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前女友幫我報名上戀綜
手機上的簡訊,明明白白地寫著方舟兩個字,還有底下附帶著的微信號,讓人心裡不禁警惕起來。
「這年頭詐騙簡訊都這麼逼真了嗎?」
回想起自己填寫在各種APP上的信息,方舟嘆了口氣,感慨著:「日常在網際網路上裸奔啊。」
已經組隊的小富婆聽到聲音,在那頭詢問道:「什麼裸奔?」
梅川苦茶子的聲音聽起來萌萌的,像是浸泡在蜂蜜里的蜜棗,甜甜的。
糟糕,忘記還要帶富婆打遊戲了。
方舟清了清嗓子,解釋道:「沒什麼,剛剛接收到一個詐騙簡訊,說我報名了戀綜。」
他一個正兒八經的帥哥,需要上戀綜找女朋友嗎?
何況他現在跟小女友好著呢,哪裡需要再找了?
吃著碗裡的看著鍋里的,明顯就不是他的風格。
「啊,主播要去戀綜嗎?哪個節目啊?」
那頭的梅川苦茶子好奇的問詢著。
方舟隨手開始了遊戲匹配,隨口回答了一句「叫什麼戀愛百分百。」
「名字還取得挺像樣的。」
方舟嗤笑一聲,扯開了話題。
「你是純新手嗎?」
剛才看她發在彈幕里的內容,感覺像是沒有接觸過這個遊戲。
「是的,我第一次玩呢,你要好好教我哦。」
軟妹子的聲音聽起來就萌萌的,讓人生出了一股強烈的保護欲。
方舟帶粉絲玩遊戲也挺多次了,對類似的場景見怪不怪。
「放心吧,交在我身上!」
然而當梅川苦茶子,頂著三級甲上去送人頭,拿著八倍鏡看星星的時候,方舟還是忍不住笑了。
但他還是盡職盡責,全力保護著小富婆,爭取讓她感受到遊戲的樂趣。
最後恭喜字樣出來的時候,耳機里傳來了女孩開心的歡呼聲。
「哇!吃雞了!太棒了!」
連續玩了三局之後,方舟今天的直播時長也差不多了,正要下播的時候,直播間裡突然進來了一個熟悉的ID。
「軟糖兔子」:喲,帶妹呢。
方舟回想了一下,這不是他女友宋清歡的小號嗎?
他趕緊解釋道:「這是新粉絲,她不會玩,我帶帶她,你別誤會...」
方舟的話,還沒是說完,就看到屏幕上的「軟糖兔子」打出了一行彈幕。
「有女友了還單獨帶妹,你個死渣男!我們分手吧!」
說完她就退出了直播間。
方舟愣了一下,趕忙跟梅川苦茶子招呼了一聲下播。
他拿出手機撥打宋清歡的電話,那邊卻傳來忙音。
「您所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請稍後再撥。」
方舟已經懵逼了,之前他也不是沒有帶過女粉絲,宋清歡明明也看到過,為什麼這次突然就生氣了?
而且她反應還這麼大,直接鬧分手,連電話也不接,解釋也不聽了。
方舟不是不能接受分手,而是不能接受就這樣分手。
而且,只有他提分手的份,宋清歡也不能變成例外。
他索性下樓開車,一腳油門踩到底,直接來到了宋清歡家樓下。
剛要上樓,就在電梯處遇到了一對摟著肩膀出來的男女。
而那女人的臉,清純中帶著一絲妖艷,不是宋清歡是誰?
