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勸說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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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沒啥事你們也進城過年!」李金元端起酒杯,說道:「姐夫,姐,你們也考慮考慮,都進城吧。【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以後城裡發展好,在這農村待著幹啥?」

  倒不是他瞧不起農村人,而是距離真的太遠了,回來一趟不容易。

  進城了就不一樣了,大家沒事就能聚一聚,他就姐姐這一個親戚了,以後住的近也有個照應。

  聞言李金花瞪大了眼睛,「可拉到吧,城裡日子跟我們不一樣,還是農村待著舒服。沒那個享福的命……」

  對於城裡那種大城市,她還是很牴觸的。

  進城的次數有限,她去哪都覺得受約束一樣。

  當然了,沒人要求她怎麼樣,可還是待不下去。

  顧大成沒說話,他家是李金花做主,想去哪住就去哪。

  家裡說不上大富大貴,但買個房子幾百塊錢還是有的。

  看李金花反應這麼大,李金元嘆了口氣:「姐,你不想別人,你咋不想想宸子他們兩口子?」

  「你看他們結婚了以後就得要孩子,誰來管啊?你不去誰幫著帶?以後早晚都得去。」

  話是這麼說,但李金花還是沒有動容。

  「你再看看顧遠他們。」李金元轉頭說起老大一家:「他們倆去城裡是不是也能翻身了?我幫忙找個工作,以後就是城裡人。」

  「你孫子上學也不一樣了,接受的教育不同,以後工作也比在農村好。」

  現在大學畢業都是統一分配工作的,如果是農村的,成績一般就分配會戶籍地。運氣爆棚能分到紅旗鄉。

  如果運氣差,那就只能在公社某個職位。

  這跟城裡可是不一樣的。

  果然,這話一出李金花的臉色都變了。

  她猶豫起來。

  趁熱打鐵!

  王春英附和道:「對啊,以後咱們親戚走動也方便,姐,城裡也不錯的。到時候我退休了,咱們倆天天去公園溜達。」

  人吧,就架不住勸。

  你一句我一句的,她就沒主意了。

  其實要說最高興的還是屬李梅了,畢竟能去大城市誰會願意在農村待著?這裡雖然也好,但跟那比不了。

  雖說沒去過吉城,可從沈曼說的話就知道,那裡非常好。

  而且兒子以後上學的教育會更好,以後的出路會非常的多。

  她一直盯著婆婆,希望她能同意。

  「先吃飯吧,大過年的不好好吃年夜飯,說這些幹啥?」李金花沒主意,就直接打岔過去了。

  反正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現在就趕緊吃飯,然後給兒子辦酒席。

  她這樣說,誰也沒再勸。確實今天過年,沒必要說這些。

  李梅心裡有些失落不過還好,最起碼沒那麼難受。這種事哪是說去就能去的。

  熱熱鬧鬧的吃過飯,大家各自回房睡覺。

  老房子裡,李金花兩口子跟李金元兩口子坐在炕上,炕桌放著茶水瓜子,聊著天。

  「我說姐啊,剛才我說的那些話你好好想想吧。」

  他繼續勸道:「去城裡的好處肯定比在這多,你看看誰家不想往城裡進?那都擠破頭了。」

  也就是他親姐,他能說這些話,別人他才不搭理呢。

  聞言李金花無奈的嘆了口氣說道:「老弟,我不是說不想去,你看看我都在這生活多少年了?說走就走,也不可能啊。」

  確實,誰也不可能說扔下就扔下了,走可不是那麼容易就走的。

  李金元也犯愁,「這家有啥扔不下的?要我說,一家子都進城了,以後住的近方便照顧。成天在地里幹活,能賺多少錢?」

  誰都明白這個道理,大家也都想去城裡過日子,但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姐,你也太瞻前顧後了,我就在城裡,你怕什麼?」

  「這不是怕不怕的事情。」李金花搖了搖頭,不認同他的話。

  認不認同也無所謂了,誰都明白她不會輕易走。

  王春英想了想說道:「姐,你看現在城裡發展也不錯。以後想進城估計很難,你們去了,也不用怕吃不上飯,隨便干點活,都能賺錢的。」


  顧大成兩口子才四十多歲,兩個人幹個臨時工,怎麼也養活自己了。

  總比在農村強。

  「哪有你說的那麼容易?」李金花苦笑。

  要是真這麼容易,那他們早就進城了。

  見說不動,李金元兩口子也不再多說什麼。

  初一一大早就有很多人過來拜年。

  李金元回來了,讓顧家上門的親戚,比往年還多了。

  人家可是城裡的主任,比大隊長的工資還要高。

  有些人這輩子見過最大的官,也就是大隊書記了,就連鎮長也沒見過。

  能近距離接觸一下城裡的主任,就可以讓很多人過來拜年了。

  顧家的人絡繹不絕,可把他們忙活完了。

  供飯肯定是不行了,但是茶水瓜子還是可以的。

  瓜子隨便嗑,茶水隨便喝。

  反正到了飯點,大家就各回各家了。

  沈曼看時間差不多,順著窗戶望去,已經有很多人離開了。

  關係好的李金花都會出去送一送,其他人就不用了。

  這一天家裡人都不少,以至於沈曼一直在新房子裡待著,出去還要挨個問好。

  她倒是沒有社交恐懼症,就是有點應付覺得麻煩。

  現在想想,其實讓老兩口他們都去城裡也是個好的提議。

  最起碼家裡離著近吧。

  這樣想著,她準備也勸勸李金花。

  但目前沒啥時間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顧家就開始忙活了,原因嘛,很簡單。

  今天沈曼跟顧宸結婚,村里關係好的都會上門祝福的。

  現在不流行大操大辦,所以就是近一些的親戚們隨便吃點飯。

  沈曼起來就給自己梳妝打扮。

  目前的形式已經不拘束女同志必須梳麻花辮了。

  所以,她今天把頭髮半紮起來,上面紮起來,下面披散著。

  頭髮不用梳的一絲不苟,只要乾淨利索就行。

  臉上摸一些護膚品,然後用眉筆補一補眉毛,抹個跟唇色相近的啞光口紅。

  看起來氣色好了很多,不算化妝,更像是偽素顏。

  衣服她穿的是淡藍色的羊絨衫,淺咖色的羊絨大衣,看起來非常的漂亮。

  儘管這時候沒什麼流行趨勢,但人長得漂亮,只要穿的乾淨利落,那就非常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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