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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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不敢

  秦一洋當然不敢贏了。

  平時常穿的擊劍服突然變得萬分笨重,一點兒也不靈巧,牽制住他四肢,怎麼動作怎麼彆扭。

  手裡花劍也不聽使喚,軟綿綿地在空氣中亂戳,還不敢碰到面前那個比他矮一大截兒的小不點。

  他們一大一小兩人在這兒過招的情景很是滑稽,秦一洋杵在這裡,就像是個沙包給小孩兒練手似的。

  而那小不點兒從面罩下露出的一雙清澈的眼,一開始看他還怯怯的。

  後來好像是見識到這個大人貌似也沒多少本事,便來了膽子,眼睛裡也多點兒好勝的凶光,伸出手裡一柄做過防護措施的花劍,一下就戳中了他的擊劍服。

  滴——

  擊劍服上的警報立馬響了。

  秦一洋的冷汗就跟著下來了。

  那一下不偏不倚戳在他腹部位置,背後還跟著飄來兩道冷冰冰的視線,簡直腹背受敵。

  「我贏了——」

  小孩兒興奮地喊了聲。

  秦一洋被吵得頭皮一陣發麻。

  他知道,沈京墨這一招下馬威算是成功了。

  過去秦一諾因為沈何晏背信棄義,隨隨便便遷怒於沈京墨,遷怒於整個s&r一事,從今天起,來了報應。

  秦一洋也是這一刻才懊悔,自己居然這麼不自量力地來找沈京墨,簡直是自取其辱。

  有的事表面看起來過去了,其實並沒有。

  而今天,才是個開始。

  一轉頭,沈京墨容色倦懶,雖在笑,可那笑意卻始終不達他眼底,透著冷。

  那表情也仿佛在說:是你自己送上門來的。

  「叔叔!」

  星熠興奮地把花劍都甩飛了,丟下就朝沈京墨跑過去。

  「……」

  秦一洋聞言,更是一凜。

  叔叔?他不是沈京墨的兒子嗎?

  是了,從沒聽說過沈京墨結婚成家,哪來憑空出現的兒子?

  騙他的?還是故意羞辱他?

  沈京墨輕抬起倨傲下頜,倒是不懼秦一洋這種拷問的目光。

  「叔叔——」

  沈京墨見星熠朝他奔來,臉上才有了些真切情緒,順手將小孩兒兩手抄起,高舉起來。

  星熠喜歡被人這麼抱高,一時更是興奮,大呼小叫的。

  沈京墨抱著星熠,扔下還在原地的秦一洋,頭也沒回地轉身就朝休息室方向走,邊柔聲地問小傢伙:「玩得開心嗎?」

  星熠抱住沈京墨脖子,咧嘴咯咯直笑:「開心!」

  秦一洋眼見沈京墨抱著那個剛才還說是他「兒子」的小孩兒,快要消失在休息室門口,才白著臉,高喊了聲:「沈、沈總——」

  沈京墨助理過去,小聲知會:「小秦總,請回吧。」

  秦一洋眉頭死擰。

  「以前不愉快,小秦總你不是不知道……沈總的弟弟這幾年家都不回了,」

  助理自然是向著自家老闆和整個s&r說話的,光是想想那白白扔掉的一百個億都肉疼,如今見秦一洋臉色這麼難看,還是好言規勸,「小秦總,除了我們,業內還有其他很多優秀的……」

  話音未落,秦一洋怒氣沖沖地扔下手裡的劍,轉身就走。邊大闊步朝門邊去,邊囑咐自己助理,立刻打電話給秦一諾。

  前人將樹都燒光了,他們這些後人再去找影子都沒了的樹乘涼,不是自取其辱麼?

