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 黑幫大佬&世家小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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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系列為父母番外)

  桃花村邊上住著許多人家。

  一到中午,那裡的煙囪筒口總會升起白色的炊煙。

  那裡的村民讀書都很少,甚至都很少有人識字。

  對於那個年代的他們來說,讀書都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但在那樣的地方,卻出了一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沈齊。

  沈齊從小穿的就是破破爛爛的衣服,作為長子跟著父母下地插秧,養雞鴨,換雞蛋。

  他父母都是老實人,但他卻早慧。

  他有一個妹妹,患有先天性的心臟病,不能運動,甚至長期吃藥。

  七歲那年,沈齊妹妹沈妞妞第一次心臟病復發,那時他正在坐在門檻邊編藤條,打算做一把椅子。

  家裡的大黃,搖著尾巴死命的叫。

  沈齊扔下藤條就跑進屋裡面,床上的妞妞臉色慘白,沒有血色,她還很乖巧的拍著自己的胸口,嘗試讓自己呼出氣。

  一見到哥哥進來,她努力的笑笑,想安慰哥哥自己沒事,但這次不一樣,喘了很久的氣卻沒辦法再正常呼吸。

  沈齊也意識到情況不對,他跑到隔壁英子家借了一輛板車,迅速的把被子鋪在板上,小心的把妹妹放上去。

  一路手緊緊的攥著麻繩拉著妹妹到了赤腳大仙那裡。

  赤腳大仙是個老頭子,是這桃花村為數不多的老醫師。

  但他在診斷後,告訴沈齊,讓沈齊趕緊通知家裡帶妹妹去鎮上醫院做手術。

  妞妞被赤腳大仙餵了一點藥,昏睡過去,但臉蛋通紅,呼吸緊促,情況不太好。

  沈齊爹媽也聞聲趕到了。

  在聽醫師重複後,樸實的夫妻倆眼冒淚花,沒有其他原因,他們湊不夠手術的錢。

  最後還是沈老漢拍板做決定,去醫院。

  不能讓妞妞真的死在家裡。

  他們來了醫院,做完檢查後,家裡的錢就不多了。

  在醫生說完手術費後,一家人更是沉默。

  鎮上病房滿了,他們身上帶來的錢全都花光了,妞妞只能住在醫院狹窄的走廊上。

  沈齊七歲這年,過的十分艱難。

  他病弱的妹妹躺在病床上,虛弱的告訴她:「哥哥,我們不治了,回家吧。」

  沈齊黢黑的眼眸閃過一絲難過,他搖了搖頭。

  最終手付費是沈老漢中午吃飯時,偷偷跑出去賣血填補上的。

  但他們都心知肚明,這筆錢遠遠不夠。

  ……

  在這之後,沈齊有了出村的念頭。

  他告訴爹媽,他要出村,去外面打工。

  沈老漢抹了一把臉,讓他走了。

  沈齊臨走的時候。

  妹妹很難過:「是妞妞拖累你了。」

  沈齊安靜的搖了搖頭,摸了摸她的臉:「你在家保護好自己,哥哥這次回來,你就可以吃糖了,要多少有多少。」

  妞妞默默的流著眼淚。

  沈齊還是走了。

  他穿著洗的發白的衣服,到的第一站是碼頭做幫工。

  一天到晚的扛沙袋,然後送走船隻後休息。

  沈齊在碼頭幫工的錢全部都在某一天請假送回家。

  他就這樣幹了三年。

  這三年,他過的不知道日頭早晚。

  十歲的沈齊一顆心比五十歲的人還要蒼老。

  他年紀小,乾的相對其他硬漢乾的少,卻得到了碼頭家的關注。

  這裡干船隻,有個不成文的規定。

  幫派。

  也就是所謂的拜碼頭。

  沈齊被其中一個沒有孩子的當家人也就是李順一眼看中了。

  李順把他單獨叫進一個屋子裡,問這黑不溜秋的小子願不願意跟著他干,認了他當乾爹,繼承他的衣缽。

  沈齊只問了一句:錢多嗎?