方舟心裡的怒氣一下就上來了。
他冷笑了一聲說道:「呵呵,你這無縫銜接也挺快的啊。」
見到方舟的第一時間,宋清歡的臉上也出現了一抹慌張,但又很快消失不見。
取而代之的是坦然淡定。
「你來幹什麼?我們已經分手了。」
「歡歡,這就是你那個過氣前男友主播?看著也不怎麼樣啊。」
站在宋清歡旁邊的男人輕蔑地笑著。
方舟瞥了他一眼,肥頭大耳,脖子上戴著金鍊子凸顯出土豪身份,肚子上的肥肉都快變成豬油了,頓時感覺眼睛被辣到了。
他嗤笑一聲,反駁道:「沒想到你現在口味這麼重,這種肥豬都能下得去手。」
被罵做肥豬,那個男人頓時惱怒不已,眼看就要衝上來跟方舟干架。
宋清歡攔住了他,勸解著:「哥哥,我跟他說幾句話,你去車上等我。」
男人瞪了方舟一眼,挺著一身的肥肉一顫一顫地走了。
「你也看到了吧,他很有錢。」
宋清歡直視著方舟的眼睛,坦然地說道。
方舟冷哼一聲:「錢我也會有。」
何況他以前也很有錢,只是暫時困頓罷了。
宋清歡搖搖頭,眼裡滿是失落:「我媽要的兩百萬彩禮,你什麼時候能湊齊?」
「以你現在的人氣,你靠什麼湊齊?」
「是靠你月入五千,沒日沒夜地直播四十年嗎?」
「還是靠你不吃不喝三十年呢?」
宋清歡問的每一句,都是現實問題。
根本就不會有女生跟一個過氣主播一直走下去,她也不例外。
方舟閉了閉眼睛,解釋著:「彩禮的事情,我可以去跟你媽媽談,你要是不想跟我在一起也沒有關係,為什麼要把自己賣了?」
是的,方舟覺得宋清歡是為了彩禮把自己賣了。
宋清歡卻搖搖頭說道:「不,錢可以解決99%的問題,這就是我想過的生活。」
「你太高看我了,方舟。」
她看著方舟的臉,一字一句說道:「我承認剛才在直播間,只是想找個藉口跟你分手。」
「如果你不過來,那就一直被瞞著也挺好,既然你過來了,我就把話說清楚。」
「嫁個有錢人,當豪門太太,享受生活,就是我的願望。」
「而這種生活,你給不了。」
宋清歡還是那個清純模樣,一如當初方舟在大街上見到她的第一眼,可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她的眼神就變了。
又或許是,方舟從未真正看清過她。
他扯了扯唇角,笑了一聲。
「既然這是你希望的,那我成全你。」
「不過,該說分手的是我,宋清歡。」
「你配不上我,分手吧。」
方舟堅定轉身,準備離去。
身後卻傳來了宋清歡的聲音。
「方舟!我用人脈幫你報名了戀愛百分百戀綜,拿到了一個名額,你去吧。」
「這年頭詐騙簡訊都這麼逼真了嗎?」
回想起自己填寫在各種APP上的信息,方舟嘆了口氣,感慨著:「日常在網際網路上裸奔啊。」
已經組隊的小富婆聽到聲音,在那頭詢問道:「什麼裸奔?」
梅川苦茶子的聲音聽起來萌萌的,像是浸泡在蜂蜜里的蜜棗,甜甜的。
糟糕,忘記還要帶富婆打遊戲了。
方舟清了清嗓子,解釋道:「沒什麼,剛剛接收到一個詐騙簡訊,說我報名了戀綜。」
他一個正兒八經的帥哥,需要上戀綜找女朋友嗎?
何況他現在跟小女友好著呢,哪裡需要再找了?
吃著碗裡的看著鍋里的,明顯就不是他的風格。
「啊,主播要去戀綜嗎?哪個節目啊?」
那頭的梅川苦茶子好奇的問詢著。
方舟隨手開始了遊戲匹配,隨口回答了一句「叫什麼戀愛百分百。」
「名字還取得挺像樣的。」
方舟嗤笑一聲,扯開了話題。
「你是純新手嗎?」
剛才看她發在彈幕里的內容,感覺像是沒有接觸過這個遊戲。
「是的,我第一次玩呢,你要好好教我哦。」
軟妹子的聲音聽起來就萌萌的,讓人生出了一股強烈的保護欲。
方舟帶粉絲玩遊戲也挺多次了,對類似的場景見怪不怪。
「放心吧,交在我身上!」
然而當梅川苦茶子,頂著三級甲上去送人頭,拿著八倍鏡看星星的時候,方舟還是忍不住笑了。
但他還是盡職盡責,全力保護著小富婆,爭取讓她感受到遊戲的樂趣。
最後恭喜字樣出來的時候,耳機里傳來了女孩開心的歡呼聲。
「哇!吃雞了!太棒了!」
連續玩了三局之後,方舟今天的直播時長也差不多了,正要下播的時候,直播間裡突然進來了一個熟悉的ID。
「軟糖兔子」:喲,帶妹呢。
方舟回想了一下,這不是他女友宋清歡的小號嗎?
