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進藏
「我知道。」季淮道,「張警官一視同仁,平等通知了每個受害人。」
「責任我會承擔,住院費我也會報銷,姐,我一定會讓那個王八蛋付出代價。」
「別去。」季淮直接道,「思榆,追擊嫌犯是警察做的事,輪不到你出手。」
「我良心過不去。」
我點燃手中的煙,吸了一口以後,才意識到季淮是病人,連忙抬手掐滅:「對不起姐,我忘記了。」
「沒事,你用煙把我嗆死好了。」
季淮垂眸道:「思榆,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我始終是那句話,你在我心裡,相當於我半個親人,誰也沒想到那癟犢子會開車來撞人,你去追她,才會把自己置身於險境中。」
季淮的回答在我意料之中。
我幾乎每天都來照顧她,但她卻沒跟我談過任何跟車禍相關的事。
季淮是刻意給我留面子,想讓我心裡負罪感別那麼重。
可她越是這樣,我才越是痛恨元宇的所作所為。
人活一世,不就圖個面子。
她屢次三番的坑害我,暗算我,現在還把手伸到我身邊的人來。
這一回她敢對季淮下手。
下一回是不是要飛回沿海城市,對著我年邁的老媽老爸下手?
一個心狠手辣的癮君子,已經不能用常理來判斷她的行為。
我對元宇的所有過往情誼,全都在此刻煙消雲散。
我他爹的只想把她碎屍萬段,讓她付出血淚代價。
心口的恨意漸深。
我在面對季淮時,露出了釋懷的笑容:「好。」
好個屁。
只要讓我查到元宇的蹤跡,我一定要讓她下輩子都在監獄裡度過。
「季姐,我這邊的考察做完了,差不多要換地方工作了。」
「去吧,下一個目的地是哪?」
「藏區。」我想也不想的回答道。
藏區。
追尋夢與自由的地方,離天堂最近的位置,也是沒有身份的人,最好的去處。
昨天夜裡,私家偵探遞給我的那張紙上,赫然寫著元宇最後一次出現的位置。
今天不是坦白局,是我臨別前的告別。
無論季淮是否支持我,是否原諒我。
我都會用我自己的方式,徹底結束這件事。
離開了醫院,我直接上了周嶠的車,方乾殷霸占了右后座的位置,只留了個副駕駛給我。
我一坐上去,周嶠就用那詠嘆調般的語氣說道:
「老大,我以為你要和醫院纏綿不休。」
方乾殷在後面冷冷開口:「這個不叫纏綿不休,這叫死在醫院。」
「好了,你們兩個不會說話可以閉嘴。」我揉了揉眉心道,「其他人已經到古都了嗎?」
「到了四天,初步的設計稿都已經畫出來了。」
周嶠嘆氣道:「我們終於可以出發去藏區了,我一直渴望在朝聖的路上淨化身心。」
「那我開車去,你跪著去。」方乾殷無情道。
這兩個人吵得我腦瓜子嗡嗡疼。
我打斷她們倆的爭吵:「別鬧騰了,送我去一趟工作室。」
工作室只有Lina一個人在忙活。
我來了以後,她停下手頭的工作,準備讓化妝師過來接班:
「白姐,你要的東西我都準備好了,你真要下鄉了?」
「我再強調一遍,這叫進藏,不叫下鄉。」
「不都差不多嘛,都是離開城市。」
Lina撓了撓頭道:「繩子,強光手電,辣椒油,多功能鏟子.......姐,我怎麼覺得你不像是進藏考察,有點像是殺人藏屍........」
「別瞎說,我從來不做犯法的事。」
我道:「季姐不在,你就是工作室的掌權人,有什麼事自己決斷,實在處理不好,就給我打電話,別硬扛著。」
Lina盯著我看了很久,漆黑的眼珠子看得我渾身發毛。
我壓低了聲音罵道:「看著我幹嘛,愛上我了?」
「太油膩了,人家一直都很愛你。」Lina矯揉造作地往我身上一靠,忽然正經道,「白姐,你真的成長了。」
「人總是會長大的。」
「那我怎麼一直這個樣子,是我被時代拋棄了嗎?」
「你這樣也很好。」
我真心實意地回復道:「只要開心就好,人不能在無限的攀比中迷失自我。你在做你覺得快樂的事,錢夠花,身體健康,沒什麼比這個更幸福了。」
「我也覺得是。」Lina沒心沒肺的笑了一聲道,「姐,你也要開心。」
「嗯。」
我應了一聲,憋悶了許久的心情開朗起來。
人不是獨居動物,需要適當從他人身上汲取一點能量。
哪個成功人士是徹頭徹尾的獨行者?
