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3章 戰!!!
第943章 戰!!!
得到山城法官的指令,書記員拿起電話,通知候審室的法警。
庭審即將開始了!
所有人心情的緊張程度再上了一個台階。
又過了十幾分鐘,法庭側門被打開。
緊接著就響起了腳步聲。
兩位法警先從門口中出來,隨後站在門口,一左一右進行戒備。
一個身著橙色監所服,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走了出來。他腳上帶著腳鐐,每走一步,腳鐐就發出「哐當」的聲響。一個曾是叱吒官、學兩界的金融天才,現在成為一個詐騙上千億円,窮凶極惡的罪犯。
麻生聰一!
旁聽席上的不少人看到這一幕都感慨萬分。
其中,還有一些是麻生在東洋銀行的舊友。
看著麻生淪為了階下囚,他們都不得不覺得這世界真的是世事無常。
昔日對金融談笑風生的才子,如今卻需要等待法院的審判。
法警架著麻生,把他帶了被告人的席位上。
山城沉聲道:
「本庭,現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在開庭前,對被告人驗明正身。」
「被告人,你的名字。」
「麻生聰一。」
「出生年月。」
「大化19年,5月23日。」
「住址?」
「東京港區,虎之門愛若塔樓。」
「你的職業。」
「山湖資本,擔任董事長。」
「此前是否有違法犯罪的情況。」
「沒有。」
「東京高等檢察廳的起訴書,你是否已經收到。」
「收到了。」
隨著驗明被告人身份完畢,接下來就是山城法官準備要宣布庭審開始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這一刻。
「依據刑事訴訟法,現已對被告人驗明正身。麻生聰一集資詐騙罪一案,由東京高等裁判所組成合議庭,現依法公開開審理。現在,我宣布庭審開……」
山城法官將法槌舉起準備敲下。
庭審開始,這幾個字,就要從她口中說出。
就在千鈞一髮的時刻——
忽然間,法庭上傳來了一個男聲,打斷了山城的開庭宣布。
「裁判長!」男聲如是說道。
突如起來的打斷,讓人猝不及防。
所有人都沒有想到,在開庭的前一刻,有人出聲打斷了法官!
是誰在打斷?!
法庭內的所有人,都在搜索起這個聲音的主人。
直到最後,眾人的目光落在麻生律師團中的一位年輕人身上。
西尾有些不可置信的看著這一幕,他的心情頓時緊張了起來。
正是那位北原律師發出的聲音!
他……他……究竟要幹什麼?!
公訴方席位的檢察官們,聽到這聲打斷也是一片愕然。
他們顯然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山城法官循聲望去,隨後確認了一下手頭上的信息,了解到出聲制止開庭的這位律師是北原律師。
法庭內的所有人都好奇——
這位律師是要幹嘛?!
山城法官開口道:
「北原律師。請問你這邊是有什麼問題?」
北原從辯護人席位站了起來。
下一秒——
就聽得他的聲音響起道:
「裁判長。」
「依據,裁判所法庭規則第二十七條。被告人在庭審期間,一般不得佩戴戒具之規定。」
「辯護人向法庭申請——」
「請除下被告人麻生聰一的腳鐐戒具!再行開庭!!」
北原的聲音,頓時如一道驚雷炸響。
除……除戒具?!
在開庭之前,北原立即提出了這一申請。
整個法庭頓時都譁然起來。
這個被告人的律師,居然要求除掉麻生聰一的腳鐐來開庭?!
高田檢察官聽到北原提的要求時,一時之間呆住了。很少有辯護律師,會提出要求解除被告人的戒具,進行庭審。
戴不戴戒具,實際上對庭審並沒有實質影響。
但是,如果你公然要求法庭解下被告人的戒具,那你就是把自己放在了同檢法對抗的位置。
荒唐!!
簡直荒唐!!
旁邊的西尾律師聽到北原居然要求解下麻生的戒具。他頓時嚇出了一身冷汗。解不解戒具,根本不會影響麻生被判幾年。但是,這個要求卻會激怒對面的檢察廳。這可是壞事了!壞事了!!
