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驗證
下午6點,江晚抵達了江城傳媒大學,與江漾簡短地交流後,她立刻趕往警局。
她向警察出示了律師證,並詳細詢問了趙強被殺的一些具體細節。
隨後,她進入了關押室,見到了霍希悅。
「伯母,我沒有殺人!」霍希悅的眼中充滿了恐懼和無助。
「希悅,伯母相信你!你別怕,伯母是來幫你的!你再把昨天你和趙強發生爭執的事情說一遍,越詳細越好!」江晚的聲音平靜而堅定。
霍希悅深吸了一口氣,開始詳細地敘述了她和趙強之間的爭執,從趙強的糾纏不休到她憤怒地推他一把,再到她離開時趙強還安然無恙的情況。
「晚上他給你打電話的時候是幾點?」江晚追問。
「我沒有注意,因為我直接掛掉了!」霍希悅回答。
「那你有看到他發給你的簡訊嗎?」江晚繼續問道。
「昨晚沒有看到,我掛掉電話後就關機了!」霍希悅回憶道。
「嗯,伯母知道了!」江晚點了點頭,她開始整理思路,準備為霍希悅爭取取保候審的機會。「希悅,伯母會盡力幫你爭取取保候審,但可能性不大,你要有心理準備。」
霍希悅點了點頭,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希望。
不出所料,警察局長賀立威拒絕了江晚的取保候審請求。目前的證據都指向霍希悅,她有明顯的殺人動機。
「賀局長,趙強身上有多處刀傷,而且他是校霸,身材魁梧,霍希悅只是一個嬌弱的女孩,怎麼可能傷得到他呢?」江晚據理力爭道。
「江律師,如果是平時,霍希悅確實傷不了趙強,但趙強死前喝了很多酒,在醉酒,意識不清行動遲緩的情況下,霍希悅還是有很大可能可以傷到他的。」賀立威局長解釋道。
「但霍希悅並沒有接趙強的電話,而且昨晚她掛掉電話後,直接就關機了,所以也沒有看到他的簡訊!」江晚堅持道。
賀立威聞言點了點頭:「江律師,你說的有道理,但還是不能排除她的嫌疑,因為我們無法證實她是不是真的沒有看簡訊!」
江晚沉吟片刻問道:「趙強的死亡時間還能再精確一些嗎?」
「法醫正在做進一步的屍檢,之後會有結果!」賀立威回答。
這時候,一個警務人員進來:「賀局,霍希悅昨晚的通話記錄和簡訊記錄調取出來了。昨晚11點趙強給她打了電話,但她沒有接聽,所以沒有通話時長。之後也沒有任何通話記錄。11點5分她的手機收到了趙強的簡訊,但她沒有回覆!」
「嗯,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賀立威凝神想了片刻,又對江晚說道:「江律師,就目前的情況霍希悅還是不能擺脫嫌疑,所以很抱歉,不能對她進行取保候審!」
江晚無奈,只能先離開:「賀局長,我明白了!那我先走了,麻煩等精確的屍檢報告出來後立刻通知我!」
江漾看到母親一個人回來,焦急地問道:「媽,希悅呢?不能取保候審嗎?」
江晚搖了搖頭:「目前的證據都指向希悅,所以警察不同意取保候審。」
「那怎麼辦?希悅一個人在那肯定很害怕!」江漾擔憂地說。
「只能祈禱精確的屍檢報告儘快出來!只有精確了趙強的死亡時間,才有可能找到突破點!」江晚嘆了一口氣。
第二天上午9點,江晚接到了警察局的電話,說精確的屍檢報告出來了。
江晚火速趕到警察局,賀立威告訴她:「趙強的死因是失血過多致死,兇器是美工刀,確切的死亡時間是晚上11點30分,從女生宿舍到操場,如果按正常行走速度,大概需要20分鐘,但如果用跑的話,也許15分鐘就能到,如果是騎車的話可能10分鐘就能到……」
「賀局長,你的意思是兇手只能是霍希悅?」江晚聽後不禁皺眉,打斷了他的話。
「江律師,如果霍希悅撒謊,她其實看了簡訊,然後11點10分出宿舍,11點25分跑到操場,用五分鐘時間殺了趙強,然後花20分鐘時間走回宿舍,距離熄燈還有10分鐘!你不覺得這很有可能嗎?」賀立威分析道。
