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上
各位,我終於寫完了
我很難形容這個時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動。
真的很難形容
其實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這一刻我的心情會是怎樣的。我想過各種可能性,但是唯獨沒有想到會是現在這種——竟然連最基本的言語都表達不好
我想,也許因為,我對這一刻想的太多了,我的幻想反而超越了現實的感覺
不過,我拉開窗簾,看著北京陰鬱的天空,我還是覺得,有一些東西已經改變了。
這是一段長達五年的拉力賽,不折不扣的五年,花費五年時間,寫出九本小說,完成一個如此龐大複雜的故事,對於一個業餘作者來說,確實有些太吃力了。我寫到最後,已經不知道故事好不好,精彩不精彩。我只是想,讓裡面幾個人物,能夠實打實地走完他們應該走的旅程。事實上,這也不是由我來控制的。我在最後面臨的最大的困境,是主人公已經厭倦了他的生活,我必須在這個故事中尋找讓他還能繼續往下走的餌料。
就在幾分鐘前,我讓他們走完了,而且很平靜。
在寫完第四本的時候,我已經想好要寫一篇很長的後記,把我寫《盜墓筆記》的整個過程,心中的很多疑慮和想法,全部寫出來。趁著很多的記憶還沒有淡去,趁著所有的人物還在我心中活靈活現,我必須立即動筆。先說一些常規的事情。關於起源:說實話,我真的已經無法記起,當時寫這本小說的初衷了。但是我知道,一定不是那種高尚偉大的想法。我從來不是有那種文字理想的人,我從來不想去告訴別人,我是一個什麼什麼家。我從小追求的東西,說白了是一種認可感,而講故事恰恰是我比較容易獲得認可感的途徑。所以,雖然我無法記起,但是我幾乎可以肯定的說,當時我落筆寫下第一個三千字的時候,應該只是為了贏得一些喝彩而已。
這是一個非常低下的追求。很早之前,我都羞於啟齒,因為那是多麼世俗,雖然我明白,即使不是一個偉大的人,他也會因為很多人的幸福而去做一番事業,而我因為沒有他們那樣高尚的口號而變得惶惶不安,覺得自己的動機不純。
《盜墓筆記》是源自一個民間故事,是我外婆講給我聽的。小時候這個故事給我的印象很深刻。
故事講的是一個地主買了一個空的宅子,想在宅子的後院裡種一些花草,結果發現無論種什麼東西都活不下來,便去詢問風水大師。風水大師說這院子底下似乎有問題,於是地主找來長工開始挖掘院子,挖到一半就開始見血,也不知道是真的血還是紅色的泥水。最後在院子的地底下,挖出了一具雕花大棺材,不知道是誰的。他們把棺材放到了祠堂里,從此這個村子雞犬不寧。不僅是地里東西不活,而且連地主家的人也快死絕了,四周的鄰居家發生了各種奇怪的事情,於是只好繼續找風水大師。風水大師看了之後,讓他們在院子裡繼續挖,挖下去幾十米,又挖出一具小一點的棺材。原來這是一個合葬墓穴,夫妻兩個非常恩愛,但是因為妻子的棺材沉降得比較厲害,兩具棺材在底下離得越來越遠,怨氣就越重。村長重新找了一個風水寶地,在地下鋪設了石板,放下了這兩具棺材,再次將他們合葬,一切才平息下來。我把這個故事展開了更多的聯想,使用了裡面的元素寫成了《盜墓筆記》的第001章。
我記得故事的第001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寫了不到半小時,沒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貼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後用衣領包著頭,躲起來豎著耳朵,希望能聽到一些喝彩的聲音,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這一聽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經歷了改變,是自己之前完全無法想像的。而如今,我再回頭去看之前那個自己認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時候,卻發現那已經變成了當前最高尚的口號。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里曾經說過:我寫這本書,賺了很多的錢,但是寫作這本書最初的快樂,和錢一點關係也沒有。五年之後我已經成了所謂的暢銷書作家,但我很慶幸,我最開心的還是在網絡上那個不起眼的地方,聽到一些喝彩的聲音的時候,而在寫完的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個時候。
關於這本小說:其實,我想說的是,當我寫第二本的時候,我已經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這已經不是一本小說了。
我總覺得有一個世界,已經在其他地方形成。因為我敲動鍵盤,那個世界慢慢地長大、發展,裡面的人物也開始有了自己的靈魂。