西尾完全沒有想到——
庭還沒開。
這個年輕人竟然就鬧起事了!
秋惠檢察官立刻聞言站起,「裁判長!公訴人表示反對!法庭規則明確規定,對於有可能判處終生監禁的被告人,可以佩戴戒具進行庭審。本案,被告人麻生造成國民財產的重大損失,是重刑犯。」
「依法對重刑犯進行戒具約束,符合法庭規則。辯護律師要求解除戒具,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北原迅速出口反駁道:「法庭規則允許使用戒具的情況是開庭審理時,被告人有可能逃脫、自殺、擾亂法庭秩序,攻擊庭審人員等具有人身危害性的情況!所謂對可能判處終身監禁的被告人,使用戒具的情形,一般是指被告人犯下嚴重暴力犯罪等,可能判處終身監禁的情況。在被告人具有嚴重人身危險性時,法庭才允許使用戒具!」
「本案被告人麻生,檢察廳對其的求刑建議雖然是終身監禁,但是麻生被指控的罪行是集資詐騙罪,是經濟犯罪,不屬於對人身造成危險的暴力犯罪。據此,法庭沒有對麻生使用戒具的合法理由!」
「簡直是狡辯!」秋惠的一雙眼睛怒瞪起來,「是否對被告人使用戒具,屬於法庭的自由裁量權。辯護律師沒有提出異議的權利,應當依法服從法庭的指揮安排。在開庭前,法庭沒有指示法警除下戒具,那麼就依法對被告人進行戒具約束!!」
「刑事訴訟法實行的是無罪推定原則!」北原強硬道,「任何人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為有罪。著戒具出庭,實質是對被告人的尊嚴與人格進行貶損,是假定其是罪犯,所以必須要進行戒具約束的有罪推定論斷!」
「本案具有全國性的影響力。」北原大聲道:「在依法公開開庭的情況下,被告人理應享有身著常服,不帶戒具,以正常形象出示在公眾面前的權利。」
「就此——」
「辯護人請求法庭對被告人麻生聰一。」
「解除戒具約束!!!」
(本章完)
得到山城法官的指令,書記員拿起電話,通知候審室的法警。
庭審即將開始了!
所有人心情的緊張程度再上了一個台階。
又過了十幾分鐘,法庭側門被打開。
緊接著就響起了腳步聲。
兩位法警先從門口中出來,隨後站在門口,一左一右進行戒備。
一個身著橙色監所服,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走了出來。他腳上帶著腳鐐,每走一步,腳鐐就發出「哐當」的聲響。一個曾是叱吒官、學兩界的金融天才,現在成為一個詐騙上千億円,窮凶極惡的罪犯。
麻生聰一!
旁聽席上的不少人看到這一幕都感慨萬分。
其中,還有一些是麻生在東洋銀行的舊友。
看著麻生淪為了階下囚,他們都不得不覺得這世界真的是世事無常。
昔日對金融談笑風生的才子,如今卻需要等待法院的審判。
法警架著麻生,把他帶了被告人的席位上。
山城沉聲道:
「本庭,現依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在開庭前,對被告人驗明正身。」
「被告人,你的名字。」
「麻生聰一。」
「出生年月。」
「大化19年,5月23日。」
「住址?」
「東京港區,虎之門愛若塔樓。」
「你的職業。」
「山湖資本,擔任董事長。」
「此前是否有違法犯罪的情況。」
「沒有。」
「東京高等檢察廳的起訴書,你是否已經收到。」
「收到了。」
隨著驗明被告人身份完畢,接下來就是山城法官準備要宣布庭審開始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這一刻。
「依據刑事訴訟法,現已對被告人驗明正身。麻生聰一集資詐騙罪一案,由東京高等裁判所組成合議庭,現依法公開開審理。現在,我宣布庭審開……」
山城法官將法槌舉起準備敲下。
庭審開始,這幾個字,就要從她口中說出。
就在千鈞一髮的時刻——
忽然間,法庭上傳來了一個男聲,打斷了山城的開庭宣布。
「裁判長!」男聲如是說道。
突如起來的打斷,讓人猝不及防。
所有人都沒有想到,在開庭的前一刻,有人出聲打斷了法官!
