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幾重暗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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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畫送出去之後, 樂知時才感覺自己畫得非常爛,他有點後悔,想要回來, 結果顯而易見。

  宋煜甚至不會給他潤色加工的機會。

  但宋煜畫的地形圖真好看,有種規整、嚴肅的科學美感, 樂知時甚至想把它裱起來, 掛在床頭。

  這麼久以來,他久違地睡了個好覺, 在夢裡他夢到自己和宋煜一起餵小貓,聽到背後傳來一聲熟悉的貓叫聲,樂知時一回頭,憤怒的橘子就在他身後,當場抓獲。

  喵——

  真是個噩夢。

  好不容易熬到放假, 只有一天的休息時間。樂知時一大清早又被橘子踩醒,正好林蓉叫他下來吃早飯,他抱著橘子迷迷糊糊起床下樓, 見宋煜已經在玄關換鞋了。樂知時瞬間清醒,趿著拖鞋過去, 「哥哥, 這麼早就要出門嗎?」

  宋煜點頭,系好鞋帶, 「嗯, 有點事。」

  「我可以一起嗎?」

  宋煜沒正面回答,只是說:「你留在家裡複習。」

  樂知時太了解宋煜的話術, 沒說不可以就是可以,只要他夠努力,「我想去, 可以帶上我嗎?回來之後我效率會更高的,真的。」

  樂知時的聲音聽起來有點可憐,宋煜擡起頭,和他對視了一會兒。樂知時又委屈開口,「哥哥,求你了,我都把我畫的畫送給你了。」

  宋煜沒轍了。

  「給你十分鐘換衣服。」

  「好!」

  等待期間,宋煜坐在玄關玩手機,看見夏知許發來的微信消息,順手回復了。

  清晨,氣溫正好,空氣也新鮮,不用上課又可以和宋煜一起出門,樂知時的心情非常好。等公交的時候,樂知時坐在椅子上,宋煜從口袋裡拿出一枚粉色的棒棒糖,遞給他。

  「你放我書包里的吧,太甜了,自己吃。」

  偷偷放到他書包里的糖居然現在都沒有吃。

  想想也是,宋煜討厭甜食。

  站在站台,樂知時伸了個懶腰,公交車開走,對面街道一個漂亮高挑的女生沖這邊揮手,樂知時伸長的手臂慢慢收回來,看了一眼身邊的宋煜,見他也朝對面點了下頭。

  這是什麼情況?

  好不容易放假,一大清早就跑出門,結果居然是來見一個漂亮姐姐。他覺得這太不對勁了,特別不符合宋煜以往的行為邏輯。

  人行紅燈轉綠,宋煜走向街對面。樂知時突然間情緒不佳,兩手揣在兜里叼著棒棒糖,跟在他後面。

  哥哥從來沒有跟女生私底下來往過。

  女孩兒的性格看起來很好,年紀像是比他們大一些,十分熱絡地和宋煜打招呼,「過早了吧,真巧,我剛過來就看到你了。」說完她瞥了眼樂知時,又看向宋煜,「這是你弟弟吧。」

  宋煜點了下頭。被點到,樂知時也禮貌地跟她打招呼,做了自我介紹。

  「你好你好,我是馮玥。」她擡眼看了下表,「車馬上就來。」

  要去哪兒嗎?樂知時特別留意了一下她的穿著,很舒適的休閒裝,長袖長褲,平底球鞋。

  難道是去歡樂谷之類的地方?還是戶外游?

  他又想到一開始宋煜怎麼都不願意帶他去的樣子了。

  馮玥的手機忽然響起來,她說了聲抱歉,轉頭走了幾步去接電話,「嗯,對我們現在就在……」

  看見她人走遠了,樂知時碰了碰宋煜手臂,和他站得很近,等到宋煜偏過頭,他突然問:「你要和她約會嗎?」

  只有樂知時會這麼直接地問出這種話。

  宋煜挑了挑眉,「我要約會,為什麼會帶上你?」

  這句話一下子就把樂知時敲醒了。

  對啊。

  沒有拒絕他跟過來,應該就不是和女孩子約會吧,況且誰約會會帶一個這麼大號的電燈泡啊,還是那種方便到回去就可以爸媽告密的電燈泡。

  如果是真的約會,樂知時說不定真的要告密,因為他的確有點不開心。

  他正要繼續問宋煜此行真正的目的,誰知馮玥正好已經打完電話走回來,她所謂的那輛車也在半分鐘後過來了,車很大,白色,空間不小。

  他們一起上了車,車上還有兩個年輕男人,路上很順,樂知時好奇會開去哪兒,沒想到路越來越熟悉,最後竟然停在了培雅的側門。


  來學校幹什麼?