成功的背後,都有家庭朋友,乃至於丈夫兒子的托底。
只有拼了命想要證明自己的男人,才會像頭徹頭徹尾的獨狼,不接受來自任何人的關心和幫助。
那點面子和道德感,在我看來就是廢物東西,一點都不重要。
哪有切切實實的助力來得有效。
元宇這貨,我一定要讓她付出血的代價,但不能讓她一直影響我的心情。
離開魔都前,我順手給周圍的朋友都通知了一圈,其中自然包括沈澤和沈言書。
受傷的事我瞞了下來,沒跟任何人講。
但期間沈言書不斷的給我發消息,還有好幾段深夜醉酒後哭泣的通話。
我全都接了,但一字未提,一字未應,只是讓他自己獨自傷心。
沈澤更是倔強的跟火鍋店裡的牛大骨一樣,一條消息也沒給我回過。
但好歹是沒把我拉黑,約莫是怕我再做出什麼報復的事。
這位大少爺跟其他人可不一樣。
別的人忍著忍著就自我攻略了。
現在我撬了他哥哥,同時把他們兄弟倆都玩了。
要是臨走前,再不去見他一面,他真是這輩子都寧願不與我相見。
去菜市場逛了一圈,塑膠袋子裡面裝滿了菜,土豆,小蔥,香菜,外加碎了的肉餡和餃子皮,伴隨著我走路吊兒郎當的姿態,擠壓著碰撞。
時隔一年再度折返出租屋,連路邊貼滿GG牌的電線桿,看上去都透著幾分熟悉感。
樓上晾曬著沈澤的衣物,跟我猜的一樣。
這大少爺真是傻的可愛,不然早就搬離出租屋了,何苦在這鬼地方繼續蝸居。
他沒搬就好,要是真搬回別墅,我還真沒辦法進去裡面騷擾他。
住在這裡才正合適。
「責任我會承擔,住院費我也會報銷,姐,我一定會讓那個王八蛋付出代價。」
「別去。」季淮直接道,「思榆,追擊嫌犯是警察做的事,輪不到你出手。」
「我良心過不去。」
我點燃手中的煙,吸了一口以後,才意識到季淮是病人,連忙抬手掐滅:「對不起姐,我忘記了。」
「沒事,你用煙把我嗆死好了。」
季淮垂眸道:「思榆,我知道你在想什麼,我始終是那句話,你在我心裡,相當於我半個親人,誰也沒想到那癟犢子會開車來撞人,你去追她,才會把自己置身於險境中。」
季淮的回答在我意料之中。
我幾乎每天都來照顧她,但她卻沒跟我談過任何跟車禍相關的事。
季淮是刻意給我留面子,想讓我心裡負罪感別那麼重。
可她越是這樣,我才越是痛恨元宇的所作所為。
人活一世,不就圖個面子。
她屢次三番的坑害我,暗算我,現在還把手伸到我身邊的人來。
這一回她敢對季淮下手。
下一回是不是要飛回沿海城市,對著我年邁的老媽老爸下手?