  李順看人很準,一看這小子就不是什麼善茬,他得意笑:「錢不多,會讓這些兄弟捨命跟著我幹嗎?」


  他在桌子旁敲了敲煙管。

  「這錢你得有命花才行。」

  沈齊默不作聲的跪下磕了三個響頭。

  從那之後,他就一直跟著李順跑船。

  船上運的貨物,每走到一個地方都要經過一系列的查看。

  李順帶著沈齊跑的是黑船。

  裡面運的是不能說的東西。

  而每筆分下來的錢,沈齊都會從中小拿一筆。

  沈齊十五歲這年,李順遠洋出海了一趟。

  他回來的時候,面露喜色,讓沈齊收拾收拾東西跟他一起去外地。

  沈齊二話不說,收拾好兩件衣服就準備走。

  臨走的時候,李順卻猶豫了。

  他告訴沈齊,他們幹的是殺頭搶地盤的買賣,父母可能都會受到牽連。

  沈齊請了三天假。

  他回到了桃花村,村里一切安然無恙,見到沈齊回來,村裡的人都誇他是個有本事的孩子。

  沈齊笑笑,回了家。

  沈老漢帶著妞妞正在餵雞。

  這一年,妞妞的心臟病好了很多,但要長期吃藥,才能維持穩定。

  一大家子坐在那個四方四正的黃色桌子上。

  桌子中央點了一根蠟燭。

  沈齊告訴了他們自己要做生意,會有點危險,希望他們能換個地方生活。

  他留下了身上所有的積蓄,能在外城買一個房子。

  沈齊臨走前,告訴他們別說認識他。

  沈齊又走了。

  ……

  他這一次來的是港城,這裡不禁槍枝彈藥,搶地盤,洗錢玩的五花八門。

  李順帶著沈齊投了一個幫派。

  他們負責在外交易,當馬仔。

  這幾年沈齊一直都是戴著面罩做交易,沒人認清過他的臉。

  他能眼睛都不眨的剁人手指,狹長的眼睛閃著的都是黑光,身上流的都是黑血。

  他早就爛心爛肺了。

  他十七歲這年,李順死了,他死的很不光彩,給人放風的時候被人一槍斃命,死後被人扔到了窮人街,那裡屍體都不是屍體,是食物。

  沈齊九死一生把李順拉了回來,在人煙稀少的地方立了個木牌,上面沒寫名字。

  他點了三根香,磕了幾個頭,走了。

  他十八歲的時候開始搶自己的地盤,不要命的打法讓這港城一眾幫派私底下都叫他為「瘋子」。

  走到哪,都有人走上前點菸。

  同樣,也就是這一年,他遇到一個特殊的姑娘。

  ……

  那時候,沈齊已經很久沒有回家了,他平常單線聯繫他們,換著帳號打錢。

  只知道他們過的還不錯。

  沈齊過的很厭倦,他慢慢的自我放逐。

  不巧的是,小弟里出了名叛徒,暴露了他的行蹤。

  在他落單的時候,圍堵他。

  沈齊手腕中了一槍。

  他拼死命的用那隻流血的斷手拿槍,用一種以命抵命的打法。

  再回頭,那些人都死了。

  沈齊跌進了一個巷口,失血過多的時候,他走馬觀花的想起了他這前半生。

  竟沒有一段時間,他有過片刻的安穩。

  他大概就要死在這裡了。

  不過,也好,太累了。

  那天的太陽有點刺眼。

  巷口裡,路過一個抱著書的姑娘,那姑娘披著柔順的頭髮,像只小貓似的踮著腳悄咪咪的往前走,想裝作沒看見他。

  沈齊看著那個背影,本來也想默不作聲。

  但這姑娘過於小心了,走的太慢了。

  沈齊厭煩的睜開眼,扶著牆捂著傷口,輕飄飄的看了她一眼。

  他命令道:「你,過來。」

  小姑娘被嚇的一抖,在他威逼利誘下,磨磨蹭蹭的帶他回了家。

  沈齊也沒見過這麼蠢的人,居然把帶著槍傷的男人帶回家。但此刻,他看著這又蠢又呆的小傻子仔細放下書,拿著繃帶給他包紮的時候,他又不作聲了。

  「傷口包紮好了……」

  那姑娘小聲的說話,言語裡示意讓他走。

  沈齊沉默了一下,聽到自己說:「我餓了。」

  別說那懵了的小傻子,就連沈齊自己都愣了一瞬。

  他從不吃外面的食物。

  那小姑娘憋屈的看了他一眼,轉身就去廚房下麵條。

  端上來。

  沈齊瞥了眼,清湯掛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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