  人有點多,樂知時沒說太多話。宋煜下了車,獨自一人走過去和保安交涉,出示了一些證件和學校領導的批准書,保安這才放行。

  他回來之後,車子直接開進了學校,從側門家屬樓的路開到食堂後面,在快要拆遷的舊校舍邊停下。

  「幹活咯。」戴帽子的年輕男人先下了車,擼起袖子。

  樂知時有點慌,他想到了之前在網上看到的一個視頻,是捕殺流浪動物的,沒有多思考,他抓住宋煜的手臂,「他們要幹什麼?要把這些貓都殺掉嗎?」

  「不是,」宋煜輕輕拍了下他的手背,然後對其他人說,「這些我都已經找人做過絕育了。」

  馮玥戴好手套,有點驚訝,「你自費的嗎?花了不少錢吧。而且同時弄這麼多隻的絕育不太可能,你肯定也費了不少時間。」

  宋煜搖頭,拿著從後勤取來的鑰匙開了鐵欄杆門,「我快畢業了。」

  樂知時聽懂了他這句話的潛台詞。

  「這樣啊,沒事,交給我們你也可以放心的。」馮玥點頭,和其他人一起開始行動,「希望今天可以順利一點。」

  「是要把它們帶走是嗎?」樂知時問完就跟著往前走,「我也來幫你們。」

  宋煜抓住他的手腕,「不要跟來。」

  顯然,樂知時沒有聽他的話,「我動物緣很好的,真的。」他又說了許多理由,宋煜不想當著這麼多外人的面拒絕樂知時,這會讓他情緒低落,所以答應了。他給樂知時找來手套,讓他戴上。

  抓貓是一件很費功夫和時間的事。好在宋煜在,這些貓對他相對熟悉,也稍稍配合一點。

  不過他們都沒想到,樂知時說得竟然很準,他的確有天然的動物緣,也不知是不是基於好奇,有些小貓不自覺就向他靠近,其他工作人員從後面下手,很快就能抓住。

  樂知時就像個天然的貓薄荷,一個絕好的引子。

  但只要他想下手去摸或者去抓,就會被宋煜制止。

  折騰了差不多兩小時,他們才把這個地方的流浪貓全部轉移到籠子裡,一一放在車上,不習慣的貓在叫著,宋煜給了它們日常習慣吃的食物,才安定一點。

  有一隻小貓幼崽特別的小,和另一隻母貓在一個大籠子裡,樂知時蹲下來看他,他也軟乎乎地盯著樂知時。

  「我點了一下一共八隻,和你描述的基本也一致。」馮玥遞過來一份文件,「那你簽個字,我們就帶回去給它們洗澡了。」

  樂知時聽見他們談話,才知道原來馮玥在當地最大的流浪動物救助中心工作,專門負責流浪動物的轉移和領養,是宋煜專程請他們跑了一趟。

  「我沒做什麼。」宋煜看了一眼那些貓,沉默片刻後拿出一個巴掌大的小本子,「這裡面寫了些他們的性格和習慣,也許對你們的後續工作會有幫助。」

  救助中心的人又一次向他表示感謝,還要給他一個救助證書,但宋煜一直否認自己有過付出,也婉拒了他們順路送回家的提議,和樂知時站在培雅側門目送救助車離開。

  看著那些貓咪遠去,樂知時忍不住去觀察宋煜的側臉。

  果然是無法展示情感的人。

  嘴裡說著什麼都沒做,說不定從高一的時候就開始照顧了。

  「你不會捨不得嗎?」樂知時問。

  宋煜低頭打開APP叫車,「有什麼捨不得的,這是最好的選擇。」

  叫好的車停在他們面前,兩人坐上去,樂知時給宋煜繪聲繪色描述了昨晚一起餵貓的夢,不過去掉了被橘子抓包的結尾,然後抱怨說,「我還一次都沒有餵過呢,沒想到昨晚的夢是個flag。」