在我十三歲的那年,我看了大仲馬的傳記,裡面寫到了「人物都活了」。當時大仲馬寫《三個火槍手》的第三部的時候,裡面的一個人物死亡,他邊哭邊寫,把稿紙都哭濕了。我當時覺得特別的奇怪,怎樣一種狀態,才能讓作者可以以這種方式去寫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
我嘗試展開各種想像,都沒有結果,一直到我自己開始寫這本小說,並且,開始有意識的地賦予小說人物不同的性格賦予他們不同的人生經歷。慢慢地,我就發現,故事的情節開始出現一些我自己都無法預測的變化。
很快,這個人應該說什麼話,應該做什麼動作,我都無法控制了。我發現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只要先建立一個場景,比如說大雨,把這些人物放到這個情景中去,他們會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
我無法把其中任意兩個人的位置對調,因為那樣會出現無法調和的違和感。就算我強行對調了其中兩個人物的行為,我也會在日後的到了一個茶話會的現場,誰先說話,誰後說話,誰來活躍氣氛,誰在神遊天外,一切都已經有了定論。我什麼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著他們,就能知道故事情節的走向。他們真的活了。
在後來極長的寫作過程中,我從一個作者,變成了一個旁觀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觀察每一個人的舉動,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們很多輕微情緒和行為的來歷,是他們童年的某一次經歷。比如我真的可以通過胖子抖菸灰的時的動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滄桑,他的一切。一花一世界,一樹一如來。我可以把一個場景不停地倒轉、反覆、在其中任何一個角度去觀察,甚至能看到現場所有人的心理活動,幾個人的情緒同時在我心中走過。我想很少能有人領略這種快感。
在寫「大鬧天宮」那一段的時候,我仿佛就在新月飯店的包廂里,我仿佛可以從樓上走到樓下,看著四周的人一片混亂。在飛濺的碎片中,打鬥的人群中,我隨時讓一切停頓,隨時倒轉一個時間,隨時貼著人物的內心,體會他們心中的所有情緒變化。我可以把眼前的一切以一秒一幀的慢速度,慢慢地往前推進,然後蹲在地上,看裡面人物表情緩慢變化。這本書中的整個世界,對於我來說,是真實存在的。他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真實的,是無法改變的。我已經建成的部分,堅固的猶如現實。雖然說我是這本小說的創作者,但是當一切都走上了軌道,我對於這個小說的世界,開始有了極度的敬意。
我很難形容這個時候的心情,不算好,不算差,不算淡定,也不算激動。
真的很難形容
其實我在很久以前就一直在想,如果走到這一刻我的心情會是怎樣的。我想過各種可能性,但是唯獨沒有想到會是現在這種——竟然連最基本的言語都表達不好
我想,也許因為,我對這一刻想的太多了,我的幻想反而超越了現實的感覺
不過,我拉開窗簾,看著北京陰鬱的天空,我還是覺得,有一些東西已經改變了。
這是一段長達五年的拉力賽,不折不扣的五年,花費五年時間,寫出九本小說,完成一個如此龐大複雜的故事,對於一個業餘作者來說,確實有些太吃力了。我寫到最後,已經不知道故事好不好,精彩不精彩。我只是想,讓裡面幾個人物,能夠實打實地走完他們應該走的旅程。事實上,這也不是由我來控制的。我在最後面臨的最大的困境,是主人公已經厭倦了他的生活,我必須在這個故事中尋找讓他還能繼續往下走的餌料。
就在幾分鐘前,我讓他們走完了,而且很平靜。
在寫完第四本的時候,我已經想好要寫一篇很長的後記,把我寫《盜墓筆記》的整個過程,心中的很多疑慮和想法,全部寫出來。趁著很多的記憶還沒有淡去,趁著所有的人物還在我心中活靈活現,我必須立即動筆。先說一些常規的事情。關於起源:說實話,我真的已經無法記起,當時寫這本小說的初衷了。但是我知道,一定不是那種高尚偉大的想法。我從來不是有那種文字理想的人,我從來不想去告訴別人,我是一個什麼什麼家。我從小追求的東西,說白了是一種認可感,而講故事恰恰是我比較容易獲得認可感的途徑。所以,雖然我無法記起,但是我幾乎可以肯定的說,當時我落筆寫下第一個三千字的時候,應該只是為了贏得一些喝彩而已。
這是一個非常低下的追求。很早之前,我都羞於啟齒,因為那是多麼世俗,雖然我明白,即使不是一個偉大的人,他也會因為很多人的幸福而去做一番事業,而我因為沒有他們那樣高尚的口號而變得惶惶不安,覺得自己的動機不純。
《盜墓筆記》是源自一個民間故事,是我外婆講給我聽的。小時候這個故事給我的印象很深刻。
