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1章 為什麼幹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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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治城,傍晚

  太陽落山的時候,宋和平和灰狼出了酒店,沿著喬治城的街道慢慢走著。

  喬治城是華盛頓最古老的街區之一,保留著十八世紀的風貌。

  紅磚的人行道被夕陽染成暖橙色,那些磚塊經過幾百年的踩踏,表面已經磨得很光滑,在斜陽下泛著溫潤的光。

  街邊的咖啡館裡坐滿了人,笑聲和咖啡的香味混在一起,飄散在傍晚的空氣里。

  一個街頭藝人在彈吉他,唱的是老鷹樂隊的《加州旅館》,聲音沙啞,但很動聽,每一個音符都像在訴說著什麼。

  灰狼走在他旁邊,目光四處掃著。

  他的眼睛像兩雷達,不停地掃描著周圍的環境。

  街角停著的那輛黑色SUV,車窗貼著深色膜;咖啡館外坐著的那兩個男人,穿著休閒裝但坐姿太端正;對面樓上打開的窗戶,窗簾後面隱約有個人影。

  所有這些都是潛在的威脅。

  「你明天晚上去見奧觀海?」他忽然說,聲音壓得很低:「那我幹什麼?」

  宋和平看了他一眼。

  「他們有專人接送,而且不允許帶保鏢,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在酒店裡等我回來。」

  「萬一你不回來呢?」

  「那就給我收屍。」

  灰狼哼了一聲。

  「我給你收屍?老大,如果你死了我直接把你扔進波托馬克河,省事。反正魚也得吃東西。」宋和平笑了。

  他知道灰狼是在開玩笑,但也能聽出那玩笑背後的擔心你。

  兩人繼續往前走。

  喬治城的街道很窄,兩旁都是老房子,紅色的磚牆,白色的窗框,門口種著各種花草。

  偶爾有行人經過,大多是遊客,拿著相機拍照。也有幾個當地人,牽著狗散步,或者拎著超市的購物袋回家。

  經過一家酒吧的時候,灰狼忽然停下來。

  「喝一杯?」他問,眼睛盯著酒吧的門面。

  那是一家愛爾蘭酒吧,名字叫「三葉草之吻」,門口掛著三葉草的招牌,綠色的,在夕陽下格外顯眼。裡面傳來輕快的音樂聲,是愛爾蘭民謠,手風琴和小提琴的旋律交織在一起,帶著某種憂傷的歡快。宋和平看了看酒吧的門面,又看了看灰狼的表情。

  「行。」他說。

  兩人推門進去。

  酒吧里人不多,幾個中年男人坐在吧邊看橄欖球賽。

  角落裡有對情侶在低聲說話,女孩靠在男孩肩上,男孩的手攬著她的腰。

  酒保是個胖胖的愛爾蘭人,紅頭髮,大鬍子,看見他們進來,熱情地打了個招呼。

  「晚上好,兩位。喝點什麼?」

  他們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那是兩個皮沙發,坐進去整個人都陷下去,很舒服。

  窗外的街道上,路燈剛剛亮起,發出溫暖的橘黃色光芒。

  「兩杯黑啤。」灰狼說:「吉尼斯。」

  酒保點點頭,轉身去準備了。

  灰狼靠在沙發上,伸了個懶腰。

  這個位置很好,背靠牆壁,面朝門口,可以看清整個酒吧的情況。

  不一會兒,酒保端著兩杯黑啤過來,放在他們面前的橡木桌上。

  黑色的啤酒,上面浮著一層細膩的白色泡沫,在燈光下泛著光澤。

  灰狼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抹了抹嘴。

  白色的泡沫沾在他的鬍子上,像聖誕老人的樣子。

  「頭兒。」他說:「有件事我一直想問你。」

  「問吧。」

  「你為什麼幹這行?」

  宋和平看著他,沒說話。

  這個問題他問過自己很多次,但從來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以前是因為窮,真需要錢。

  但現在已經很有錢了,可就是不想離開這行……

  灰狼等了幾秒,見他沒回答,又說:「不願意說就算了。我就是隨便問問。在這行干久了,有時候會想,自己怎麼會走到這一步。」


  宋和平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黑啤的味道很醇厚,帶著一點苦味,還有淡淡的焦糖香。

  「那你呢?」他反問:「你為什麼幹這行?」

  灰狼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那笑容里有苦澀,有無奈,也有一點自嘲。

  「我?」他說:「我簡單。當兵當慣了,不會幹別的。退役之後在莫斯科幹過保安,在一家商場裡站了半年,每天看著人來人往,無聊得要死。後來又幹過保鏢,給一個富豪的女兒當護衛,那女孩整天泡夜店,我就在夜店外面等,從晚上等到天亮,更無聊。後來有人介紹我認識廚子,說有個活兒,去伊利哥當僱傭兵,一天幾百美金。我就去了。幹著幹著,就干到這個份上了。」

