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找上門去
第二天到公司以後李衛德,才從保安隊長宋剛的嘴裡,得知全部情況,作為在漁陽縣混跡多年的老油條來講,昨天晚上發生的這個事,算是徹底打了他們華明集團的臉。
他非常生氣的將手機扔在桌子上,陰沉著臉對自己的頭號打手宋剛吩咐的道:
「宋剛,你現在馬上聯繫一下賀明,打聽一下對方到底什麼來路,我就不信了,這麼多年,咱們華明集團就沒有吃過這麼大的虧。」
「明白,李總!」
從李衛德的辦公室出來以後,宋剛馬上掏出手機給北關派出所警長賀明發了一個微信過去。
「賀哥,出來聊會!」
「剛子,晚上吧,今天我有點忙!」
「行,那下班我去門口接你!」
「嗯!」
放下手機後,賀明有些撓頭,很明顯昨天那幾個小子肯定是被人給收拾了,只是他沒想到許言會這麼狠,直接把幾個人的腿腳全都給打斷了。要是知道今天晚上說啥,他也不會出來和宋剛見面。
下午下班後,一身便裝的賀明剛走出派出所,就上了停在門口的奧迪轎車,而跟他前後腳出來的北關派出所副所長周金泉看到賀明的動作後,不禁搖了搖頭。
「這個老賀啊,怎麼不知道輕重呢,正常交朋友,誰都管不到,可是涉及到利益問題了,一定要看一看自己穿的這身衣服,不要干出格的事!」
宋剛開車,兩人來到了水庫邊一個活魚館,要了包廂點了魚後就聊起了正事。
「賀哥,我想您應該知道我今天的目的。」
「是不是跟昨天那幾個混小子有關?」
「沒錯!我家李總讓我問問您,昨天那兩個女孩家裡到底什麼來路?」
賀明有些納悶,不就是挨了一頓收拾嗎?怎麼還上剛上線的,打聽人家家裡幹什麼?
「剛子,禍不及家人的道理你們不懂嗎?以後要是這種事,就不要再聯繫我了!」
面對有些生氣的賀明,宋剛只能解釋道:「賀哥,這裡面有些情況,你可能不了解。」
「我是警察,我能不了解嗎?雖然兩個女孩的身份證地址是農村的,但是昨天出面的是公安部特勤局的警官。哪怕對方是一位三級警司,但腰間也是挎槍的。你還敢找人家麻煩?」
「哎,我的哥哥呀,你以為我想這樣幹嗎?你是不知道,昨天晚上那幾個小子被人把手腳全都打斷了!」
「什麼?」賀明一天這話。頓時愣在了那裡,有些驚疑不定的問道:「都打折了?」
「嗯,五個人,兩條胳膊兩條腿,全部給打折了!然後被金杯車扔到了華明集團的門口。」
「嘶……!」賀明知道自己可能有點大意了,不應該出來和宋剛見面,接下來的事情很有可能會變成泥巴掉褲襠里,不是屎也是屎。
看著沉默不語的賀明,宋剛並沒有催促對方,直到過了一會後,賀明才謹慎的開口問道:
「你們想知道什麼?」
「對方的身份,地址!」
「我覺得你們還是不要想著把事情搞大,這樣對誰來說都不是好事。」
「李總要問,我也沒辦法!賀哥你和我們華明集團可是老朋友了,就通融一下告訴我吧,要不然我回去也交不了差。」
雖然宋剛的語氣中,滿是哀求之意,但賀明卻不這麼認為,他能聽出來對方話語中的威脅,不說,那咱們就不是好朋友了,誰知道哪天紀委監委會不會找上門來?