一個心狠手辣的癮君子,已經不能用常理來判斷她的行為。
我對元宇的所有過往情誼,全都在此刻煙消雲散。
我他爹的只想把她碎屍萬段,讓她付出血淚代價。
心口的恨意漸深。
我在面對季淮時,露出了釋懷的笑容:「好。」
好個屁。
只要讓我查到元宇的蹤跡,我一定要讓她下輩子都在監獄裡度過。
「季姐,我這邊的考察做完了,差不多要換地方工作了。」
「去吧,下一個目的地是哪?」
「藏區。」我想也不想的回答道。
藏區。
追尋夢與自由的地方,離天堂最近的位置,也是沒有身份的人,最好的去處。
昨天夜裡,私家偵探遞給我的那張紙上,赫然寫著元宇最後一次出現的位置。
今天不是坦白局,是我臨別前的告別。
無論季淮是否支持我,是否原諒我。
我都會用我自己的方式,徹底結束這件事。
離開了醫院,我直接上了周嶠的車,方乾殷霸占了右后座的位置,只留了個副駕駛給我。
我一坐上去,周嶠就用那詠嘆調般的語氣說道:
「老大,我以為你要和醫院纏綿不休。」
方乾殷在後面冷冷開口:「這個不叫纏綿不休,這叫死在醫院。」
「好了,你們兩個不會說話可以閉嘴。」我揉了揉眉心道,「其他人已經到古都了嗎?」
「到了四天,初步的設計稿都已經畫出來了。」
周嶠嘆氣道:「我們終於可以出發去藏區了,我一直渴望在朝聖的路上淨化身心。」
「那我開車去,你跪著去。」方乾殷無情道。
這兩個人吵得我腦瓜子嗡嗡疼。
我打斷她們倆的爭吵:「別鬧騰了,送我去一趟工作室。」
工作室只有Lina一個人在忙活。
我來了以後,她停下手頭的工作,準備讓化妝師過來接班:
「白姐,你要的東西我都準備好了,你真要下鄉了?」
「我再強調一遍,這叫進藏,不叫下鄉。」
「不都差不多嘛,都是離開城市。」
Lina撓了撓頭道:「繩子,強光手電,辣椒油,多功能鏟子.......姐,我怎麼覺得你不像是進藏考察,有點像是殺人藏屍........」
「別瞎說,我從來不做犯法的事。」
我道:「季姐不在,你就是工作室的掌權人,有什麼事自己決斷,實在處理不好,就給我打電話,別硬扛著。」
Lina盯著我看了很久,漆黑的眼珠子看得我渾身發毛。
我壓低了聲音罵道:「看著我幹嘛,愛上我了?」
「太油膩了,人家一直都很愛你。」Lina矯揉造作地往我身上一靠,忽然正經道,「白姐,你真的成長了。」
「人總是會長大的。」
「那我怎麼一直這個樣子,是我被時代拋棄了嗎?」
「你這樣也很好。」
我真心實意地回復道:「只要開心就好,人不能在無限的攀比中迷失自我。你在做你覺得快樂的事,錢夠花,身體健康,沒什麼比這個更幸福了。」
「我也覺得是。」Lina沒心沒肺的笑了一聲道,「姐,你也要開心。」
「嗯。」
我應了一聲,憋悶了許久的心情開朗起來。
人不是獨居動物,需要適當從他人身上汲取一點能量。
哪個成功人士是徹頭徹尾的獨行者?
成功的背後,都有家庭朋友,乃至於丈夫兒子的托底。
只有拼了命想要證明自己的男人,才會像頭徹頭徹尾的獨狼,不接受來自任何人的關心和幫助。
那點面子和道德感,在我看來就是廢物東西,一點都不重要。
哪有切切實實的助力來得有效。
元宇這貨,我一定要讓她付出血的代價,但不能讓她一直影響我的心情。
離開魔都前,我順手給周圍的朋友都通知了一圈,其中自然包括沈澤和沈言書。
受傷的事我瞞了下來,沒跟任何人講。
但期間沈言書不斷的給我發消息,還有好幾段深夜醉酒後哭泣的通話。
我全都接了,但一字未提,一字未應,只是讓他自己獨自傷心。
沈澤更是倔強的跟火鍋店裡的牛大骨一樣,一條消息也沒給我回過。
但好歹是沒把我拉黑,約莫是怕我再做出什麼報復的事。
這位大少爺跟其他人可不一樣。
別的人忍著忍著就自我攻略了。
現在我撬了他哥哥,同時把他們兄弟倆都玩了。
要是臨走前,再不去見他一面,他真是這輩子都寧願不與我相見。
去菜市場逛了一圈,塑膠袋子裡面裝滿了菜,土豆,小蔥,香菜,外加碎了的肉餡和餃子皮,伴隨著我走路吊兒郎當的姿態,擠壓著碰撞。
時隔一年再度折返出租屋,連路邊貼滿GG牌的電線桿,看上去都透著幾分熟悉感。
樓上晾曬著沈澤的衣物,跟我猜的一樣。
這大少爺真是傻的可愛,不然早就搬離出租屋了,何苦在這鬼地方繼續蝸居。
他沒搬就好,要是真搬回別墅,我還真沒辦法進去裡面騷擾他。
住在這裡才正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