  他看著宋和平。

  「你呢?」

  宋和平沉默了幾秒。

  他看著窗外的街道,路燈下有個老人牽著狗慢慢走過,狗是金毛,走幾步就停下來聞聞路邊的草叢。「我跟你差不多。」他說:「退役之後,不知道幹什麼好,當時家裡窮,弟弟妹妹又要上學,父母又不在了,只能靠我扛著。在老家待了半年,後來又去南方打工,都賺不到多少錢,後來認識一個朋友,他說在伊利哥綠區有路子,讓我跟他一起來巴克達開店賣雜貨,結果機緣巧合,干到了現在。」

  灰狼看著他。

  「就這些?」

  「就這些。」

  宋和平點了點頭。

  灰狼搖搖頭,又喝了一口酒。

  「頭兒。」他說:「你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太悶了。話少,心思重,什麼事情都自己扛著。」宋和平笑了笑。

  「習慣了。」

  酒吧里的音樂換了,換成了另一首老歌。

  角落裡的情侶站起來,相擁著慢慢跳舞,女孩的頭靠在男孩肩上,兩人的腳步很慢,隨著音樂的節奏輕輕搖擺。

  灰狼看著他們,忽然嘆了口氣。

  「我以前有個女朋友。」他說,聲音比平時低了一些:「很漂亮,在莫斯科工作,五年前我回去了一趟,去找了她,結果她都訂婚了,還跟我說,別幹這行了,找個正經工作,結婚,生孩子,過正常日子。」他頓了頓。

  「我沒聽。」

  宋和平看著他。

  灰狼的臉在酒吧昏暗的燈光下顯得格外滄桑,眼角的皺紋很深,那是常年在大太陽下眯著眼睛看東西留下的痕跡。

  「後來呢?」

  「後來?」灰狼又喝了一口酒:「她嫁了個牙醫,生了兩個小孩,現在去了德國,過得很幸福。我在臉書上看到過她的照片,她胖了一點,但還是那麼好看。她丈夫是個好人,戴著眼鏡,看起來很斯文。他們的孩子一個男孩一個女孩,都長得很可愛。」

  他放下酒杯,看著窗外。

  「挺好的。」他看著遠處,喃喃自語:「她過得挺好的。」

  宋和平沒說話。

  他想起了安吉爾。

  兩人就這麼坐著,喝著酒,聽著音樂,看著窗外的夜色慢慢變濃。

  街燈越來越亮,行人也越來越少。

  偶爾有車駛過,車燈在窗戶上留下一道光影。

  不知過了多久,灰狼看了看手錶。

  「十點了。」他主動說道:「頭兒,咱們走吧,明天你還有大事。早點回去睡覺,養足精神。」宋和平點點頭,站起來,把酒錢放在桌上。

  幾張紙幣,足夠付酒錢和小費。

  兩人推開門,走進華盛頓的夜色里。

  街上的人少了,路燈亮起來,把紅磚的人行道照得暖黃暖黃的。

  遠處,國會山的穹頂在夜空中若隱若現,像一個沉默的守望者。

  夜風吹過,帶著一絲涼意,還有淡淡的草木香。

  他們並排走著,誰也沒說話。

  腳步聲在空蕩蕩的街道上迴響,啪嗒,啪嗒,很有節奏。

  走到酒店門口的時候,灰狼忽然停下來。

  「頭兒。」

  宋和平轉身看著他。

  灰狼伸出手。


  「明天。」他說,聲音很認真:「不管發生什麼,活著回來。」

  宋和平看著他的手,握住。

  那隻手很粗糙,滿是老繭,但握得很用力。

  「會的。」

  回到自己的房間,裡頭很安靜。

  空調發出輕微的嗡嗡聲,窗簾拉得很嚴實,不透一絲光。

  他走到窗邊,拉開一點窗簾,看著窗外的夜景。

  遠處,國會山的穹頂在夜空中泛著淡淡的白光。

  更遠處,華盛頓紀念碑像一把利劍直插夜空。

  明天晚上,八點整。

  美國總統。

  他要跟自己談什麼?

  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一

  不管談什麼,肯定不是什麼好事。

  因為在這個世界上,好事從來不會主動找上門。

  只有麻煩才會。

  他站在窗邊,看著遠處國會山的穹頂,很久很久。

  直到夜色完全吞沒了整個城市,他才拉上窗簾,躺到床上。

  床很軟,枕頭很舒服,被單有淡淡的洗衣液香味。

  這一切都在提醒他,這裡是華盛頓,是全球唯一超級大國的首都,是權力的中心。

  而自己,一個前PLA特種兵,一個現任PMC,一個地下軍火商,明天居然要去見這個國家的總統。人生真是奇幻!

  洗了澡,躺回床上,閉上眼睛的那一刻,他忽然想起灰狼的話。

  「活著回來。」

  他忍不住笑了笑。

  會的。

  一定會。

  因為他還有很多事要做,還有很多帳要算,還有很多路要走。

  自己不能死在這裡。

  何況,當年村裡的算命先生說過,自己的命,超級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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