「賀局長,你這個假設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首先跑步是否真的只需要15分鐘還有待驗證,其次霍希悅不是運動健將,之前軍訓的時候她還因為體力不支,中暑暈倒,她如果真的是跑步到操場的,試問她跑了15分鐘後,還能像正常人一樣嗎?不可能,她肯定會累得氣喘吁吁,又怎麼可能只用5分鐘時間把人殺死?」江晚反駁道。
「那如果是騎車呢?」賀立威追問道。
「賀局長,江城傳媒大學明確規定,為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意外,不允許學生在校內騎車,所以這種可能性不存在!」
賀立威想了想:「江律師,我同意你的觀點,但如果沒有鐵證推翻霍希悅的嫌疑,我們只能將案卷提交檢察院,讓檢察院來判定是否起訴她!」
江晚沉吟片刻提議:「賀局長,請給我一天時間,我想做個驗證!」
「可以,但我只能給你一天時間,如果過了今天不能推翻霍希悅的嫌疑,我們就只能上交檢察院了!」賀立威同意了江晚的請求。
離開警察局後,江晚回到傳媒大學。
她到體育室,讓體育老師找來幾個運動健將,又去女生宿舍找了幾個嬌弱的女生,人找齊後開始進行實驗。
她自己留在女生宿舍樓前,讓所有人依次從女生宿舍樓前出發,跑步到操場,讓江漾等在操場那錄製所有人到達的時間。
結果顯示,即使是運動健將,從女生宿舍樓跑到操場,也需要17分鐘,而嬌弱的女生跑步到操場,甚至比走路花的時間還多,因為跑到一半就累得不行,休息了幾分鐘!
實驗結束後,江晚拿著錄像再次來到警察局。賀立威看了錄像後,思慮再三,決定先放人。
因為這份錄像證據,雖然不能作為鐵證,但是證明了可能存在其他的嫌疑人,這樣的情況,如果上了法庭,法官也會依據疑罪從無的法規當庭釋放霍希悅。
江晚帶著霍希悅回到學校,看到江漾後,霍希悅忍不住撲到他懷裡哭了起來。
她向警察出示了律師證,並詳細詢問了趙強被殺的一些具體細節。
隨後,她進入了關押室,見到了霍希悅。
「伯母,我沒有殺人!」霍希悅的眼中充滿了恐懼和無助。
「希悅,伯母相信你!你別怕,伯母是來幫你的!你再把昨天你和趙強發生爭執的事情說一遍,越詳細越好!」江晚的聲音平靜而堅定。
霍希悅深吸了一口氣,開始詳細地敘述了她和趙強之間的爭執,從趙強的糾纏不休到她憤怒地推他一把,再到她離開時趙強還安然無恙的情況。
「晚上他給你打電話的時候是幾點?」江晚追問。
「我沒有注意,因為我直接掛掉了!」霍希悅回答。
「那你有看到他發給你的簡訊嗎?」江晚繼續問道。
「昨晚沒有看到,我掛掉電話後就關機了!」霍希悅回憶道。
「嗯,伯母知道了!」江晚點了點頭,她開始整理思路,準備為霍希悅爭取取保候審的機會。「希悅,伯母會盡力幫你爭取取保候審,但可能性不大,你要有心理準備。」
霍希悅點了點頭,她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絲希望。
不出所料,警察局長賀立威拒絕了江晚的取保候審請求。目前的證據都指向霍希悅,她有明顯的殺人動機。
「賀局長,趙強身上有多處刀傷,而且他是校霸,身材魁梧,霍希悅只是一個嬌弱的女孩,怎麼可能傷得到他呢?」江晚據理力爭道。
「江律師,如果是平時,霍希悅確實傷不了趙強,但趙強死前喝了很多酒,在醉酒,意識不清行動遲緩的情況下,霍希悅還是有很大可能可以傷到他的。」賀立威局長解釋道。
「但霍希悅並沒有接趙強的電話,而且昨晚她掛掉電話後,直接就關機了,所以也沒有看到他的簡訊!」江晚堅持道。
賀立威聞言點了點頭:「江律師,你說的有道理,但還是不能排除她的嫌疑,因為我們無法證實她是不是真的沒有看簡訊!」
江晚沉吟片刻問道:「趙強的死亡時間還能再精確一些嗎?」