是誰在打斷?!
法庭內的所有人,都在搜索起這個聲音的主人。
直到最後,眾人的目光落在麻生律師團中的一位年輕人身上。
西尾有些不可置信的看著這一幕,他的心情頓時緊張了起來。
正是那位北原律師發出的聲音!
他……他……究竟要幹什麼?!
公訴方席位的檢察官們,聽到這聲打斷也是一片愕然。
他們顯然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山城法官循聲望去,隨後確認了一下手頭上的信息,了解到出聲制止開庭的這位律師是北原律師。
法庭內的所有人都好奇——
這位律師是要幹嘛?!
山城法官開口道:
「北原律師。請問你這邊是有什麼問題?」
北原從辯護人席位站了起來。
下一秒——
就聽得他的聲音響起道:
「裁判長。」
「依據,裁判所法庭規則第二十七條。被告人在庭審期間,一般不得佩戴戒具之規定。」
「辯護人向法庭申請——」
「請除下被告人麻生聰一的腳鐐戒具!再行開庭!!」
北原的聲音,頓時如一道驚雷炸響。
除……除戒具?!
在開庭之前,北原立即提出了這一申請。
整個法庭頓時都譁然起來。
這個被告人的律師,居然要求除掉麻生聰一的腳鐐來開庭?!
高田檢察官聽到北原提的要求時,一時之間呆住了。很少有辯護律師,會提出要求解除被告人的戒具,進行庭審。
戴不戴戒具,實際上對庭審並沒有實質影響。
但是,如果你公然要求法庭解下被告人的戒具,那你就是把自己放在了同檢法對抗的位置。
荒唐!!
簡直荒唐!!
旁邊的西尾律師聽到北原居然要求解下麻生的戒具。他頓時嚇出了一身冷汗。解不解戒具,根本不會影響麻生被判幾年。但是,這個要求卻會激怒對面的檢察廳。這可是壞事了!壞事了!!
西尾完全沒有想到——
庭還沒開。
這個年輕人竟然就鬧起事了!
秋惠檢察官立刻聞言站起,「裁判長!公訴人表示反對!法庭規則明確規定,對於有可能判處終生監禁的被告人,可以佩戴戒具進行庭審。本案,被告人麻生造成國民財產的重大損失,是重刑犯。」
「依法對重刑犯進行戒具約束,符合法庭規則。辯護律師要求解除戒具,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北原迅速出口反駁道:「法庭規則允許使用戒具的情況是開庭審理時,被告人有可能逃脫、自殺、擾亂法庭秩序,攻擊庭審人員等具有人身危害性的情況!所謂對可能判處終身監禁的被告人,使用戒具的情形,一般是指被告人犯下嚴重暴力犯罪等,可能判處終身監禁的情況。在被告人具有嚴重人身危險性時,法庭才允許使用戒具!」
「本案被告人麻生,檢察廳對其的求刑建議雖然是終身監禁,但是麻生被指控的罪行是集資詐騙罪,是經濟犯罪,不屬於對人身造成危險的暴力犯罪。據此,法庭沒有對麻生使用戒具的合法理由!」
「簡直是狡辯!」秋惠的一雙眼睛怒瞪起來,「是否對被告人使用戒具,屬於法庭的自由裁量權。辯護律師沒有提出異議的權利,應當依法服從法庭的指揮安排。在開庭前,法庭沒有指示法警除下戒具,那麼就依法對被告人進行戒具約束!!」
「刑事訴訟法實行的是無罪推定原則!」北原強硬道,「任何人未經法院判決不得確定為有罪。著戒具出庭,實質是對被告人的尊嚴與人格進行貶損,是假定其是罪犯,所以必須要進行戒具約束的有罪推定論斷!」
「本案具有全國性的影響力。」北原大聲道:「在依法公開開庭的情況下,被告人理應享有身著常服,不帶戒具,以正常形象出示在公眾面前的權利。」
「就此——」
「辯護人請求法庭對被告人麻生聰一。」
「解除戒具約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