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火車站碰到老同桌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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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林沅去了市里寄信去了。

  陶家村屬於紅光公社,而紅光公社,就在紅光鎮,紅光鎮又屬於墒林市。

  從村子裡騎自行車去公社需要半個小時,去市里,需要一個小時。

  林沅為了信寄的能快一些直接去的是市郵局,寄的加急信。

  如果按照平時的速度,大概是一個星期左右就能到部隊,但是加急的話,基本上三天就能到了。

  因為是加急信,他的信也是通過櫃檯投遞的,對方一看是到部隊的加急信,自然是要更加的重視一些的,說了一句同志放心,今天就會送出去。

  林沅感謝了郵局的同志,離開了郵局,前往火車站買票。

  本省的省城叫原城,是一個存在了幾百年的老城區,本省全名是上溪省。

  這裡屬於華北地界,林沅當兵的地方屬於西北地界。

  從墒林市坐火車到原城大概需要三個小時候左右。

  林沅排了半個小時的隊買到了去原城的火車票,明日上午的票已經沒了,只買到了明日下午五點的。

  五點,去了那邊也就是晚上八點多。

  如果她家離車站遠,就只能先找個招待所住。

  不過,明日走之前,得去找大隊給他們倆開個身份證明。

  買到票後,林沅一邊往外走一邊思索著。

  「林沅?」突然,一個與他擦肩而過的女子站住,轉身,疑惑的打量著一身軍裝的男人。

  這個時候的軍裝,是沒有肩章,沒有任何的軍銜標誌的,就是一身軍綠軍服,領尖上一邊一個紅色領章。

  帽子前面也只有一顆紅色五角星。

  從穿著上,根本辨別不出一個人軍人的身份和在部隊裡的地位,可能唯一能辨別是新兵老兵的,就是兩個兜和四個兜的區別。

  林沅站住,回頭,疑惑的看著穿著白襯衫斜背著一個軍綠色書包的姑娘,好奇的打量自己。

  他仔細想了想,「趙芳?」

  「哎呀,真的是你啊,老同學!」趙芳驚喜的向著林沅走來,臉上滿是見到他的開心笑容。

  趙芳,林沅上初中時的同班同學,甚至還是同桌。

  林沅笑著點點頭,兩個人握了手,「是我,你怎麼在這裡,不是聽說你去京都了嗎?」

  趙芳此時化著妝,和以前的樣子有些不太一樣,所以林沅一下子沒認出來。

  趙芳點頭,「是啊,我在那邊工作了,這次是回來看我爸媽的,我爸病了,好了些,我這就要回去了。」

  林沅退後了幾步,笑著點點頭,「哦,好了就好!」

  「你現在還在部隊嗎?聽說你去了西北當兵去了!」趙芳上下打量著他,笑問。

  「嗯,還在,這一次是回來休探親假。」林沅點頭。

  「剛回來?」趙芳問。

  「不是,回來兩天了,今日是來買車票的!」林沅解釋了一下。

  「要出門啊?」趙芳環視了周圍一眼。

  「嗯,陪我對象回家裡一趟!」林沅點點頭。

  趙芳正在四處看的眼睛一頓,轉回頭不敢置信的看著他,「你有對象了?」

  林沅失笑,「不然呢,我們都二十四五了,有對象正常吧,你也應該結婚了吧?」

  趙芳一頓,勉強一笑,點了點頭,嗯了一聲,她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腕上的腕錶,對林沅道:「我的檢票時間快到了,我先走了,等下次遇到,我們老同學一起聚聚。」

  林沅點頭,「好呀!」

  等趙芳轉身離去後,林沅也轉身向外走去。

  趙芳走了幾步停下,轉頭看著大步往外走的林沅,默默的抿起了唇,他有對象了嗎?

  昨日她還見了他們的老班長胡平,說林沅還在當兵,還沒結婚沒對象呢,怎麼這就有對象了?

  想到此,她低垂了眉眼,轉身往檢票口走去。

  她本以為,等她把婚徹底的離了,離開京都回來,就去找林沅的,當年上學時她就喜歡他了。

  可惜剛畢業他就去當兵了,而她也被姨母帶去了京都,遭遇了那麼一樁糟心的婚事。


  婚事越是不順,她心裡越是想著如果她嫁給的是林沅,過的肯定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吧!

  對於趙芳的這些事情,林沅並不知道,他當兵三年後休假回來,和曾經的老同學們聚了一次,大家都說了一下班裡其他同學的狀況。

  那時候他聽說趙芳去了京都,也就是因為是老同桌他聽了一耳朵,記住了,但他沒有對趙芳有特別的關注,她也不是他喜歡的類型。

  去年回來,他也見過幾個同學,聚過一次,今年一回來就遇到了趙歡歡這個事,這兩日他也沒去找老同學。

  所以,對趙芳也不是太了解,今日的這一次碰面,在林沅看來,也只是一次擦肩而過。

  離開火車站後,林沅去了一趟農貿市場,買了兩條魚準備回家。

  路過市供銷社,他想了想,鎖了自行車,提著魚進去溜達著,想著給趙歡歡買個什麼禮物。

  進去溜達了一圈,看到有一對紅色的蝴蝶髮夾覺得挺好看的,想起他第一次見趙歡歡時,那日她穿的正是一件紅色的襯衫,他覺得這個髮夾和她那個襯衫很相配,就毫不猶豫的買下了。

  只是,這一對髮夾比較貴,花了一塊錢。

  這個時候的一塊錢,在別人看來,是很值錢的。一般人們來給孩子買這個發圈髮夾的,買個三兩毛的東西都覺得算是貴的,畢竟現在去食堂吃一頓飯,幾分錢一兩毛就能吃飽了。

  那售貨員也沒想到這個解放軍同志這麼大氣,這一對髮夾就因為貴,她們放很久都沒賣出去了。

  不是人們買不起,是不捨得,認為一對髮夾不值得這個錢。

  「同志,是買給對象的吧?」售貨員大姐是過來人,一看林沅先盯著這個髮夾看了很久,才決定買的,笑眯眯的問道。

  林沅被問的羞澀一笑,點了點頭。

  「你真是好眼光,這個髮夾呀,用的是紅色塑料做的,不怕摔壞,還不怕太陽曬掉色了,還可以水洗,好著呢,雖然貴點,但是送給值得的人還是值得的。」售貨員大姐笑眯眯的幫著拿了一個好看的小布袋過來把髮夾裝進去,遞給林沅。

  林沅付了錢,說了謝謝。

  回村的路上,那個小布袋就放在他衣服的上口袋裡,他一路上,不由自主的伸手摸了左上兜好幾次,每次都會不由自主的露出一個笑容,腦子裡不禁會幻想一下趙歡歡收到這個髮夾時的表情。

  但又有些擔心,他這是第一次給一個姑娘送禮物,不知道會不會被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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