「法醫正在做進一步的屍檢,之後會有結果!」賀立威回答。
這時候,一個警務人員進來:「賀局,霍希悅昨晚的通話記錄和簡訊記錄調取出來了。昨晚11點趙強給她打了電話,但她沒有接聽,所以沒有通話時長。之後也沒有任何通話記錄。11點5分她的手機收到了趙強的簡訊,但她沒有回覆!」
「嗯,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賀立威凝神想了片刻,又對江晚說道:「江律師,就目前的情況霍希悅還是不能擺脫嫌疑,所以很抱歉,不能對她進行取保候審!」
江晚無奈,只能先離開:「賀局長,我明白了!那我先走了,麻煩等精確的屍檢報告出來後立刻通知我!」
江漾看到母親一個人回來,焦急地問道:「媽,希悅呢?不能取保候審嗎?」
江晚搖了搖頭:「目前的證據都指向希悅,所以警察不同意取保候審。」
「那怎麼辦?希悅一個人在那肯定很害怕!」江漾擔憂地說。
「只能祈禱精確的屍檢報告儘快出來!只有精確了趙強的死亡時間,才有可能找到突破點!」江晚嘆了一口氣。
第二天上午9點,江晚接到了警察局的電話,說精確的屍檢報告出來了。
江晚火速趕到警察局,賀立威告訴她:「趙強的死因是失血過多致死,兇器是美工刀,確切的死亡時間是晚上11點30分,從女生宿舍到操場,如果按正常行走速度,大概需要20分鐘,但如果用跑的話,也許15分鐘就能到,如果是騎車的話可能10分鐘就能到……」
「賀局長,你的意思是兇手只能是霍希悅?」江晚聽後不禁皺眉,打斷了他的話。
「江律師,如果霍希悅撒謊,她其實看了簡訊,然後11點10分出宿舍,11點25分跑到操場,用五分鐘時間殺了趙強,然後花20分鐘時間走回宿舍,距離熄燈還有10分鐘!你不覺得這很有可能嗎?」賀立威分析道。
「賀局長,你這個假設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首先跑步是否真的只需要15分鐘還有待驗證,其次霍希悅不是運動健將,之前軍訓的時候她還因為體力不支,中暑暈倒,她如果真的是跑步到操場的,試問她跑了15分鐘後,還能像正常人一樣嗎?不可能,她肯定會累得氣喘吁吁,又怎麼可能只用5分鐘時間把人殺死?」江晚反駁道。
「那如果是騎車呢?」賀立威追問道。
「賀局長,江城傳媒大學明確規定,為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意外,不允許學生在校內騎車,所以這種可能性不存在!」
賀立威想了想:「江律師,我同意你的觀點,但如果沒有鐵證推翻霍希悅的嫌疑,我們只能將案卷提交檢察院,讓檢察院來判定是否起訴她!」
江晚沉吟片刻提議:「賀局長,請給我一天時間,我想做個驗證!」
「可以,但我只能給你一天時間,如果過了今天不能推翻霍希悅的嫌疑,我們就只能上交檢察院了!」賀立威同意了江晚的請求。
離開警察局後,江晚回到傳媒大學。
她到體育室,讓體育老師找來幾個運動健將,又去女生宿舍找了幾個嬌弱的女生,人找齊後開始進行實驗。
她自己留在女生宿舍樓前,讓所有人依次從女生宿舍樓前出發,跑步到操場,讓江漾等在操場那錄製所有人到達的時間。
結果顯示,即使是運動健將,從女生宿舍樓跑到操場,也需要17分鐘,而嬌弱的女生跑步到操場,甚至比走路花的時間還多,因為跑到一半就累得不行,休息了幾分鐘!
實驗結束後,江晚拿著錄像再次來到警察局。賀立威看了錄像後,思慮再三,決定先放人。
因為這份錄像證據,雖然不能作為鐵證,但是證明了可能存在其他的嫌疑人,這樣的情況,如果上了法庭,法官也會依據疑罪從無的法規當庭釋放霍希悅。
江晚帶著霍希悅回到學校,看到江漾後,霍希悅忍不住撲到他懷裡哭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