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第0157話 麻繩專挑細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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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 第0157話 麻繩專挑細處斷

  原本他們家沒想過於夢夢還能回去,周圍許多下鄉的人都是堅持不住,要麼娶了鄉下人要麼嫁給鄉下人。

  這便讓某些自覺高人一等的城裡人覺得平白的多了個窮親戚,於是有些人便跑去登報跟下鄉已婚的子女脫離關係,免得以後有窮親戚上門。

  丟人不說,還得被撈便宜。

  除開部分特殊情況外,至少有一半的下鄉知青都是原本就不被父母重視的那個,也是隨時可以拋棄的那個。

  於夢夢的父母更狠,於夢夢都還沒結婚呢,他們就怕於夢夢也一樣的堅持不住嫁給村里人,然後他們家就多了戶窮親戚,於是,於夢夢才下鄉不到一年,家裡已經登報跟她脫離了關係。

  而於夢夢自個本人,卻並不知道這事。

  「更過分的是,他們家裡人明明自個跑去登報和於夢夢都脫離關係了,卻不僅沒將這事告訴於夢夢,還經常寫信向於夢夢要東西。」

  只是於家人聰明,向於夢夢要東西的方式很委婉,不是那種直接理直氣壯的討要,而是變著法的訴苦。

  於夢夢在這時代已經算是很聰明了,她並沒像王招弟那樣的所有東西都往家裡寄,而是在先保障自己生活的前提下,有限的幫助家裡。

  可問題是於夢夢能力比王招弟強啊,工分掙的多,上山采山貨年年收穫也都在知青點裡能排前幾名,和李賓談對象後,李賓還經常上山弄點野味回來。

  所以,幾年下來,於夢夢往老家那是寄去了不小分量的東西,論錢來算的說,沒個五六百下不來。

  也正因此,於家不願意於夢夢結婚,因為結了婚於夢夢就會顧著她自個的小家,不會再繼續往家裡寄那麼多東西了。

  「李賓到於夢夢家去提親,於夢夢的爹媽光是彩禮錢就敢伸手要五百,還要三轉一響,而且這些都不能跟去婆家,得全部留在娘家。」

  林月曦都蟹棒住了,這目的也太明顯了,就差明晃晃的說他們家女兒這輩子不嫁人。

  「李賓家的情況也不太好,李賓的親生父母早就不在了,他是被堂叔公養大,可他堂叔公也有自個的兒女,而且在李賓下鄉沒多久後,他堂叔公就去逝了。」

  也就是李賓家就剩下了李賓一個。

  「他倆跟比慘大賽一樣,李賓二堂伯的女兒嫁給了紅袖子小隊長,李賓父母留下的房子被他二堂伯給搶走,他堂叔公留給他的房子也被他二堂伯以親兒子才有權繼承的理由給搶走。」

  李賓是不只家裡只剩下他一個,他還無家可歸。

  哪來的五百塊和三轉一響?

  「然後於夢夢有個鄰居可能是同情於夢夢,跟她說了他們家已經登報跟她脫離了關係的事。」

  過程已經不重要,結果就是於夢夢沒再等父母的同意,和李賓一塊回了紅星大隊,直接從大隊拿證明,去縣裡登記了結婚。

  「他們原本是準備兩個人開始過自個的日子,哪知道···」任妍唏噓的『嘖嘖』了兩聲。

  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只找苦命人!

  自己的一顆真心,換來的是父母早已登報和自己脫離了關係,僅只是因為怕自己嫁給鄉下人成了丟人的窮親戚。

  再堅強理性的人,面對這樣的事都不可能做到當是無事發生。

  於夢夢自然也是受到了影響,再加上多年地里勞作,所以於夢夢在懷孕後胎一直不怎麼穩。

  去吃羅輝喜酒的那次意外,讓她臥床休養了將近一個月。

  原本於夢夢在李賓悉心的照顧下情況開始逐漸好轉,於夢夢雖然還是不能幹重活,但是平時自己照顧自己已經可以,甚至高醫生都同意她可以去公社。

  也就是坐牛車都是可以,胎基本算是穩當了。

  可也正是這次去公社,把於夢夢從天堂推向了地獄。

  於夢夢準備買點肉給李賓補補,只是她去時豬肉已經買光了,知青去一趟公社不容易,於是於夢夢便準備去黑市換一點。

  「然後她在黑市看到了王琴,王琴從一個小院裡出來,當時有兩個男人一塊送她出來,兩人和她看著都挺親密。」

  任妍沒敢在林月曦面前說得太詳細,於夢夢跟任妍說的是,那兩男人送王琴出門時,手一直都在王琴身上游離,而王琴跟做那一行一樣的正左右逢源著。


  沒傻的人都能看出來是個啥情況。

  於夢夢不想招惹麻煩,可無奈當時她離著院門口太近,已經被王琴和那倆男人看到,於夢夢只能裝看不到他們一樣的轉身離開。

  那時於夢夢心裡就有很不好的預感,她覺得自己惹上大麻煩了。

  果然,她人還沒走到大街上,就被從後面追來的王琴一把推倒,王琴更是在於夢夢感覺腹痛爬不起來時,重重的朝著於夢夢的肚子踢了幾腳。

  於夢夢當即便見了紅,後痛得更是直接昏死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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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於夢夢一直沒回來,李賓急得去找大隊長,大隊長知道於夢夢沒回來也著急,帶著巡邏隊的人連夜去公社找人。」

  最後在公社醫院裡找到了於夢夢。

  送於夢夢去醫院的人沒看到除於夢夢以外的人,以為於夢夢是自個摔倒造成了流產,但醫生知道於夢夢的流產並非意外,而是因為腹部數次遭到重創。

  「大隊長去報了公安,就是吧···」

  任妍微勾的嘴角似無奈又似諷刺,「王琴踢於夢夢的一幕沒有人看到,或是有人看到卻沒人站出來做證。」

  反正公安尋問了住在事發之地附近的人,都說啥也沒看到。

  大隊長知道些查案的關鍵,特意叮囑加稍帶威脅了下當時在場的村民們,這事兒決不能說出去,否則背不住就得進派出所去住兩天。

  所以村里沒人說這事兒,因為除那晚的幾個巡邏隊成員外,其它人全不知情。

  「於夢夢醒了後把事情告訴了李賓和查案的公安,可光於夢夢自個說沒用,公安找了王琴,可王琴卻能證明她那天沒有去公社。」

  那時還沒上工,去公社不需要開介紹信,所以村幹部們也不能證明王琴有沒有離開過大隊,只能證明他們那天沒見到過王琴。

  而這時下陽大隊一個後生,也正是汪知青在知青點後門看到和王琴私&/會的那個男同志,姓杜名運生,他正好來給王琴送東西。

  他站出來說王琴是他對象,那天王琴一直和他在一塊。

  這下王琴有不在場的證據,可於夢夢只有她自個的說詞。

  結果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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