  「單純餵流浪貓其實只不過善意泛濫而已。」宋煜說出來的話有些殘忍,但很現實,「如果只是餵食,不管其他,放任自流,可能會周圍的生態造成更大的破壞。對這些貓來說,從出生到死亡,你能餵他幾次呢。」

  說完,他看向車窗外,「能有機會有個家,才更好吧。」

  樂知時想到宋煜以前說過的,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哪怕是出於善意。

  他開始明白為什麼宋煜會不聲不響地去做這些事,一旦被人知道,或許會傳播開來,加上宋煜本人的追求者眾多,大家說不定都會跟著來投喂,事情就更難處理。

  樂知時知道自己不夠深思熟慮,但他比誰都希望宋煜的願望可以實現。


  「那些小貓都可以被好心人收養的。」他笑著說完,又非常天真、甚至沒心沒肺地補充一句,「像我一樣,我可以把我的經驗值和好運氣給它們。」

  他似有不滿地瞥了一眼樂知時,又皺起眉,往前看去,語氣有點冷酷,「你的經驗值沒有參考價值,也沒有什麼運氣。」

  「誰說的。」樂知時很不滿,他覺得自己非常好運。

  宋煜繼續,「它們在領養中心等著,不一定能被挑上,就算被選中,領養的也不一定是負責的家人。這種等待很漫長,而且隨機,的確靠運氣。」

  這番話聽起來原本挺傷感,可宋煜的語氣卻變了變,「你不一樣。」用很平靜的表情說出十分荒唐的話,「你是突然砸下來的。」

  樂知時皺眉,「我是餡餅嗎?」

  宋煜轉過臉,和他對視,樂知時從他沉黑的瞳孔里看到亮亮的光點,還有自己的臉孔。

  「蘋果也會砸到人。」

  宋煜引用了一個隱晦又老舊的暗喻,甚至企圖再用另一個更廣為人知的科學家的故事去遮掩這份私心。

  樂知時哦了一聲,滿腦子只想到牛頓畫像中的大波浪假髮,沒有再考慮太多。

  不管宋煜怎麼說,他在心裡還是自作主張地把自己的好運轉送給那些流浪貓,希望它們每一隻都可以擁有安穩的未來。

  回到家裡,林蓉問他們去了哪兒,宋煜說書店,樂知時理所當然地配合。但他出門的時候穿的是黑衣服,上面粘了很多貓毛,十分明顯。

  「我好熱,我要洗個澡。」樂知時說完跑上樓。

  林蓉炫耀著給兒子買的東西,替他打包了整整一個登山包,裡面塞得滿滿當當,不知道的以為她在參加收納比賽。

  「你看,這些都很有用的,哦對了還有一些藥,要帶上。」

  「這麼多,我要去開荒嗎。」

  「小煜!你怎麼能諷刺偉大的母愛?」

  「……」

  樂知時回到房間,換衣服的時候摸了摸口袋,摸出來一張皺巴巴的糖紙,是早上宋煜還給他的棒棒糖包裝。

  丟掉之前,樂知時隨意地翻過來看了一眼,無意中發現什麼,皺起眉。

  「草莓牛奶?」

  奇怪。

  他買的明明是樹莓牛奶味。

  作者有話要說:You're the apple of my eye.

  這句話最早要追溯到古英語時期,莎士比亞也常用,是很古老,但是就是有種很古典的浪漫(我覺得hh)

  不是用的亞當夏娃的那個典故啦hh(而且順便一提聖經里其實並沒有指明他倆吃的禁果是什麼種類,是後世誤傳成蘋果的)

  這裡我覺得大家理解的太靠近情話了,其實不是的,宋煜不想讓樂樂把自己看成是被人收養的流浪貓,他對他們全家來說都是非常珍貴的,所以才這麼說(當然你要理解成愛情,可以!反正這對以後不結婚很難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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