他趕緊解釋道:「這是新粉絲,她不會玩,我帶帶她,你別誤會...」
方舟的話,還沒是說完,就看到屏幕上的「軟糖兔子」打出了一行彈幕。
「有女友了還單獨帶妹,你個死渣男!我們分手吧!」
說完她就退出了直播間。
方舟愣了一下,趕忙跟梅川苦茶子招呼了一聲下播。
他拿出手機撥打宋清歡的電話,那邊卻傳來忙音。
「您所撥打的電話正在通話中,請稍後再撥。」
方舟已經懵逼了,之前他也不是沒有帶過女粉絲,宋清歡明明也看到過,為什麼這次突然就生氣了?
而且她反應還這麼大,直接鬧分手,連電話也不接,解釋也不聽了。
方舟不是不能接受分手,而是不能接受就這樣分手。
而且,只有他提分手的份,宋清歡也不能變成例外。
他索性下樓開車,一腳油門踩到底,直接來到了宋清歡家樓下。
剛要上樓,就在電梯處遇到了一對摟著肩膀出來的男女。
而那女人的臉,清純中帶著一絲妖艷,不是宋清歡是誰?
方舟心裡的怒氣一下就上來了。
他冷笑了一聲說道:「呵呵,你這無縫銜接也挺快的啊。」
見到方舟的第一時間,宋清歡的臉上也出現了一抹慌張,但又很快消失不見。
取而代之的是坦然淡定。
「你來幹什麼?我們已經分手了。」
「歡歡,這就是你那個過氣前男友主播?看著也不怎麼樣啊。」
站在宋清歡旁邊的男人輕蔑地笑著。
方舟瞥了他一眼,肥頭大耳,脖子上戴著金鍊子凸顯出土豪身份,肚子上的肥肉都快變成豬油了,頓時感覺眼睛被辣到了。
他嗤笑一聲,反駁道:「沒想到你現在口味這麼重,這種肥豬都能下得去手。」
被罵做肥豬,那個男人頓時惱怒不已,眼看就要衝上來跟方舟干架。
宋清歡攔住了他,勸解著:「哥哥,我跟他說幾句話,你去車上等我。」
男人瞪了方舟一眼,挺著一身的肥肉一顫一顫地走了。
「你也看到了吧,他很有錢。」
宋清歡直視著方舟的眼睛,坦然地說道。
方舟冷哼一聲:「錢我也會有。」
何況他以前也很有錢,只是暫時困頓罷了。
宋清歡搖搖頭,眼裡滿是失落:「我媽要的兩百萬彩禮,你什麼時候能湊齊?」
「以你現在的人氣,你靠什麼湊齊?」
「是靠你月入五千,沒日沒夜地直播四十年嗎?」
「還是靠你不吃不喝三十年呢?」
宋清歡問的每一句,都是現實問題。
根本就不會有女生跟一個過氣主播一直走下去,她也不例外。
方舟閉了閉眼睛,解釋著:「彩禮的事情,我可以去跟你媽媽談,你要是不想跟我在一起也沒有關係,為什麼要把自己賣了?」
是的,方舟覺得宋清歡是為了彩禮把自己賣了。
宋清歡卻搖搖頭說道:「不,錢可以解決99%的問題,這就是我想過的生活。」
「你太高看我了,方舟。」
她看著方舟的臉,一字一句說道:「我承認剛才在直播間,只是想找個藉口跟你分手。」
「如果你不過來,那就一直被瞞著也挺好,既然你過來了,我就把話說清楚。」
「嫁個有錢人,當豪門太太,享受生活,就是我的願望。」
「而這種生活,你給不了。」
宋清歡還是那個清純模樣,一如當初方舟在大街上見到她的第一眼,可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她的眼神就變了。
又或許是,方舟從未真正看清過她。
他扯了扯唇角,笑了一聲。
「既然這是你希望的,那我成全你。」
「不過,該說分手的是我,宋清歡。」
「你配不上我,分手吧。」
方舟堅定轉身,準備離去。
身後卻傳來了宋清歡的聲音。
「方舟!我用人脈幫你報名了戀愛百分百戀綜,拿到了一個名額,你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