「好,地址我告訴你,剩下的事與我無關!」
「那是當然!」
賀明在答應宋剛的請求後,也不再廢話,找服務員要來紙和筆寫下許言家的地址後,連飯都沒吃,就徑直離開了這裡。
宋剛看著匆忙離去的賀警官,並沒有挽留,目的達到就可以了,還是給賀哥留點面子吧。
倒是他自己看著,滿滿一鍋的鐵鍋燉無從下嘴,好在底下小兄弟多,一個電話,立刻來了七八個小伙子,吃飽喝足後,宋剛結完帳在一群小混混的恭維中,開著奧迪車揚長而去。
回到公司,他先是回保安隊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後,這才再次敲響了李衛德辦公室的大門。
「李總,我是宋剛。」
「嗯,等一會兒,我這兒有點兒問題解決一下。」
「是!李總。」李衛德並沒有第一時間讓他進去,那是因為此時他正和自己的小秘書做運動,直到半個多小時後,頭髮滿是汗水的秘書才踉蹌的開門走了出來。
「宋隊長,李總叫你進去!」
看著媚眼如絲的年輕女秘書,宋剛不由的舔了舔嘴唇,趁機伸出手在對方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死鬼,討厭,晚上來我家!」秘書被摸後,白了宋剛一眼,然後小聲的說了一句,便離開了門口。
便宜占了,宋剛趕緊收起自己那副略微淫蕩的表情,嚴肅的走進了李衛德的辦公室。
「李總,事情打聽清楚了。」
「對方什麼情況?」
「從賀哥給的信息來看,對方兩個女孩兒確實是清華大學的學生,處理他們這件事兒的是一位公安部特勤局的三級警司,不知道和兩個女孩兒具體的關係是什麼,家住幫橋鎮上平村。」
「公安部的警察?」
「對,沒錯!」
「什麼級別來著?」
「三級警司,按照賀哥的說法,就是正式警察里級別最低的一位。」
「會不會是家裡的親戚?」
「這賀哥倒沒有說!」
「有警察出面,但最後卻是一群黑社會把咱們這幫兄弟的腿腳全部打折。這其中還出現了一個神秘的女人。好玩兒,實在是好玩兒。」
自言自語了幾句後,李衛德臉色一正衝著宋剛吩咐道:
「明天,你帶一幫兄弟跟我一起去幫橋鎮上平村看看,到底是誰給了這幫泥腿子勇氣,敢動我的人。」
「李總,還帶不帶傢伙?」
「挨,老宋現在都什麼社會了,別動不動就帶傢伙,帶傢伙的!被警察抓到還得花錢贖人,你多帶點兒人,一人一個巴掌也能把他們扇死。」
「明白!李總。」
他非常生氣的將手機扔在桌子上,陰沉著臉對自己的頭號打手宋剛吩咐的道:
「宋剛,你現在馬上聯繫一下賀明,打聽一下對方到底什麼來路,我就不信了,這麼多年,咱們華明集團就沒有吃過這麼大的虧。」
「明白,李總!」
從李衛德的辦公室出來以後,宋剛馬上掏出手機給北關派出所警長賀明發了一個微信過去。
「賀哥,出來聊會!」
「剛子,晚上吧,今天我有點忙!」
「行,那下班我去門口接你!」
「嗯!」
放下手機後,賀明有些撓頭,很明顯昨天那幾個小子肯定是被人給收拾了,只是他沒想到許言會這麼狠,直接把幾個人的腿腳全都給打斷了。要是知道今天晚上說啥,他也不會出來和宋剛見面。
下午下班後,一身便裝的賀明剛走出派出所,就上了停在門口的奧迪轎車,而跟他前後腳出來的北關派出所副所長周金泉看到賀明的動作後,不禁搖了搖頭。
「這個老賀啊,怎麼不知道輕重呢,正常交朋友,誰都管不到,可是涉及到利益問題了,一定要看一看自己穿的這身衣服,不要干出格的事!」
宋剛開車,兩人來到了水庫邊一個活魚館,要了包廂點了魚後就聊起了正事。
「賀哥,我想您應該知道我今天的目的。」
「是不是跟昨天那幾個混小子有關?」
「沒錯!我家李總讓我問問您,昨天那兩個女孩家裡到底什麼來路?」
賀明有些納悶,不就是挨了一頓收拾嗎?怎麼還上剛上線的,打聽人家家裡幹什麼?