  怪他太天真。

  星熠顯然沒盡興,但都過了午飯的點,累和餓占了上風,便也沒再吵著去玩了。

  沈京墨帶著星熠離開擊劍館。

  星熠明顯與他親近多了,安安分分坐在副駕駛,想到什麼都與他講,也說了很多陳旖旎的事,當然也還說,陳旖旎親口說討厭他。

  小孩兒將一句代表憎惡的「討厭」說得輕描淡寫,只是無心入耳,尚不懂大人之間複雜的愛恨。

  沈京墨無奈地笑笑:「你媽媽真這麼說?」

  星熠認真地點頭,又問:「媽媽沒騙我吧?」


  「騙你什麼。」

  「說『討厭』叔叔。」

  「沒有,」沈京墨平視前方,目光一時遼遠,「媽媽沒騙你。」

  「真的?」

  「嗯,媽媽怎麼會騙你。」

  「……喔,」星熠似懂非懂,若有所思道,「那媽媽就是真的『討厭』叔叔了。」

  沈京墨很輕聲地應:「是很討厭。」

  星熠又殷殷問:「那叔叔喜歡媽媽嗎。」

  又問了那次在雪中見面的車中同樣的問題。

  沈京墨默了會兒,語氣淡淡聽不出情緒,「星熠,不要輕易說『喜歡』。」

  「……為什麼。」星熠不解,有點兒急了。

  或許在孩子的理解中,如果媽媽討厭叔叔,但叔叔喜歡媽媽的話,就可以扭轉一些什麼東西,最終在這種愛憎之間得到平衡。

  可感情不是天平,感情也向來不公。

  愛得滿的人,總有一天會因為得不到同等的回報而深感忿忿,從而想要更多。愛遲早會讓人面目全非。

  恨得太滿的人,也會為這種濃烈的情緒疲累。可若最終恨意也被沖淡,那不如形同陌路。

  所以他寧願她恨他。

  但孩子不懂。

  孩子的世界只有「喜歡」和「討厭」兩種情感狀態,如此的愛憎分明,比他們這些大人通透純粹。

  「叔叔從不說喜歡。」

  「為什麼?」

  「因為不敢。」

  「不敢?」星熠很驚訝,「叔叔也有不敢的事嗎?」

  「是啊,」沈京墨輕笑,「就比如星熠喜歡吃糖,但你知道吃了糖會蛀牙,媽媽也會說你,所以就不敢吃了。」

  星熠依然似懂非懂,「所以、所以……連喜歡吃……也只能偷偷在心裡想了嗎?」

  雪勢洶洶。

  劈頭蓋臉的雪點漫天飛揚,迎面砸過來,擦著車身飛速向周圍擴散開。

  小几秒,沈京墨才淡淡應:「嗯。」

  「這樣呀……」

  星熠搖頭晃腦,好像這才有點兒恍然大悟。

  忙完已近傍晚。

  及近年關,venus將明年進軍國內的計劃都做好了。萬事俱備就差一陣東風,這陣東風得zone掌舵才吹得起來。

  可zone背後最大的東家卻是s&r。

  余向南敏感地察覺到,一整天討論下來,賀寒聲的思路已經有意無意地往如何改變既定的計劃,或是明年依舊在歐洲市場探索偏了。這與他先前想進軍亞洲的整體計劃都相背。

  余向南心猜,或許是因為陳旖旎與沈京墨。

  陳旖旎在傍晚時接到沈京墨的電話。

  她早變更了電話號碼,六年前走時與國內親友斬斷了一切聯繫,沒人聯繫得到她。

  不過如今再見了,他若是想知道,自然能知道。

  這是時隔多年,他第一次打電話給他。

  彼此接起,都不約而同地沉默。似乎不知怎麼以這種方式開篇。

  唯有電流醞釀著這種無法面對著面的交流帶來的生疏。

  「餵。」

  卻是他先開口。

  電話中,男人依然是那般溫和低沉的嗓音,聲線沉穩,言簡意賅地跟她報了個地址,要她過去接星熠。

  她怔忪著情緒,也簡單答:「嗯。」

  正要掛電話,那邊的他聲音卻壓了又壓,低笑著:「星熠玩累了,睡著了。」

  陳旖旎依然應:「好。」

  她答得笨拙,詞不達意,他聽出她的踟躕,最後說:「過來吧,我等你。」

  不再是以前那般頤指氣使的口吻。

  不知怎麼,總覺得,只有她這六年像是白過了一遭。

  一開始陳旖旎還沒反應那個地址是何處,直到車子到了一幢高檔公寓樓樓下。

  才恍然發覺。

  這是十二年以前,她在巴黎上學時和他住過的公寓。


  雖這麼久了,這片依然是巴黎首屈一指的極貴地段,公寓樓內外都有定期修整保養,公寓外觀,園區布景的格調,都沒大的變化,很精緻。

  樓下一叢被雪覆蓋得悄無聲息,仿佛死去了的玫瑰園。

  從前那一池玫瑰開得多麼熱烈,艷艷如火,現在縱是一株還活著的花都被移走了,被挖得千瘡百孔,也不知玫瑰重新栽種的話,是否還能重新活過來。

  她依稀還有印象,若是站在樓上向下看,會發現花園邊沿被作成了玫瑰花瓣的線條輪廓,精緻且富有設計感。

  她以前很喜歡站在樓上向下眺望。

  人總對房屋有情結,她也難免。

  沈京墨也是如此。

  他立在窗邊,早在這邊站了許久,手撥開一側窗簾,見陳旖旎直直下了那輛白色保時捷。

  還是早晨接她走的賀寒聲的車。