故事講的是一個地主買了一個空的宅子,想在宅子的後院裡種一些花草,結果發現無論種什麼東西都活不下來,便去詢問風水大師。風水大師說這院子底下似乎有問題,於是地主找來長工開始挖掘院子,挖到一半就開始見血,也不知道是真的血還是紅色的泥水。最後在院子的地底下,挖出了一具雕花大棺材,不知道是誰的。他們把棺材放到了祠堂里,從此這個村子雞犬不寧。不僅是地里東西不活,而且連地主家的人也快死絕了,四周的鄰居家發生了各種奇怪的事情,於是只好繼續找風水大師。風水大師看了之後,讓他們在院子裡繼續挖,挖下去幾十米,又挖出一具小一點的棺材。原來這是一個合葬墓穴,夫妻兩個非常恩愛,但是因為妻子的棺材沉降得比較厲害,兩具棺材在底下離得越來越遠,怨氣就越重。村長重新找了一個風水寶地,在地下鋪設了石板,放下了這兩具棺材,再次將他們合葬,一切才平息下來。我把這個故事展開了更多的聯想,使用了裡面的元素寫成了《盜墓筆記》的第001章。
我記得故事的第001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寫了不到半小時,沒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貼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後用衣領包著頭,躲起來豎著耳朵,希望能聽到一些喝彩的聲音,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這一聽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經歷了改變,是自己之前完全無法想像的。而如今,我再回頭去看之前那個自己認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時候,卻發現那已經變成了當前最高尚的口號。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里曾經說過:我寫這本書,賺了很多的錢,但是寫作這本書最初的快樂,和錢一點關係也沒有。五年之後我已經成了所謂的暢銷書作家,但我很慶幸,我最開心的還是在網絡上那個不起眼的地方,聽到一些喝彩的聲音的時候,而在寫完的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個時候。
關於這本小說:其實,我想說的是,當我寫第二本的時候,我已經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這已經不是一本小說了。
我總覺得有一個世界,已經在其他地方形成。因為我敲動鍵盤,那個世界慢慢地長大、發展,裡面的人物也開始有了自己的靈魂。
在我十三歲的那年,我看了大仲馬的傳記,裡面寫到了「人物都活了」。當時大仲馬寫《三個火槍手》的第三部的時候,裡面的一個人物死亡,他邊哭邊寫,把稿紙都哭濕了。我當時覺得特別的奇怪,怎樣一種狀態,才能讓作者可以以這種方式去寫自己的人物的死亡呢?
我嘗試展開各種想像,都沒有結果,一直到我自己開始寫這本小說,並且,開始有意識的地賦予小說人物不同的性格賦予他們不同的人生經歷。慢慢地,我就發現,故事的情節開始出現一些我自己都無法預測的變化。
很快,這個人應該說什麼話,應該做什麼動作,我都無法控制了。我發現了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只要先建立一個場景,比如說大雨,把這些人物放到這個情景中去,他們會走到各自的位子上,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
我無法把其中任意兩個人的位置對調,因為那樣會出現無法調和的違和感。就算我強行對調了其中兩個人物的行為,我也會在日後的到了一個茶話會的現場,誰先說話,誰後說話,誰來活躍氣氛,誰在神遊天外,一切都已經有了定論。我什麼都不用思考,只需要看著他們,就能知道故事情節的走向。他們真的活了。
在後來極長的寫作過程中,我從一個作者,變成了一個旁觀者。我在上帝的角度,觀察每一個人的舉動,慢慢地,我甚至能看到他們很多輕微情緒和行為的來歷,是他們童年的某一次經歷。比如我真的可以通過胖子抖菸灰的時的動作,看到他以往的一切,他的痛苦,他的滄桑,他的一切。一花一世界,一樹一如來。我可以把一個場景不停地倒轉、反覆、在其中任何一個角度去觀察,甚至能看到現場所有人的心理活動,幾個人的情緒同時在我心中走過。我想很少能有人領略這種快感。
在寫「大鬧天宮」那一段的時候,我仿佛就在新月飯店的包廂里,我仿佛可以從樓上走到樓下,看著四周的人一片混亂。在飛濺的碎片中,打鬥的人群中,我隨時讓一切停頓,隨時倒轉一個時間,隨時貼著人物的內心,體會他們心中的所有情緒變化。我可以把眼前的一切以一秒一幀的慢速度,慢慢地往前推進,然後蹲在地上,看裡面人物表情緩慢變化。這本書中的整個世界,對於我來說,是真實存在的。他的每一個細節都是真實的,是無法改變的。我已經建成的部分,堅固的猶如現實。雖然說我是這本小說的創作者,但是當一切都走上了軌道,我對於這個小說的世界,開始有了極度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