「剛子,禍不及家人的道理你們不懂嗎?以後要是這種事,就不要再聯繫我了!」
面對有些生氣的賀明,宋剛只能解釋道:「賀哥,這裡面有些情況,你可能不了解。」
「我是警察,我能不了解嗎?雖然兩個女孩的身份證地址是農村的,但是昨天出面的是公安部特勤局的警官。哪怕對方是一位三級警司,但腰間也是挎槍的。你還敢找人家麻煩?」
「哎,我的哥哥呀,你以為我想這樣幹嗎?你是不知道,昨天晚上那幾個小子被人把手腳全都打斷了!」
「什麼?」賀明一天這話。頓時愣在了那裡,有些驚疑不定的問道:「都打折了?」
「嗯,五個人,兩條胳膊兩條腿,全部給打折了!然後被金杯車扔到了華明集團的門口。」
「嘶……!」賀明知道自己可能有點大意了,不應該出來和宋剛見面,接下來的事情很有可能會變成泥巴掉褲襠里,不是屎也是屎。
看著沉默不語的賀明,宋剛並沒有催促對方,直到過了一會後,賀明才謹慎的開口問道:
「你們想知道什麼?」
「對方的身份,地址!」
「我覺得你們還是不要想著把事情搞大,這樣對誰來說都不是好事。」
「李總要問,我也沒辦法!賀哥你和我們華明集團可是老朋友了,就通融一下告訴我吧,要不然我回去也交不了差。」
雖然宋剛的語氣中,滿是哀求之意,但賀明卻不這麼認為,他能聽出來對方話語中的威脅,不說,那咱們就不是好朋友了,誰知道哪天紀委監委會不會找上門來?
「好,地址我告訴你,剩下的事與我無關!」
「那是當然!」
賀明在答應宋剛的請求後,也不再廢話,找服務員要來紙和筆寫下許言家的地址後,連飯都沒吃,就徑直離開了這裡。
宋剛看著匆忙離去的賀警官,並沒有挽留,目的達到就可以了,還是給賀哥留點面子吧。
倒是他自己看著,滿滿一鍋的鐵鍋燉無從下嘴,好在底下小兄弟多,一個電話,立刻來了七八個小伙子,吃飽喝足後,宋剛結完帳在一群小混混的恭維中,開著奧迪車揚長而去。
回到公司,他先是回保安隊換了一身乾淨的衣服後,這才再次敲響了李衛德辦公室的大門。
「李總,我是宋剛。」
「嗯,等一會兒,我這兒有點兒問題解決一下。」
「是!李總。」李衛德並沒有第一時間讓他進去,那是因為此時他正和自己的小秘書做運動,直到半個多小時後,頭髮滿是汗水的秘書才踉蹌的開門走了出來。
「宋隊長,李總叫你進去!」
看著媚眼如絲的年輕女秘書,宋剛不由的舔了舔嘴唇,趁機伸出手在對方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死鬼,討厭,晚上來我家!」秘書被摸後,白了宋剛一眼,然後小聲的說了一句,便離開了門口。
便宜占了,宋剛趕緊收起自己那副略微淫蕩的表情,嚴肅的走進了李衛德的辦公室。
「李總,事情打聽清楚了。」
「對方什麼情況?」
「從賀哥給的信息來看,對方兩個女孩兒確實是清華大學的學生,處理他們這件事兒的是一位公安部特勤局的三級警司,不知道和兩個女孩兒具體的關係是什麼,家住幫橋鎮上平村。」
「公安部的警察?」
「對,沒錯!」
「什麼級別來著?」
「三級警司,按照賀哥的說法,就是正式警察里級別最低的一位。」
「會不會是家裡的親戚?」
「這賀哥倒沒有說!」
「有警察出面,但最後卻是一群黑社會把咱們這幫兄弟的腿腳全部打折。這其中還出現了一個神秘的女人。好玩兒,實在是好玩兒。」
自言自語了幾句後,李衛德臉色一正衝著宋剛吩咐道:
「明天,你帶一幫兄弟跟我一起去幫橋鎮上平村看看,到底是誰給了這幫泥腿子勇氣,敢動我的人。」
「李總,還帶不帶傢伙?」
「挨,老宋現在都什麼社會了,別動不動就帶傢伙,帶傢伙的!被警察抓到還得花錢贖人,你多帶點兒人,一人一個巴掌也能把他們扇死。」
「明白!李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