  他神色漸冷。

  窗簾厚重,繁複精緻的花紋摩挲過他手心,他低眸,向下看去,陳旖旎忽然抬頭,向他這扇窗戶望。

  他一動不動,沒躲。

  他在三層,並不難望。

  可在她即將看到他時,突然被身後的賀寒聲叫住。

  賀寒聲降下車窗,遞了她落在駕駛座的一條墨綠色圍巾給她。

  外面雪大,她要去沈京墨那邊接走星熠,他就沒必要與她下車一同前往了。

  陳旖旎輕聲說了「謝謝」,去接時,賀寒聲卻直接伸出了雙臂,攬了下她肩頸,用圍巾拉著她躬身過來。

  給她仔細地打了一圈兒。

  「怎麼了?」

  陳旖旎笑了笑,也看出他今天會議時的異常。

  其實她與他除開上下級關係,無外乎就是朋友了。

  星熠年紀小尚不懂事,總在意自己的姓氏與賀寒聲的「賀」無意相撞一事。因為缺失父愛,星熠也一直都喜粘著他,他也樂意被星熠粘著。

  知不知內情的外人,幾乎都說他與星熠相處起來像父子,有很多人誤會過他和她的關係。

  陳旖旎剛三十,賀寒聲只比她大一歲,正是而立之年,venus又正在風風火火的上升期,她也說過他這個年紀的男人——尤其是長相不賴,事業有成,性格還好的男人,總有很多選擇。不是非她不可。

  甚至自私來講,在這世上除了星熠,她也不是非誰不可。

  他們都有很多選擇。

  「星熠估計玩累了。」賀寒聲垂眼,給她打圍巾,「正好,晚上也不會鬧騰你了。」

  他們都是同行,在時尚圈中摸爬滾打,這圍巾怎麼系好看,怎麼系獨特,都有自己的品味。

  陳旖旎佇立車外許久,看他手在圍巾上靈巧動作,冷得捏了下領口,順勢攬了下圍巾,向後站直了,朝他笑:「我很快下來。」

  她這樣難免讓人覺得她有點兒疏離,他也不勉強,便作罷了,收回手。

  看她沒拆散那圍巾,再抬頭對她溫柔微笑,「那,早去早回。」

  「好。」

  賀寒聲與陳旖旎相遇於三年前的巴黎。

  她需要一份設計師的工作,而賀寒聲需要有人來扭轉venus每況愈下的局勢。

  她是他萬事俱備只欠的東風。

  可他卻不是。

  或者說,他曾以為自己是,其實並不是。

  想起那年第一次在巴黎的街頭遇見她,她也是這麼一副大方簡約的打扮。

  大衣、圍巾、內里一襲針織長裙,小牛皮半筒長靴。

  長相明艷氣質還不賴的女人,若是再對裝扮有一番自己的獨特嗅覺,如何打扮,都是美的。

  那時她立於雪色,站在街邊櫥窗外,直望著一家中國人開的旗袍店裡展示的旗袍成衣。

  柔和的光籠罩住她一側臉,側顏嬌嫵,雙眸中卻有那麼一絲難以言喻的悽然,立在那裡就成了一幅畫,很動人。

  前陣子他在得知了她是lamour的前設計總監後,才仔細查過與她相關的資料。

  不過似是有人將她保護得很好,在網上幾乎見不到她的照片,能捕捉的信息也是寥寥。


  聽聞她六年前與國內娛樂圈的哪個小明星訂了婚,後來不了了之,而與之有關的信息,在網上也幾乎被刪了個乾乾淨淨。

  聽聞她從前在lamour常是一身玲瓏旗袍傍身,千姿嫵媚,萬種風情,特立獨行有個性,幾乎成了lamour的標誌。

  聽聞她給沈京墨做了七年情人,從少女時代到她毅然決然地出國,幾乎跨越了人生最美好的年齡段。

  他想像過,那時的她在沈京墨身邊,一定是無比清高矜傲不可一世的。

  有有成的事業,有一個肯無條件地縱容嬌寵她的男人,有名有利,前途光明,風光無限,生活優渥如天之驕女。

  比現在這樣顛沛流離了六年之久,還帶著一個孩子,再屈尊在他們這麼一個半死不活的品牌做不拋頭露臉的設計師,要光鮮亮麗得多。

  不過或許之於她,從前雖安定,心卻是顛沛;現在心安定,生活卻是顛沛。

  他看不懂她,只是遺憾。

  因為那樣的她,他沒見過。

  他看到的是站在櫥窗前,去望櫥窗內的一件華美旗袍的她,是如今一身簡約大方打扮,被歲月剔除稜角,愈發成熟沉穩的她。

  卻不是穿上那身華美的袍,千般嫵媚萬種風情,都獨為一人的她。

  目送那道纖影消失在公寓樓門口很久很久,賀寒聲才輾轉回視線,手臂搭在車門邊,就著冷空氣,點了支煙。

  遙望公寓三層,順著她那會兒抬頭的視線看過去。

  那時她幾乎是下意識去注視那扇窗。

  可剛同時佇立在窗邊的那道身影,如同被雪色淹沒掉,消失不見了。

  但誰都知道,他一定在等她。

  作者有話要說:  來啦

  寫完發現天快亮了(?)

  哎,我好想我女兒再穿旗袍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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