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合作孩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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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0章 合作孩寶公司

  蘭登書屋知道劉紅民的想法之後,立即開會展開研究。他們調查了孩寶公司,評估了變形金剛的盈利前景,都覺得這是一項很有錢途的生意。

  於是,他們回復了劉紅民,可以邀請孩寶公司展開一場三方的談判。

  84年5月,蘭登書屋和孩寶公司的代表團趕往香江,入住了半島酒店。

  劉紅民也帶著王耀威以及玩具廠請的翻譯,在半島酒店的小會議室,展開了三方會談。

  孩寶公司對於蘭登書屋的介入很不滿,但是卻有沒有辦法。只是,他們仍然不死心,在會議的一開始就對劉紅民說道:「我方還是想要購買變形金剛的版權,只要你們開個價。」

  蘭登書屋的代表看向劉紅民,劉紅民示意他們稍安勿躁。然後他對孩寶公司說道:「一千億美元。」

  「什麼?」孩寶公司的代表驚駭萬分,站起來不敢置信的看著劉紅民,「你怎麼敢說出這樣的價格?完全沒有談判的誠意。」

  蘭登書屋代表開口說道:「是你們讓劉開價的?現在劉開價了,你們想要反悔嗎?」

  「變形金剛的版權並不值一千億美元!」

  劉紅民笑著說道:「版權這種東西並沒有一個實際的價格,所以說多說少都沒有問題。在我心中,它就值這個價,甚至還會更多。」

  孩寶公司代表平息怒氣,他們看出來了,劉紅民是不會將版權賣給他們的。

  蘭登書屋代表說道:「既然你們雙方有分歧,那我們還是談談咱們三方合作的事情。」

  孩寶公司不死心的說道:「我們還想想要拿到變形金剛的版權。」

  劉紅民攤手:「我可以給你們10%的版權,但是我需要孩寶公司的渠道。」

  「這不可能,至少50%的版權。」

  劉紅民搖頭,「咱們是三方合作,我必須要保證60%的版權在手。凡是變形金剛的運作,都要以我方的意見為主。不瞞你們,我對於變形金剛有著全面的開發計劃。」

  蘭登書屋問道:「是什麼計劃?」

  劉紅民也不隱瞞,「首先是漫畫動畫的計劃,我已經在進行了。變形金剛的首部動畫片,馬上就要製作完成了。」

  雙方對視了一眼,變形金剛的確很適合排成動畫片。只要動畫片一出,完全可以和玩具形成互相宣傳的作用,不但可以節省宣傳費,還能賺上一筆也說不定。

  如果再將動畫片的故事製作成漫畫,再經由蘭登書屋賣往全世界的話,就可以形成三管齊下的局面。如此看來,劉紅民的確有了變形金剛的開發計劃,哪怕是初稿,也足以提升變形金剛版權的價值。

  孩寶公司代表說道:「那我們要30%的版權!」

  蘭登書屋代表不滿的說道:「你們不要太過貪婪,如果沒有我們,你們的漫畫和動畫發行會很困難。」

  「書商並不只有你們蘭登書屋。」

  「但是我們是第一書商。」

  蘭登書屋代表這話說的很有底氣,他警告孩寶公司代表,「請你們不要忘記,如果沒有我們,你們和劉根本無法達成合作。」

  孩寶公司代表皺眉,但是不得不承認蘭登書屋代表說的是事實。

  「25%,不能再少了!」

  拿到15%的版權,蘭登書屋代表勉強可以接受。不過,劉紅民可不會將這些版權白白送給蘭登書屋。

  「劉,你的想法是什麼?」

  孩寶公司代表看向劉紅民,現在劉紅民已經占據主動,若是他不同意的話,孩寶公司可能會被踢出局。

  劉紅民點頭,「孩寶公司25%,蘭登書屋15%,這個比例還是可以的。但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想要拿到這些股份,你們可以付出什麼呢?」

  孩寶公司代表:「我們可以提供全世界的玩具銷售渠道。」

  「不夠!」劉紅民說道:「就算我們藉助蘭登書屋的渠道,也能將變形金剛推往全世界。」

  蘭登書屋代表眼睛亮了起來,「這個想法很好,我認為可以商量一下。」

  孩寶公司代表頓時氣弱,「那你想要得到什麼?」

  劉紅民說道:「除了渠道之外,孩寶公司組成一個部門,或者我們三家合資成立一家公司,專門用來運營變形金剛。」


  孩寶公司和蘭登書屋對視一眼,「股份怎麼分配?」

  劉紅民說道:「就按照我們版權占有的比例來分配。我方占60%,孩寶占25%,蘭登書屋占15%。我方以版權入股,孩寶公司以玩具銷售渠道加上一千萬美元入股,蘭登書屋以圖書銷售渠道加上一千萬美元入股。」

  「生產呢?」

  「玩具生產還是由我的玩具廠進行,進貨價格固定為售價的20%。漫畫可以交給蘭登書屋的印刷廠進行印刷,按照市場價支付印刷費。動畫由我來提供,成本按照銷售的50%來計算。」

  兩方代表立即算起帳來,動畫和漫畫的收益暫時無法計算。玩具的話孩寶可以得到售價的20%,蘭登書屋則可以得到12%。如果每個變形金剛50美元的話,年銷售一千萬個,20%就是一億美元,12%就是六千萬美元。

  再加上動畫和漫畫的話,蘭登書屋的收入也會將近一億美元。

  雖然劉紅民會賺的更多,但是雙方都無法捨棄如此巨大的利益。

  「劉,你好像什麼都沒有付出啊!」

  孩寶公司代表有些不甘心,劉紅民什麼都沒幹,就要分走大部分的利潤。

  劉紅民攤手,「玩具是我生產的,動畫漫畫是我製作的,版權也是我的,我付出的還不夠多嗎?」

  蘭登書屋的代表也有些嫉妒,「但是除此之外的收益呢?如果我們再有其他的計劃,是不是應該算在我們的新公司上?」

  「這個自然!」

  劉紅民已經拿大頭了,不介意其他兩方跟著啃啃骨頭。

  於是,三方達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又經過了多輪談判,終於確定了最終的合作方案。6月初,三方在開曼群島註冊了新的玩具公司,公司的名稱就叫變形金剛。變形金剛公司擁有變形金剛的版權,以及可以利用孩寶公司、蘭登書屋的渠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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