子裡只有一個想法:貌似貌似真的有道理,他都覺得黃禮成輪刀子沒毛病了。
不對不對,怎麽可能沒毛病,老三被弄得滿身是血來著,咋可能是什麽正當防衛。
事實上,老唐自己也鬆了口氣,這種事其實就像是帶節奏,哪邊帶的節奏好,那就是哪邊贏。
網上網友們看的那叫一個熱血沸騰,最重要的是,唐方鏡說理說的很明確,不像是有的律師滿嘴的法言法語,看上去很高大上,就是聽不懂說了個啥。
休庭期間,直播間仍然是彈幕密布,網友們都快吵翻天了,說的籠統點,法律這種社科性質的東西吧,就是容易吵架。
理科你會就是會,不會就是不會,能因為學術吵架,那基本上水平已經很高了,但是社科類是個人都能說幾句—.
終於,合議庭回來了。
『本院認為綜上所述,判決如下:」
「撤銷林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以及附帶民事判決。「」
」原審被告人黃禮成無罪!」
宣讀完畢,現場的旁聽人員和網上的吃瓜群眾們集體沸騰!
「臥槽,真的無罪了啊,唐方鏡還是牛逼!」
「你們聽到了嗎,關鍵是把那個民事判決也撤銷了,那是不是就說,之前賠的錢都得退回去?
這簡直了!」
儘管老唐這都是第二次這麽操作了,但依然騷的驚人。
丁得水倒是沒什麽大的反應,之前就已經預料到這個情況了。
最關鍵的是,他沒聽懂撤銷民事判決的意思.
騰達,黃禮成愣愣地看著電腦,突然失聲大哭,終於,終於洗清冤屈了。
網路直播訊號被切斷,王婧已經把對方的不敢露頭,並且不斷嘲諷對方是老年人,打字都那麽慢。
而老唐,則默默收拾好了東西,出了法院直奔林城市汽車站,他要去常綠縣,他要去常綠縣報案!
至於證據,判決書以及常綠縣公安機關之前收集的證據就是證據,比如常綠縣公安機關對於黃禮成的訊問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